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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10
【摘 要】近几年,至少有10种新发现的民族古文字进入了我们的研究视野。这些文字系统对文字学研究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发现民族古文字;文字性质;文字发生;文字比较;文字学
【作者简介】王元鹿,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字学、民族文字。袁香琴,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字学。(上海 200062)
一、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现与认定
我国除了汉字之外,还有多种少数民族古文字。近年来,由于调查研究的进展,又有若干种少数民族古文字被发现。在本文中,我们称这些文字为“新发现民族古文字”,并对它做如下界定:
对于“民族古文字”,可以采取民族文字学界较常用的界说:把1949年作为古、今的分界线,即把1949年之前就已经创制并使用的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字系统作为“民族古文字”。所谓“发现”,包含在民间调查中见到的资料、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系统,还包含原先学界已经了解但没有认定为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系统。在“新发现”的时间上,依照学术界较多学者的认识,“新发现”的时间是指在“文化革命”结束即1976年至今的时段中。
按照以上述标准去观察“新发现民族古文字”,至少有以下10种:藏族尔苏沙巴文字,藏族纳木依文字,纳西族达巴文字,纳西族玛丽玛莎文字,壮族坡芽歌书,壮族甘桑石刻文字,彝族他留文字,吉木家支世传彝文,景颇族图画文字,景颇族别当文字。
以上10种文字也许还不足以包含上面我们所定义的“新发现民族古文字”。因为可能在将来还有新的民族古文字被发现。当然,也可能还须对于以上10种古文字中的个别种进行材料的真伪鉴定或文字性质的进一步测定、核实。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新发现”,包含着以下两层意义:首先,是指从不知道某一符号系统的存在到知道其存在;其次,还需要对这一符号系统的确属于文字范畴的认定。二者缺一不可。从文字学的研究角度来说,这二者往往是密不可分的,甚至有时是同步的。
比如达巴文的发现就是一个例子,从学术界注意这种符号系统到认定它是文字经历了几十年时间。1940年庄学本在《良友》画报的报道中提及达巴教经典中使用一种文字。1963年宋兆麟先生在永宁发现了一本达巴文书写成的占卜书,后来又多次搜集到使用此种文字书写的达巴教经书,书写经书的文字被称为“达巴文”。但是学界或是不注意这一情况,或是仅仅认为这是一些原始符号,多年间一直相信纳西族“东部无文字”。直到杨学政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宁蒗县永宁乡和盐源县等处搜集到摩梭卜书,且写成《摩梭人达巴卜书及原始符号研究》[1]等文章,并把这些符号刊布出来,学术界才渐渐认识到达巴教确有文字。
玛丽玛莎文的发现相对较早而被认定相对较晚。和即仁于1956年就对玛丽玛莎文进行调查,共收集了99个字,其字形刊布于和即仁、和志武的《纳西族的社会历史及其方言调查》[2]。1962年和即仁又对玛丽玛莎文进行过调查,调查成果刊布于《纳西语简志》,每字都有字形、国际音标和汉义。但是玛丽玛莎文被证明为是一种文字系统,要晚得多。王元鹿《玛丽玛莎文字源与结构考》[3],对100多个玛丽玛莎文进行了所有单字的逐字考释,明确了这些单字的来源与造字理据,从而证实了玛丽玛莎文是一种独立的文字而非仅仅某些专家认为的是东巴文的分支。
这些文字中在“文革”后较早被发现而且几乎立即得到认定的是尔苏沙巴文。刘尧汉、宋兆麟、严汝娴、杨光才在《一部罕见的象形文历书——尔苏人的原始文字》[4]一文中认定尔苏沙巴文是原始象形文字,基本上是一种图画、图谱或图形文字,并指出尔苏象形文字的重要学术价值以及对待尔苏文历书的科学态度。后来又经过孙宏开《尔苏沙巴图画文字》一文与王元鹿《汉古文字与纳西东巴文字比较研究》一书中多次论及,确认了这是一种文字。
得到发现较晚的是景颇族别当文字(1994)、他留文(1998)、纳木依文(2000)、吉木家支世传彝文(2001)、坡芽歌书(2006)、甘桑石刻文字(2006)及景颇族图画文字(2007)等文字系统,其正式刊布均在上世纪末或21世纪初。(此段括弧内所标为最早发现或刊布年份)
某些文字系统之所以多年前被发现而被认定较晚(如达巴文、玛丽玛莎文),与文字学史的发展有关。在较早的时代,文字的定义还不够清晰,许多早期文字往往被认为是“符号”或“图画”。随着文字科学的发展,学界已经逐渐接受广义上的文字观。这也是上世纪末起较多种的文字被学界归入文字范畴的重要原因。其余几种发现较迟的、主要是21世纪初刊布的定性工作,经历了与沙巴文类似的过程。
我们通过对以上的关于10种文字的发现与认定过程的分析,可以作以下小结:
(一)在文字工作者与其他各方面的努力下,我们在“文革”后尤其是近年中的确发现或认定了多种民族古文字。如果继续努力,今后一定会有更多种民族古文字被发现。
(二)许多新发现民族古文字是濒危文字,抢救工作需要加紧。
(三)尽管我们现今通行的文字观是广义的,也必须对文字的认定严加把握。有些学界部分人士认为是文字的符号系统,尚须进行严格检查。
