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24
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圣卢西亚]德瑞克·沃尔科特
一
那是诗潮汹涌青春飞扬的1980年代中期,我所就读的北师大中文期刊阅览室对我这个有志于走向诗坛的校园诗人来讲,仿佛中国当代诗歌的信息窗和瞭望哨——大学四年,多少无课的下午和晚上我都在此度过,有时是独自一人,有时是和女友在一起。如果读到好作品,那么这个下午或晚上,我就会非常快乐,这段时光就会在我心里被盖上某个作者的私人印章:譬如说这是北岛的下午,这是韩东的晚上……
某日,我现在尚能清楚地记得那是晚上而不是下午,我读到这么一首获奖诗作——关键不在于它获了奖,而在它一下子打中了我:
我是这片土地上用彝文写下的历史
是一个剪不断脐带的女人的婴儿
……
我传统的父亲
是男人中的男人
人们都叫他支呷阿鲁
我不老的母亲
是土地上的歌手
一条深沉的河流
我永恒的情人
是美人中的美人
人们都叫她呷玛阿妞
我是一千次死去
永远朝着左睡的男人
我是一千次死去
永远朝着右睡的女人
我是一千次葬礼开始后
那来自远方的友情
我是一千次葬礼高潮时
母亲喉头发颤的辅音
……
其实我是千百年来
一切背叛
一切忠诚
一切生
一切死
啊,世界,请听我回答
我——是——彝——人
那个晚上,当阅览室关门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走在夜色阑珊的校园里,这一声“我是彝人”的告白与呼喊还久久回荡在我心间,包括其中某些颇为神秘的细节(“永远朝着左睡的男人”、 “永远朝着右睡的女人”),让我十分自然地记住了该诗的名字:《自画像》,也因此而记住了它的作者的名字:吉狄马加。于是,我的这天晚上,就被盖上了向我提供了一首好诗的作者的私人印章,在我大学时代的阅读史上,由此有了一个吉狄马加之夜。
我记得我的大学同学后来也成为一名诗人的侯马曾评点我的阅读习惯是才子式的:并无整体的规划,抓一本读一本,读一本是一本——但有它内在的逻辑:我下一本读什么将在目前所读的这一本中被发现。向我提供了一首好诗的诗人,我一定会去读他更多的诗,甚至于去读他的整部诗集。于是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在期刊阅览室和学校图书馆中专门找吉狄马加的诗来读,其结果是:我没有第二次被他震撼,但是他也没有令我失望,毫无疑问,这是一位确有才华与实力的青年诗人,从此我将其列入得遇其诗必读的并不太长的中国当代诗人的名单中。
那一年,吉狄马加以其处子诗集《初恋的歌》所获得的可不是一般性的小奖,而是中国第三届新诗(诗集)奖——等于国家诗歌大奖。当时,该项大奖的评选工作已经引起了一些争议,谢冕先生公开为昌耀诗集的落选而鸣不平,媒体披露了某些老迈的评委在未读完初选诗集的情况下便参加了投票——我记得时任《诗刊》副主编的邵燕祥先生来我校与“五四文学社”的学生座谈,有人问及这段“评选内幕”时,邵先生并未否认,只是希望大家体谅老评委们的不容易。我乃一介文学少年,中毒较早,也就有了识毒能力,面对如此皇皇国家大奖,我已经开始知道哪些是论资排辈的结果,哪些是当前形势的产物,而那些才是写出了真正好诗的实力诗人。那一年,在顾城、江河落选的情况下,北岛成了朦胧诗硕果仅存的代表,算是一个不小的胜利。过于年轻的从偏僻四川大凉山的方向杀出来的吉狄马加像是一个意外,但却带来了极大的惊喜,他是因其少数民族的特殊身份和独特题材而获得的便利吗?但却贡献了真正的好诗,我那时就认为《北岛诗选》和《初恋的歌》是中国第三届新诗(诗集)奖的两大收获,一个是“我不相信”、一个是“我是彝人”——回想起来:这是符合艺术发生的本质规律的。
