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4-14投稿人:王先灿
追求幸福,是每一个正常人的幸福之所在,人活着的意义在于价值的价值的体现,而价值的实现正是幸福的一部分,或者说幸福是认识价值的一部分。幸福与价值,无论谁作为人的最终诉求,都成为生命历程不可避免的求索主题。相对而言,价值跃居于幸福之上,因为多数人都有对幸福的深情企盼,却很少人在思索个体生命的价值。因此可以说大多数的生命个体是幸福的,而很少的一部分具有价值。
照此类推,作为一个有强烈意识的个体,首先应该探求的是价值而非幸福,对于倒置两者本位之人可以嗤之以鼻。然而对幸福的企盼是每个生命个体应有的权利,他人生命中就附带有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或指责。
幸福多数情况下针对个体而言,说到幸福人们自然而然将指涉范围关切到个体,而价值则更多的以社会或阶级阶层作为参照准则,也就是说幸福是内指的,而价值则是外指的,两者俨然是两个相对的范畴,这本来就是人类思维的一种趋向力。
价值显然是一种终点上的显照,多数人的价值只有在他生命过历到一定阶段是才体现出来,而这个阶段往往是个体的迟暮之年,那么价值显然有积淀的历程。幸福理所当然体现为一种生存状态,并且是当下的情感状态,是个体社会生活与生产实践中基于各种要素之后所调适出的一种现实生活的心理状态,具有较大的主观性,所以幸福往往是一种态度,不一定与物质力成为正比,反而在精神上得到充分显示。
试问自己,你幸福吗?你有价值吗?谁会轻易作出答复呢?
理论上我们的生存状态应该是这样——幸福着,并且有价值。如果个体生命皆顾及这两方面,生命算是完美的了。问题在于理论上畅行的在实践中往往呆滞的。在现实的生命中,人往往是苦难的并且没有价值。正由于现实是这样一种遭遇,所以在理念上反取向于相对的一面。个体越是企盼幸福,表明当下个体越是不幸;于是追求价值,象征个体无意义的存在状况。
相信生活,生活史真是的,但它并不是神话,更不是童话。在现实中,在逐浪幸福与价值的人生大河里,许多人窒息于其中的波浪或漩涡。人的法则在于对真善美的绝对置顶,人类首先就给自己挑上一副重担,这个重担源于文明,所以文明中人一直是负重前行,所以人一直苦难。
因此,解脱对人而言是种奢望,这一点西方的原罪理论合情合理,上苍给予人一个诱人的虚无文明前景,上苍因此可以任意的驱使天下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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