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青人问题研究
第三章穿青人的社会文化
第一节生活习俗
正如前面分析,穿青人的来源是十分复杂的,其社会文化也必然融入了各个民族的文化因子。由于其居住地不同,来源成分不同,其习俗也不尽相同,然而这并不成为这些人都自报为“穿青”的障碍。穿青人知识分子对穿青人的文化和生活习俗作过大量调查,并反映在他们的《重新调查报告》当中,且不久前己由织金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将其整理编纂成织金县文史资料第七辑《穿青人的历史与文化》,以下第一节穿青人的生活习俗即是参考以上材料,并通过本人对今天穿青人中心地区织金县板桥乡及周围的以那镇、桂果乡、等地的观察记录,加以对比综合得来,并附以近邻民族、族群习俗,以资参照印证。
第一节生活习俗
一、日常习俗
1、居住。穿青人大多居于坡度不大的山腰、山冲,也有部分居于山高谷深的山区少数居于平坦的坝区,多聚族而居,构成一个个穿青村寨。他们的房舍多为木房和土墙房,一般四间三格,中间格主要作供神用,称堂屋。因为担心陌生人或者病人冲犯堂屋内供奉的神灵,堂屋正门一般不开,也不常打扫,很多人家因此还将堂屋用作堆放粮食如马铃薯、玉米等之用。家庭人数少的三间二格,人住正房(与大门同向右格),左格为厨房。房前有畜圈,圈坑多用石头砌成。上作楼堆草,或建成楼房住人,下关牲畜,是为干栏型住房的遗留痕迹。房侧有小屋,供安置雄、磨,搁放农具用,或用作厕所。室内布设简朴,室外农具齐备,是标准的勤于耕作的农舍。
2、饮食。穿青人过着以农耕为主的定居生活,生产稻谷、玉米、豆类等,同时饲养家畜、家禽和种植各种蔬菜。粮食作物品种多达数十种,饮食习俗日益稳定。主食以稻米、玉米为主,其次是麦子、荞子、小米、高梁和豆、薯类。通常以酸辣味菜食佐餐,以糯米糍耙为节日食品。喜吃猪肉、鸡肉。一般农家饮用泉水,待客用茶。
主食的做法主要是蒸和煮成饭。过去,除了把米做成饭以外,玉米、麦面、高粱、荞麦也都做成类似饭的食物,称为“苞谷饭”(玉米饭)、“麦饭”、“高梁米饭”、“荞麦饭”。穿青人的包谷饭具有独特的风味,分为包谷饭和混合饭两种,包谷饭是将包谷磨成细面,用甄蒸食,或用铁锅烘熟,俗称“回锅老二”。香甜可口,其味无穷。混合饭即以苞谷面拌白米,用颤蒸食,香甜俱备,营养丰富。随着季节的变化,薯类、瓜菜成熟时,将其渗于粮食内,做成混合饭吃,即可口又节约粮食。现在有了撰面机,也普遍把面粉做成面条吃。糯米在穿青人的主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共同的节日食品。穿青人一般将糯米做成糍耙(或糯耙,北方叫年糕)、粽子、汤圆(元宵)等。穿青人喜欢吃各种耙耙,如苞谷耙、麦耙、米耙、糍耙、粽耙、荞耙。配以蜂糖、白糖、芝麻蘸食,香甜可口。穿青人爱吃糯米糍耙,并用作祭祀祖先的主要祭品,可炸吃、烤吃、煮吃,常配以蜂蜜、白糖、芝麻,香味可口。除夕打耙“供祖”,喜庆打耙待客,端阳打耙送亲家,重阳打耙“封龙口”,谷熟打耙献新。