在1980年代的中国诗坛上,诗刊社每年一度的“青春诗会”可是一个引人注目大舞台(有“诗坛黄埔军校”之美誉),在我眼中,有史以来,“青春诗会”有三届办得特别成功,堪称经典:1980年的首届,以业已成名的“朦胧诗人”为主;1986年的那届,以浮出海面的“第三代诗人”为主;1987年的那届,以日后结成的“知识分子诗人”为主——这三届都有其在诗学追求上的鲜明标志,发表了一批实力诗人的优秀作品,对中国当代诗歌的发展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诗歌界和读者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吉狄马加的名字出现在1986年的名单中,在开会期间与于坚同屋,在最终《诗刊》“青春诗会专号”上,与韩东、于坚、翟永明、车前子等人的作品发在一起,尽管他自己的作品依然出色,但在这些标新立异的“第三代诗人”之中并不抢眼,并非“主流”。发生在同年的一个更大的诗歌事件是《诗歌报》《深圳青年报》所举办的“两报大展”,使得自“前朦胧”至“后朦胧”的中国现代主义诗歌得以较为全面的展示,其中最吸引读者眼球的仍然是“第三代”的理论与作品。1986年的中国诗坛似乎注定是属于“第三代诗人”的,一夜之间他们便从异端一跃而成“主流”——吉狄马加的诗显然与这个“主流”无关。由于年龄与经历,他不属于“朦胧诗人”,正如他2005年11月9日在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的演讲稿《一个彝人的梦想——漫谈我的文学观与阅读生活》中所述:“我开始写诗的时候,是朦胧诗兴起的时代。那时候像北岛、舒婷、顾城等,年纪比我们大一些。”细读其诗,有一小部分受到了朦胧诗的影响,吸收了朦胧诗的写作技巧,但并非他的主体风格。万夏、潇潇在1992年编选的《后朦胧诗全集》将其列为其中的一家——这个选法是内行的:吉狄马加诗中的现代主义因素(所谓“现代性”)属于广泛的“后朦胧现象”,但显然他又不属于那最具代表性的几大流派(“他们”、“非非”、“莽汉”、 “海上”、“整体”、“君子”、“倾向”、);而在具有官方色彩的新诗正统的森严秩序中,他代表着少数民族、地域文化、小字辈、实力派。一个在25岁便获得了国家诗歌大奖的诗人很容易成为人们印象中的“主流”,殊不知诗歌内部的事实正好相反:他竟是集多重“边缘性”于一身,是相当“个体化”的一位诗人——这样的诗人,其实有着更大的被忽略被遮蔽的风险。
诗而优则仕,1990年代以后,吉狄马加的社会身份发生了变化——在我看来,这个身份的变化反而更容易叫人忽略其诗的存在,忽略其作为一名优秀诗人的事实。作为一名生得更晚的后进诗人,我个人写作的诗学志趣是在“后朦胧之后”、“第三代之后”甚至于“后现代主义”的背景下展开的,亦十分自觉地认同诗人的“民间立场”,但作为一名读者、一名同行,我的视野还是宽的、包容性还是大的,并不会将作者的社会身份符号化而粗暴地对待其诗——正是这样,作为诗人的吉狄马加一直留在我“遇诗必读”的名单中,直到去年和今年,我两度见到其本人;直到这个夏天,我着手写作本文。
二
批评界近年一直在嚷嚷“细读”,作为对其大而化之的一贯作风的纠偏。其实在诗人之间的相互阅读中,有一种更有意思的形式存在:“品读”——在这一节里,我想对吉狄马加的诗做一番品读:既是让二十多年以来写在我心灵中的点评与眉批见诸文字,也加入了最近集中阅读的重新认识。