由于新发现民族古文字刊布面不广而且文献数量与字数未必都很多,对全新的文字的研究又有一定难度,所以相应的文字学角度上的研究文章较少。但是对上述的各种文字,还是有一些学者进行过文字学角度上的研究并发表了相应的著述。
二、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系统的性质研究
对于这10种文字系统的性质,主要是指它们在类型上的归属的认识,相对来说,文字学界有一定的认识。由于文字的性质较为直观,所以各家意见往往比较接近。
从文字史的角度看,这些文字系统中多数为早期文字。可以认为,这10种文字中,藏族尔苏沙巴文字、藏族纳木依文字、纳西族达巴文字、壮族坡芽歌书、彝族他留文字、景颇族图画文字、景颇族别当文字这7种都可以归到早期文字之列。又由于它们的原始性较强,它们可以被认为是初始阶段的早期文字。而从文字类型学来看,它们都属于表意—语段文字类型的文字系统。
而另有两种应归入可能含意音文字性质的类型:甘桑石刻文字与吉木家支世传彝文。这两种文字相对来说,字数较多而且构形较复杂,很可能这一估计是合于事实的。
此外,纳西族的玛丽玛莎文,多年来学界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它是文字而有人认为它是纳西东巴文的一个支流而非独立的文字系统。王元鹿在2004年才对这种文字进行逐字考释,证明了它是一种主要来自东巴文与汉字的“拼盘文字”。
总之,文字学家对这10种文字的性质研究,虽然有限,但是至少有了较为一致的结论。
然而对这些文字的各自个性的了解,总体上来说都不够充分。只有尔苏沙巴文与玛丽玛莎文,由于它们刊布较早且较早进入了华东师范大学的民族古文字数据平台,相对来说,我们对它们的个性了解较多。如孙宏开与王元鹿对尔苏沙巴文的特性作了较深的发掘,此外,王元鹿还作了几十年中玛丽玛莎文性质变化的研究。
三、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研究
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研究,是以往解决得很不够的问题。这是因为,文字的发生问题在文字学上一直是一个难题。对于这些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相应的研究更是不够。
关于文字的发生学,王元鹿曾经多次在其专著与文章中提出,要把文字的发生分为时间、地点、来源、创制者与发生过程等多个问题讨论。而其中,地点与创制者往往比较容易作出初步的判断,因为一般来说,创制地点往往是在该文字使用者的居住地或文献出土地,而创制者往往是该民族或人群的神话传说中的人或神。
我们通过对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研究,对其发生情况大致可作以下归纳:
(一)一般来说,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动因往往是可考的。这些文字发生的原因多与宗教和巫术的需要有关(尔苏沙巴文、纳木依文、达巴文、彝族他留文字、吉木家支世传彝文、景颇族图画文字),玛丽玛莎文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坡芽歌书主要用于文化生活,而甘桑石刻文字与别当文的发生动因尚不可考。
(二)一般来说,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时间不易确考,有时容易给出一个漫长的时间段而不易得到较为明确的时间点(除发生较晚的借源文字系统如玛丽玛莎文)。
(三)一般来说,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地点往往与流行的地方相一致。
(四)一般来说,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创制者往往是巫师,也有一般的社会下层百姓。往往创制者是一个集团,而个别人创造一种文字的例证较少。
(五)一般来说,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与其他文字系统的影响往往有关,因此在作它们的发生研究时,应重视文字系统之间的关系。
因此,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发生学研究上的难点,多在于发生时间的确定。另一关于文字发生问题研究的难点是某些新发现民族古文字与其他文字的关系问题,了解了它与其他文字系统的关系,显然有助于其符号来源的确定。
四、新发现民族古文字与其他民族文字的比较研究
新发现的少数民族文字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具有敏锐洞察力的学者已经开始了对于新发现民族文字的比较研究工作,至今成果不多,但是具有重要意义。
以尔苏沙巴文与纳西东巴文的比较研究为例:
日本西田龙雄《新的语言和新的文字》[5]一文指出尔苏沙巴文字和纳西东巴文字存在着系统上的联系,尔苏文“实与纳西文字酷似,当属同一系统。”王元鹿在《汉古文字与纳西东巴文字比较研究》一书中,对尔苏沙巴文字与纳西东巴文字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提出纳西东巴文字与沙巴文字应该有着系统上的密切关系。后来,王元鹿又在专著《普通文字学概要》中进一步提到:纳西东巴文字是从尔苏沙巴文字发展而来。刘杨翎《尔苏沙巴文与纳西东巴文的关系》[6]一文,认为尔苏文和东巴文可能有一个共同的原始祖先。她在《文字发生学视角下纳木依文与沙巴文研究》[7]一文中,又论证了纳木依文与沙巴文也可能的同源异流关系。
