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7)94号”行文,表彰了10个县(区)为第六批“省级文化先进县”,我州雷波县获此殊荣。
雷波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珍贵的三国历史文化,历届党政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文化工作,努力探索将民族文化资源向民族文化资本转变的路子。
近年来,该县确立了“整合雷波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中国彝族民歌之乡”文化品牌,做大做强雷波文化旅游产业,以“巨型工程观光、湖光山色览胜、三国文化寻踪、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为主题,用好“溪洛渡”,发展大旅游,结合雷波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特点,科学合理开发民族文化资源,积极打造“中国彝乡生态水城”和“中国彝族民歌民乐之乡”等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把“民族文化的保护、发展与发展文化旅游相结合,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思路写入了雷波县“十一五”规划。
与此同时,雷波加大了对文化设施的投入,各类文化活动场所有了较大改善;加强了文化部门班子队伍建设,将使命感强、能力好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文化队伍中;加强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和引导,随着全国第二大电站——溪洛渡水电站的开工建设,雷波县各类文化活动开展得更是如火如荼,各类表演、比赛成绩斐然;文化市场井然有序,新闻出版管理坚强有力;文博工作“四有、五纳入”落到实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取得实效;“2131”农村电影放映受到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04年县电影公司直属放映队1名放映员被评为国家优秀放映员;2005年雷波县文化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在100多个参评单位中荣获一等奖。
自开展“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以来,雷波县各级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雷波县人民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县长宋云说,雷波县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主义文明程度,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建设,为实现文化资源大县向文化强县的跨越而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