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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文化之谜07

作者:王明贵
发布时间:2011-01-16投稿人:王明贵


彝族文化之谜07:彝文有没有超方言的功能?

一般地说,文字是表达语言的工具,先有语言,后有文字,对于人口数量较多的民族而言,由于分布地域较为广泛,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同一民族就会因为各种原因,在不同的居住区域产生不同的方言。这样,方言的不同就会出现语言交流的障碍,影响同一民族不同方言区的人们的思维表达。有时候不得不借助于文字来表达方言所不能完全表达的思想。但并不是所有民族都这样幸运,特别是近年新创制文字的民族,为了照顾各方言区根据自身实际运用新创文字,有的民族就创造出了几种符合各大方言区使用的文字,而这些文字就只能在这一特殊的方言区域运用,也就没有超方言的功能。但创制文字较早的民族例如汉族,虽然后来出现了北方话、吴语、湘语、赣语、闽北语、闽南语、粤语等八大方言,北京人未必听得懂闽南话,但是由于汉字创制较早具有超方言的功能,两者能够方便的使用汉字进行交流。

那么,彝文有没有超方言的功能?

这个问题的产生,是由1980年公布《彝文规范方案》而产生的。在此之前,已有一些学者提出彝文是音节文字或表音文字,换言之,即它没有超方言的功能。罗常培、傅懋勣说:“彝族原有一种音节文字,一个字代表一个音节而没有字母。”李方桂也说;“彝语有它自己的一种独立的音节文字,主要用于宗教经典中。”并比较说:“(纳西语)有两种文字系统。一种是象形的而另一种是象彝文

那样的音节文字。”(1980)陈士林也认为彝文“是表音的音节文字”,  “彝文的音节文字性质还从‘同音假借’的广泛反映出来”。《彝文规范方案》正是以“表音的音节文字”为理论基础颁行的,它主要通行于彝语北部方言,使用人口约200万。这套文字体系以北部方言为适用对象,是表音文字体系,具有明显的方言特色。因此,一些人据此认为彝文不具有超方言的功能。

陈英认为,彝文与汉文属于同一类型,有以下三个特点:l、以字义定字形,读音不求一致。2、单音节文字,一字一音、一字一义或多义。3、字形、字义紧密结合,形、义、音三位一体。他说:“彝、汉文的共同特点也是优越之处,就是按词根用字结合组词。彝文只要使用得当,同样可以‘超方言’,可以用一套超方言彝文,表述包括六大方言,二十五种土语的彝语。”“只要正确利用它‘以字义定字形和按词根用字组词’等特点,发挥其‘超方言’的特异功能,它就完全可以跟汉文一样,用一套超方言文字,在各地彝族古籍中实现‘书同文’。”这个观点主要是以古彝文的超方言功能为其基础理论。

丁椿寿认为:“古彝文属于表意文字,虽然有超方言的作用,可以用作超方言的文字,但是它与现行规范彝文不同,使用上有许多缺点,主要是需要掌握大量的字汇方可使用”,“规范彝文是适应现代彝语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虽然它没有古彝文所具有的性质和作用,但是它具有古彝文也不能具有的性质和作用因为它是表音的音节文字,与现代彝语结合比较紧密,能够更有效地为现代彝语服务。……以现行规范彝文为彝民族的通用文字,其可说是今见古彝文不可能与之相比的。”这个观点认为规范彝文也有超方言功能。

1994年4月滇川黔桂四省(区)彝文古籍协作会决定把规范彝文作为彝族统一的规范文字,实际上也认为规范彝文有超方言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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