1.《回答》:“你还记得/那条通向吉勒布特的小路吗?/一个流蜜的黄昏/她对我说:/我的绣花针丢了/快来帮我寻找/(我找遍了那条小路)……”——我不知道该诗在语式上是否受到当年风靡一时的日本电影《人证》主题曲《草帽歌》(实则日本诗人西条八十的诗)的影响(梁小斌曾供认:其获奖之作《雪白的墙》即是受此影响),反正一开笔就让我有似曾相识的亲切感,但又伴着陌生化:吉勒布特在哪儿?作者在注解中告诉我们:它是凉山彝族腹心地带一地名。接着,我便被这个意象所击中:流蜜的黄昏……啊!“流蜜的黄昏”是怎样的黄昏?我感觉这个“蜜”一般汉族诗人是“流”不出来的,我们只能写出一个没有质感的主观臆断:甜蜜的黄昏。一字之差,天地之差。此一修辞手法与什么样的文化资源相关?我孤陋寡闻,但也马上想到了彝族古老的民歌,民众中的情歌,想到了《阿诗玛》。这首《回答》是继《自画像》之后第二首打动我并被我一记多年的吉诗:一个是高亢的宣言;一个是低回的抒情;一个是大声说出,一个是绵绵情话,结构手法也是迥异,正好可以见出诗人自身的平衡和全面的诗才。
2.《老去的斗牛》:该诗令我印象至深是一连串大手笔的骇人意象:“它的整个身躯/像被海浪啃咬过的/礁石/它那双伤痕斑斑的角/像狼的断齿”、“在高高的山岗上/它的锐角挑着一轮太阳/红得就像鲜血一样”、“它站在那里/站在夕阳下/有时会睁开一只独眼/望着昔日的斗牛场/发出一声悲哀的吼叫/于是那一身/枯黄的毛皮/便像一团火/在那里疯狂地燃烧”——这一连串意象所散发出的质感与美感令我每每读之身体都会出现反应,我感觉它们是咬人的,我以为:朦胧诗是中国相对正宗的意象派,那么吉狄马加的这组意象完全可与朦胧诗最擅长于意象经营的诗人的经典之作中的经典之句相媲美,譬如北岛、多多,譬如芒克《阳光中的向日葵》,并且丝毫不落下风——在诗人中,这叫作“拼意象”。
3.《母亲们的手》:当年初读《自画像》时,我感受到了一种我称之为“黑色”的东西,譬如与获奖诗歌中的“主流”相比,它是“黑色”的,具有一种原始生命所带来的冲击力,还有一种异域文化所带给我的陌生感,譬如为什么男人向左睡、女人向右睡?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感觉必有其文化上原因,并且富含诗意。果不其然,解铃还须系铃人,吉狄马加在该诗的题记中给出了答案:“彝人的母亲死了,在火葬的时候,她的身子永远是向右睡的,听人说那是因为,她还要用自己的左手,到神灵世界去纺线。”——如此精彩的题记“戳”在那儿,该诗想不写好都难。我大学时代的老师蓝棣之教授在清华大学主持吉狄马加的演讲会时曾说:“他的诗歌是相当有分量的。而且我通过他才进一步知道我们的彝族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文化非常深厚的民族。”——对此我深以为然!我的不少彝族文化的知识也正是来自于吉狄马加的诗歌。对于他的不大的民族来说,他是一位大诗人,而且是一位现代的大诗人。
4.《黑色河流》:“在一条黑色的河流上/人性的眼睛闪着黑色的光”——美如歌谣的诗篇,我用行动表达对它的肯定与尊敬——将该诗选入了我所主编的《从今天开始:现代汉诗三十年》一书中。
5.《古老的土地》:“我站在凉山群山护卫的山野上,/脚下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是一片埋下祖先头颅的土地。”——令人惊异的句子!为什么埋下的是头颅?因为它像种子吗?接下来,作者从自己的彝族同胞联想起印第安人、非洲黑人、哥萨克人,最后再回到自身:“在活着的时候,或是死了,/我的头颅,那彝人的头颅,/将刻上人类友爱的诗句。”——真是漂亮!
6.《听〈送魂经〉》:这次集中阅读的发现:该诗是我最喜欢的一首!甚至超过了《自画像》。为表喜欢,全诗照录:“要是在活着的日子/就能请毕摩为自己送魂/要是在活着的日子/就能沿着祖先的路线回去/要是这一切/都能做到/而不是梦想/要是我那些/早已长眠的前辈/问我每天在干什么/我会如实地说/这个家伙/热爱所有的种族/以及女子的芳唇/他还常常在夜里写诗/但从未坑害过人”——诗到此便完了,还有一个注解:毕摩——彝族中的文化传承者和原始宗教中的祭司。我最喜欢该诗,我想不单单是因为它是吉诗中口语化程度最高的一首吧?关键在于:这种形式让他说出了什么?
