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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民族古籍工作回顾与前瞻

作者:龙倮贵
发布时间:2007-03-24


  红河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中创造了悠久灿烂丰富多彩、包罗万象、浩如烟海的民族古籍。就其内容而言,有历史、哲学、宗教、地理、天文、历法、文学、艺术、医药、卫生、民俗、科技等类别,可谓学科齐全,门类繁多。目前,在全州范围内,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甚至同一民族的不同地区,不同支系,有不同内容、不同版本形式的民族古籍的类别和数量难于准确调查统计。仅彝族历史文献散存于彝族民间的就有4000多卷不同的版本,瑶族文献古籍散存于瑶族民间和有关单位收藏的就有800多卷不同的版本。这些民族古籍是红河各族人民可以引以自豪的、不可多得的、且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一、民族古籍工作取得的成就

    如前所述,红河州各民族博大、精深的民族古籍,是历代人民的智慧和结晶,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州对民族文化古籍工作更加重视。1982年7月州民委在个旧召开了彝文古籍抢救研讨会暨彝族毕摩座谈会,会后组建了彝族文化研究室筹备组,下设古籍文学组和语文组。1982年8月州民委组织人员对全州彝文古籍进行了一次初步调查,了解了存书范围及其藏书数量。1984年成立州民研所后,在州委州政府及州民委的直接领导下,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对全州民族古籍特别是对彝族和瑶族古籍进行了大规模的抢救,l985年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开始创办了《红河彝族文化》两期,尔后改为《红河少数民族语文古籍研究》,刊发了四期,共刊发25篇(部)21万字民族古籍。还编辑印刷了哈尼族古籍《木地米地》单行本。1988年与省民族古籍办配合,以石屏县为试点,进行普查彝文文献。1989年,州民族研究所还聘用瑶族邓胜华先生,对全州瑶文古籍进行调查并登目,分类分科撰写内容提要,于是为全州彝文古籍和瑶文古籍编目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1991年7月在州民族干部学校召开了“红河州民族古籍工作会议”,来自全州哈尼、彝、瑶、苗、壮、布依等古籍翻译整理专业和业余爱好者及民委干部参会。会上分民族或语系语支成立了古籍整理编委会。1992年分别由红河州彝学学会牵头,召开了全省彝族古籍《指路经》编辑协作会议;由省哈尼学研究委员会发起,组织全省哈尼族古籍翻译人员,各市县民委牵头,就哈尼族古籍抢救翻译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随着由州民族研究所牵头,召开了几次《哈尼族祭典礼仪大诠》抢救工作会议。2001年11月,在河口县成功地召开了“云南省《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瑶族卷》编写业务会议”。
红河州民族古籍工作的主要成绩是:

(一)翻译整理出版一批民族古籍

1、哈尼族古籍:

    红河州哈尼族古籍已翻译整理的有《哈尼阿培聪坡坡》、《哈尼古歌》、《斯批黑遮》、《多沙阿波》、《哈尼求福歌》、《十二奴局》、《哈尼爱情叙事长诗》、《惹达俄姆》、《哈尼习俗仪礼歌》及单篇如《哈尼族祭词》、《十二奴局》(选载)、《烟本合本》、《英雄玛美》。其中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出资出版的只有《哈尼求福歌》。

2、彝族古籍:

    红河州彝族古籍已翻译整理出版的有《阿细先基》、《逃婚的姑娘》、《爱佐与爱沙》、《尼苏夺节》、《裴妥梅妮——苏颇》、《裴妥梅妮——苏嫫》、《彝族礼法经》、《滇彝古史》、《万物起源》、《祭龙经》、《吾查们查》、《彝族创世史诗》、《彝族叙事长诗选》、《阿西颇先基》、《滇彝天文》、《阿哩选》、《彝族阿哩》、《南诏国的宫灯》、《南诏魂》、《张四姐》、《阿细颇先基》、《滇南彝族尼苏颇殡葬祭辞》、《滇南彝族原始宗教祭辞》等。其中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出资出版的只有《滇彝古史》、《彝族礼法经》。

3、苗族古籍:

    红河州苗族古籍现已翻译整理出版的有《苗族迁徙到云南》、《苗族指路经》。前者为贵州省民委出资出版的,后者为云南省民族古籍办出资出版的。

4、其他:

