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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传统语言背后的伦理道德思想

作者:邱蓉 来源:《凉山民族研究》2007年版
发布时间:2008-06-13投稿人:邱蓉


彝族传统语言背后的伦理道德思想
----从翁与媳 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称谓语和礼貌用语试析彝族人的伦理道德思想

西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 邱蓉

【摘要】彝族历史悠久,语言文化和传统习俗源远流长。彝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彝语分为六种方言,有北部方言、南部方言、东部方言、西部方言、中部方言和东南部方言,本篇文章以北部方言中的圣乍土语为例,以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称谓语和礼貌用语来讨论彝族的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用彝语就是shot① ,shot是彝族人民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格尊严,是彝族人民思想伦理道德的核心部分。shot的道德思想渗透到每个彝族人的灵魂深处,渗透到每个彝族人的生活领域,时刻约束和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关键词】 彝族语言 知羞 伦理道德

彝族先民在征服自然,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劳动和精神创造,和人类一同创造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的语言(解放后统称彝语)、道德观念和伦理思想,彝族人特别重视道德礼仪和伦理思想,在社会生活中注重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关系,特别是人伦关系,人伦关系在封建社会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和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② ,而彝族的伦理道德思想从日常生活中的称谓语和礼貌用语就能体现出来。

一、彝族翁与媳 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称谓语和礼貌用语

在《玛木特依》(也叫《训世经》)一书中就强烈地表现了彝族人的伦理道德思想,“《玛木特依》主要是教育彝族后代子孙严格自律、洁身自好、崇尚礼仪、吃苦耐劳、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尊老爱幼。还倡导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夫爱、妇顺等等伦理原则”③,对待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和还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孩子,在彝族人的思想道德里是绝不能以强欺弱和以下犯上的。在彝族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礼仪、礼貌是很重要的习俗,人与人之间不可没有礼貌,以传统礼仪道德来调节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传统道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传统的人伦道德思想重视人们的知识修养、品德修养、行为修养以及语言修养,提倡优良道德风尚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彝族传统思想道德内容丰富,源远流长,是彝族思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彝族传统道德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道德规范复杂多样,礼仪礼节繁多,道德训诫包罗万象,包括了家庭与社会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儿媳与公婆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亲朋好友之间,妯娌之间,男女之间,长幼之间,姑嫂之间等等,他们之间的道德行为都是用 shot来衡量。彝族是很重视人伦关系和个人修养的,特别是很注重人们的行为修养和语言修养, shot bbop ,shot nyi,意思是有尊严、自信、有礼貌、有骨气,还有懂得知羞等涵义,同汉语“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一个道理。彝族把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才存在的道德礼仪和知羞思想也叫“shot”,如果没有美好的语言和行为修养就被认为是shot ap nyip,意为没有人格尊严,不懂得羞涩等等。下面以彝族翁与媳之间的 shot(知羞)和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shot来谈谈彝族的伦理道德思想。

彝族翁与媳之间的社会关系叫it po ssat mop,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社会关系叫vut vu nyie mat ,彝族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称谓是很有讲究的,不能随意称呼。首先,公公称呼其儿媳妇时不能直接叫儿媳妇的名字,要称ssat mop ,意为外甥女;或者称儿媳妇,称儿媳妇的时候,要在xyp mop(媳妇)前面加上自己儿子的名字,要使用儿子的雅名,如果他的儿子叫 gat ga,那么可以叫儿媳妇为 gat ga xyp mop,如果儿子名叫ke ddi,则称ke ddi xyp mop,叫 vut sa,就称vut sa xyp mop等等,有例外就是,娶与自己亲戚关系比较亲近的女子为儿媳妇时为了表示亲切可以直呼其名,例如,姑姑家的女子嫁到舅舅家去的时候,公公就可以直接叫儿媳妇的名字,但是不能叫她的小名,更不能叫绰号;而儿媳妇称呼自己的公公时,也有两种称法,在未生育前称舅舅,对公公的称呼也是有讲究的,要在公公的名字最后一个音节前加上uo字,如:公公的名字叫 vut qie,那么儿媳妇称公公为“;公公的uo qie名字叫vut sa,则儿媳妇称公公为uo sa等等。儿媳妇在生育子女后对公公的称呼依然可以称舅舅,也可以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叫“a pu,爷爷的意思。叫“a pu”是帮着自己的孩子叫的。

哥哥称呼弟媳时,和公公称呼儿媳妇基本相同,在弟弟雅名后面加上xyp mop两音节,如果弟弟的名字叫ly hxa,vut guop,at nyop等等,在称呼弟媳时就称呼其为ly hxa xyp mop, vut guop xyp mop , at nyop xyp mop称呼弟媳时,在称谓中不能出现弟弟的小名或者绰号。

