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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为情人

作者:余继聪
发布时间:2008-12-06投稿人:余继聪


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

由于生于贫穷的农民家庭,父母文化层次不高,从小时候开始,我就缺乏关爱。我很渴望得到温情和关爱。到了少年青年期以后,我尤其渴望得到女孩子的关怀和爱情,但是认识妻子之前,从来没有女孩子关注过我,给过我温情和爱情。

学生时代,我也很渴望与女同学们交往,但是她们往往看不起我,对我总是一副拒我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因为我是农家子弟,穿着土气陈旧,长相土气朴拙。我自卑得很,觉得自己是一只土得掉渣的乡村丑小鸭,无论如何,人家一眼就可以看出我的寒酸和乡下人身份。

这样,我就害怕与城里人交往,平日就尽可能地把自己瑟缩成小小一团,躲在教室后边或者墙角里看书。当然,他们也不愿意理我。

我很爱读书,去接近书中那些伟大的人物、那些伟大的高尚的心灵,去结交书中那些美丽温柔善良的女孩子,她们也有爱,我读着她们的故事,看着她们渐次吐露情怀,我感觉好像她们爱的人也是我,或者我也获得了她们的爱。

有一句古话叫“书中自有颜如玉”,用来写我当时的心情倒是准确的。我的情人,我喜欢的女孩子都在书中,愿意理我,愿意与我交流,愿意跟我吐露心声的女孩子都在书中。当然,古人说的意思是,读书可以获得功名利禄,继而也可以获得女人、美女。

小时候,父亲也年轻,他十八岁结婚,我读到小学三四年级,他也不到三十岁,他那时很爱读书,经常跟他的朋友借书回来读。他有许多知青朋友,有的现在已经是楚雄著名的诗人或者作家,他们书多。

这样,父亲读,我也偷偷读,因为母亲不准我读闲书。于是,我在小学三四五年级就读过大量的书,包括《三侠五义》《七侠五义》《小五义》《续小五义》《儿女英雄传》等侠义小说,《彭公案》《施公案》《狄公案》《四大名捕》等公案小说,《再生缘》《聊斋志异》《钟馗传》等古典文学名著,《金陵春梦》等鸳鸯蝴蝶派小说,《天方夜谭》《安徒生童话》《白衣女人》等外国文学名著,还有《虾球传》等等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再生缘》《儿女英雄传》《天方夜谭》《聊斋志异》《安徒生童话》和《钟馗传》。

喜欢前面四本书,是因为我那时渴望女孩子的温情,渴望与异性交往,这些书中都有如花的女子、如水的柔情,都有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读这样的书,我为书中女子的爱情顺利而兴奋、激动、高兴,为书中女子的爱情悲剧泪流满面。她们的爱情故事,我觉得好像就是我自己的爱情故事,我觉得我就好像是她们,我与她们融为一体,合二为一,或者觉得自己就是她们喜欢的、相爱的那个男子,与她们心灵相通,同悲共喜。

喜欢《钟馗传》,是因为我从小胆小,很怕鬼,很怕黑,但是那时又觉得整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鬼,我特别崇拜这个专门斩鬼平妖,专门吃鬼的大英雄、大神人。我那时以为真有其人,以为他还活在世间,以为人世间真有这样的大英雄,大神,他们长生不老,法力无边,无所畏惧,无所不能。我渴望认识他,渴望自己将来能变成他们那样的大英雄。

那么多年,我就只以书为情人,把它当作唯一一个自己可以接近的女孩子和朋友,不断地、孜孜不倦地读它,一直把它当情人,对它痴心不改,一直到过完少年和青年时代早期。

如今,我已经结婚九年了,九年来,书就是我的情人,书就是我的老情人,情人总是老的好,当然这个“老”是相识多年的意思,不是年龄老。

我省吃俭用买书,我偷偷买书。有时妻子会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看来书就是我媳妇,书才是我真正的媳妇,天天买书,把钱都拿去买书了,怎么不舍得多买点东西给她和儿子吃,买几件衣服给她和儿子穿……

晚上,偶尔想跟她亲近,她就横眉怒目对我说:你去看你的书,去搂着你的书睡觉,搂着书中那些女子睡觉呀!

