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4(8):43-48
发布时间:2016-01-13 10:12
摘要:在对大自然的不断适应中,彝族形成了独特的生态文化,反映在信仰仪式、节庆礼俗以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神话是彝族民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彝文经典《勒俄特依》记载的洪水漫天创世神话,以及以支格阿龙为代表的英雄故事等,构成彝族神话的主体。从对彝族神话结构的解读,可以了解彝区的自然风貌,彝人对于所居生境的认知,对于易发灾害的预测和减灾举措,天人和谐的生态伦理以及与人为善、团结互助的道德伦理等彝族传统生态文化要素。对于彝族生态文化的研究,有利于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神话;彝族;灾害;生态文化
The Structure of Myths and Ecological Culture of Yi People
Ye Hong; Li Jinfa
(Yuxi Normal University Yunnan Yuxi 653100; Honghe University Yunnan Honghe 661100)
Abstract: During the adaptation to nature, Yi people have formed their unique ecological culture, wich can be found in their folk beliefs, religious rituals, traditional festivals, lives and production, etc. Myth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Yi’s folk literature. The flooding myth recorded in “Newo Teyi” and the hero stories of Zhige Alu constitute the main body of Yi myths. From the research of the structure of Yi myths, one can know more about the nature landscape of Yi area, Yi people’s cognition of nature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measures, wich reflects the natural ethics of harmony between nature and Yi people and even the moral ethics about unity and mutual assistance. The study of Yi people’s ecological culture is beneficial to protect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construc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minority areas.
Key words: Myths; Yi People; Disaster, Ecological Culture
彝族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南山地,这里地质环境脆弱、气候多变,一直是各类自然灾害的高发区。彝族先民曾创造出辉煌的古代文明,一部分保存在古彝文典籍里,更多的则是流传在民间的口头文学中。 历史上,彝族经历过几次比较大的迁徙。如何适应气候和生境的变化、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是彝族先民发展生产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通过对彝族神话结构的深描,试图剖析彝族的灾害观和生态文化体系,进而为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保护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一、神话中的灾害故事