穿青人还有饮顺酒的习惯。顺酒是酒名,又是一种饮酒方式。其酿酒方法特殊,酿酒的原料以高梁、糯米、玉米、小麦等多种粮食为主。经过浸泡,然后蒸熟,自然冷却后,再将酒曲捣碎按比例倒入拌匀,发酵后用陶坛盛装,又以黄泥密封坛口,一年半载或数月后即可饮用。其饮用方法特别,启封后,将开水倒入坛内,然后团团围坐,用空心竹管或其它空心藤杆插入坛内,依次轮流吸吮,以示尊敬和友谊。这种顺酒在穿青人及与其杂居的其他民族地区自古就很流行。道光《平远州志.风俗志》记载当地少数民族饮顺酒的习俗:“饮以细竹竿,通节插入坛中,谓之‘顺马酒’。”民国《平远州志.风俗志》则作“阵马酒”。饮顺酒是氏羌民族的普遍习俗,羌、土家等族人均有此俗,从此也能说明穿青人当中融合有氐羌族系的人群。
3、服饰。旧时穿青女妇不缠足,这是他们自别于汉人的重要标志,穿细耳草鞋或云钩反鼻花鞋,扎青色裹腿(即绑腿),穿“三节两袖衣”,即滚花边的大袖青衣,拴大腰带,戴大钩耳环,梳“三把头”。
三把头:先在头顶梳发一把,挽成椎,再从脑后梳发一把向前弯如“C”状结合于椎上,最后从前额梳发一把向后结合于椎上。三把头发结髻之后,用一根形如勺状的银质或铜质长答斜插至后,用一块长二尺五寸、宽约尺许、青白二色合成,四角绣花的“侧布”(即头巾)从前额向后把发蒙住,头巾的四角在脑后结成燕尾形。如此便形成“结发于顶”的“椎髻”。此种发式应当更接近少数民族的特点,清黄元治《黔中杂记.平远府风土一记》说道:“诸苗亦相若,惟衣裳颜色则各从其类。如白苗衣白,黑苗衣青是也。其男子非充隶役不剃发。发上束,复以青布叠寸阔,自脑后经两耳结于前,余其末并发纫之,作尖髻坐额上,蟠曲如螺。”这种头饰,穿青人在自己唱的山歌中有“爱姐七来爱姐八,爱姐三把好头发。青丝梳成螺丝络,中间插朵望郎花”的倾慕之情。在关岭县的“里(黎)民人”、安顺市的“屯堡人”,也都梳这种“三把头”,所不同的是,后二者所结的发髻在脑后,被称为“耙耙髻”,应当是杨森统治时期强迫各民族改装所致。头巾有两面,一面青色,一面白色,青年妇女头巾的白色在外,老年妇女头巾青色在外。
三节两袖衣:妇女的衣服,衣身用青蓝二色布缀接而成,上节青色至腰,下节蓝色至小腿,衣脚用寸许宽的白布镶边,衣襟镶寸许宽的云钩花边;衣袖的主袖之外套用两层活动的套袖,一层比一层短,袖口大,外面套袖的袖口更大,形如古代武士的护肩甲。每一层的袖口均绣有云钩花边,看去如三节缀成;衣领是活动的,二至三重,穿时钉上,翻二留一,或全翻于肩上,故有“反托肩”或“外托肩”之称。穿着上述服装的穿青妇女,腰拴青色大腰带,带头垂以长须,腿扎绑腿,脚穿细耳草鞋或云钩反鼻花鞋。现织金县板桥乡白果村杨光勋家仍藏有这样的一套传统衣服,据说是其祖母生前所穿用。
满帮花鞋:分钩钩鞋、包包鞋、尖尖鞋三种。钩钩鞋,由两块绣有块状花间云钩花的鞋帮合成,鞋头尖而朝后弯,蓝色布作五寸许的鞋筒,多老妇人穿用。尖尖鞋,与钩钩鞋大体相同,只是鞋头尖而不弯,无鞋筒,底薄,轻便,年轻妇女常穿。包包鞋,由两块不绣花鞋帮和一块绣满花的鞋头组成,鞋头不尖不钩呈包状,底薄,穿着舒适,多为少女穿用。