看来,知道我的情人是书,知道书在我的心中分量与妻子一样重的,也只有我妻子啊。

有时,我也不忍心买书,想想,妻儿跟着我这个穷教书匠受穷,还要省吃俭用,偷偷拿钱去买书读,搞独自奢侈享受,当真于心不忍。但是爱书心切,书的魅力实在太大,对于我来说,书的魅力大概不比毒品对吸毒者的魅力小,大概也不比绝色妙龄女子的魅力小吧!

我们西部地区教师,工资特别低,我的就更低,但是书是全国统一价,这对我们西部低收入地区的读者、爱书者来说,很不公平。

不忍心让妻子儿子知道我又买书了,于是我就偷偷买,买了就塞进提备课本和教师用书的提包里提回家。如果是晚饭后去逛书店时忍不住买书瘾发,硬是买书回家,我就把它塞进衣服里,包起来,趁妻子和儿子不注意,开门进去,就匆匆进书房,把书插进书架上。这样买书,我总有种强烈的负疚感、犯罪感,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对妻儿犯罪。每天看着他们顿顿几乎都是吃青菜白菜,儿子爱吃肉,可是舍不得买,我觉得自己花二三十元钱去买一本本书来独自奢侈享受,真的愧对妻儿。

但是,书对我的诱惑力太大,魅力太大,我无法抗拒。

每天晚饭后,周末节假日,一有空,就总是有一种想往书店走的强烈愿望。吃完晚饭,总好像有什么事情没做,想出门的感觉,于是不顾一切地往外走,脚不由自主就朝着书店书城去。我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要往书店书城去!但是,最终还是走到了书店书城。就算朝其他方向走了一大截,可是总觉得有种南辕北辙、事与愿违、做了什么错事的感觉。等到终于又改变方向,朝书店书城集中的闹市走去,心中才释然快乐起来,有种即时改正了什么错误的痛快。

其实,我根本不喜欢乌烟瘴气、拥挤不堪的闹市区。我是乡村子弟,喜欢乡村,喜欢宁静,喜欢清新清洁的空气。我总是禁不住闹市区的诱惑,失节一般朝自己讨厌的闹市区奔,只因为那里是书店书城集中的区域。

走进书城,看到琳琅满目的各种漂亮图书,那种幸福、陶醉、忘我的感觉,马上包围了我。翻翻这本,舍不得放下,翻翻那本,也舍不得放下。好书太多,喜欢的书太多,都爱不释手。

但是,家里逼窄,书架有限,每一层书架上都是里外都已经放了两层书,塞得紧棒棒的了。而且,更主要是我囊中很羞涩。同事们、同学们、朋友们都买了很宽大的房子,甚至豪宅,买了十几万二十几万圆的轿车,而我们一家,还住在教育小区的旧房子里,建筑面积六十几个平方,夫妻二人,到如今这个早应该淘汰自行车甚至摩托车的汽车时代,都还依然骑着辆破旧自行车,穿行在横冲直闯、不可一世、蛮横霸道的汽车海洋里。

我思之再三,把喜欢的一本本书拿起来又放下,放下了又拿起来,拿起来又放下,只恨此生怎么偏偏做了个穷教书匠,偏偏又痴情痴狂地爱上书,同时埋怨教师工资太低,国家不加工资给教师,只加给公务员,埋怨书价怎么要全国统一,对低收入的西部地区爱书者、读者来说不公平。

如果有谁看见我在书店里那种难受的样子,或者用摄像机拍摄下来播放着细细看,见到我把自己喜欢的一本本书拿起来又放下,放下了又拿起来,拿起来又放下的模样,肯定会觉得我滑稽可笑,或者太小气吝啬,或者深深为我对书的那份痴情痴狂所感动的。

我想,世间的无论哪一个女子,如果获得我对书的这种爱情,这种痴情痴狂,她应该就毫无疑问是世间最幸福的女子了吧?我想,无论哪一个女子,知道我对书如此痴情痴狂,会不会怀疑书可以幻化为绝色女子,在一个个孤独冷寂的寒夜里,在一个个烦热难当的夏夜里,穿窗入户来,陪我读书?如果真是那样,那么,她们对书也会嫉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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