神话,彝语北部方言称[xxxxxxx] ,该词汇涵盖了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散体叙事(William Bascom,1964)。彝族神话,很多都与自然灾害 发生有关,其中比较有代表性如“洪水漫天”创世神话,支格阿龙英雄故事,以及民间盛行的关于山神、水神等自然神的神话故事。彝族神话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民间口传的神话故事,另一种记载于《勒俄特依》、《物种起源》等彝文古籍和毕摩文献中。二者在人物、内容、情节等方面有很大的相关性,只是在表达形式上,后者更似是前者的诗体版,并通过彝文记载;而前者多为后者的口语版,经由世世代代口口相传,且伴随不同讲述者的渲染和篡改,呈现多种变体。
1、洪水漫天创世神话
彝文典籍《勒俄特依》广泛流传于凉山彝区,是一部有关天地形成、人类起源、万物来源、民族迁徙、战争以及英雄事迹的叙事体创世史诗。其中的“洪水漫天地”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地上住着的却布居木一家有三个儿子。三兄弟每天早晨上山去开荒,谁知道头一天开好的地,第二天又变成了荒地,一连三天都是这样。原来是天神恩体谷兹派来的阿古叶枯神赶着一头野猪,将开好的土地一一还原。兄弟三人围住阿古叶枯神,大哥说要杀死他,二哥说要打他,老三说,不要杀也不要打,问问清楚再说。阿古叶枯说,人类打死了恩体谷兹派到地面上收税的神,为了惩罚人类,天神要发洪水淹没大地。在阿古叶枯神的引导下,洪水来临时,大哥和二哥藏身的金银铜铁床沉入了水底,唯独老三的木头柜子漂浮到了滋洪尔碾山头。善良的老三居木武吾,从洪水中救出了青蛙、蛇、鼠、乌鸦、蜜蜂等。后来在小动物们的帮助下娶到天神的女儿,成为汉族、藏族和彝族的祖先。 民间传诵的版本与《勒俄特依》中的记载大体相同,但在方言和细节上有些许差异。
对应彝族的洪水神话,在我国现存最早的汉文地方志《华阳国志》中,已有“杜宇禅位”的描述。 根据作者刘琳的分析,杜宇时代约在春秋中期。而按照彝族民间故事提到的古侯曲涅迁入凉山以前的谱系推算,时间也接近同一时期。 因此,也有学者认为杜宇即为彝族历史上的六祖分支共祖阿普笃慕(居木)。
“洪水漫天”创世神话在西南很多少数民族中都有所呈现。结合彝文、汉文的文献记载和民族民间传说,似可做出如下推断:在3000-5000年前的西南地区,确实发生过大的洪灾。《勒俄特依》和民间传诵的“洪水漫天”创世神话,可以被认为是灾害历史记忆在普通百姓间的神化和夸张,是在有限的历史条件下,彝人对于自然灾害的解释,经由历代讲述者的艺术加工和润色后,发展成为彝族的创世史诗。
2、支格阿龙英雄故事
支格阿龙是彝族十分仰慕的神话英雄人物。在彝区广泛流传着支格阿龙战胜天神鬼怪以及征服自然的英雄故事,比如“支格阿龙射日射月”、“支格阿龙制服雷公”、“支格阿龙寻找天界”、“支格阿龙制服魔鬼”、“支格阿龙平地”、“支格阿龙驯动物”等等。每个故事都有若干版本的异文,仅“支格阿龙惩治雷公”的故事就有异文十来篇。(沙马拉毅,2004)
在《勒俄特依》中有三节讲述支格阿龙,分别是《支格阿龙谱系》、《射日射月》和《呼唤独日独月出》。据《勒俄特依》记载,在阿古叶枯神呼唤出六日七月出后,导致人间干旱,树木庄稼和江水全被晒干,家畜晒死,人类无法生存。支格阿龙在觉土木古的土尔山上,站在高大的杉树上射落了多余的太阳和月亮,才使人间过上了正常的日子。
在民间传诵的“支格阿龙惩治雷公”故事中,天神恩体谷兹嫌人间吵闹,就派雷公专门朝最吵的地方劈,结果支格阿龙的母亲也被劈死。支格阿龙历尽坎坷来到了天上,利用红铜网兜将雷神捉住,并进行了惩治。
在其他支格阿龙英雄故事中,干旱、洪水、雷击、虫灾等自然灾害,都被描述成由神灵引起,主人公支格阿龙被塑造成为了人类的幸福生活,敢于和天神斗,敢于和灾害斗,奋不顾身、一往无前的英雄化身。
3、神“龙”与洪水
在彝族山区,人们把山上的湖泊叫做“小海子”。彝人认为,“小海子”中有“硕诺木呷”神,这是一种类似于“龙”的神灵,一旦他离开,就会有灾难发生。比如,位于越西县与喜德县交界的小相岭,彝语称俄尔则俄,意为神龙出没的冰雪之峰。此峰在《勒俄特依》里也有记载。据说俄尔则俄上就有“小海子”,“小海子”作为“龙”的居所,具有神圣性,人们不能向里面乱丢东西,否则会引起“龙”发怒或者搬家,造成暴雨洪涝等灾害。因此,对于某地发生暴雨、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原因,民间认为那一定是该地的神“龙”移位了。 神“龙”的故事常被人们绘声绘色地讲述,比如,关于“龙”的样貌,在一些传说中,是像蟒蛇或者类似蛇的东西;有的地方则指群居的小四脚蛇。而在小凉山的传说中,神“龙”看起来更像一个庞大的树根,当神“龙”搬家的时候,就会化身为树木或者巨大的树根走在浪头。
彝人相信,每个山上都有“小海子”,也都会有神“龙”。“小海子”通常位于比较隐秘的地方,不会轻易被人看到,一旦有人看到,天就会下雨,几天后这个人就会死去。但在小凉山的传说里,见到小海子却会给人带来福气,如果能偷偷喝到小海子里的水,更会祛秽除病,得到神龙的保护,甚至“恩泽十八代”。
4、其他灾害故事