姑娘装束:头梳独辫,辫梢扎红头绳,朝后垂至腰间。衣服不用青蓝二色缀接,用全青或全兰,白布镶边,云钩花边镶衣襟,衣袖不上套袖,白布或云钩花边镶袖口。下装蓝色,脚穿包包花鞋或桂花耳草鞋。据当地老年人说,妇女从前穿青色裙子,裙脚绣有云钩花边。改裙着裤以后,姑娘出嫁时也要穿“站裙”,到夫家三天后才脱下,以后逢喜事作客再穿。民国《镇宁县志.民风志.民族》尚有“他若水城、威宁之李(里)民子,尤服短衣长裙,另有乡谈”的记载。可能穿青妇女改裙着裤是近晚的事情。在当地人看来,穿裙和着裤与大脚和小脚一样,是少数民族和汉族的重大区别,部分里民子的汉化开始得是比较晚,汉化程度也较浅,因此这也是他们自承为少数民族的重要依据之一。穿青人的上述打扮,解放前由于国民党推行的改装运动,大部分地区近于消失,只有少数边远偏僻的地方还有少许保留。但是他们对这种服饰还是很留恋,特别是老年妇女,临终前还要嘱咐自己的儿孙给她梳好三把头、穿上滚花大袖青衣才入硷,不然说到了阴间祖宗不认。到今天穿这种衣服的人则几乎绝迹。
男子装束:老年男子头戴一丈二尺(小布)头帕,身穿青色长,腰系青色腰带,下穿蓝色或青色大脚裤,脚穿草鞋。青年男子常穿对襟青色或白色短衫,头戴大白帕,戴帕时,在额上方卷成人字形装饰;或在左边让帕须垂至耳际。下穿大脚裤,系花裤带,脚穿草鞋。
儿童装束:头戴狗头帽、猫头帽、喜鹊帽。各种童帽不但形象,而且绣有花纹,胸戴转转花胸兜和肚兜。女童衣着亦青色或蓝色,鞋上也绣有花纹,护理幼婴的极概,样式新颖别致。
4、节日。穿青人过的节日有大年、小年、三月三、四月八、七月半、九月二十八、十月初一(均为夏历)。其中特有的节日是九月二十八,即五显神生日;较为隆重的是大年、小年和四月八。
大年从除夕到初五共五天,初五以后叫放年。除夕打糯米耙供神,打吃的把耙比任何节日都多,一般准备够吃到正月十五。供神耙五个,供饭五碗,供酒五杯,这都象征着对五显菩萨的供奉。正月初五用一个供神耙煮在醛糟中吃,说五显神保佑全家平安。留着四个到十五元宵节拿到菜园中“吃菜虫”。初五与除夕一样隆重,出阁的姑娘也要接回来团聚。十五元宵叫小年,这天要到园中去边吃边念:“吃菜虫”。要用肉喂树,即将肉埋在树根下面,让树结的果子多。做法是:年轻人便端上一碗肉,拿着一把斧头去喂树。其作法是:一个人将果树轻轻砍一个小口,然后问“你开不开花?”另一个人拿一块肥肉填入小口后回答:“开花”。接着便一问一答:“果子繁不繁?”“繁!”“果子甜不甜?”“甜!”等。每棵树都要这样喂,据说只有如此才能果硕肉肥,免遭虫灾。此俗与当地布依族相同。还用人装扮野猫遍村追逐,说这样做今后野兽不敢进寨。并用冬青树在火中烧得嚼啪作响,以驱逐邪气。
三月三敬山神、树神,在村边山上以巨石、古树为山神、树神的化身,敬供猪、羊、公鸡。这个节日可能来自布依族。清李其昌纂乾隆《南笼府志.地理志》记载:“仲家,……其俗每岁三月初三宰牛祭山,各寨分肉,男妇饰灌,食黄糯米饭,苗语以是日为更将,犹汉语呼为过小年也。”
四月八也比较隆重。这天用染饭花把饭染黄来吃,叫“吃染饭花”。要在大门上贴一道符,符用黄纸架十字写成,上写“佛生四月八,毛虫今日嫁,嫁在深山外,永远不归家”。这个节日可能来自苗族。四月八节,是贵阳、惠水、龙里一带苗族传统节日。时在夏历四月初八。相传,古代苗族首领亚努,领导苗民向统治阶级作斗争,于四月初八壮烈牺牲,葬于贵阳喷水池附近。每年到这天,当地群众穿上盛装,从四而八方汇集喷水池旁,吹奏洞箫、笛子,歌舞娱乐,以凭吊和纪念民族英雄亚努。由此习俗也可看出可能有部分苗族加入了穿青人集团。
七月十五烧冥钱给死去的老人,钱不用纸包封好,而是在堂屋中烧散钱,口中祝祷将此钱送给阴间某某老人用。此应为汉人习俗。
