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1-01
彝族历史上曾创制过十月为一年,三十六日为一月的太阳历。据县民委1988年—1989年对县内彝文古籍的普查登目表明:平甸、扬武、新化、老厂等地的部分彝族毕摩至今仍收藏有涉及彝族古老天文历法的书籍有《青红书》(以青、红、黄、白、黑配十二属相推算日历)、《星相书》(根据星座变化测算丰、灾、吉、凶)、《看二十八星座书》等。
毕摩李家荣收藏的《青红书》,记述了十月太阳历的推算和运用。即:十个月为一年,每个月36天,一年终结加5至6日为“过年日”。一年分“哩萨何”(春)、“些萨何”(夏)、“除萨何”(秋)、“搓萨何”(冬)四季,每季90天。每隔三年后的第四年为闰年,过年期为6天。平均每年为365.25天。
建国后,除部分毕摩推算吉凶日时,仍习惯用《青红书目》、《测日书》等测算外,各地彝村使用农历(太阴历),以十二属相记日。而机关、厂矿、学校则使用公历(阳历)。
|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