彝族神话故事与民间传说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但涉及神人争斗、英雄故事,而且也涵盖祖先迁徙、智慧人物、爱情婚姻等方面,其中很多与灾害有关。比如,关于火把节来源的传说是,在很早以前,天上有个大力士叫斯惹阿比,地上有个大力士叫阿体拉巴,两人都有拔山的力气。有一天,斯惹阿比要和阿体拉巴比赛摔跤,结果斯惹阿比被摔死了。天神恩体谷兹知道了此事,大为震怒,派了大批蝗虫、螟虫来吃地上的庄稼。阿体拉巴便在农历六月二十四那一晚,砍来许多松树枝和野蒿枝扎成火把,率领人们点燃起来,到田里去烧害虫。另据《勒俄特依》的记载,正因为阿体拉巴得罪了天神恩体谷兹,才引发了漫天洪水。
凉山州喜德县流传着木帕神仙的故事:木帕神仙能够呼风唤雨,引起了汉人的嫉妒。汉人选了一个美女送给木帕神仙当老婆。美女每晚看见神仙在屋边的小海子里变成蛇洗澡。美女问他怎么变成神仙的,有什么弱点等等。神仙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美女,美女拿笔记录下来。美女谎称给娘家报平安,让木帕神仙把记载他弱点的信放在了自己娘家的李子树上。汉人看到了这封信,就按着信上说的,把连在一起的山砍成一段、一段。大山开始流血,木帕神仙也一命呜呼。据当地的老人说,如今那些被人为破坏和切分的山就是没有山神保佑的,必然会发生灾害。
而在美姑县流传的“惹狄索夫故事”中,惹狄索夫是一个类似支格阿龙的英雄人物。他不但经历了出生的荒诞离奇,有着与自然神、天神、鬼怪斗争的神勇经历,也在多个传说版本中加入了与人类争斗的内容。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神话传说也经历着变迁,趋向于更多地反映彝人的社会生活。在当代流传的神话故事里,都不再局限于人类与天神、英雄与自然的斗争,神灵更加人格化,更加贴近人类社会中的生产生活,甚至反映出族际关系等。
二、神话的结构
神话故事是彝族口传文化的代表之一。年轻一代从老人的嘴里听到神话故事、处世道理等,通过背诵等方式习得,并延续给后代子孙实现文化传承。这些有关彝族的创世起源、英雄传奇等的神话故事在彝区民间可谓妇孺皆知,构成了火塘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既反映了彝区确实遭遇过不同程度自然灾害的族群记忆,也表达了彝人试图了解自然、战胜灾害的心理渴求。
1、从《勒俄特依》看众神的在场
《勒俄特依》中的创世神话不仅是彝族先民长期与洪涝灾害做斗争的历史反映,同时,还保留了他们在万物有灵观基础上产生的神灵观和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遗迹。 在万物有灵思想的支配下,所有的自然物和自然力都被人格化,表现为“众神的在场”。
从《勒俄特依》,可以得出如下逻辑:第一、开天辟地是在众神之主恩体谷兹的领导下,由众神合作共同完成。第二、灾害的发生均产生于众神的活动。比如阿古叶枯呼唤六日七月出,导致了干旱灾害;恩体谷兹因人类杀死了替他收税的天神,而引发漫天洪水。第三、恩体谷兹与众神的地位并非一成不变,随着人类的壮大,恩体谷兹和众神也会从万物的缔造者,变成人类的对立面,成为各种天灾人祸的始作俑者。第四、在造物初期,人类与动植物并未有高低之分,可后期却占领了自然界的重要位置。天神不得不考虑地上该有什么样的人,并由人来统领动植物。第五、灾害并非不可战胜,通过其他神的帮助或者英雄的力量,人总会从大灾难中幸存,并得以繁衍。第六、神并非总是高高在上,神被赋予人性,神和人的任何一方都没占有绝对的正义和道德,都是有缺陷的,人神之间可以通过沟通达成和解。
2、支格阿龙英雄神话的结构
从对支格阿龙英雄神话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逻辑:
表1:支格阿龙英雄神话序列
|
神话内容 |
灾害起因 |
对人的影响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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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格阿龙射日射月 |
天神喊出六日七月 |
干旱 |
射掉五日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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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格阿龙制服雷公 |
雷公听见磨声就劈人 |
雷击 |
制服雷公并要来很多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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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格阿龙制服魔鬼 |
魔鬼吃人 |
人被吃掉 |