九月二十八日据传是五显神的生日。这天家家都要杀鸡祭祀,燃香敬供五显菩萨,感谢他使得这一年里风调雨顺,庄稼丰收。此时有的人家就要庆五显坛,跳菩萨,庆赛活动十分热闹。
十月初一杀雄鸡一只供牛王菩萨,打耙耙套在牛角上,给牛披红挂彩,慰劳牛一年的辛苦,反映了穿青人农耕生活的特点。牛王节是布依族和佗佬族传统的节日,布依族在每年夏历四月八日,佗佬族则在每年夏历十月初举行。相传这一天是牛的生日,因此要杀鸡各酒和打撇耙敬奉牛王菩萨,祈求它保佑耕牛健壮无病。为了让牛过好生日,这一天不让牛干活,并要喂上等青草和最好的饲料。在遵义、仁怀、镇丰一带,要用上等糯米打两个核耙,分别挂在牛的两只角上。并把牛牵到水边,让牛照着它的影子。然后取下核耙,喂给它吃,意为给牛“做寿”。如果附近没有水塘、水井、水田,也要打一盆水放在家门口,让牛照影子和吃稻把。有的地方还要放一串鞭炮,给牛披红挂彩,表示祝贺。(牛王节习俗详见《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P462,民族出版社1998年)因此从时间上看,穿青人的牛王节应该是来自仡佬族的。
二、婚俗
1、姑表联姻和背鸡认亲。姑表开亲,是穿青人有婚配中沿袭己久的习俗,这种婚姻其实是群婚残余之一,可分为姑舅表婚、姑舅表优先婚、单向舅表婚、单向姑表婚。据调查,解放前穿青人当中多数是这种婚配。穿青人解放前一般不与外族通婚,而很重视亲戚间的情谊,为了亲上加亲,姑妈家和舅舅家的儿女常匹配为夫妇,为此接通亲路,使情谊代代相传。从前姑表婚配是不分彼此的,后来舅舅家讨姑妈家女儿作媳妇,被汉人讥笑为“讨回母猪种”,就禁止了。而改为姑妈家儿子讨舅舅家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从姑舅表婚变成了单向舅表婚。除姑表开亲外,姨表之间开亲也较普遍,因此,过去在穿青人中常出现“担钩亲”和老亲老戚的现象。在婚配中妻子的年龄往往大于丈夫,有俗语说:“宁让女大十,不让男大一”。现在,由于优生理论的广泛宣传,表亲之间的婚配己被年轻一代的穿青人所排斥。据织金县板桥乡红光村上寨组的23岁穿青人王晓云说,在她和她的同龄朋友当中,基本上已经没有人和自己的表亲结婚的了。说起她们的父祖辈当中的表亲婚姻,她们甚至觉得这是一件难为情的事情。过去在穿青人当中还有订娃娃亲的习俗,男子还在孩提时代,父母便己为他定下婚事,到十三四岁时便可结婚。穿青人的婚配是遵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在聘礼中有“背鸡认亲”的习俗。背鸡认亲是指媒人受托到女家求亲,女家同意后,男方父亲要亲自带着儿子第一次去拜望亲家。去时看女家族内至亲多少,按女方家族中叔、伯、姑、舅的数量背上如数的一笼鸡去分送拜望。女家受礼者均要设酒席款待,认识新开的这门亲戚。背鸡认亲后,从此两亲家经常往来,保持亲密关系,遇有红白喜事,便须在物质和劳力上相互给予支持。
