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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南彝族纳楼土司末代接班人普增辉先生访谈追记

作者:秦雯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7-05-27 02:52


原文标题为:从土司接班人到省政协委员——普增辉先生访谈追记
 
普增辉先生(1921·7——1993·4)在红河州算得上是一位传奇人物,因为先生原本是“纳楼土司”的接班人,后来到了新的历史时期而成为州和省的多届人大和政协委员。2011年是先生诞辰九十周年,不少朋友知道我是一名文史工作者,与先生又是多年的世交,先生在世时彼此交往又较多,因而力促我写篇文章以表达对先生的怀念深情。我思之再三,决定从先生与我的多次交谈后我所记下的笔记中挑出部分内容,整理成如下短文,以答友人之期盼,并以之表达我对先生的崇敬深情。(为行文简洁,只记谈话内容,不记谈话场境,并直以秦、普代之)
 
秦:先生,一般人私下议论时都会说,您是历史上纳楼茶甸长官司的土司接班人,土司是个大官,如果不解放,您就是个大官了。对这样的议论,您有什么样的看法?
 
普: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是不适宜的。首先,时代的更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历史的进步。新的时代已经建立,新的时代已经完全展示了它的进步和生命力,现在再谈论过去历史的可能性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也是很不适宜的。其次,我认为:土司是封建王朝为了维系其统治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确立的代理人,在其统领的地区具有所代理的封建王朝给予的极权,由于其又是本民族的代表人物,所以就能得到本民族和当地广大民族民众的信赖和崇敬。这样,在土司的统领下,边疆民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得到了确立和巩固,边疆地区与邻国的关系也得到了改善和促进,起到了为祖国的统一而“固边、守边”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俗地说,“土司”就是土官。但是土官并不都是大官,它只是历史上“土司制度”下对极权官员的泛称,它也有大有小。如滇西梁河设治局(县)的“南甸土司”,它的官衔是“宣抚司使”,这算得上是官衔高阶的大土司了,但他所辖领的地区并不是很大;如果官衔只是“长官”,就只是个官衔比较低位的土司了,但其仍然是一方民族区域的极权统治者。(说到这里,先生从他的书厨里找出马曜先生主编的《云南简史》一书,接着对我说,)我建议你对这本书认真地看一看相关论述,对认清和了解土司制度的起源和本质是大有好处的。(后来我遵照先生的指点,认真阅读了该书的有关章节,真的收获不小。)
 
秦:先生,您谈话中说到解放后曾多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对于您的思想觉悟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否请您说得具体一点?
 
普:可以。解放以后,我参加了人民政府的工作。党和政府为了不断地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让我多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的专门学习。其中主要有三次:第一次是1951年4月至7月在昆明由省边委派送到海埂参加的西南“革大”(即西南“革命军政大学”)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们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即土司、头人等)的思想觉悟能够初步适应新的人民政权下的工作要求,从而分配我们到边疆原籍民族地区工作,为开展和稳定边疆民族地区的工作作出努力;第二次是1952年3月至1953年12月在昆明“云南民族学院政研甲班”(政治理论研究)的学习,这是分期分批地集中全省少数民族地区上层人士(即土司、头人等)的学习,是为了在边疆地区完成民主革命和进行土地改革作好准备;第三次是1959年6月至1960年10月在昆明黑林铺参加的“政协云南省委政治学校”(即今“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前身)的学习,是为了让经过了边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后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思想觉悟能够适应当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形势的要求而举办的学习。通过这些多次的政治理论的学习,使我们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实时地适应各个时期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要求,也使边疆地区的革命和建设能够稳步地进行,使党的边疆民族地区统一战线的工作得以顺利地开展。
 
秦:先生的祖辈是“纳楼土司”。“纳楼”是什么意思,先生能为我讲解一下么?
普:可以。由于历史久远和无数次的变革而难以考证的原因,现在对“纳楼”的含义有多种解释,我也不可能多讲,我只想对你讲讲我个人的看法。我们家是彝族,“纳楼”是彝语,若用汉语解释,“纳”就是“黑的”,“楼”就是“老虎”,“纳楼”就是“黑虎”。因为我的祖先最早是随着彝族部落群从别的地方迁徙到云南的,后来又迁徙到临安(即建水)城南官厅南边的纳楼山一带并一直生活在那里。纳楼部落经过许多年代的繁衍而发展壮大起来并得到了朝廷的封赐,于是就依据习俗和信仰而取名为“纳楼土司”,也可以说是“黑虎土司”。我们彝族崇善黑色和虎,所以我们彝族的头上都是用黑布包裹,我家祖辈征战时战旗上的图案也是个黑虎头的图腾,这也可印证“纳楼”就是“黑虎”。至于有时也称为“纳楼茶甸土司”,其中的“茶”与汉语同义,“甸”是汉语“坝子”的意思,这表明纳楼一带曾经是一个很有盛名的产茶坝区。
 
