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14
[内容摘要] 介绍毛泽东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关论述。指出 毛泽东主张的民族区自治是彻底的民族自治。建国半个多世纪,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已近半个世纪,可而今,我们现在的民族区自治,离毛泽东主席当初的设想,仍然有很大差距,主要是自治权没真正落实,有名无实。原因在于我们的一些中高层干部,对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思想缺乏应有的深刻认识,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有必要进行反思,切实抓好民族自治权落实,真正体现国家宪法赋予各民族一律平等,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关键词]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平等 团结和谐 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 落实民族自治权
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是一个永远不应该忘记的话题。
中国是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处理好国内56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是关系到国运兴衰存亡的一件大事。民族关系处理好了,各民族团结一心,上下团结一心,革命就能胜利,建设就能发展,使中华民族真正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否则就会万事无成,弄不好还会出现内乱。这一点,毛泽东的体会是最深的。
毛泽东,不愧是位伟大的革命导师,他对世界,对国内的诸多问题看的比谁都透彻,他善于革命,也善于斗争,领导中国人民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起了中国五千年历史上第一个全新的人民共和国。他懂得民族的心理,能体察民族感情。善于处理问题,创造了一种古今中外都无先例的处理民族关系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今天,联系实际,重温毛泽东的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及有关深刻论述。禁不住让人感慨万千,受益匪浅。由于时代发展,毛泽东的一些论述,在今天的中国,已经失去了意义。但他的主要思想和论述,对我们认识民族问题和处理国内民族关系,仍然具有深刻的不客置疑的指导意义。本文就几个重要问题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民族平等团结,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核心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总是大民族看不起小民族,竭尽所能地欺侮小民族。先进民族看不起落后民族,竭尽所能地欺侮弱小民族。世界如此,中国也不例外。中国曾经有过盛唐时的辉煌,元蒙时军事上的无往不胜,但明清以后,国运日衰。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的100多年一直被列强侵略凌辱,被人称为“东亚病夫”。这一点人就共知。在国内历史上,称雄中原的大民族,(古夷华夏、汉、蒙、满等)总是看不起中原周边人数较少的民族,视他们为“化外之民”。意思是不开化的,不懂文化和礼仪的野蛮人。西汉史书称其周边的少数民族为“东夷西羌,南蛮北狄。”夷,字象形,一个背负大弓的人,当初并非贬意,但在后人眼里,就是野蛮、落后和原始的象征。羌,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云:从羊从人,意为牧羊人。那是溢美之辞,实际是从羊从儿,意为羊羔子。蛮,也就是虫,北方人称虎为“大虫”。狄,古代指一种野兽,因而特意加了反犬旁。可见,中原王族的统者们,是从不将其周边的少数民族当“人”看待的。特别是汉,因文化先进,人口众多。沿袭的王朝也多,大汉族主义的思想更是严重。这种盲目自大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因了王朝统治者的推奉,文人墨客的宣传,影响及其广泛,一代代沿袭下来,浸透了其民族的每一个细胞。由此造成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世代难以消除的隔阂。为什么说他是“盲目自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祖先是怎样来的?不知道自己的先进文化是怎样发展起来的?毛泽东主席说过“汉族人口多,是由各民族混血形的”,强大的汉民族是各民族混血形的,先进的汉文化,自然也是继承和发展各族文化的结果。事实就如此。试想,如果没有近万年古夷伏羲部落从西部进入中原,没有伏羲后裔炎、黄部落,没有古夷大禹从西部入主中原,哪里来的华夏及华夏文明?没有古夷炎、黄为核心的历经夏、商、周、秦的民族统一战争,怎么会形成强大的汉民族?怎么会有先进的汉文化?一般人自然不会自知道远古的民族文化的发展史,孔夫子是很明了的,因此才有“中国失礼,求之四夷”之说,后世的文人学者,盲目性就多了。甚至有人将孔夫子的原话作了相反的解释。盲目自大的思想情绪,也就日盛一日,民族岐视也越厉害。
汉以后直到了明、清,这种民族压迫与歧视现象,更是有增无减。就说彝族吧,彝族本来是中国古夷的直系后裔,是古夷系民族发展分支的母体,曾创造过鲜为人知的“古夷文明”,给华夏文明的创建以极大影响。只因地处西南高原经济发展受到限制而落伍,后来就成了大民族欺侮的对象:濮人时代,因濮夷有衣着尾服饰,汉文史籍中称为“尾濮”。不明事理人还真以为是“长有尾巴,进化极缓,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哩!夷(彝)人有个自称“罗倮”,意为虎龙图腾的子孙,汉史书上,常常加反犬旁,写作“猡猡”,以示侮辱。夷(彝)人的部落头人、毕摩,三国时诸葛亮南征,就称他们为“鬼主”。诸如此类,举不胜举,至今,城里的一些小市民骂不听话的孩子,还常常使用“倮倮”、“苗子”一类词句,可见,民族歧视的遗留是何等之深?
