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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伍老写过的一篇国际学术会议发言稿

作者:普驰达岭 原出处:彝族人网
发布时间:2007-11-01


      [按:伍老驾鹤西去至今日已半个多月的时间了,每想起与他交往的时日,他的音容笑貌和高大的形象就淋漓在目,至今我在心理上还无以接受伍老已驾鹤西去的事实。今天无意中翻到了我为他老人家代笔写的一篇他出席2004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第三届双语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言稿,看到了它,好象伍老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因此,今天特将它发在彝族人网,以示怀念!]

 
 

在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第三届双语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伍 精 华

 

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很高兴在美丽的春城昆明与大家见面。首先,我对这次双语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与会的全体代表表示亲切的问候!向广大的双语教学、科研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民族语文工作,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正确方针、政策和法规。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些规定,把我国语言文字上的多样性和统一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尊重了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也保障了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特别是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权利,不仅体现了我国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而且体现了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这是我们今后开展“双语”教学的根本指针。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自古以来各民族就相互学习语言文字。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并十分重视在各族人民中提倡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并把这一内容写进了《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党和国家的许多文件中对此作了具体规定,提出了实际的要求。毛泽东主席在50年代就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必须学会当地民族的语言,少数民族干部也应当学习汉语。要求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学好当地通用的语言。当时的中央领导每到一地都要询问学习的情况和成效,从而促进了民族地区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活动,涌现了一些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兼通的领导干部,培养了一大批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兼能的双语人才。

    1983年,中共中央决定成立《民族区域自治法》5人领导小组,我是5人小组之一。为了鼓励各民族间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文字,当时我提出对于掌握两种以上语言和文字的人,对社会的贡献比掌握一种语言和文字的人更大,因此应予鼓励和奖励的建议。这一建议被补充到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应当予以鼓励。”

    双语文教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我国部分民族地区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生活所需要的,是发展民族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民族教育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在我国,汉族与少数民族毗连地区,或民族杂居地区,从来都是双语或多语地区。汉族兼用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兼用汉语,是普遍现象。在55个少数民族中,就语言使用而言,除回族、满族和畲族通用汉语文外,其余的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兼用着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他族语言,即一个民族既使用本民族语言,又兼用他族语言。

    我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语文不但是国家的通用语文,在国际交流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我国开展双语教学,是由我国的民族特点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的。少数民族要改革开放,要发展进步就必须学习汉语。由于汉语的特殊地位,以汉语为通用语言或兼用语言的民族不在少数。从民族的发展进步和民族团结的需要出发,少数民族除了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以外,还要学习汉语文,有条件的地方还要适当学习外国语。因此,在民族地区特别是不通汉语的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民汉“双语”教学,已经成为我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之一。

    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文的基础上,加强汉语文的学习使用,并适当学习外国语,少数民族地区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与国际接轨,少数民族人民才能真正融入国际社会大舞台。可以说这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全面适应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人才的客观需要,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需要,反映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走向全国、走向未来、走向现代化的强烈愿望,是民族教育发展的总趋势。因此,我在1991年12月3日召开的全国民族语文工作会议上所作的《进一步做好民族语文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报告中指出:“实践证明,因地制宜地实行双语文教学,不仅能使民族语文的繁荣发展得到有力保障,有利于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的发展;并且是能够充分发挥母语作用,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在掌握民族语文的基础上更快更好地学习汉语文,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开发民族智力,发展民族教育,加速培养人才,提高民族素质,尽快改变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面貌的有效途径。”我们相信,因地制宜地实行双语教学,加上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在资金、师资培训、教科书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继续实施双语教学,推广汉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将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化,各民族、各地区之间交往的日益密切,各族干部群众已经逐渐认识到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目前,我国的双语教学体制在一些民族地区已经形成,为少数民族少年儿童从小开始通过母语学习汉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发展民族教育,振兴民族经济是我国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想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提高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素质教育的重要教育形式。当前我国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与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如何处理好少数民族学习母语、汉语和外语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因此,在跨入21世纪的新的历史时期,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族地区繁荣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贯彻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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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讨论21世纪语言教育与双语教育现代化的问题,就很有针对性,很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语言作为人类文化的载体,各民族语言间的互补和共生关系构成了语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日趋走向国际化,不同地区与国家之间的距离在逐渐缩短,跨越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交际也显得越来越来重要,越来越来频繁。语言作为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也随着经济、科技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现代化进程在不断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语言教育与双语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母语、通用语与世界交际语之间的重要关系。我们不仅要学好本民族语言,加强汉语文的学习使用,更要学习和使用国际通用的交际语。这是我们实现人类与其赖以生存的国际环境协同共进,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借此机会,我们希望与会的广大的双语教学、科研工作者和有关领导站在时代的高度,新世纪的潮头,立足基层、面向未来,着眼发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通过你们卓有成效的教学实践,认认真真地调查研究,出思想、出理论,在双语教学领域中大显身手,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我国21世纪的语言教育和双语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第三届双语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0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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