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21投稿人:王明贵
17、实乍苦木对彝族诗学理论的创新发展(上)
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在继承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也不乏观点的创见和理论的创新,这些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创了彝诗音韵的四声说、四音说和七音说,第一个提出了“调”的音韵概念。
以前的诗论家们在其理论中也经常提到声、音等音律问题,但声和音究竟怎样区分?有多少个声和音?没有明确的数量和区分。到实乍苦木,他第一次提出了“调”的音韵概念,并且第一次将彝诗的音韵分为四声、四音和七音。他说:“句有句的主,字有字的声,韵有韵的调。” “彝音有四声,句音四音声。正音有四个,四字分四声,四声是正音。除开正音外,还有三小音,有时可认同,有时则不同。有的句子中,细分有七音,正分有四音。写诗音要准,音准才能连,连来才有扣,有扣才能精。精妙在于连,精妙在于扣,精妙在于押,精妙在于调,调则由音起。”在他的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所说的四声的声显然不是声母韵母等概念中的声母的声的意思,而是与此处的音所指的内涵是同义词。而四音的音在这里所指的内容显然也不是一般的音韵,而是他提出的“调”――也就是声调的调――的意思。所以,实乍苦木的四正音、三小音合起来的七音实际是指彝语音韵中的声调,也就是彝语中的四个主要声调和三个次要声调。虽然目前对这四个声调的具体所指,研究家们仍然有分歧,但是认为实乍苦木所讲的四音七音的音是声调这一点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实乍苦木的正音、小音说对后来的《彝诗史话》提出“音调有阴阳”并且还分高和低的新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左玉堂主编的《彝族文学史》是第一部对彝族古代诗学理论进行介绍的文学史》
(2)关于扣。实乍苦木在音韵格律的要求上全部继承了前人的理论,但也不乏自己的创新见解。
比如扣――包括其它相应的韵律――的问题,他在前人提出的三段扣、二段扣、一段扣、偶扣(这主要是他提出来的)、句扣等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深化,提出了“分字扣”的新概念,他说:“扣各有所主,押各有区分。有的分字押,有的分字扣,有的分行押,有的分行扣。”他不但提出了分字扣的细化音韵理论,还提出了“只要句间连,三之一要连,三之一要扣,还有三之一,不管它也行”的观点,对诗句间只要有连而其扣只要达到三分之一的比例就可以了。这和此前的理论中的常见的一句一句押、一句一句扣,一字一字押、一字一字扣等说法不但有区别,而且是大异其趣,是实乍苦木对彝族诗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彝诗九体论》中,实乍苦木对于扣的阐述还不仅仅限于理论的探讨,他自己在论著中还带头在多处采用扣的一种方式――顶针式的扣法来论述他的诗学见解,不论是举例的诗歌还是论述的语句,例如这首例诗:“歌场须有景,美景出深山。山中有万物,万物生金花,花开才结果,果结果有香。”又比如这一段论述:“可是上下句,连来要相扣,扣来要相合,合来要有声,有声要有韵……”
(3)深化了“主”的内涵,提出了“词语主”的新概念。
实乍苦木不仅仅局限于前人提出的各种关于“主”的概念,而且提出了词语也有“主”的新概念,他说:“词语各有主,用词各有风。有的诗中呢,词语很丰富,规模又广大,茂然多变化。”看来他所提出的“词语”之“主”是用来统摄丰富、广大而又多变化的庞大的诗歌词语的。
(4)《彝诗九体论》在方法论上有重大突破,创造性地提出“正”、“副”、“小”的辩证规范,用以分析彝族诗歌的音律、结构和内容。
前述实乍苦木在区分彝语诗韵的四正音、三小音,就是用正音与小音相对而论,这里的正主要是主或者主要的意思,小是辅或者次要的意思,正音是常用的声调,而小音则是不常用的声调。实乍苦木又说:“音和声当中,副有副的扣,正有正的连。”这里所指的就是音韵中的正副问题,笔者认为其内涵所指仍然是指音韵的主次,正即是主韵,是起主要作用的音韵或者可能是指用得多的韵;副即是次韵,也即是起次要作用的韵或者可能是指用得少的韵。在分析诗歌的结构和内容时,实乍苦木在举了一首以老鹰抓走鸡、豹子抓走猪、媒人抓走姑娘为内容的三段诗,之后分析指出:“第一段当中,它的主体是,主体是鸡儿。为什么是鸡?说来是这样:如果没有鸡,老鹰转什么!所以头一段,鸡是正主骨,鹰是副主体。它俩相对待,相依而相存。”按照他的分析方法依次类推,那么这首三段诗的第二段的正主骨就是猪,而副主体则是豹子;第三段的正主骨是姑娘,而副主体自然就是媒人。从逻辑上说,先有什么,后有什么,是什么引起了其它的新事物,那么处于主动地位而引起其它后续事物的,它就是主,是“正主骨”;而跟随着前面的事物出现的处于被动或者从属地位的事物是副,自然就成了“副主体”。实乍苦木提出的正、副、小的规范,在彝族诗学史上的确是方法论上的重大突破,它使彝族诗学的理论分析方法被纳入了辩证法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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