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称谓语,在同宗远亲间如果有这种社会关系,则也和以上相同称呼,他们也要严格实行礼貌称呼,履行道德礼仪,他们之间不能相互犯羞,弟媳称呼哥哥时也有两种称谓,一、要称呼哥哥的乳名或雅名,如果哥哥叫vut jy, vut jie, vut ga 、vut qie、mu sa,则弟媳称呼vut jy, vut jie , vut ga , vut qie , mu sa , 其他人可以在名字前加上姓氏称呼,如 sha mat vut jy , la ma vut ga ,at shuop vut qie ,lop hxop mu sa 等,惟独弟媳不可以这样称呼,这样显得很不尊重对方,如果男方的名字中没有“vut”或者“mu”字,则弟媳在称呼哥哥的时候自己在哥哥乳名的后两个音节前加上“mu”或者“vut字进行称呼。 二、可以和孩子一样称呼大伯,如a jy 、a jie、a ga 、a qie、a sa等,通常已生育的妇女都这样称呼。

在翁与媳、哥哥与弟媳之间的人伦关系中,哥哥与弟媳之间的社会关系更严肃,他们之间的礼仪习俗更为严格,社会对这种人伦关系的道德礼仪要求更严格,从他们之间的礼貌用语中就能明显的看得出来。首先,公公与儿媳妇的关系可以和父女关系一样对待,在儿媳妇做得不对时,公公可以责骂和教育儿媳妇,在公公有错时,儿媳妇也可以批评和指责公公,而哥哥与弟媳之间却不能有相互间批评和指责的言语,哥哥对待弟媳不能对待妹妹一样,他们之间不可以相互批评和指责,甚至在背后也不能说对方坏话和不是,他们之间是不能发生口角的,否则招人议论,受到道德的谴责,在某些事情上只能相互提点建议。从以上所谈的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称谓语和礼貌用语中,给我们透露了彝族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shot,也说明了彝族人是崇尚文明礼貌和人格尊严的,要从他们相互之间的称谓语和礼貌用语来评价他们是否尊重对方,是否懂得知羞。

二、彝族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知羞伦理思想

彝族知羞的思想道德贯穿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始终,渗透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交往等各领域;shot的伦理思想似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彝族人认为人只要缺乏了shot 就失去了做人的根本和灵魂,没有人格尊严,存在于社会也是一种耻辱,shot的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所有的道德精神和文明思想都可以用 shot来体现;下面就从彝族姻亲关系中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shot(知羞)来探讨彝族的伦理道德思。

彝族人与人之间是非常注重礼仪礼节的,特别是在公公与儿媳妇,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有一种很特殊的礼仪道德,用彝语说“jjy shot” ,就是知羞。彝族有句话叫it po ssat jjy shot ,vut vu nyie ma jjy shot(翁与媳相互知羞,大伯子小婶子相互知羞),“ it po nyi dde ssat mop go ap yy , vut vu nyi dde nyie mat go ap yy ”(公公坐的地方,儿媳妇不能去;大伯子在的地方,小婶子不去凑热闹),公公与儿媳妇、大伯子与小婶子这些具有姻亲关系的社会成员相互接近时要懂得知羞,也就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能太接近,他们之间相互来往是有规范和原则的,这里指的翁和大伯子还包括同宗远亲具有同样社会关系的成员。彝族只有翁与媳、哥哥与弟媳之间才有这种特殊的礼节,其他如父母与子女、亲兄弟姐妹、堂表和姑表的兄弟姐妹、小叔子与哥嫂之间没有这种礼节。虽然要求人人都要懂得礼节礼貌,知书达理,以礼待人,可是只有翁与媳,哥哥与弟媳之间才履行这种知羞礼节,而且这种礼仪是很严肃的。彝族谚语说:“前人定礼节,后人有礼节。太阳昼行有路线,月亮夜行有路线,人类生存循礼节。”由此看出彝族人民很重视祖先制定下来的礼节,彝族的礼节是彝族先民早期制定下来要求后代子孙遵循行事,否则被视为没有教养和素质,没有社会伦理道德的人,会受到人们的鄙视和社会舆论.