7.《岩石》:“它们有着彝族人的脸形/生活在群山最孤独的地域/这些似乎没有生命的物体/黝黑的前额爬满了鹰爪的痕迹”、“我看见许多没有生命的物体/它们有着彝族人的脸形/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的沉默/并没有把他们的痛苦减轻”——最吸引我的是其中最为朴素的一句:“它们有着彝族人的脸型”——每每读到这句,我都不禁要想:想我认识的彝族朋友,他们的脸形究竟是怎样的?我想这便是好诗所激发的!
8.《日子》::“假如命运又让我/回到美丽的故乡/就是紧闭着双眼/我也能分清/远处朦胧的声音/是少女的裙裾响动/还是坡上的牛羊嚼草”——作者也很推崇的西班牙诗人洛尔迦有诗云:“最小的手/也不能把水的门儿打开”——但是,最微弱的声音(“少女的裙裾响动”和 “坡上的牛羊嚼草”)才能够让我的神经颤动!有时候,最微弱的事物最有力量——好诗人懂得!
9.《在远方》:有此两句就够了:“独有浮雕人/在和云说话”。
10.《骑手》:作者写到一位骑手睡着以后,“然而就在这样的时候/他的血管里/响着的却依然是马蹄的声音”——我想:这不单单是一个修辞手法的成功妙用,这是一个民族的记忆,在血管里。
11.《一支迁徙的部落》:“我看见一个孩子/双手拿着被剪断的脐带/充满了忧伤”——又见绝佳意象,是作者的自况?我想一定是!
12.《布拖女郎》:布拖是大凉山腹心地带一地名,那里居住的彝人属于阿都,又称小裤脚。该诗给我印象最为深刻还是几个绝佳的意象,是作者在语言运用中所见出的功力。像“季风留下的痕迹”、“幽谷永恒的沉默”等等都算一般的了,从中跳出的是“太阳鹅黄色的眼泪”、“火塘甜蜜的叹息”、“梦着情人的月光”、“四月怀孕的河流”,真是值得你细细品读。但是作者并未一根筋地陷入到意象丛中而不能自拔(学院派易犯的毛病),该诗的结尾也令我印象深刻:“就是从她那倩影消失的地方/我第一次感到了悲哀和孤独/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在大凉山一个多雨的早晨/一个孩子的初恋被带到了远方”,在一连串的意象之后,转入有节制的叙述(实际上是一种客观的抒情),复归于最朴素的情感。
13.《史诗和人》:“我仿佛感到在一支民族迁徙的路上/那些牛的脚印/那些羊的脚印/那些男人的脚印/那些女人的脚印/都变成了永恒”——大的意义不说,我在这里看到诗心:“那些牛的脚印/那些羊的脚印”!我总是在这些最细小的地方分辨诗人真与伪、好与坏。若干年前,我在一首拙作中写到过:水泥未干时有鸡走过,那鸡的脚印便成为永恒的图案……
14.《等待》:作者模拟一个彝女的呓语说:“啊,明日就是火把节了,/在温暖的草堆里,影子听见/我疲惫的骨节开始发响”——好一句“骨节……发响”!真乃神来之笔!作者的创造力建筑在对自己的母族、对母族的女性充分熟悉和了解的基础上,并且怀着满腔的热爱!
15.《猎枪》:“爸爸躺在一边,豹子躺在一旁,/豹子的血和爸爸的血流在一起,/紫红色的……”——不必说什么,欣赏吧!