制服魔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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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格阿龙制蛇 |
蟒蛇吃人 |
孩子被吃掉 |
杀死蟒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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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格阿龙平地 |
环境恶劣,山高沟深 |
不利于耕种 |
形成利于放牧耕种的平整地 |
从表1中可以看出,支格阿龙神话故事的结构遵循着这样的序列:灾害发生的原因——惹恼天神;灾害类型——风雨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是被魔鬼猛兽侵扰);对人的影响——人们饱受苦难;结果——支格阿龙战胜天神及魔怪、征服了自然,人们幸福地生活。支格阿龙英雄神话,延续了创世史诗《勒俄特依》中对于灾害发生的解释,即,自然灾害的发生是神灵降罪于人间。更进一步暗示,人类也可以反抗众神,消减灾害。此时的支格阿龙形象其实并非是独立的英雄个体,而是作为人类集体的化身。
不仅支格阿龙英雄故事具有上述结构,包括“小海子”中神“龙”的传说、火把节的起源、木帕神仙之死等,都可以进行上述故事结构的释读。比如,神“龙”应为自然神的一种,是自然神崇拜具象后的化身,惹恼了神龙或是木帕神仙等,都会导致灾害。正如彝族谚语说,“要说灾祸呢,天之赋予的”,揭示出彝人对于灾害发生的理解,即众神降罪于人造成自然灾害的发生。
3、对结构的深描
通过对神话的梳理,彝族有关灾害发生的认知可以进一步抽象为:首先,对人们生活造成不好影响的才叫灾害。彝人看来,由于发生了洪水、干旱、雷电、山崩地陷、虫灾、火灾等自然事件,或者由于疾病、事故或其他因素等给人们造成巨大影响甚至毁灭等,谓之灾害。其次,灾害是由神降罪于人类而产生的。彝人认为,众神之所以降罪于人,是因为人的行为破坏了“规矩”,惹恼了神灵。“规矩”是自然和社会的法则,既然人都要遵循习惯法,或者说要“按规矩办事”,那么自然的法则也该由人来遵守。自然的法则由天神规定,神灵可以因为人不遵守法则而降罪于人,也可以因为其他未知的原因,比如单纯地想换一下现存的人类而引发洪水、干旱等。这种降罪的结果便是灾害发生。再次,灾害是可以战胜的。无论发生多严重的灾害,人类总会有找到办法繁衍生息,可以在英雄等的外力的帮助下,战胜众神、克服灾害。
彝族神话的结构可进一步用表2说明:
表2:彝族神话的结构

从表2可见,人神之间是一种二元关系,包括人和神的居所,地面与天上本身也构成二元关系。但人与神的这种二元对立并非不可调和,可以通过神把女儿嫁给人,或者英雄及其他神灵乃至动物等中介物的调解,达成人与神之间的和谐,天地趋于平静。具体表现为如下可能性:英雄通过战胜神,迫使神屈服;其他神或动物等通过与神交流,获得神的信任,从而说服或者利用了神;而在有些神话里,神的女儿成为人神沟通的中介,神女要么偷偷嫁给人,要么听从神的安排与人婚配。这种天地间的平静会延续到被下一次神降罪于人所致的灾害打破,然后又会历经相似过程达成新的和谐。英雄的出身即为半人半神,使其能够成为人神之间的中介;动物等在神话中被赋予人类的听说能力,也有上天入地的神力,是以能够成为中介;而神女也通过与人类的联姻,获得了神界和人间的双重身份,顺利成为中介。于是,神话的结局往往是通过神的妥协,最终使人类受益。而作为中介的英雄、动物或神女等,或者因为意外死去、或者在帮助人类后返回神界。
三、彝族生态文化解读
生态文化是一个民族对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适应体系,它包括民族文化体系中所有与自然环境发生互动关系的内容。[i]彝族生态文化,凝结着彝人适应生境的生存智慧和消减灾害影响的民间经验,有着丰富的禳灾和减灾举措。从对彝族神话结构的分析,可以解读出彝族天人和谐的生态伦理和与人为善、团结互助的道德伦理,从而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规范,与彝人的宇宙哲学、社会制度等交相辉映,共同建构了彝族的文化与社会秩序。而神话的深层结构(thick structure)则将神话与现实相连,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人们的禳灾和减灾活动。
1、敬畏自然、天人和谐的生态伦理