翁与媳、哥哥与弟媳之间履行知羞礼节的具体礼仪,就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能太接近,他们之间是没有言语的,只有在不得不说的情况下才可以对话,必须相互尊重,行为举止不可亲密,更不能单独相处,不在背后说对方坏话,哥哥与弟媳之间的关系是很严肃的,严禁道出粗俗的言语,因此为了不犯基本的“错误”,哥哥与弟媳要相互回避,不管在什么场合,他们的首要“任务”是相互回避,尽量保持距离和避免碰撞。特别是旧时社会里,吃饭时,弟媳要先把饭菜端上放好离开后,哥哥才可以来用膳,如果哥哥或者是弟媳要给对方一些物品,是不能亲自交到对方手中的,要放在一个能让对方看得见的地方,把对方需要的东西放好离开后,对方再来取其所需之物。

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见面时谈吐不俗,举止高雅方能算是对对方的敬重和懂得礼仪礼节,已婚妇女不能在自己的公公或大伯子面前谈笑风生,高谈阔论,而要保持沉默和严肃,以表示尊重和崇敬对方,否则会被人们嘲笑,视为不懂礼节,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最为忌讳的事情就是放响皮,这种不雅的行为如果发生的话,在以前的旧时社会里当事人要自缢以示羞愧万分,无脸再活在世上,即使不是故意的。如果是有着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关系的社会成员在一起的时候做出了这种犯羞的事情,他就失去了做人的本质,活着也是一生羞耻,终生为人们耻笑,多以自尽而决,即使不这样,也要打几斤酒向对方赔礼道歉,彝族民间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因此,人们都时刻防范做出失德的事情来。彝族人有一种传统的习俗就是定“娃娃亲”,定亲的双方虽然还没有结婚,可是如果遇见自己的公公或者未婚夫的哥哥也要行知羞礼节。哥哥与弟媳如果在行走的路上偶然遇见,其中一方要绕道而行;吃饭的时候,哥哥与弟媳不能坐在一起,以避免不小心做出犯羞的事情来。如果其中一方坐在屋里的话,另外一方就跑到厨房去吃,因为他们之间是以相互接近为羞的,为了遵守道德规范,他们都时刻防范着。

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知羞礼节不仅表现在行为举止上,还表现在穿着上。公公与儿媳,大伯子与小婶子见面时穿戴要整洁,已婚妇女要戴头帕(彝族妇女婚前和婚后戴的头帕不同),否则,按彝族的传统伦理思想是应该感到羞愧的,视为不尊重对方,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彝族妇女不管是已生育还是未生育,只要见到自己的公公或大伯子时,必须要戴着头帕,如果是没有戴头帕,而且是蓬头垢面、披头散发的被看见,则被视为羞耻的行为。弟媳的头发是不能被哥哥看见的,也不能在哥哥面前把头帕卸下来,或者是梳头,因此在旧时的彝族社会里已举行成年礼的彝族姑娘和已婚妇女是一直戴者头帕的。因此彝族人还要用穿着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衡量人们的道德标准。

刑福义在他的《文化语言学》一书中写到“语言是文化的符号,文化是语言的管轨”,文化包括语言,语言是文化中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当然传统的生态语言就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通过民族语言研究民族文化,因此,可以从彝族的翁与媳,大伯子和小婶子之间的称呼语言中研究彝族的传统伦理道德思想文化。 

综上所述,shot是彝族人民思想道德的核心部分,是否懂得知羞,要从日常行为、穿着打扮、语言修养来衡量和评价人们的道德标准和知羞观念。在彝族人的思想观念里,公公与儿媳,哥哥与弟媳之间特有的这种礼节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他们哲学思想里很重要的一部分,人人都要懂礼节,无礼之人会遭到人们的鄙视和唾弃。彝族的尔比尔吉讲道:“人们靠礼,水桶靠箍。人活守节活,人们要靠礼,牲畜要有圈。” 因此,人们要有礼,以礼至上。彝族人把守礼节者视为道德涵养高深和倍受人们尊敬的人,人人都提倡知羞的美德,从中看出彝族人民追求和谐美好的生活,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即便是没有受过传统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也需要有道德涵养。

三、对彝族知羞道德思想的思考及其变迁

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的发展史反映着人类和人类关系的发展史。彝族的奴隶制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因此今天的彝族道德思想或多或少的带有旧时社会生活的残迹,中国民族文化发展过程漫长且复杂多样,有些已进入阶级社会的民族还在某些方面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为什么在所有的社会关系成员中,只有翁与媳、哥哥与弟媳之间才有这么严肃和特殊的道德规约,我的看法是,彝族姻亲关系中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shot是原始社会人们婚姻文化的遗迹,从这种礼俗中我们可以窥探到一些零碎的彝族原始婚姻的残迹,也反映了彝族早期的婚姻现象。