16.《生活》:诗的第一段写道:“我看见那些/穿小裤脚的彝人在斗鸡/笑声张开了双臂……”,第二段来了一个大跳:“我听见地球那边/在墨西哥/麦斯蒂索人也在斗鸡……”——在此我们可以欣赏一个既有民族意识又有人类意识既有地域性又有世界性的大诗人的视野与胸怀。从写作上来说,这是一种十分典型的吉狄马加式的写法。
17.《西藏的狗》:“我敢说,在这个世界上/你们选择了西藏是幸福的/因为这里有一个善良而伟大的种族/他们在养育了你们欢乐的同时/也承担了你们所有的苦难”——大声说出的是对一种文化的揭示,借此我也要说出:吉狄马加的诗是很有文化性的,但又不是文人书斋式的阐释,他是用诗的形象来表达的。
18.《土地》:一首杰作!题记中说:“我原来一直不知道,以色列的石头,能让犹太人感动。”第一段:“远远望出去/土墙在阳光下像一种睡眠”——这“睡眠”用得实在妙,没有更好的一个词了。第二段:“不知为什么/在我的意识深处/常常幻化出的/都是彝人的土墙”——典型的吉狄马加式的写法,只是当他有更多的机会到世界的那一边去走走看看的时候,他的跳跃反回头来。第三段:“我一直想破译/这其中的秘密/因为当我看见那道墙时/我的伤感便会油然而生”——就在我以为作者要大声地说出一点意义的时候,第四段突如其来,只有一句:“其实墙上什么也没有”——戛然而止,“什么也没有”当然不是后现代式的解构,而是话中有话,意味深长。如果“世界诗歌”存在一个理想的范式,我想该诗当算一例。
19.《无题》:“哦,消失的已经早已消失/剩下的只有瞬间的自己/然而谁又能告诉我/在生命与时间之外/那个让我不安的人究竟是谁?!”——形而上的思考,对于一个已经步入中年的诗人来说是必须的,考虑到由于传统的关系,这又是咱中国诗人的弱项,就更值得赞扬。
20.《彝人》:“然而我知道/在滚动的车轮声中/当你吮吸贫血的阳光/却陷入了/从未有过的迷惘”——“贫血的阳光”用得漂亮,但我忽然意识到:对吉狄马加来说,出此类水准的意象并不咬牙费力,这就是才华——好诗人,起于才华,归于才华!
以上便是我对吉狄马加的诗歌所作的“品读”——这是我喜欢在评论中采用的方式,但是我也深知:不是所有诗人(哪怕是很有名的诗人)都经得起这种把诗拉出溜溜的刺刀见红的方式,它只适用于文本过硬的实力诗人。
三
诗人吉狄马加于1961年6月23日生于中国四川大凉山,蓝棣之教授发现:“他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三日,介于双子座和巨蟹座之间,巨蟹座是非常深入,双子座见多识广。”(2005年11月9日清华大学吉狄马加演讲会主持人语),诗人在其诗歌体的创作谈《一种声音》中自述道:“我写诗,是因为我出生的那个日子,显然不能靠前,更不能靠后,恰好是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关于他的家庭背景与成长环境,他自述道:“我写诗,是因为我的父亲是彝族,我的母亲是彝族。他们都是神人支呷阿鲁的子孙。”、“我写诗,是因为我知道,我的父亲属于古候部落,我的母亲属于曲涅部落。他们都非常神秘。”、“我写诗,是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叫昭觉的小城,那里有很多的彝人,还有很多的汉人。他们好像非常熟悉,又好像非常陌生。”关于他的母语,他自述道:“我写诗,是因为我的语言中枢中混杂有彝语和汉语,奇怪的是它们最初都是象形文字。”关于他的文化,他自述道:“我写诗,是因为我的部族的祭司给我讲述了彝人的历史、掌故、风俗、人情、天文和地理。”、“我写诗,是因为我只要听见故乡的歌谣,就会两眼含满泪水。”、“我写诗,是因为我承受着多种文化的冲突。有什么办法呢,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地带。”
一个人的种族意识是与生俱来的,认祖归宗出自本能,对自己种族、民族的热爱是一种赤子般的情怀——我想:这是诗人在日后在其诗中建立他的民族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情感基础。我想:最初的抒情出自一种朴素的情感(诗人16岁便开始写诗),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对于诗歌写作的深入,逐步演变成一种文化的觉醒与自觉。当他系统接受了汉语以及汉文化的教育,一个更广阔的世界便在其面前展开了,如果说以汉语作为自己写作的语言,以汉语场作为自己诗歌展示的平台还有点顺乎自然的话,那在汉语诗歌的写作之中坚守住自己的民族性——这一定是出自一种文化上的高度自觉。谈论吉狄马加的诗几乎都会提到他独特的民族性,在世人眼中,他是对民族性坚守与弘扬在诗歌乃至人生道路上获得成功的一大范例。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在当今全球化愈演愈烈的背景下,文化的差异性变得多么可贵!多么重要!而生为“少数民族”似乎成了一种天然的优势。
事情有这么简单吗?