    红河州民族古籍有的收入省州县民间文学集成资料,如《红河州民间文学集成》、《金平民间文学集成·长诗卷》、《石屏民间文学集成·长诗卷》、《河口县民间文学集成资料》、《建水县民间文学集成资料》、《红河民族语文古籍研究》。有的刊物上也发表了一些红河州民族古籍,主要是在云南社会科学院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主办的《彝文文献译丛》发表。其次,在云南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主办的《山茶》杂志上刊发。

(二)待整理出版的古籍

    现已翻译整理,但未编辑出版的民族古籍,有哈尼族古籍如《木地米地》、《哈尼族人生三大之礼》、《丧葬礼仪之歌》等8部;彝族古籍如《阿哲古歌》、《笃慕洪水经》、《阿哩》等10部;苗族古籍如《丧葬指路经》、《芦笙歌》等6部;瑶族古籍如《红楼科》、《度身还原》等3部。以上27部民族古籍,据粗略统计,共有20万行左右。这些民族古籍翻译整理的文稿,大多都是民族文字,国际音标注音、直译、意译四行体对照加注释的国际通用的古籍翻译整理本。

(三)编写民族古籍总目提要

    2001年至2003年间,红河州以州民族研究所的业务研究人员为主,承担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彝族卷》“红河部分”和《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哈尼卷》“红河部分”的编写任务。到2003年底,共编写彝族古籍总目提要1300多条46万字和哈尼族古籍总目提要170多条5000字。红河彝族古籍总目提要于2003年6月已交省民族古籍办验收,现已校对完毕。

二、民族古籍公布和蕴藏情况

    红河州民族古籍分布情况,就地域而言,分布在全州各民族中,特别是各民族的祭司和歌手中;就民族而言,全州各民族都流传并传承着各自的古籍,只是多寡而已;就流传形式和传承方式而言,分文献古籍和口碑古籍两种。

(一)文献古籍

    红河州有文献古籍的是彝、瑶、壮、回、傣、布依等民族。

    彝族文献古籍散存于彝族民间的数量据初略调查统计,共有4000余卷,不同版本形式和内容的就有263种。除河口、屏边两县至今尚未发现彝文文献收藏外,其余11个市县都有收藏彝文文献古籍。如绿春县有200多卷,元阳县有800多卷、石屏县有400多卷、建水县有400多卷、个旧市有200多卷、弥勒县有300多卷、泸西县有160多卷、金平县有60多卷、红河县有1000多卷。现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征集到彝文文献古籍77卷,复印件57本,新抄本57册,影印件12件85张,红河县民族局征集到8卷,红河县图书馆征集到3卷,弥勒县民族局征集到3卷,弥勒县文管所征集到8卷,州群众艺术馆3卷,州文管所征集到2卷,个旧市文管所征集到3卷,开远市文管所6卷,泸西县民族局征集到12卷,元阳县民族局征集到50卷,元阳县彝学学会征集到2卷彝文医药书,建水县博物馆征集到4卷,石屏县文管所征集到6卷(件)。

    瑶文文献古籍,散存于瑶族民间的数量,据初略调查统计,共有800余卷。河口县民族局古籍办征集到120多卷,绿春县民族局征集到11卷47种不同版本形式和内容,金平县党史县志办征集到55卷,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征集到29卷(其中原件14卷,复印件12卷,新抄本3卷),红河县民族局征集到8卷。河口县瑶族民间收藏瑶文文献古籍的有110多卷,红河县瑶族民间收藏的有140多卷,绿春县瑶族民间收藏的有80多卷,金平县瑶族民间收藏的有150多卷,元阳县瑶族民间收藏的有100多卷。

    壮族方块文献古籍,收藏于壮族民间的数量不清。金平县壮族民间收藏的壮族方块文献古籍有10余卷,河口县民族局古籍办征集到壮族方块文献古籍复印件10卷19种不同版本内容。

    傣族文献古籍仅收藏于金平县勐拉乡,共有11卷,其中分西傣文古籍和白傣文古籍,如《傣族经书》20卷本,《西傣经书小说》200则,《白傣民歌书》和《白傣赞歌书》、《白傣文<梁祝>》及传说神话《娜务婚旨》、《布多勐》等。