共产党领导革命,才破天荒地让各少数民族享受到了世代企盼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建国后,党和政府把“各民族一律平等”写入了国家的大法《宪法》。1954年,国家又依据“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受到全国各少数民族的衷心拥护。《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出台,不仅在中国,就是在世界上在各种民族关系的发展史上,也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在如何处理民族关系的问题上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典范。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我们党信奉的是马克思主义,目标是要在中国实现“按劳取酬”“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继而实现“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实现如此伟大的目标,需要全国各民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不是单凭一个党就能完成得了的。在毛泽东领导下,我们党创造了一个符合中国历史发展与民族发展史的新名词,叫做“兄弟民族”。这实际就是给民族定了位。各民族无论大小,都是“血肉相连的亲兄弟”。由此首先从思想理论上消除了数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大民族歧视和欺负弱小民族的历史“弊病”,为全国各民族之间的空前团结奠定了基础。毛泽东深刻地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可见,毛泽东是把“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提到事业成败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的。
何谓“民族区域自治”?一句话就是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在不违背中央政策、法规的原则下,可以通过民主形式,自主地决定自己区域内的一切有关经济、文化建设的大政方针。然后报请省、中央批准执行。自治二字字义非常明确,是要自治民族推选自己民族的干部来自主地治理自己地方的事。它真正地体现了“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党相信群众,相信少数民族兄弟,能处理好自己民族的事情,才明确地提出“民族区域自治”的国策。这是符合党的宗旨和原则的重要举措。1956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藏区工作与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有一段话,说的最为深刻,也最为直接,他说:“要发展党,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要民族干部,我们包办也包办不了那么好。各级党委要逐步增加本民族干部。委员要少数民族占多数。书记由少数民族当。少数民族为主,汉族为副。当然有个过渡阶段。要有这样一个心,这样一个计划,事情就好办了。……要有这么个心,要准备以少数民族干部来代替自己。”
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看出,毛泽东主席所主张民族区域自治,并非空谈理论,他是真心要推行彻底的民族区域自治,真心要让少数民族兄弟也像汉族群众一样,享受到自己当家作主的荣耀的。我们知道,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下,一个地区、一级政府、党委才是决定一切的领导核心,党委委员中,规定“少数民族委占多数。书记由少数民族当,少数民族为主,汉族为副”,这样,就真正保证了民族自治政策的实施,让自治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广大少数民族为什么真心拥护共产党,一心跟党走,称毛泽东是“人民的大救星”,其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不然,就不可能有什么民族区域的政治制度,尽管也成立了民族自治政府,那也只是名义上的,有名无实的自治政府,民族的干部群众,是不会真心拥护的。
在讲话中,毛泽东提出实现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要有个过渡阶段”的的概念,这也是从当时的情况出发的,当时,全国刚刚解放。民族干部人才奇缺,即使有些民族干部,参加工作的时间短,学识水平,执政能力都尚欠缺,自治地区党委书记一职,暂时只好任用汉族干部替代。这是一种万不得已的权宜之计,毛泽东告诫那些到民族自治地方任党委书记的同志“要有这么个心,这么一个计划,准备以少数民族干部来代替自己”,也就是说,要随时准备,有了适合的民族干部,就还政于自治民族。
“过渡阶段”以多长时间为宜?毛泽东没有讲,显然要看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情况而定。三年五年,十年八年,也是说得过去的。而今,共和国建立已半个多世纪,整整两代人的时间。民族区域自治政府,最短的也走过了四十五六个春秋,培养的民族干部可以说绰绰有余,论政治文化素质,论工作能力,许多都不比汉族干部差,而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许多都仍然处在“过渡阶段”之中,这种情况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于情于理,也都无法向自治民族群众交待的。
为何如此?我们的决策部门及领导,应该认真检查一下,自己是如何理解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和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的问题。民族平等,不是一句空话,是写进了国家大法《宪法》的,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就必须坚决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民族平等,应该体现在政策上,体现在干部的任用上,言行如一,表里如一。那种一味地派汉族干部去担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党委书记的做法,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实际上是粗暴地剥夺了国家宪法赋予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权力,是一种不尊重和践踏党和国家的民族平等原则的犯法行为,是不能原谅的。要知道,少数民族群众,在旧社会吃够了民族压迫与民族岐视的苦果,在心灵上留下的阴影,至今仍未彻底消除,他们对领导是否坚持党的民族平等政策这一点,是极其敏感的,对那些随意践踏民族平等原则的人,可以说是深恶痛绝。但愿我们的决策者,组织人事部门,能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千万不要不当一回事。社会在不断发展,民族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和增强,不按法律办事,让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名存实忘,也就无所谓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弄不好是会闹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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