有一句话在中国很流行,如今连娱乐圈的艺人都爱说:“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起初这句话是硬安在鲁迅先生头上的,后来有较真的鲁迅研究专家翻遍《鲁迅全集》也没找到这句话,想想也是:鲁迅主张“拿来主义”,怎么可能说这句话呢?现在,甭管它是由谁之口率先说出的,我们只管看它有无道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应该可以理解为:越有民族性,就越有世界性——是这样的吗?恐怕不是吧?至少不这么简单吧?拿吉狄马加的诗来说,不论是被翻译的外语语种的数量,还是其本人在国际诗坛上的亮相频次,在中国本土诗人中都是较为突出的,俄罗斯作家协会曾授予他肖洛霍夫文学纪念奖章和证书、保加利亚作家协会为表彰他在诗歌领域的杰出贡献,特别颁发证书给他,证书的题词为“保加利亚作家协会授予诗集《“睡”的和弦》作者吉狄马加证书,因其作品使世界更亲近、人民更智慧、生活更美好。”——那么这些在世界上所受到的承认,仅仅是因为他是一名中国的彝族诗人,他以其诗表现了这个“少数民族”的生活与文化吗?
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如前所述,我尝试着梳理出他民族意识的来龙去脉。与此同时,我还发现了诗人生命中的另外一条文化线索:他在清华大学的演讲中谈及:“当时‘文化大革命’刚要结束,要找到一些很好的诗来读几乎是不可能的。那时候我得到的第一个外国诗人的作品就是普希金的诗。很偶然得到这样一本诗集……当时读普希金的诗,我大概只有十六岁,读后非常震惊。他所表达的对自由、对爱情,对伟大的自然的赞颂,完全引起了我心灵的共鸣。可以这样说,是读普希金的诗集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因为从那一天开始我就立志当一个诗人。对于我来说,诗是实现我梦想的很重要的途径。”在此次演讲中,他还提及了很多外国优秀诗人的名字:聂鲁达、巴列霍、洛尔迦、休斯、桑戈尔、帕斯、庞德、阿米亥、塞弗尔特、沃尔科特、索英卡、希尼、申博尔斯卡……三年以后,他在2008年10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联办的“当代世界文学与中国”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做大会主题发言时的列举就更全面了,当时我就在现场,我自诩记忆力好,却想不出来一个可以补充进去的名字,我对与会的北京女诗人潇潇说:吉狄马加的发言太好了,等于是代表几代中国诗人向这些伟大的名字致敬!我想吉狄马加既然能够如数家珍的列出这些名字并且说出这些名字所蕴含的意义,那么这些影响过几代中国诗人的外国优秀诗人就一定影响过他个人的写作。我与吉狄马加差了五岁,可以算是一代人,我了解在过去三十年间随着国家日益开放,这些来自国外的优秀的诗歌传统对我们这代诗人意味着什么,有人不是曾经很矫情但也很形象地说过:“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一代人!”——那就借用这个比喻,具体说吉狄马加,他当然吃到了狼奶,但是他也有人奶——母乳可吃。彝族的传统文化是他的母乳,汉语创作的文学经典是他的人奶,优秀的外国文学是他的狼奶。在一个以汉语为主要流通语言的国度里,他选择汉语作为自己的写作语言,并通过汉语读到了大量外国文学的译作,由此获得了最初的世界意识,再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写作——这是我在吉狄马加身上所发现的另外一条文化线索。我以为:只有具备了世界意识,民族意识才能够在一个更大的背景和舞台上得以彰显,才可以更好地被人理解与人沟通——也就是说,创作者的世界意识是其作品日后是否具有世界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前提。只有民族意识与世界意识兼具的优秀的写作者,才会获得有效的民族性,才会获得真正的世界性。