秦:据说在众多滇南土司中,“纳楼土司”是个大土司。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
 
普:这是历史上的概念,因为从纳楼茶甸长官司曾经拥有的版图和其现在留存的遗迹范围来说,确实是比较大的。北至玉溪地区的峨山一带、南至现今越南的莱州省的衙门坡一带、东至建水的普雄和个旧地区的贾沙一带、西至石屏县与建水县相毗邻的一碗水一带,其覆盖范围是比较广的。云南的“土司制度”是始于元代,“纳楼土司”则是到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才由明太祖朱元璋朝廷正式册封的。有记载的第一代土司普少,在当时带着被历代朝廷赏封的官印和柬文以及许多的贡品前往京城晋见皇帝以示归附称臣而被朝廷授予“纳楼茶甸长官司副长官”的土官职衔。当时由于正长官是“流官”(指由朝廷直接委派的官)待派遣而暂时空缺,所以普少就成了纳楼土司辖区内最高的极权长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太祖朱元璋传旨普少进京朝觐,荣获明太祖朱元璋赐予的诰刺、冠带而返回。据传说,在我们纳楼茶甸长官司署大门两侧的楹联“九重锡命传金碧,五马开基自汉唐”,就是这次朝贡时太祖朱元璋钦题赐的。因此,此付楹联在纳楼土司衙门都悬挂在大门两侧,以向世人展示纳楼土司的权力和辉煌史实。楹联的寓意应源自普少于洪武十五年归附时所举奉的历代朝廷所赐封的印符和文柬。
 
到明代中期,云南省在原土司管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指废除土司制度,实施流官治理),其中大致又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改为流官治理,第二种是“土流兼治”,第三种是保留土司制度,仍由土司治理。纳楼因属边远地区,且在当时有个“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的方针,所以纳楼司的土司制度得以保留。我的先辈就以此向红河以南地区发展,以扩张领地,辖区逐步达于今之元阳、绿春、红河、金平县的一些地区,并且延伸到了今越南莱州的衙门坡等地,形成了地跨红河两岸、领属三江(指今元江、藤条江、李仙江)流域的态势,包容多个民族(主要为彝、哈尼、傣、瑶等),号称“威镇三江八里”。此时的“纳楼土司”,无疑是滇南的大土司了。后来,由于辖区内忧外患(如内部的纷争、法国的入侵等)濒发,另外有部份村寨头人酋长绕过管辖土司直接向朝廷进贡称臣归附而得到封赐而独立出去,因此纳楼土司的势力范围也逐渐缩小了。[ 注解:所谓三江是指 元江(红河、澧社江)、藤条江(本那大河)、李仙江(小黑江)]
 
到了清光绪五年(1879年)冬初,纳楼第十八代土司普永年病逝,其在位五十二年,因无嫡继袭(其子普卫邦未及岁夭折,而次子普卫本尚年幼未及承袭的贯例),引发三舍普保极与长舍普尧年争袭、械斗,动乱延续多年,使得署域百姓不得安宁。因此,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三月初八日,云贵总督部堂行公文,以解决纷争为名,将纳楼茶甸长官司改为土舍,且将原来的一个土司所管辖的“八里”分为四个部份,由四个土舍来分任管理。并且依据民意充选:普卫本为乐善、永顺二里及江外三猛地方土舍;普文礼为崇道、安正二里土舍;普应元为复盛、敦厚二里土舍;普应隆为钦从、太和二里土舍。在这分治管理的任命中,由于朝廷命官有意将各土舍所分得的二里分插开来、互不相连,加大了各土舍辖区管理的难度,以此来达到制约和削弱各土舍权利和势力的目的。
 
到了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由于二、三、四土舍,参与了“拥袁(世凯)反唐(继尧)”的内乱武装活动,“护国战役”结束后,唐继尧在对“内应武装”进行整肃时就将这三个土舍的土司职务给革除了。长舍土司普国泰(即我父亲)因未参与这次“拥袁反唐”的内应武装活动而被保留下来,成为纳楼土司在民国时期的唯一世袭者。这样,纳楼土司的辖区也就仅有原长舍所分得的乐善、永顺二里外加三猛地区了,也就是现在的元阳县马街乡、乌湾村寨一带和绿春县的三猛乡。这时的“纳楼土司”比之“威镇三江八里”的时候自然就小得多了。
 