    回族文献古籍尚未调查登目过。布依族文献古籍散存于布依族民间,属于师公的经书有20卷,《傩戏词》1卷。

(二)口碑古籍

    红河州民族口碑古籍几乎分布于全州各民族民间,也就是说各民族都有口碑古籍,而且相当丰富。

    哈尼族口碑古籍散存于哈尼族民间的不同版本数量为1000多部,仅绿春县民族局收集到的就有170余盘录音磁带,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收集到23盘录音磁带和5部文字稿。哈尼族口碑古籍主要散存于红河、元阳、绿春、金平等县哈尼族聚居区莫批和歌手中。绿春县民族局和文体局收集翻译了哈尼族口碑古籍70余部,金平县民族局和文体局收集翻译了哈尼族口碑古籍89篇20万字,元阳县政协文史委和民族局收集翻译了哈尼族口碑古籍6部7万余行,红河县民族局和文体局收集翻译了哈尼族口碑古籍3部10万字。

    彝族口碑古籍主要散存于无文字的彝族支系如阿细颇、濮拉颇、母基颇、倮倮颇等毕摩和歌手中。如弥勒、泸西、开远等市县彝族阿细颇和阿哲颇民间流传的《阿细先基》、《阿哲古歌》、《天地的由来》,个旧市彝族民间流传的《盘古歌》、《人祖源流》、《逃婚姑娘》,红河流域彝族濮拉颇民间流传的《开天辟地》、《洪水泛滥》、《人鬼分家》、《人虎分家》,以及各地区各支系的口碑古籍《指路经》、《人生经》、《殡葬祭词》、《招魂歌》等。现有关业余作者收集整理的有6部创世史诗文稿。

    苗族口碑古籍主要散存于屏边、河口、金平、蒙自等县苗族聚居区祭司和歌手中。据初略调查统计有600部,其中金平县铜厂乡政府收集翻译整理了苗族口碑古籍《苗族指路经》1部9000字。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收集了4部录音带和翻译了2部苗族古籍。

    红河州其他民族口碑古籍,因物力、财力、人力的局限,还尚未对其普查登目而不详。

三、民族古籍的流失情况

    红河州民族古籍流失情况,据调查获悉,有如下几种:

    一是掌握和收藏民族古籍者在世时尚未收集而逐年失传。这方面失传和流失的大多为口碑古籍,但也有其他原因。彝族毕摩中盛行的在阳世当毕摩,到阴间也要当毕摩的思想观念影响至深,离世前嘱咐家人将彝文古籍随之带入棺木或殉葬品焚毁,如个旧市保和乡李仲芳毕摩收藏的《彝药书》孤本作为葬品随其去世而焚毁于坟头。

    二是人为的失传和流失,甚至人为的破坏,这在“文革”中特别突出。

    三是州外有关单位和部门,如省民族博物馆2000年拨出专款,到我州红河、元阳等县征集彝族文献古籍400余卷,致使红河州民族古籍外流。红河州有关人士把民族古籍如瑶文古籍、彝文文献古籍卖给省民族古籍办、省民族博物馆、云南民族大学图书馆等收藏、教学、科研单位而失传和流失。

    四是一些不法分子勾结外商,进行抢购强征民族古籍,导致红河州民族古籍有的流落外地,甚至国外。如红河州唯一的木刻印刷版本彝文文献古籍《教育经典》原件欲送北京展览,可1988年在弥勒县粮食局招待所被盗而失传;乾隆年间彝汉文布告原件已被卖。

    五是已收集了,但由于经费所限,加上保管不善,时间久远等原因而无形中失传和流失。如绿春县民族局早在1991年收集到哈尼族口碑古籍170多盘录音磁带,有的已起霉脱磁;有的虽尚好,但当时不注音且翻译、注释、整理和演唱者已作古,现难于翻译整理,今人不知其所以然。

    六是有关部门已征集到了,但由于财力、物力、人力十分缺乏,加上不分类归档,不妥善保管,因年久日长,文献古籍纸蛀虫腐或残缺脱落而无形中流失和失传。

    由此可见,红河州民族古籍的失传和流失越来越严重,民族原始文化生态区域越来越少,呈逐步消亡之趋势。

 四、民族古籍翻译整理队伍状况

    红河州民族古籍翻译整理队伍,分专业和业余人员。专业人员指的是红河州民族研究所的科研业务人员和各市县民族局古籍办工作人员,共18人。业余人员指的是全州各有关单位既懂本民族语言文字,又懂汉文并爱好翻译整理民族古籍工作人员,据不完全统计,有20余人。红河州民族古籍翻译整理队伍,不仅量少质差,而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懂民族语言文字的,可汉文基础差,甚至不懂汉语文;汉文基础好的,又不懂民族语言文字;既懂民族语言文字,汉文基础又较好的,且掌握一定的翻译整理技巧和能力水平的屈指可数。