意识是重要的(诗歌写作尤其如此),但尚需通过写作的过程来加以实现,而写作中最为重要的自然是语言,对于一个用汉语写作的少数民族诗人来说,其难度系数又加大了。吉狄马加的做法是更加自觉更加系统地学习,如其所说:“我写诗,是因为在一个夏天我读了巴金的《海的梦》。”、“我写诗,是因为一九七八年我有幸考入了西南民族学院中文系,在那里熟读了屈原和米哈伊尔·肖洛霍夫。”、“这个范围很广,包括《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到‘五四’以来的所有汉文写出的优秀作品。尤其是闻一多、艾青等人的作品。”他对艾青情有独钟,称艾青为“我的老师”,他说:“我很幸运的是,我开始写诗的时候就在用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写作,是普希金教会了我应该如何认识自己的民族,是艾青的诗歌道路,让我明白了一个诗人必须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我的创作曾经得到过许多前辈诗人的鼓励和帮助。”拜师一定要向高处去拜,拜真大师——如此方能得到真传,取到真经。在我看来,艾青代表着白话新诗的第一次成熟,代表着正路与大道,现代文学在诗歌方面最高的语言成就还是体现在艾青这里,吉狄马加亦有自己的心得:“申博尔斯卡也是一个语言大师,就像塞弗尔特一样,他们都能把最复杂的东西,用最简洁的办法表现出来。其实,中国的艾青与这两位诗人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艾青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时候,写‘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就是这样看上去非常普通的句子,却隐含着无穷的诗意。在那个年代,艾青能把口语写得那么纯净,无疑为汉语诗歌的纯洁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好一个“口语”!好一个“纯净”!好一句“汉语诗歌的纯洁性”!我想说:吉狄马加的语言直觉和意识太好了,有这么好的语言直觉和意识,才能取得这么高的语言成就(请回读本文第二节中那些精彩的引句)——在我眼中,中国当代少数民族作家(诗人包括在内)中,汉语言成就最高的有两位:写小说和随笔的回族作家张承志,写诗歌的彝族诗人吉狄马加。考虑到前者是生长在北京其母语是汉语的回族,后者所取得的语言成就更值得我们致敬!在此我想说出两个个人印象式的比喻:从语言成就上说,吉狄马加是“写诗的张承志”,在中国诗坛的生态环境中,吉狄马加又是“写诗的腾格尔”——在此我不阐述,还是回到语言,我以为通过艾青这位老师,吉狄马加得到了自五四以来现代文学新诗传统的真传,这与其对此传统的虔诚态度有关,从“朦胧诗”到“口语诗”,从主观上似乎更愿意与这个传统保持一个“断裂”的关系,惟信西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艺术价值观。
只有出色的语言,才能经得起翻译。翻译非但不能“拔高”原作,还会使原作多少“打折”,翻译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这个“打折率”。因此,原作要有足够的本钱,那些经过翻译通行于世界无数语种的大师们一定是语言的富豪。因此,在走向世界的道路上,越走越宽越走越远的吉狄马加,顺便收获的是对其语言成就的一次又一次的肯定与证明。
吉狄马加的语言成就还体现在他诗歌以外的文字之中,它们是一些发言稿、演说词、创作谈,但又是成色十足的美文。我有两度在现场聆听其发言,一次是去年10月在北师大举行的那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一次是今年5月在西安举行的第二届中国诗歌节,听其发言是一种享受:他的稍带川音的普通话(让我这个成都生人听来亲切),他的自始至终激情饱满(一看就是诗人本色),关键是他发言的内容:知识渊博、表达清晰,既严谨缜密,又富于文采。我初听其发言时,脑中立刻闪过一个念头:这是秘书代笔不了的发言稿!听过两次发言,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这种场合吉狄马加会给别人带来压力:领导的发言比其略输文采,专家的发言比其不够专家。