2、礼物和陪奁。礼物指的是男女定亲后互相赠送的礼物,一般称为“丢把凭”。此俗周围苗、布依、彝等族皆有,都是男女相约见面,互赠礼物,以定终身。穿青男女婚事为父母包办,男女婚前是不能见面的,女的只能在每年正月男方来拜年时托姐妹将礼物转给男方。穿青姑娘送给男方的礼物是花裤带和草鞋。裤带两头绣有花纹,并有流苏;草鞋用稻草芯作鞋耳,并编织有花纹,名曰“桂花耳草鞋”。男方得了礼物,常根据礼物的好坏来猜测妻子的人材品貌,说“不见人才见手脚”。姑娘们很注重送给男方的礼物,婚事一定,便暗暗做准备,极尽心思智巧把礼物做得精致美丽。新婚的洞房之夜,新娘还要特地送丈夫一根精致的花裤带作见面礼。在整个婚嫁过程中,男方是不单独送女方任何礼物的。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是为穿青人汉化颇深之证据。
3、打亲和闹亲。在婚姻生活当中,穿青人常说“有理的后家”,后家即岳家,意思是女家在婚嫁中处处占主导地位,而男家要事事谦让,才能求得婚事圆满,“打亲”和“闹亲”就是这种思想的突出表现。打亲就是“打媒人和接亲人”,这种现象很多民俗学家都倾向于认为是上古掠夺婚的遗存。在掠夺婚中,男方组织队伍攻入女方部落,将女方抢来成婚。而女方部落则会进行抵抗,甚至造成流血死人的后果。而其深层原因则是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之时男性用暴力迫使女性屈服的一个过程。迎娶之日,男家接亲队伍来到女家院中,女家便有暗下组织的一批人专与媒人和接亲人作对。他们把媒人和接亲人拦在门外,或出言讥讽,或推推攘攘,或以污水泼在接亲人身上,或以锅烟抹在他们的脸上,尽情戏谑取乐。而新娘则在屋里哭着咒骂:“背时媒人,接亲乌龟”,一时闹得媒人和接亲人丑态百出,聪明的想法尽快逃到堂屋内,才能避开打骂,行动慢一点的,便落得狼狈不堪。清光绪《水城厅采访册.食货.土俗.宋家俗》就记载了“宋家”的婚俗:“将嫁,男家往迎,女家率亲戚捶而击之,曰‘夺亲’。既归,旦则进蛊于舅姑,夕则潭汤请浴,三日而罢。丧葬饭疏食饮水二十一日,封而识之若马鼠。此与中土俗无大异,惟‘夺亲’一节近夷俗耳。”早在清乾隆时的《黔南识略》卷一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夺亲”之俗不见于对其他少数民族的记载,因此穿青人很多来自于“宋家”,应当是很有把握的说法。“打亲”和“闹亲”之俗同样存在于当地讫佬族和彝族当中,应是相邻居住族群文化相互影响学习的结果。
4、草鞋陪嫁。姑娘的家庭不论贫富,出嫁时的陪奋一定要有一捆草鞋。穿青人素以穿草鞋、打草鞋著称,但他们说新娘到夫家后一个月内不能摸草搓绳打草鞋,要用草鞋陪嫁才百般顺利。
5、砍亲路和照亲路。民国以前穿青姑娘出嫁不用轿抬,是走路到夫家。送亲中有姑父姑母、姨父姨母、姐姐姐夫、哥嫂、兄弟等等多至二十余人。送亲的男男女女身穿长衫花衣,系腰带,带上拴汗巾,远道而来者,腰带上还要挂双草鞋,簇拥着新娘步行,叫作“赶亲”。经济有所发展以后,新娘才兴骑马。民国时期,因被汉人耻笑,大部分接近城镇的穿青新娘出嫁才用轿抬。他们抬轿也有特色,轿是自己编制的竹轿,抬轿的人是寨内亲友,不专门请轿夫,名曰“抬兄弟轿”。一些边远山区经济落后的地方,还把木桌翻倒,内铺红毡,上盖彩布算作轿子,或仍旧走路到夫家。以后演变的骑马和抬轿仪式规矩大致同于汉族,而古老的“砍亲路”、“照亲路”仍使得穿青婚俗别具特色。