秦:既然“土司制度”是封建时期朝廷在边疆地区的一种特定的政治体制。我想,就纳楼土司而言,在其存在的近600多年的历史中,大约也还做过一些于国于民有益的事吧。
 
普:纳楼土司既然受朝廷封赐管理一方领地而且能够延续近600多年的历史,其不仅要护司安邦而且要注重发展地方经济这是必然的。我曾听到前辈讲过这方面的一些事情,而且为了将来能良好地过渡承袭土司职位,我父亲也经常对我进行有关体恤和注重民生、民情、民意方面的教诲,并且为了增强我的军事指挥能力,还一度送我到云南讲武学堂学习过。
在我马街永乐司署大队部大门两侧悬挂着 “自汉唐来世居纳土,传金碧玉血守楼疆” 这样一付楹联。此楹联表明了:自从汉朝和唐朝那渊远的年代以来,纳楼茶甸长官司普氏宗族世世代代就居住在纳楼司的土地上;为了报答浩荡的皇恩,宁可玉碎、血溅也要誓守纳楼司的疆域。
 
事实上,纳楼司长官自被皇帝封赐以来,历代长官就屡屡为维护祖国的疆域而不懈地奋斗着。近百年以来,面对法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不断的蚕食,我纳楼司长官一直未曾屈服过。从普卫本承袭,到普国泰承袭司职后,数次派遣军队到三猛边地与法、越军进行战斗,试图收复被侵占去的失地。但是,由于土司团兵力量的薄弱和未能得到当时云南省政府的支持,而终未能如愿。但是,这些战斗和努力,有效地扼制了法国殖民者企图进一步蚕食我边地疆域的野心,表明了纳楼土司为维护和捍卫祖国疆域的决心和不屈的精神。
 
特别是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的时候,我国处于抗日战争的艰难时期,法国殖民者企图利用这一时期的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危难,派遣兵力进驻接近边界的猛德,企图进而对我三猛地区进行侵袭,进一步侵吞我中猛的大马角和下哈德村寨。我父亲普国泰在得到消息后即刻对有关防务预先作好充分准备和布署,在其亲自督阵指挥之下,我也亲赴前线率领团兵进行战斗,经过多日的艰苦奋战,击退了法、越军对我防地的多次进攻和袭击,迫使敌人退回到猛德地区。从而,粉碎了敌人的阴谋,捍卫了祖国的领土和尊严。充分显示了我纳楼土司为祖国、为民族利益而战的决心和气慨,也实践了血守楼疆的豪迈誓言!
 
秦:人们都知道,“土地改革”是为彻底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而在农村进行的一场大革命运动。先生在边疆的“土改”中大约也受到了严重冲击吧?
 
普:实事求是地讲,我在土改中并没有受到严重冲击。这是因为云南省在边远地区开展的土改,在具体做法上与内地土改是大不相同的,实行的是“和平协商土地改革”,也就是采取“背靠背”自上而下协商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步骤。对土司、头人等一般不打不杀,对公众领袖在政治上作适当安排,土地先留后分,房屋、耕畜、农具等不没收,对宗教信仰予以切实保护,而且在开展时间上也与内地不同,内地多数在1952、1953年就搞完了,而我们边疆地区是推迟到1956年才进行的。目的是稳步开展、有序进行,以确保民族团结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利于边疆的稳定和国防的巩固。事实证明,在边疆地区实行“和平协商土改”的确是共产党的在新形势下、在特殊地区的一个创举和党的民族统一战线的体现。我因为在土改中诚意、主动地参加协商,从而获得了人民的谅解,比较顺利地通过了这一民主革命运动。而且在当时来说,为了使“土改”能良性地进行,政府还把我们土司、头人等都调离原籍分别集中到省、州、县各级进行学习和提高思想认识,所以我们没有受到多少冲击。
 
秦:有关纳楼土司的遗迹,现在还保存得有么?
 
普:由于时代的更替和文化大革命的毁损,现在还有一些,但是不多了。先说一件长辈们讲给我听的事:在越南北部的莱州有一个叫“衙门坡”的地方,据说就是当年纳楼土司在该地修建用作管理的衙门而得名的。具体情况如何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去实地考察过,所以只能说是“据说”。据我所知,在元阳县的芭蕉岭村子还留存有两对石狮子,是当年先祖普泽在那里所建的衙门前伫立的大门夹柱狮,高大而雄伟,比纳楼司的其他衙门前的石狮子都大得多、雄伟得多;另外,在建水县境内现在还保存得有两处遗迹:一处位于建水县城西南约50公里的官厅街,这里是纳楼土司崛起的地方,也是被“一分为四”之前的治理中心,现今街上还留存得有“老衙门”(“一分为四”前的土司署)、“大衙门”(“一分为四”后,辈分最高、势力最强的三舍土司普应元新建的司署)和普氏宗祠各一座,虽年代久远,但基本格局尚存;在距临街两公里处有潮音寺,寺庙群落规模宏大,当年香火极盛,在后面高处还建有普氏祖庙,庙里供奉着先祖的塑像,在寺庙后山崖上还有先祖普泽的题辞“楼阳胜境”四人大字;另一处是位于建水县城南坡头乡西部的回新村(也叫回兴寨),距县城约65公里,这是“一分为四”后长舍土司普卫本(我的祖父)驻留的地方。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由我祖父普卫寅辅助我父亲普国泰(即末代纳楼土司)重新设计并亲自督建而建成的。这一“纳楼司署”在文化大革命后,由于人民政府的重视,而得到了必要的保护,于1983年3月14日被建水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笔者注:该衙署于1993年11月16日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列为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1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1998年冬至2003年春国家财政拨出专款分两个阶段对衙署进行了全面的修缮,据说该土司署是全国迄今保存最为完好的土司衙署之一,对此,先生九泉得知,一定会倍觉欣慰)。
 