从对神话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彝族对于灾害发生的认知体现为由于人违背了神意,神降罪于人发生,从中暗示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彝族的生态文化即建立在崇尚天人和谐的生态伦理基础上,其形成与彝族宇宙哲学密切相关,“该观念认为自然是人类的生存根基和最终归宿,人类要尊重并敬畏自然,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要遵循自然的秩序,顺应自然的规律。”[ii]
彝族信仰中的“万物有灵”,把自然界的一切人格化,幻想一切自然物不仅具有生物生命特性,而且具有精神生命特性。[iii]山川河流、飞禽走兽在彝族文化中被赋予神力,彝族先民出于对所居生境的不可知,遂将一切无法理解和解释的现象归结为神灵所为。形成了山神崇拜、水神崇拜、岩石崇拜、竹崇拜、树崇拜、龙崇拜等,万物皆有灵,人要尊重灵物、畏惧灵物,才能获得灵物的保佑。这样的自然崇拜信仰体系,也产生了保护自然生境的效果。另外,像蚂蚁、蝉儿、青蛙、大雁、鹰等动物形象往往出现在彝族神话里,它们被表述成与人拥有亲缘关系,与人共同分享自然资源。比如,在《勒俄特依》中,彝人认为蛙、蛇、鹰、熊、猴与人同属雪子十二支有血的六种,即有亲缘关系,不能随意伤害,更不能食用。如有违反,则会受到祖先的惩罚,引发大的自然灾害等。在毕摩仪式中也有专门的赔偿仪式,通过专门的仪式来偿还人类对于自然或者对于其他人和生命欠下的债。彝人相信,要对神灵和自然心存敬畏,与众神、拥有灵性的动植物等和睦共处,方可子孙兴旺、保一方平安。
在彝族的信仰体系中,天神并没有创造万物的能力,而只是转嫁、呼唤等。在彝族的天神崇拜中,天神被赋予人格,既能开天辟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兴风作浪,让人类遭遇灾难甚至毁灭。彝族对于万物有灵的崇拜进行了二元分类,神灵既有善,也有恶,有些山神和水神会让人生病,而有的则会保佑人类。在这样的分类中,“人类尚未摆脱自然与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辩证关系被列维·斯特劳斯称为人类自我实现的主要特征。从这一角度来看,围绕环境或其他方面所进行的政治论辩实际目的就是为了争夺某种秩序的主导权。”[iv]正是出于对自然界和自然物的敬畏,才使得彝族在千百年里形成了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文化适应,形成了族群和文化的生生不息。恰如尔比说,“高山有灵云雾升,草原有灵草茂盛,万物有灵即昌盛”。
2、与人为善、团结互助的道德伦理
彝族把“善”作为每个社会成员道德修养的终极原则。比如,《勒俄特依》中善良的三子居木获得阿古叶枯神的帮助在漫天洪水中幸存;而支格阿龙等英雄故事也是建立在为人类谋幸福而与神灵鬼怪斗争的伦理上。从对彝族神话的阐释中,也可以看出团结互助、战胜灾害的暗示。比如,居木在洪水中救起的青蛙、蛇、鼠、乌鸦、蜜蜂等小动物,团结一致帮助他娶到天神的女儿,使其成为人类的祖先;火把节的传说中,人们团结起来点燃火把,共同对抗虫灾等。可见,彝族是把与人为善、团结互相看作是每个人的责任和社会道德。
在凉山彝区,人们有“俄沙”[Ha33 6a33]的互助习惯。在凉山社会中,通常把那些缺乏劳动能力的人,请求有劳动力的人无偿帮助他们劳动生产,叫做“俄沙”。[v]此外,彝族的道德伦理也体现为家支内部的团结,以及习惯法规定的互助规范。从历史上看,家支对于彝人具有政治和经济等功能。比如,一户在经济问题上以及生活中遇到困难,整个家支都会凑钱出资,帮助其度过难关。彝族习惯法中,对于家支成员间的团结与互助也有明确的说明。家支所属社会成员及其家庭之间的相互援助与救助行为,反映出彝族传统社会中各阶层、各类型社会成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良好思想风貌,昭示出每个家支成员均有保护与被保护、援助与被援助、救助与被救助的权利和义务。[vi]在一个村社中,居民往往属于同一家支或有姻亲关系的家支集团。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家支就能发挥自救和互救的功能,有效降低了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
这样,与人为善、团结互助的道德伦理结合《玛穆特依》[1]教育经典,与家支和习惯法一起,共同起到了维系彝族社会稳定,调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在面临突发性自然灾害时,这样的社会秩序将起到共同抗击灾害、共享有限的生活资料,并在受灾后互帮互助的作用。
3、积极应对、战胜灾害的多种举措
