彝文古籍实现“书同文”的根本道路
作者:陈英  文章来源:彝文古籍实现书同文的根本道路[J]. 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 21(4): 18-20.  发布时间:2026-04-24

19921996年间,云南、四川、贵州、广西有关部门的一些彝族人联合起来,邀请北京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滇、川、黔、桂彝文协作组,集中彝语六大方言和一些土语区的彝语文工作者在昆明,设滇、川、黔、桂彝文协作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报请国家民委备案,共同整理一套四省区彝族统一、通用的超方言彝文,并用以编纂一部《彝文字典》。同时,从各方言区彝文古籍中搜集八万九千多单字,编成《彝文字典》(共六个分册)。邀请京、滇、川、黔、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彝语文专家学者,在贵阳、昆明对《彝文字典》反复修改后定稿,并一致认定:这套超方言彝文编纂的《彝文字典》,主要用于全面、深入整理彝族历史文化,在四省区彝文古籍中实现“书同文”。《彝文字典》作为字库收存,以备研究,并由云南、四川、贵州三家民族出版社联合出版。兹就整理超方言彝文,编纂彝文字典并用以实现彝文古籍“书同文”的方法、道路作如下论述。 

一、对彝文古籍评价的反思 

彝文古籍卷帙浩繁,有着从远古时期起的许多人、事、时、地、物的记载,对于研究彝族和有关民族的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特别是就彝、汉文古籍记载内容结合研究,对应研究,从而扩大彝、汉两门学科境界方面,是有着深远、重大意义的。标志着中国远古文明奠基的三件大事,即刻画文字的产生,先天八卦理论的形成和十月太阳历的创制,都最早出现在彝族和彝语支各族先民古夷人部族中。古夷人的文化,长期保存在彝族人当中,这些情况,有彝文古籍记载可考。彝文古籍《宇宙人文论》和汉文古籍《易经》所载阴阳、五行、《八卦》、《河图》、《洛书》理论相同。可以说,彝文古籍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一个重要珍藏。然而必须看到:彝文古籍“是金矿不等于纯金”,有精华也有糟粕。特别是各地流传的彝文古籍中,某些字形尽管相同,而各地用以表音、表义就不一致。如贵州大方彝书中表示数词的“十”字,在云南武定、禄劝彝书中作“富贵”的“贵”的。滇南有叫《物查》《默[me⁵⁵]查》的两部彝文古籍,南部和东南部方言的读者,对其内容的理解都不一样。笔者就近年从贵州威宁、大方、六盘水等地彝书中选字编辑出版的《简明彝汉字典》(贵州本)和云南楚雄编辑出版的《彝汉字典》与路南编辑出版的《彝汉简明词典》三部书中所列彝文字作比较,其互相间字形、字义相同的仅百分之五十左右。彝文古籍中这种“书不同文”的现象,严重地阻碍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交流和深入研究与高度弘扬。 

二、彝文古籍“书不同文”的根子 

我们找到彝文古籍“书不同文”的根子。 

原来,彝族先民在他们开始创造、使用文字的时候,大家用字基本相同。各地彝族不断向四方八面迁徙,彝语出现方言音差异。各地彝族学者,习惯按自己所操的方音口语混用同音字写书。而不同地方的读者,又按自己所操方音口语去释读、理解书中所记载的内容。各地彝书中,有些记载古代人、事、时、地、物的内容尽管相同,而各自释读理解总有差异。再则,有些彝字在彝族明意手写过程中,随意增减笔画,改变字形,逐渐变成一字多形。仅就滇、川、黔、桂彝文古籍中所写“天、地、人”三字而言,不同的“天”字有23个,“地”字有77个,“人”字有30个。《简明彝汉字典》(贵州本)中,编列表示“胃”的异体字有43个。各地彝文古籍中,不仅按方音口语混用同音字,还混用着多形字,这样发展下来,形成“你的书我看不懂,我的书你读不通”。这就是彝文古籍“书不同文”的症结所在。 

我们找到彝文古籍“书不同文”的根子。深知“以音用字”特别是按方音口语混用同音字和多形字,会使彝文书中用字愈多愈乱,使不同方言土语区的彝族人互相不能释读。作为文字的特点,是“字形、字义、字音三位一体”,而以“字形、字义为主”的,惟有“固定的字形、字义”,才能引导出相应的读音,才能超时空传达思想,体现其特有的功能。若是“以音定字”或“以音用字”,音一变,字就变,难以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传达思想,不能发挥其文字的功能。彝语各方言土语区流传彝文古籍之所以“书不同文”,就是“以音用字”,从而发展到各按方音口语混用同音字写作或抄誊的不良后果。 

三、共同整理超方言彝文,编纂《彝文字典》 

来自四省区彝语六大方言区和一些土语区的彝语文工作者,从对比研究方音、方言入手,就各方言音位系统循其音节义项选字、定字,共同整理一套“固定字形、字义各就各方音读音”的超方言彝文。选定超方言彝字的原则,主要根据彝文象形、指事、会意的造字原则和转注、假借等用字规律,选取其便于释读、书写、印刷而形体美观的字,作为超方言彝字,为照顾某些方言词的用字习惯,即使字形不甚美观,也做个别采用。选出的字,有字形重复或差别不大的,又另换一字,或就本字做个别修饰、整理。在超方言彝字选定之后,即用以编纂一部各方言区统一、通用的《彝文字典》。 

整理超方言彝文并用于编纂《彝文字典》的字,主要从四川规范彝文、云南规范彝文和《简明彝汉字典》(贵州本)中选取。后者是经19897月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召开四省区彝文古籍协作会上决定,并为统一彝文做准备之后,从贵州彝文古籍中选字编成的。除从上述三处选字外,另从云南红河、石坪、禄劝和广西隆林的书中选取一批,共选定2600余字做超方言彝字。 