五、掌握民族古籍者状况

    红河州掌握并精通民族古籍者大多是各民族的祭司和歌手,但今大多不是年事已高,就是谢世了。1988年初步调查统计,掌握精通并带有权威的哈尼族古籍的莫批和歌手,全州共有20多人,但今只有五六人了,象红河县的张牛郎、李遮鲁等莫批和歌手所剩无几。彝族文献古籍主要收藏于毕摩家中,据初步调查统计,能完全准确释读彝文文献古籍的毕摩只有4人了,象红河县李八一昆、元阳县白光亮等彝族毕摩寥寥无几。瑶文古籍主要掌握者且能完全释读瑶文古籍的道公亦然。能释读傣文古籍和壮文古籍的可说是名存实亡,其他民族古籍掌握者也如此,不是年高体弱,就是作古了。加上民族地区汉文化不断深入普及,都市文化的冲击,电视、电影及卡拉OK进入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导致民族古籍传承者后继乏人,民族口碑古籍将成为空白,文献古籍将成为“天书”和“哑谜”。

六、民族古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红河州民族古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说起来很多,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由于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有部分人认为,民族古籍是本民族愚昧落后的文化,特别是原始宗教习俗活动中各种祭经祭词一概视为“封建迷信”、“牛鬼蛇神”,将其一棍子打入十八层地狱。有人认为,民族古籍不必花大力气和花钱发掘整理,因为至今汉文化飞速发展,传承民族古籍招生招工招干用不着,是多余的工作,既不提倡,也不反对,自生自灭,只有几个热心者盘来翻去。有人甚至认为,研究民族古籍脱不了贫,在当今市场经济建设和科技兴州中发挥不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于是民族古籍研究成了可有可无的工作。

    二是民族古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从红河州民族古籍现已翻译整理出版的统计情况来看,红河州民委和州民族研究所及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民族局拨款出版的只有8部,其中哈尼族的4部,彝族的4部,其余24部本是红河州民族古籍,但因都是外地州市及省民族古籍办投资编辑出版发行,无形中成了外地州的版权。

    三是机构不健全。除了州民研所和河口县民族局外,均无民族古籍工作机构。

    四是民族古籍征集经费严重不足。虽然州民委每年安排民族机动金时,都给13个市县或多或少划拨了民族古籍征集经费。但是远远不够全州民族古籍收集、翻译、整理、出版经费。

    五是民族古籍翻译整理工作办公设备落后。不说民族古籍业余翻译整理工作者,连民族古籍业务研究人员还用人工一笔一划地抄写、翻译、整理,没有一架高级照相机、扫描传真机、多功能计算机和打印机。

七、今后民族古籍工作的设想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对收集抢救、翻译、整理、出版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把抢救整理出版民族古籍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并把抢救整理出版民族古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之中,或者以民族机动金固定列支。

    二是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民族古籍收集、保护、抢救工作,积极鼓励民族古籍掌握者或收藏者捐书献艺,为促进民族文化大州建设服务。同时,严厉打击破坏、倒卖、贩卖民族古籍的不法分子,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失传和损失。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拨出专款,指定专人,负责保护民族古籍,征集民族古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失传和流失。同时,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人员,积极尽力抢救、翻译、整理出版民族古籍。

    四是进一步落实掌握精熟民族古籍的祭司和歌手的社会地位,照顾补助他们的生活,用实际行动落实党对民族传统知识分子的政策。

    五是根据《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纲要》的精神,州委州政府拨出专款,翻译整理出版“红河民族古籍系列丛书”,逐步形成规模化、系列化,为民族文化大州建设添砖加瓦。

    六是进一步加强提高现有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业余工作者的管理,积极培养新一代民族古籍翻译整理队伍。

    七是建立健全民族古籍工作机构,有条件的市县民族局成立民族古籍室,配备专人负责调研,征集民族古籍。同时,改善民族古籍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

    总之,保护并抢救、征集、翻译、整理、出版民族古籍迫在眉睫。如果我们不能把祖先传承下来的这一珍贵不可多得的、不能再生的文化遗产公诸于世,发扬光大,而让它湮没于历史的泥沙之中,那么我们将愧对于祖先,愧对于子孙后代。
 

 

文章编辑:蓝色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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