此类讨论,对深化理解文字系统间的共性是极有启发性的。我们通过研究这10种文字和相关文字的比较,得到的初步结论有:纳木依文与晋宁石寨山铜片文字是否具有渊源关系值得研究;达巴文和东巴文有渊源关系;东巴文是玛丽玛莎文的主要来源,汉字和藏文对玛丽玛莎文也有影响;通过与达巴文、沙巴文、玛丽玛莎文等多个文种综合研究,将“坡芽歌书”定性为文字。也有通过综合研究否定两种或多种文字存在系属关系的,如否定了他留文与汉字、彝文、东巴文的关系,否定了吉木家彝文与老彝文之间具有较近的亲属关系。另有一些国内学者也进行了文字比较研究。如:木仕华从符号体态方面比较了玛丽玛莎文与东巴文、汉字和藏文的关系,从玛丽玛莎文中明显得看到东巴文字的孑遗;赵丽明认为“坡芽歌书”在文字形态上比东巴文更加原始;王志芬将坡芽歌书与南方铜鼓、岩画图案进行比较,发现坡芽歌书中一些文字形体在南方铜鼓和西南系岩画中经常出现;李锦芳等通过坡芽歌书与尔苏沙巴文记录语言方式的比较,认为坡芽歌书处于早于沙巴文的发展阶段;班弨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甘桑石刻文字与甲骨文、纳西文、彝文、水书之间的同源关系,或有渊源关系。
对于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比较研究,我们认为可作如下归纳:
(一)新发现的10种民族文字内部关系复杂,综合与比较研究可以便于发现这10种文字的不同关系,或同源(包括有一个共同的文字祖先、一种文字由另一种文字发展而来等)、或借鉴(包括一种文字借鉴另一种文字、两种文字相互借鉴)、或无关。
(二)新发现的10种民族文字还可以与其他民族文字或符号系统进行比较研究,如甲骨文、东巴文等,有利于了解这些文字的性质特点,如处在文字发展史的哪一阶段、文字符号体态特点、文字制度某一方面的特点等,反过来也有利于了解其他文字的性质与关系。
(三)综合与比较研究将会促进文字史、普通文字学、比较文字学的研究,将会有利于文字规律的寻觅和文字理论的建设。
五、新发现民族古文字对文字学研究的价值
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研究对文字学研究有重要意义。其价值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中华民族古文字的研究
新发现的民族古文字弥补了中华民族古文字地图的某些缺环,籍此我们可以绘出更全面更精确的中国文字地图。
(二)丰富文字学研究的宝库
新发现民族古文字中的许多早期文字的案例为解决文字发生学及早期文字理论这两个文字学难题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素材,对其研究可以丰富文字学尤其是普通文字学与比较文字学的材料与理论的宝库。而新发现民族古文字中的“拼盘文字”系统当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拼盘文字中借源文字对源文字的借用和改造,了解本民族对自源文字的保护和利用,并使我们比较清楚地认识拼合字对自源字和借源字的继承和发展。
(三)促进民族古文字关系的研究
在研究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新发现民族古文字往往与某些已发现文字有一定的关系。通过对这些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个体研究可以促进我们研究民族文字之间的关系。反过来,民族文字之间的关系研究也可以进一步深化我们对这些文字的个体研究,包括文字的性质研究、发生研究、发展过程研究等等。
六、小结
关于新发现民族古文字,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究。因为科学是没有穷尽的,所以也不可能在短时期中得到解决和彻底的解决,而将是一个长时期中的任务。根据新发现民族古文字的研究现况,似乎以下途径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一)科学求实的研究态度。在我们充分意识到我国的每一种民族古文字都是中国文字大家庭的神圣一员的前提下,对这些文字系统采取科学的态度进行研究是极须注意的原则。如果在还没有鉴定文字材料的真伪的情况下就冒然断定这种文字是某个民族的古文字,或是把一种文字的发生时间无依据地提早,或把一些借源或部分地借源自另一民族的文字系统硬说成是自源文字,等等,这些都不有利于对这些文字的发生历史的揭示与研究。
(二)占有更多的材料。不仅要去占有新发现古民族文字的材料,还要去占有与新发现民族古文字领域相关的材料。如民族语言状况的进一步调查、民族史与民族文化的调查,都是值得我们去做的工作。
(三)加强文字系统的比较研究。当对于一种文字的孤立研究似乎走到尽头时,它与其他文字系统的比较往往能丰富并深化我们对它的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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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杨翎《文字发生学视角下纳木依文与沙巴文研究》,《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文章编辑:阿施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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