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30投稿人:王明贵
27、《论彝族诗歌》对想象与思维诗学本质揭示
《论彝族诗歌》为佚名所作,作者不可考,通常认为是明、清时期的彝族诗论家所作。诗论的标题也是翻译者王子尧,整理者康健、王冶新、何积全共同研究所加,这部诗论收入了漏侯布哲等著、前述四人翻译整理的《论彝族诗歌》中,由贵州人民出版社于1990的正式出版。
《论彝族诗歌》既对前贤的诗学理论有较为全面的继承,同时也对前辈的一些观点提出了质疑,在诗学理论上也有自己的见解和创新。
在《论彝族诗歌》中,作者举出了19首之多的例诗,包括三段诗、主骨诗、押诗和头诗、附起嘎、丧葬经中的献水经等等来分析和论述他的诗学理论,但是他却不赞同前辈所说的“彝诗九体”的观点,他对各种诗歌用自己的观点和方法进行了归类。他说:“说到诗歌呀,诗歌有百体,谈诗有百样,各说都不一,各自都有理。若让我来分,我可将诗歌,分成为七种。七种诗歌呢,写法有七样。”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作者的分类标准主要是根据写法来分的。所以他所举的诗例尽管有19种之多,从写法上应该都不超过他所说的七种写法。不过就在这部诗论中,作者又提出了“诗中骨要劲,劲在于五类,五类分五体。”的说法,而且还有“五体要相连,一体合一体,大体分小体。诗体由意定,内容由意分。一体合一体,大体分小体,每体都可分。但是每一体,每体可五分,五分又要合。”这个五分法是不是另外一个标准的诗体区分法,作者没有明确的说明。不过诗分大小和前贤所说的诗分长短的说法却是明显地不同。对于前辈所提出的一些诗歌理论中关于诗歌格律的问题,《论彝族诗歌》的作者同样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说:“诗歌到处是,理论也多样,说法皆不同。比如有的说,头中尾要合,中尾句要扣,句句要相押……我看这些话,真话占五成,假话占五成。”作者的大胆质疑和探索创新的精神在《论彝族诗歌》中体现得非常充分,因此,这部诗论在一些问题上突破了前辈的理论框框,提出的自己的新见解。
第一,明确指出了诗歌韵律的“字、声、韵”的区别。他说,诗歌的声韵问题,“不论上下句,不单要顾字,还要顾及声,还要顾及韵。”对于字来说,它就是声和韵合成的一个合成体,字可以细分为声和韵,但是专门的声和韵显然只是字的一个部分。这就是《论彝族诗歌》在前辈声韵理论上进一步深入探讨而得出的新进展。
第二,提出写诗要注意“四抓”,避免“四蔽”。作者指出,天地人间事物丰繁,“你从哪落笔,诗才精和绝?所以写诗人,要抓诗的主,要抓诗的体,要抓诗的韵,要抓诗的骨。”而诗歌写作的“四蔽”则是应该避免的:“内容它含糊,主骨它不分,文体它不讲,叙事它不明。”这样的诗“读似喝白水”,这样的诗不能叫做诗,被作者贬称为“俗文”。
第三,突出了思维和想象在诗歌中的关键作用,创造性地提出了思维和想象要能放能收的理论观点。作者指出:“若要诗绝妙,定要骨力劲。骨劲出诗魂,有魂诗绚丽。要使诗绚丽,绚丽靠想象。想象靠飞腾,想象能贯通,诗就有画景。……诗妙在有画,画中要有境,境中要有意,意通诗就精。”黑格尔曾经指出想象是最伟大的天才,彝族诗学理论家们对此也有深刻的认识。自从举奢哲指出了想象的伟大作用之后,《论彝族诗歌》的作者对此又进行了深入的发展,他认为诗歌的精妙就是要有想象才能完成,而“飞腾”是想象的广泛程度和活跃程度,“贯通”则是想象的逻辑联系和精深程度,有了这样一些能力,就能够把诗歌写得富有画景和诗意,使诗歌产生出新的意境来。在这里,作者是把诗歌的画、意、境三个重要的层次明确的作了区分的,诗歌的画景,诗歌的诗意与诗歌的意境,这是三个不同层次的内涵,而诗歌的意境往往是诗人追求的最高境界,一切诗歌是否精妙,就是要看诗歌有没有写出意境来。为此,作者进一步论述道:“诗要抓主根,主根在意境。意境靠想象,想象靠见识。识在思路宽,思在头脑灵。头脑要开阔,开阔须色彩,色彩须勾画,勾画有界限,界限出范围。围内思要妙,妙在笔头硬。硬在深与广,广在能够放,放在放得宽;宽又要能收,收要收得拢。”在这里,想象和思维的“放”和“收”的关系是辩证的逻辑关系,既要能够放,也要能够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放收自如,才能将想象牢牢把握在作者所要求的度之内。这些论述与汉族诗学理论家刘勰、司空图等的理论极其相似,所谓的“思接千载,视通万里”,“心骛八极,身游万仞”,“浅深疏散,万取一收”等等的理论,也都是关于如何驰骋想象和凝聚思维的要言妙道。因此,《论彝族诗歌》的作者反复强调:“对于诗歌呀,美在有诗魂,妙在骨力劲,绝在诗体精。骨劲诗中出,诗美笔下生。好诗靠脑转,精妙靠构思。构思要新颖,色彩要缤纷,叙述在通畅,骨力要强劲。诗魂想象出,诗色景物生,诗情思念来。写人要生动,写物要鲜明。”在写诗的时候特别要注意“景物要生动,人物要分明,情思要真实。”可见一个诗人的头脑,这个头脑的想象能力、构思能力、表现能力和“诗情”饱满真实与否等等,对于能否写作出好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些东西能够融汇贯通于一体,并且用好的形式表现出来,写出好的诗歌才会有希望,才能使诗歌“有魂、骨劲、体精”。
第四,强调诗歌的内容和形式并重。“好诗讲音律。但在诗当中,若只讲音律,内容你不讲,那么再动听,再动听的诗,同样也不美。好诗讲音律,同样讲内容。”
当然,《论彝族诗歌》对于前人的继承也是明显的。关于诗歌必须讲求的声韵格律等,作者也作了要求。在前人音韵可分阴阳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阴与阳可合,阴与阳可分”的观点。彝族诗学理论家们一般都很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作用,《论彝族诗歌》中也指出:“谈到诗歌呀,它的作用大,它的骨力劲,它的影响宽,它有威力强,它的根子深。各种各样诗,每个诗作者,只要写得好,它就能为人,为人解忧愁,为人除惆怅。它就能表达:百姓的感情,百姓的力量。它就能揭露:豺狼的凶恶,猛兽的疯狂。它就能反映:人们的情感,人们的理想,人间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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