我们需要谈到一个很独特的婚姻现象“转房”制,就是如果儿子去世了,公公还健在而且还有能力再婚的话,那么儿媳妇就转房给公公,也就是改嫁给公公,兄弟之间也可以转房,比如,弟弟去世了,弟媳可以转房给哥哥,哥哥去世了,嫂子可以转房给弟弟,甚至丈夫已故的妇女可以转房给儿子辈的,一个妇女如果丈夫去世了,人们首先考虑的是把她转房给同宗家支里的男人,而不是让她改嫁。就因为在同宗家支间,丈夫已故的妇女可以转房给任何一个男人,因此人们都健在的时候就用一些伦理道德(shot)来限制约束人们的行为和语言,用一些禁忌来维护一夫一妻制,以避免他们之间有乱伦的事情发生,那么为什么弟弟与嫂子之间就不用知羞呢?这个问题又涉及到另外一种婚姻文化现象,即弟弟可以和哥哥共妻,彝族有句话叫 vut vu xyp mop vu ne , ix yi suo ku ti rryp bba(哥哥娶媳妇弟弟可以三年不娶妻),用一种比较含蓄的方式暗示了弟弟可以和哥哥共妻,也说明了嫂子与弟弟之间不用知羞,嫂子与弟弟是可以犯羞的,他们之间没有伦理道德的约束,只有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才有shot,也就是说,弟弟可以和哥哥共妻,而哥哥却不能和弟弟共妻,小叔子与哥嫂之间可以随便说说笑笑,甚至还可以说一些淫语也不会被认为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这说明了彝族早期的一种婚俗,哥哥娶妻之后,弟弟可以和哥哥共妻,弟弟与哥嫂之间可以发生性行为,而哥哥与弟媳之间却不能有性行为,否则被视为乱伦,因此,弟弟与嫂子之间就不用知羞,而哥哥与弟媳之间就必须知羞。兄弟共妻的婚姻文化到现在在一些少数民族的婚姻现象里还完整的保存着。彝族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shot反映了早期社会的婚俗,是彝族早期传统婚姻文化的残余。

shot是彝族道德思想的核心部分,翁与媳、大伯子与小婶子之间的shot是彝族道德思想的一部分,人们只是从他们之间是否懂得知羞来衡量他们的人格尊严,犹如一面镜子,从他们相处的语言、行为修养反射出他们的人格魅力和道德尊严。

彝族人是非常注重道德礼仪的,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彝族的祖先传承下来的,人们的生活礼节,行为规范,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之后,全国开始席卷“文化混血”之风,强大的汉民族文化开始侵入彝族人民的传统思想当中,各种文化相互撞击,民族文化心里急剧变化,彝族人的思想文化心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了能赶上“潮流”,许多彝族人们对这种翁与媳,大伯字与小婶子之间的知羞礼仪早已不再根深蒂固,虽然还保持着一点点的痕迹,却有意要抛弃这种传统文化心理的趋势,有意叛离母文化根基。当今,翁与媳,哥哥与弟媳,并不像以前不可同桌吃饭,同行同坐,已婚妇女更是可以不戴头帕,也可以有说有笑,十几年前,已婚妇女如果不愿意履行这种知羞礼仪,则要买酒给公公或是哥哥,以表示去羞,送酒时并不说明来意,可是对方会理解送酒的含义。用彝语就是shot lyt(去羞)。只要男方喝了酒之后,从此弟媳便可以不戴头帕了,他们之间不再害怕发生犯羞的事情,但不能像对待小叔子一样对哥哥。对于大伯子与小婶子相互知羞这个问题我曾经访问过民间几位老人,他们都不太清楚为什么要知羞,但是说双方还在世的时候就要去羞,否则,如果其中一方去世了,另一方不能在尸体面前哭,必须坐在离尸体很远的地方哭丧。

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彝族已没有了翁与媳、哥哥与弟媳知羞的意识,在他们的思想理已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汉文化,他们的文化心理已被汉文化思想“湮没”,只是思想里有这么一个轮廓可还是有意不去行礼,也就是说彝族的传统知羞文化已只是一个成为过去的历史,很多人已没有了这种知羞的文化心理,只有在农村五十多岁的老年人身上可以看到知羞的礼仪残迹,彝族人的知羞文化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已开始淡化和“沉没”于大众文化之中,很多人心理已不存在这样的传统道德思想。特别是留在都市的彝族人,多数已经失去了母语能力,更不用说是彝族传统文化,很多人都已经远离了养育自己的这片民族文化土壤。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与融合是历史的必然,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者的我们,应持积极和乐观的态度面队当代文化发展趋势,避免“文化自闭和精神自恋”,正视民族传统文化变迁,保持传统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和统一,形成你中有我,中有你的格局。

注释
① 这是彝语注音符号,音节末尾的t x p是声调符号,彝语北部方言有三个声调,一个变调,他们的调值分别是55 44 33 21.
②伦理学词 .甘肃人民出版社[M].1987
③苏克明 .凉山彝族哲学与社会思想 [M].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9

【参考文献】:
[1] [美]威廉A哈维兰. 文化人类学 .[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6
[2] 林耀华民族学通论 [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
[3] 白兴发彝族文化史[M].云南民族出版社 2002
[4] 王昌富凉山彝族礼俗 .[M]. 四川民族出版社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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