迎娶时,男家接亲队伍中要安排一个青壮年带去一把砍柴弯刀,两个少年带去两捆“亮槁”(呈长三角形,尖的一端涂有硫磺的薄木片)作砍亲路、照亲路之用。砍亲路和照亲路仪式在发亲时举行,发亲一般在黎明天色未明之时。新娘的姐姐或嫂嫂扶着哭泣不停的新娘到堂屋神位前拜别祖宗神灵,然后绕房三圈,起到院中便停下。这时,接亲队伍中的带刀青年急忙闪出,挥舞弯刀,象劈山开路的样子,在新娘跟前引路;两名执“亮槁”的少年立即点燃火把,分左右两边随后照明。新娘启步前行,送亲的和接亲的在后面簇拥着新娘上路。这样前面砍刀引路,后面火把照明,直至天色大亮才停止。据穿青老人讲,这样做是为了驱魔除邪,让新娘平安到达夫家,今后子孙发达,福气好。砍亲路和照亲路带有许多原始的迷信成份,从侧面反映了从事农耕的穿青人在历史上刀耕火种,除草开荒的生活。
6、赶亲。新娘起身到夫家走不多远,她的姑父母、姨父母、舅父母、哥嫂等几十人随即赶到男家,又叫“追亲”,表达对亲人远离的不舍之情。后因被耻笑为“母猪客”,才改为八人或四人送亲。
7、讨奶母钱。新娘起身去夫家的当天上午,她母亲提一瓶四两重的菜油赶到男家,男方母亲出来迎接,并问:“梳的尖尖头,提的哪样油?是拿点灯,还是拿梳头?”新娘母亲回答说:“梳的尖尖头,提的四两油。一拿点灯敬神,二拿照亮梳头。”新郎母亲将其迎入家中,给予款待,还要给一笔钱,叫“讨奶母钱”,又叫“送梳头油”。
8、站花和试新娘。过去穿青人举办婚事一般四天,第一天叫“吃下马饭”,第二天叫“正酒”,第三天叫“拜客”,第四天“结发亲人”。在“正酒”那天,新娘要起得特别早,梳好三把头,手提花汗巾,面对墙壁站立,让众亲友欣赏品评头饰。这天,凡是来吃喜酒的亲友,特别是姑娘和年轻媳妇都少不了要拥进洞房观看,评论称赞一番,这称为“站花”。“试新娘”的仪式是在婚事结束的当天即第四天进行。这天婆家送走送亲人后,便找来一担桶给新媳妇,让小叔或小姑带到井边挑水,不管井有多远,要一口气挑到家,途中不歇气不换肩,不让桶中的水泼洒出来。众亲友站在道路两旁观看,新娘能做到以上要求便称赞夸奖一番;如果做不到,就是长得漂亮也得不到好评。他们很注意桶中的水,如果到家时水还是满的,就认为新媳妇财气好,将来是个好当家。
9、披露水衣和戴雨帽。新娘起身到夫家时,要披上一件男方向福寿双全、儿孙满堂的老年妇女借来的衣服。同时戴一个用三四尺长的一段青布临时做成的长尾帽,帽尾压着露水衣,拖齐背心,以示驱邪。
10、圆房。结婚吉日的当天上午,去接亲的一帮人用花轿把新娘子抬到距新郎家10余米处放在地上,圆房立即开始。圆房首先是回车马。由新郎抱着一只大雄鸡,对准内坐新娘的花轿,由阴阳先生指挥做法事后即宰杀雄鸡,吩咐参与接亲的东西南北中五路车马大神各回原位:其次拜天地。女送亲客扶着新娘子跨进新郎家的堂屋门坎后暗示双脚跪在草席上,此时新郎按照阴阳先生的“一拜天长地久、二拜地久天长、三拜荣华富贵、四拜儿孙满堂”进行四拜,再入洞房。拜天地结束,仍由女送亲客扶着新娘子,随着新郎进入洞房,并在阴阳先生的指导下进行活动。进入洞房后,开始做“法事洒帐”。阴阳先生边用净水洒边念:“一洒荣华富贵,二洒金玉满堂,三洒子孙兴旺,四洒五谷存仓......洒帐已毕,万事大吉。地久天长,新人坐床。旁人请出,加官进禄。婚姻和合,万世其昌”。圆房结束。圆房习俗可以从很大程度上看出汉文化的印迹。