我回想起1995年我去北京参加诗刊社举办的第十三届青春诗会,我们那届的指导教师就是吉狄马加他们那届的指导教师《诗刊》的资深编辑雷霆先生,会上谈起1986年那批十分优秀的诗人,谈及吉狄马加时他说:“一看就是将来要当官的。”——我在见过吉本人后领悟了:他说的是一种素质。世俗成功的际遇也会不断地将人提升(过去我们总爱谈及它的负面经验),譬如说,正是需要在国内外一些重要的文化活动中代表国家或中国作家讲话,使其必须郑重其事,付出心血,催生美文。正是2006年6月12日在韩国汉城热爱自然文学之家的演讲《在全球化语境下超越国界的各民族文学的共同性》中,吉狄马加说出了如下这段话:
尊敬的各位朋友,我还要说的是,因为这种超越国界的各民族文学的共同性,再一次肯定了一个事实,这就是作家的责任之心和使命感。无可讳言,我们所强调的文学共性,从来就是包含在各民族的文学个性之中的。我们只有成为一个民族和时代的见证人,才能真正担当起这个民族和时代精神的诠释者。最后,请允许我借用一九九二年度诺贝尔奖获得者,圣卢西亚诗人德瑞克·沃尔科特的一句话来结束我的讲话:“要么我谁也不是,要么我就是一个民族。”
我以为:在此处,吉狄马加对沃尔科特的引用,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由衷地认同——这说明,他对民族性的认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这恰恰是在走向世界的途中才能够达到的,包括他后期的那些异国题材的诗,不抵达那个现场,诗不会真切动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里,但仍然感觉到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与理解的艰难,似乎更加艰难——因为过多的信息符号已经将真实的个体概念化了。由于种种主客观以及诗歌内外的混杂因素,我自己是被概念化甚至于妖魔化得比较严重的一位当代诗人,对此便感受得更加深切,但好在这些际遇并没有将我诗人的本心异化,以暴抗暴,以概念制概念地对待他人。事实上,因其人生道路与社会身份的原因,吉狄马加也是被概念化得比较严重的一位当代诗人,我记得:我曾担任过编委的标举“民间立场”的《中国新诗年鉴》某一年选了吉的诗,便引来几位编委的窃窃私语,当然不是作品的质量问题而是作者的身份问题;我自己主编《从今天开始:现代汉诗三十年》一书,想选吉诗,但又十分谨慎地通过另外一位诗人咨询作者的态度——这些肯定都是不正常的。但好在我们还有打破概念遮蔽信息藩篱的机缘:两年前,我在《南方周报》上读到一篇吉狄马加专访,他在专访中自称他是中国酒量最大的诗人——把我给读乐了!我想在中国的政府官员中大概只有他一人敢公开说出如此性情豪爽的话来,诗人本色啊!然后是去年金秋十月北师大的研讨会,在开幕式上作完精彩的主题发言后,我以为他不会出席第二天晚上面向大学生的诗歌朗诵会,到了现场却见他一动不动地端坐前排,认真准备着自己的朗诵,朗诵时也是字正腔圆声情并茂,十分投入十分享受。接着是今年红五月,适逢第二届中国诗歌节在西安举行,我与秦巴子作为本地诗人请吉狄马加等外省朋友到路边店吃夜宵,他准点到达,我以为在媒体上公然声称中国酒量最大的诗人要喝酒谈酒,完全出乎我预料的是:他坐下来就谈诗,整个晚上自始至终都在谈诗,谈得广泛深入,诗话质量之高,真是叫人享受。我知道在那些自诩为民间状态的诗人组成的江湖之上,为数相当多的人是以见面之后互不谈诗为风度的(谁谈诗谁就是文学青年),但说实话,我还是喜欢见面谈诗的诗人(我自己正是这样的诗人),我视这种人为最纯粹最本真的诗人,并且一定是富有才情对诗富于创见的诗人——吉狄马加正是这样的诗人,稍后,我在其自述中找到了答案:
我写诗,是因为在某种时候我会成为众矢之的。
我写诗,是因为我常常想像巫师那样,说出超现实主义的语言。
我写诗,是因为我一直无法理解“误会”这个词。
我写诗,是因为我别无选择,似乎干这一行更合适。
2009年6月底初稿
2009年7月初再稿于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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