在选字、定字和编纂字典当中,有的同志总想把自己熟悉掌握本方言土语区的字尽可能多用上一些。经讨论取得共识,订出“大局为重、团结为重、互相靠拢、互相学习、共同完善”的二十字方针,作为四省区共同整理超方言彝文、编纂《彝文字典》的工作准则。要用一套统一、通用的彝字,在各地彝文古籍中实现“书同文”,首先得考虑全民族历史文化的大局,考虑全民族的团结巩固,要以“大局为重”“团结为重”。彝族人的老祖先们之所以对祖国远古文化做出重要贡献是他们有着优良传统,即善于动脑,勤于动手,敢想敢做,有创业精神,有开放意识,不安于现状,不断向客观世界探索。但有的人也暴露出不顾大局,不讲团结,各行其是,各据一方等不良倾向,导致民族发展的极不平衡状态,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应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继承优良传统,排除消极因素,在共同整理全民族历史文化,具体到深入研究彝文古籍,实现其“书同文”这一重大事业上,站得更高,看得更远,顾大局,讲团结,增强凝聚力,共同为全民族文化事业的振兴做贡献。坚持“两个为重”,又执行“两个互相”。四川参加整理超方言彝文的同志主动提出:四川规范彝文凡选为超方言彝字的,固定其字义,并改竖写为平写,与云南、贵州的书写格式看齐。在各方言土语区之间处理选字定字的问题上,也各自主动互相靠拢。有些字词在各方言土语之间,这里有那里没有,没有的就学有的。如“香蕉”的彝语称谓,仅滇南有,其他彝区没有。红河、玉溪和禄劝、永仁,有“山”也有“坡”的彝称,其他彝区是“山”“坡”共一彝名。北部、南部方言以“日出”“日没”指东、西,“水尾”“水头”称南北,东部方言则有东、南、西、北的具体彝称。《八卦》《洛书》的彝名,在贵州的彝文古籍中有,其他彝区的书中不见。类似这些“方言词”都认真记录下来,标注“方音”,其他方言土语区没有相应读音的,就照样读其音,释其义。互通有无,“互通有无,没有的就学有的,达到‘共同完善’”。 

超方言彝文和用以编纂的《彝文字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在固定形、义的字(词)头之后,标注各方言土语音点的读音,都是“参考音”。凡操彝语不同方音口语的读者,都可就其字形、字义,参考其中任何一个标音,念出自己的读音,认定其字形、字义。

2. 每个字都表示有固定的词根。单音节词有单字词根,复合词有复合词根。词根相同,用字相同,标注各方言土语音点相同或不同的读音。词根不同,分别用字,分别注音。在字典中列为词头的字分别注音,例词、例句,也按其所属方言土语音点分别注音、分别释义。这样,尽管标注的是某一方言土语的音,其他方言土语区的读者,也可就其释义、标音理解其义,有利于互相学习。

3. 这套超方言彝文和用以编纂的《彝文字典》,不仅有各方言土语区共同的字,也有某一方言土语音点特有的字,不仅有表述彝文古籍中记载古代人、事、时、地、物的字,也有表述现代口语的字。在固定字形、字义和按词根用字、组词的条件下,既可表述古彝语,也可表述现代口语。 

超方言彝文和用以编纂的《彝文字典》具有上述诸特点,使用2600多字表述了彝语六大方言25种土语的古今语义,仍然以音用字,各自按各方音口语混用同音字和多形字书写。目前四省区的彝文古籍中,各地各人独自用单字的总数已达八万九千多,愈多愈乱,愈是“互相读不通,看不懂”。只有超方言彝文,它可跟汉文一样,作为一条坚韧的纽带,把操不同方言土语的彝族以至某些彝语支民族的文化联系起来,充分显示其独特的功能。 

超方言彝文与目前各方言土语区使用的彝文是相辅相成、共同完善的。因这套固定字形、字义的超方言彝字,都选自各方言土语区的彝文古籍文献中,以后读书识字,必然要学习、使用彝文古籍“书同文”的字,各方言土语区社会用字,将逐渐规范完善,从而促进彝民族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四、向实现彝文古籍“书同文”进军 

整理超方言彝文和用其编辑出版的《彝文字典》,为实现彝文古籍“书同文”定准了方向,铺平了道路。但真正解决“书同文”尚须经过艰苦的历程,要有广大彝族人民群众的热情关注、积极支持,要靠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的彝语文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协作攻关。只有这样,才能从开始起步到胜利完成实现彝文古籍“书同文”。具体设想如下:

 1. 对各方言土语区的彝文古籍,共同做全面、深入的研究,鉴定其记载内容,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整理。各地经过整理、翻译的彝文古籍译本,必须符合以下规格,即:

(甲)彝汉文字逐字对译。

(乙)句译或分段意译。

(丙)用国际音标逐字注音。是哪个方言土语区的书,就注当地的读音。

(丁)在每个篇章之后加必要的注释。

2. 无论是已经翻译出版或待翻译出版的彝文古籍,在认真落实其记载内容的条件下,用超方言彝字,代换彝文原本中某些同音混用字,彝文原用字和代换字均保留在原稿中存档,以备复查。

3. 凡是多方面或重点记载彝族历史文化的书,全书做整理定型,作为重点古籍流传。其他只有部分资料对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有参考价值的书,选取其精华段章,编成一部若干册的《彝文文献选》。其整理规格仍按前述1条中4项要求。

4. 继续贯彻执行“二十字方针”。 

为实现彝文古籍“书同文”的目标,仍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调动积极性,发挥能动性。在工作中要继续贯彻执行“大局为重、团结为重、互相靠拢、互相学习、共同完善”的“二十字方针。

文章编辑:蓝色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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