11、井边回门。一般来说,新婚满月,新娘回娘家省亲称为“回门”。按当地其他人民的习惯,新娘在新婚的一个月内是不下地劳动,不外出串门的。串了门,会被认为冲坏别人家财气,遭人责怪,必须“回门”之后,新娘才能自由行动。但是,以农事为本,“耕作多妇人为之”的穿青新娘不是能在家闲上一个月的。于是便想出了折衷的办法,到井边举行“回门”的仪式来代替新娘满月回门。新婚七天,新娘便由丈夫带到井边,点一对红烛,烧香五柱,合七天之数,然后新娘烧纸跪拜,祈求将来生活平安顺利。从此,夫妻共同劳动,正常生活。
到今天,随着现代化进程在这块土地上的日益深入,这些古老的习俗己很难一见,基本上都濒于消亡了。
三、丧俗
穿青老年人正常死亡,要正式举行丧葬仪式。整个丧葬过程的内容是: 1、送终:包括扶死者落气、哭丧、鸣炮、沐浴、净身、理容、穿戴、吃汤饭等。
2、停丧:包括下榻、报丧、装棺入硷、设灵堂。
3、治丧:包括绕棺、救苦、解结、辞灵、过殿、破地狱、开路、开堂、点主。
4、出殡:包括饯亡、清棺、出魂、抬丧。
5、安葬:包括择地、打井、背土、买地、复山。
6、守孝和守孝禁忌。
在上述的丧葬过程中,穿青人认为他们下列的习俗较为特殊:
1、竹棍报丧。老人死后,丧家派人通知三亲六戚,谓之“报丧”。报丧者手执竹棍(约三尺许)去到亲戚家后,分男左女右的方位将竹棍放于大门旁,表示是哪位老人去世了。亲戚奔丧时,同样要执竹棍到丧家。其实此种习俗应来源于贵州古代夜郎国时期的竹文化,传说夜郎王为竹所生,遂以竹为图腾,崇竹爱竹。影响所及,当地各族包括汉族在丧事时都会大量地用到各种竹器制品。
2、垫鸡鸣枕。女性老人逝世后,装棺入硷要垫鸡鸣枕。所谓鸡鸣枕,就是用布做成鸡状的枕头,内装死时烧的倒头纸灰(死者断气时所烧冥钱纸灰,称倒头灰),置于死者头部左边。给老人垫上鸡鸣枕,能庇佑子孙勤快,听到鸡叫就起床,不睡懒觉。
3、买水浴尸。老人去世后,孝子带上纸钱、香和金属币到井边或河边,边装香烧纸,边哭死者。将金属币丢于井中或河里,打起一桶水回家。先舀一碗放在神完上,再将水给死者洗身。有时为了表现思亲之切,孝子还要喝一口洗身水。晚上,孝女、孝媳用柳枝蘸上放在神完上的水洒在死者身上,哭嘱死者“要喝阳间清凉水,不喝阴间迷魂汤”。
4、供茶吊孝。丧事吊孝,亲戚要送礼。礼品包括活猪活羊,扎纸人纸马和金山银山,写祭帐、祭对、祭文、伴奏乐器。普通的吊孝叫供茶,就是拿一个糯米耙、三柱香、四两纸钱去吊孝。穿青人历来喜爱吃糯米耙,逢年过节要打糯米把吃,人死了也要打糯米耙去供他。
5、火把送葬。出殡时,众孝子要走在灵前送葬,正孝子(死者长子)执引魂幅在前,其他孝子执火把跟在后面(送出门不很远),中途火把不熄灭的,象征着今后顺利兴旺。中途火把熄灭的,预示今后不利。
6、烧火照墓。死者入土安葬后,孝子要连烧三夜的柴火,以后改成送灯,即在死者墓前边送三夜的灯。以上两项可看作是氏羌民族尚火的文化因素。在土家族中也存在着老人葬后孝子为其“烧七”之俗,即从安葬之日起七七四十九天逢七日即为死者烧香烛冥钱及供饭。
7、吃素守孝。在守孝期间有很多禁忌,不动荤腥也是其中之一。即不吃鱼、肉,不吃刺激性食物如辣椒大蒜等,不喝凉水。若吃了辣椒,是对死者的心肠毒辣;吃了大蒜、喝了凉水,是嘲笑死者该死。所以,在三七天内只能吃素菜、喝菜汤,即“饭疏食饮水二十一日”,这是“宋家”承续之古汉人礼仪并留存至穿青人当中的习俗。由于地方和时代差异,有些穿青人地区也没有或己不存这些习俗。