秦:先生能向我讲一讲自己的一生经历么?
 
普:可以简单讲一讲。我年轻时,也就是解放前,主要受父亲普国泰的教育和督促,头脑里想的是多学点知识和本领,以便将来承袭土司职位;1943年7月,抗日战争的形势进入到更加艰苦、紧张的阶段,为进一步加强边疆的抗日武装力量,为有效防止日本侵略者从越南进入滇省,驻防滇南重镇蒙自的滇军第一集团军总司令卢汉作出决定:将各土司和乡镇长所辖领的边疆抗日游击队进行扩编和整训。因此,我被任命为江外抗日游击联合司令部永(乐)、太(和)游击队副司令负责这一地区的防务和整训。该编制和任命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后即中止了。在此期间,1943年8月至11月,为了学习和增强军事知识,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在昆明由卢汉保送入黄埔军校昆明第五分校第十九期参加受训三个月。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我曾当上过建水县的参议员;1949年春,国民党第二十六军在滇南地区组建了“十二乡镇联防自卫总队”试图与活跃在滇南的“边纵”对抗,我被任命为副总队长负责永太地区的防务;1949年12月9日卢汉宣布云南起义后,时局急剧变化,我和父亲对于解放大军到来后对于土司的政策和态度不甚了解,所以一同匆忙离开永乐衙署,跑到靠近边境的三猛属地(今绿春县的)下哈德的牛竜村观望等待。由于旅途的奔波和劳累,父亲于1950年1月在惶恐不安中病逝。我只好又带着妻子和孩子奔逃到昆明以求能暂时躲避一下。于1950年12月在昆明我终被人民政府收押。后来,为了边疆工作的需要,经审查教育后,我于1951年4月被送到海埂的“西南革大”参加学习。通过三个多月的学习,我认识有了提高,认清了当前的形势和自己过去的罪行,也认识到了在新的人民政权下,只有好好跟着共产党走才可能获得自己的新生。学习结束后,我被派回家乡,担任了永乐乡的乡长和元阳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从此,我走上了为边疆人民服务的光明大道。1954年夏,我参加了红河边工委统战部组织的工作团到中越边境一带,做出境土司、头人的返回工作。我联系自己的实际,用亲身事例和感悟与之进行交心谈话,从而使他们对解放军和共产党有了初步的了解和信赖,使他们能较快地返回祖国、返回原籍,这对于稳定边疆民心、稳固边防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53年12月,红河哈尼族自治区在元阳县成立后。我当上了红河哈尼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和协商委员会委员。1956年,我通过了“和平协商土地改革”的考验,取得了政府和人民的谅解。1957年11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成立,我又当选为自治州人民代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会委员,并且连任了一至四届州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从此,我主要就在州里工作了。“文革”期间,我曾受到批斗,在批斗中我的左手肩臂被扭脱臼而致终生残废。这对于我来说是痛苦的,但是与一些国家领导人的遭遇相比,我所受的这点磨难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元阳县公安局和州委统战部于1979年10月30日对此又为我做出了平反的决定,这对我在动乱时期中无端受到的冲击和待遇得到了最后的安抚。1983年4月至1993年4月期间,我得以连续担任了云南省政协第五届、六届委员和红河州政协委员会第五届、六届副秘书长。在1969年至1989年9月期间,我还连续担任红河州政协二至六届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使我在有生之年参与了对红河地区的文史资料进行征集、审核、编撰的工作,从而能对红河地区史料的保存和后人对历史的考究作出自己的贡献。晚年逢盛世,我衷心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我的教育和关照。
 
(编者按:由于先生在文化大革命中保存了大量的、之前征集到的文史资料,为后来较快地出版红河地区的文史资料续集提供了方便、作出了贡献,而且由于先生在对整理、审校、撰写文史资料工作中所表现的认真负责和敬业精神,1993年4月被评为省、州政协先进工作者和省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先进个人,并荣获云南省政协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以上就是一个末代土司的嫡长子、一个没有承袭司职的土司经历了民国和人民共和国两个时代的一生。)

 

文章编辑:蓝色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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