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乌蒙彝学网,赫章彝学网
发布时间:2015-01-29 09:01
1、赫章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县人民医院出具,县合管中心同意转诊〉;如 果是外出务工(居住〕或急诊外出就医的,需在入院一周内(住院时间不满一周的,需在 出院前〉打电话到合管中心登记备案,报账时凭登记备案信息、外出务工(居住〉证明或 急诊证明到合管中心开具备案表;
2、疾病证明书(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门诊);
3、完整住院病历(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等):
4、发票;
5、费清单:
6、患者医疗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代报的还需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7、如果是外伤就医的,还需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证明原件(受伤地村(居)委会出具,
乡(镇、街道办事处)合医办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属交 通事故的,还须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县外受伤的,出具证明时需 附上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或派出所的座机号码。
各.患者到县外公立医院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在出院后60日内到本乡镇合管办审核报销 (乡镇合管办人员未落实前暂由县合管中心审核报销)最迟在次年的2月28日之前前来报 销,超期不予报销。
温馨提示:
1、报账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和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开展报销工
作)。
2、县合管中心备案电话:0857-3221261;
3、除了赫章县合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在县外民营医院就医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如果在合管中心报销后,自付部分一年累计在4001元以上的,还可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一步报销。
文章编辑:腊罗巴吉才柱
|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