穿青人非正常死亡的丧葬习俗如下:
1、凡在外伤亡、病死于外或结核病、麻疯病患死者,均属非正常死亡,不能超度,灵枢不能入土安葬,要放置于较远的山洞中或岩壁下,让其自毁自灭。有的不用棺木装尸,用水砂缸装尸,再用铁锅封住缸口,周围用朱砂画符封住,使他不得超生。有的直接将尸体焚毁。
2、产中丧,只能就地装棺入硷,灵枢不能放在堂屋中央,要从小门或后门抬出去。虽也超度,但也要惩治,以免今后为患于人。若婴儿还未生出来的,要破腹取掉婴儿才能装棺,不能一棺装两人。
3、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死亡,不用棺木装,就用稻草包住丢在山上。凡七天之内尸体不毁烂的,还要请巫师(迷拉)把尸体烧掉并作法使其不能超生。
4、十二周岁以上,但还不到成年和未结婚死的,称为“化生子”,不用棺材装,只用木匣装硷,抬出去埋葬了事,一不择地,二不办丧事。
穿青人祭礼。祭礼的顺序是司仪于讲礼台宣布程序,正孝子于铭涟前上香、击鼓、鸣炮;众孝子赤脚男左女右列队站立,洗手,跪于歌诗台前,歌诗先生歌《诗经》之《寥莪》第一阙;司仪于灵前读祭文,众孝子哭,焚祭文,奏乐,歌《白华》第一阙;女孝子捧食升堂,跪于灵前,司仪号令叩首,奏乐,歌《寥莪》第二阙,女孝子默哀;正孝子于讲礼台前听读《礼记.曲礼》“夏清而冬温”一节,奏乐,歌《白华》第二阙:女孝子捧酒升堂,跪于灵前,司仪号令叩首,奏乐,歌《寥莪》第三阙;正孝子跪,向亡人祭奠酒礼,奏乐,歌《白华》第三阙;众孝子于灵前三叩首,出,于铭族前焚化纸钱,三鞠躬;正孝子执伞,鸣锣,鸣炮;正孝子跪迎点主大宾(当地有声望的人物,特邀出席主持仪式的嘉宾),为大宾撑伞,歌《鹿鸣》第一阙,鸣炮,点烛,众孝子向大宾敬酒,叩谢;众孝子跪灵前三叩首,请灵位,跪大宾前;大宾开犊出主(取出灵牌),刺正孝子手指血点神主,大宾秉笔涂朱,点神主之天庭地角、左耳右耳、左眼右眼、生年月日时、卒年月日时,大宾合主,虚点“光前”,实书“裕后”,大宾飞笔,请主入犊,大宾念赞词;众孝子请神主上灵位,哭,出谢大宾,三叩首;跪谢歌诗师,三叩首;再谢大宾,三叩首;鸣炮,礼毕。
穿青人的祭礼很明显看出有汉族祭礼的遗存,尤其是点主一节,胡适先生曾有文章考证。(详见胡适《名教》,《新月》杂志1928年7月1卷5号)当地城里汉族己不行此礼,在乡间的汉族虽间有行此礼者,但却被穿青人认为是“学穿青的样子”在做。而在《重新调查报告》当中记载穿青人有将死去老人门牙折下的习俗记载,但是今天的穿青知识份子,包括当年《重新调查报告》的撰文者都不承认有这一点。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有可能是此俗已经消失,但更大的可能是打牙习俗是仡佬族的典型习俗,而仡佬族在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都较落后,所以穿青人不想与其认同,极力在想回避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