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25投稿人:王明贵
26、《诗音与诗魂》对诗歌形式与内涵的完美追求
佚名所作的《诗音与诗魂》中的“音”,就全篇的内容来看,是兼指诗歌的声、韵等诗歌的全部音韵格律,因为彝语文中没有专门的“韵”字,在多数情况下都是用“音”来代表“韵”。广而言之,音的广义的概念泛指一切声音;而在诗歌中主要就是代表声韵;最狭义的意义则专门指诗歌中的押韵。《诗音与诗魂》没有作者的署名,原作也没有标题,目前还不能确切考证作者是谁,也不能确知其写作年代,就其中提出到举奢哲、阿买妮等的情况来看,其作者应该比他们要晚。据估计应为明、清时期所作。《诗音与诗魂》这个题目是王子尧翻译,康健、王冶新、何积全整理时所加。《诗音与诗魂》被收进了前述四人翻译整理、漏侯布哲等著的《论彝族诗歌》中,由贵州民族出版社于1990年出版。
《诗音与诗魂》与前面所述的《彝诗史话》一样,非常注重诗歌的音律,在诗歌的格律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观点,丰富和发展了彝族古代的诗学理论。
关于诗音,也就是诗歌的音韵格律。《诗音与诗魂》的作者认为,“诗歌没有韵,就无诗味了。说到诗韵呀,诗韵九十九,九十九诗韵。……九十九种韵,……常常在变化。但当变韵时,必须抓主韵。每个字的韵,可变为四韵。但是四韵呀,四韵要相连,四韵要相扣。九十九个韵,可归为九种;九种诗韵中,每种又可分,再分为四韵,四韵分主次。什么叫主次?说来是这样,开头的字音,它就是主韵;其后的字音,就叫做次韵。”这里所提出的九十九种韵的观点,与阿买妮的“诗韵四百七,用者四十三”的说法和布独布举的“六十六个韵”的说法不同,是自成一家的新理论。而且这个九十九种韵是一个韵还可以再分为四个韵的,如果这里的分出来的韵是指“声调”,按此分法,99×4=396,就是396个韵。假如阿买妮的“诗韵四百七”是指407而不是470,那么,396韵与407韵就只有11韵之差,与现代彝语的声韵相比较,是很接近的。把诗韵分为主韵和次韵也是《诗音与诗魂》的一个新观点,而且明确指出在诗句中,开头的字音是主韵,而其后的字音是次韵。作者还举出了“可乐以内”四字来进行分析说,在这四个字当中,开头的“可”字就是主韵,其余的三个字则是次韵。当然,《诗音与诗魂》也讲求诗律的押、扣、连、合等等常规的格律,作者有时也把押韵称为“出”和“对”:“说到诗的韵,有的上句出,有的下句对;可是有的诗,四句两句对,四句两句韵,声韵各分明,不必句句押,不必句句韵。”《诗音与诗魂》中还第一次明确了长诗与短诗的概念区分,说:“长诗分九韵,每章分九段;每段要有连,连好成一章。至于短诗呢,可分为三段;三段诗文呀,写来成一连。”
关于诗魂。《诗音与诗魂》的作者认为:“写诗抓主根。……诗的根和主,根主句中分。先从诗根讲,说到诗的根,我讲是这样:凡诗都有根,是诗都有主。根就是诗根,也就是诗影;主就是诗魂。诗中的影魂,影魂成一体,此体即诗根。诗主这样出,诗魂这样生,万物从根起,根就是诗魂。魂可变诗主,根可变诗主;主么也同样,同样变诗根。有根又有主,诗体从此生。说到诗影么,要用心去思,要靠想去寻。有影根易生,思永诗易成。诗根便如此,说到此为止。”影魂一体的诗根说是符合彝族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万物有灵”的观点的,古代彝族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灵魂,没有灵魂的事物就是死的事物,没有生命了。诗歌作为一种人类的精神产品,它既然能够被生产出来,它也是有其生命的存在,所以诗歌自然要有灵魂才有生命力,才可以往下传承。这也是古代诗学理论家们开创的人化诗论的继续,诗歌就好象人一样,人既然有灵魂,诗当然也就有灵魂。影与魂在古代彝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中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辩证统一体,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影随人体,魂在人身,都是依赖于人的身体并主宰着人的生命的精神自在物,也就是人的根本。对于诗歌来说,影与魂是与人一样实在的存在,而且同样是诗歌的根本,自然就是诗歌之主。诗影与诗魂的问题,从诗歌的内部美方面对诗歌进行了深入一步的开掘,触及到了诗歌深层次的意境、神韵等的品质,值得深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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