彝族的神话传说中不但有对灾害发生的认知也提到许多禳灾与减灾措施。比如,从上文火把节的神话传说中即可看出,火把节具有祈祷除病禳灾、驱逐晦气的象征意义,人们通过祭火驱除家中和田中的鬼邪,保人畜平安。而彝族年的禳灾作用主要通过对于祖灵的祭祀实现。在过年期间,人们要把祖先请回家中供奉,祈祷祖先保佑后代子孙吉祥如土地意、人丁兴旺、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等,通过仪式表达了彝人对自然力的敬畏和驱除灾祸、确保平安吉祥的人生渴求。除了火把节、彝族年等大型传统节庆中富含禳灾因子外,不同地域的独特节庆也都围绕祈福禳灾展开。比如,甘洛县的神仙过年、汉源彝人的土蚕节、云南小凉山彝人的春耕祭等。在彝区各地,与禳灾避祸有关的节庆很多,且多数与该地曾经遭遇灾害的神话传说有关。在“小海子”的传说中,神“龙”主宰旱涝,因此,当某地遭遇旱涝灾害时,也会有相应的“祭龙”仪式。
丰富的毕摩仪式,是彝族自然崇拜的载体。在仪式过程中,毕摩取代了神话中英雄等的位置,成为人神之间的中介者。在传统中,毕摩被赋予了与神、鬼沟通的能力,彝人笃信,有了这样的中介者,再通过诵经、仪式等,人神之间的关系必然得到调和,从而达到禳灾避祸的目的。
除了宗教仪式,在彝区民间,人们也用很多“土”方法来防御和消减自然灾害。比如,针对冰雹,有些地方的人们要去高山上点燃火堆,让热的烟火将冰雹赶走;居住在高山村落中的妇女们会集体敲击簸箕的背面;有些地方是通过打火枪的方法;还有些地方,是全村人一起对着天空大声叫喊。这些民间方法其实是有着科学依据的,比如燃柴火产生的热、敲击和喊叫产生的声波、火枪的冲击力都可以起到影响冰雹云层聚集,从而驱散冰雹的作用。
结语
在彝族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有效保护和利用自然环境,禳解及消减灾害的生态文化。神话是彝族民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洪水漫天创世神话、支格阿龙英雄故事以及其他民间传说中,可以看出彝人对于灾害发生的认知,对于自然的敬畏;彝族的传统信仰,如对于自然神、祖先以及鬼邪等的崇拜均能在神话中找到明显的痕迹;而天人和谐的自然伦理和与人为善、团结互助的道德伦理也都在神话中得以体现;除此之外,神话也引发了彝人日常生活中诸多防灾减灾举措的实践,并以口传文化的形式被传承和发展开来。每种民族文化中都有一套完整的生态文化系统,与一定区域的气候与环境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达成了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对于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的研究和保护有助于形成具有当代特色的、融合历史和民族民间智慧的中国减灾文化,有利于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1]流传于川滇大小凉山彝区的著名彝文道德经典《玛穆特依》,可译为“训世经”、“劝善经”、“教贤经”等,也用诗体的语言表述了彝人一生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区别于创世史诗《勒俄特依》,《玛穆特依》更多地表现为对于道德、伦理和规范的约束及具体要求,是彝族传统家庭教育的主要依据。
[i] 郭家骥.生态环境与云南藏族的文化适应[J].民族研究.2003年第1期,48-57页
[ii] 叶宏、王俊.减防灾视野中的彝族谚语[J].毕节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第31卷(总第150期)
[iii] 杨红.凉山彝族生态文化的继承与凉山彝区生态文明建设[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2期第26卷,22-25页
[iv] [美]麦克尔·赫兹菲尔德著,刘珩、石毅、李昌银等译,什么是人类常识:社会和文化领域中的人类学理论实践[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219-220页
[v] 《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四川省凉山彝族社会历史调查(综合报告)[Z].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4-5页
[vi] 苏克明等著.凉山彝族哲学与社会思想[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363页
(项目:本文属于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红河流域彝族传统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编号13XMZ061)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章编辑:蓝色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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