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大型彝族风情歌舞《太阳女》
一、《太阳女》商演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4月,《太阳女》已经上演110场(其中,大多数是政府行为运作下进行的商演和指令性公益的演出),观众人数达二十余万人,收入达三百万元,纯利润约30万元。
(一)积极尝试定点演出。组建《太阳女》营销部,在楚雄城区各大宾馆及旅游社区进行演出促销;火把节期间试行过售票演出,收效甚微、半途而废;楚雄人口较少,旅行社、酒店、剧场、演出团各自为阵,一盘散沙形不成合力,定点演出等于零。
(二)积极探索采取“走出去”战略。四年来,我院先后和昆明南阳传播公司、神举广告公司达成协议,在昆明进行了2场商演,收支平衡,和上海电视台合作赴深圳、江苏、上海、四川等地演出7场,演出一天一个点,队伍庞大,导致演出成本太高、地点转换较快、演职人员极度疲劳,收效甚微。在四年来的对外扩展业务过程中,曾与省内多家演出公司及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深圳、广州多家演出公司联系洽谈,很多公司对《太阳女》非常有兴趣,并对演出进行了预算策划,终因各种原因未能成形,演出市场商业化举步维艰。
二、《太阳女》的运作模式
政府主导、企业赞助、产业运作、市场取向。
(一)政府主导、企业赞助,解决了《太阳女》的资金投入问题。彝族大型风情歌舞《太阳女》,是为了配合好州委、州政府扩大文化交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由州民族艺术剧院在2005年创作、排演的一部歌舞作品。州人民政府投入了19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灯光、服装等长效投入);在政府领导的协调下,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赞助了100万元、云南铜业集团和楚雄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赞助了80万元,合计投入370万元。从而,解决了《太阳女》的资金投入问题。
(二)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太阳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太阳女》自2005年5月26日正式亮相彝州舞台以来,曾荣获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银奖、最佳服装奖、编导奖和表演银奖四项奖项。2006年《太阳女》获全国歌舞杂技主题晚会优秀剧目展演一等奖。2007年11月《太阳女》参加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及第十二届文华奖参评最终荣获文华剧目奖及编导、作曲、舞美(服装设计)奖。这是我州专业舞台艺术第一次参加国家最高级别的演出、荣获最高级别的奖项,是我州文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同时也标志着《太阳女》成为名符其实的艺术精品。
(三)产业运作、市场取向,《太阳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在创作阶段运用“产业运作”的方式,在演出阶段则始终坚持“市场取向”,使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在州政府有关领导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仅2005年,《太阳女》在楚雄城区演出57场,收入达200余万元。2006年以来,先后到昆明地区、广州、深圳、上海宝山、江苏江阴、江苏连云港等全国多个地区进行商演,均属低层次的商演,收支互抵,但借用外资平台起到了积极的外宣作用,让更多的人知道彝州楚雄,了解彝族文化,扩大了“太阳女”品牌效应。
三、《太阳女》商业运作取得的经验
(一)作品要根植于本民族深厚的民间艺术土壤中。只有具有自己民族特色、有艺术水准的作品才有卖点,也才能寻找更多的演出市场。《太阳女》最初的定位就是具有浓郁彝族特色的歌舞晚会,并在艺术表现手法上有很大的创新。整台作品编排新、舞美设计新、服装设计新、灯光设计新、音乐创作好、表演形式独特。编创人员在艺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再现了一个个彝族经典的歌舞作品。《太阳女》展现了灿烂悠久的彝族历史文化、绚丽多姿的彝族服饰、婉转动听的彝族歌曲、别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浓缩了千里彝山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以浓墨重彩的手笔,铺展了一幅五彩斑斓的民族风情画卷。使传统与时尚完美结合,充分展现和升华了彝族歌舞独特的魅力。作品的艺术品位较高。
(二)转变观念,积极进行自我营销宣传。《太阳女》的成功,客观上,首先得益于政府主导、企业赞助、各界支持;另外,也是由于剧院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艺术的精彩呈现与大众的精神休闲之间找到最佳的结合点,既抓艺术生产又抓产品营销,由“行政管理”变“经营管理”,有效地把艺术产品转换为商品;从而使两个效益同步实现。
当然,应该客观而清醒的认识到《太阳女》仅是一个剧目,不可能、也无法包打楚雄演艺产业的天下。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做大做强的对策
(一)问题和困难
1、政府主导后继乏力。在所有110场演出中,有12场在昆明演出,在昆明演出的12场中,有2场由南阳文化传播公司和神举广告公司商业运作,收支平衡。有7场属于参加比赛演出,没有收入;在广东省演出的2场属于参加比赛演出,没收入;在荆门演出的3场属于参加比赛演出,没有收入;其余93场都在楚雄演出。在这93场中,有33场属于公益性、指令性演出,没有收入,有60场演出都是在政府领导的协调、引导下签订商业演出合同,主要是为驻楚中央、省、州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有关部门演出。
此外,如前所说,《太阳女》是招商引资民族文化产品开发领导小组为了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而策划并打造的。按照原来的计划将在华东、江浙一带开展楚雄形象宣传演出,并且已经进入实质性的运作阶段。后因主抓领导调离,导致《太阳女》到沿海地区商业演出的设想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2、本地市场趋于饱和。就目前的情况看,在楚雄,有能力、有条件、有兴趣的都看了;有的甚至看了四、五遍,加之楚雄作为旅游中转地而非旅游目的地,流动人口少,《太阳女》不可能继续坐地演出,坐收渔利,否则,只能是守株待兔。
3、演出成本居高不下。队伍庞大、设备繁多、场地缺乏,导致演出成本难以控制。根据初步预算,在楚雄广电演播厅坐地演出,演出成本近2万元/场(其中,场租:5000元/场,灯泡等设备耗损:1500元/场,外聘人员食宿费:30人×60元/人/天=1800元/天,演职员演出补助费:120人×50元/人/场=6000元/场,外聘技工人员费:4人×100元/人/天=400元/天,服装布景道具设备折旧提取:5000元/场)。在昆明等外出演出成本则为5万余元/天(其中,演职员食宿费:100人×100元/人/天=10000元/天,演职员演出补助费:100人×65元/人/天=6500元/天,器材耗损成本折旧费:5000元/场,场租费:8000元/场,灯具租用费:360元×46台=16560元/天,特殊租车费:5000元/天)。经结算,仅场租费一项就支付了33.3万元(楚雄31万元、昆明2.3万元)。
(二)对策和建议
1、突出彝族特色,发挥资源优势。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秀丽多姿的千里彝山,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古老文明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孕育了楚雄州丰富而宝贵的文化资源,特别是“一彝三古”(即彝族风情和古人类、古生物、古文化)资源,为我州文化演艺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要善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2、坚持政府主导。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大的业务开拓和剧目打造,还是需要政府投入资金;二是充分利用和发挥行政资源的优势,比如州文产办以及州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宣传、协调、推介;三是纳入政府中心工作范畴,比如招商引资;四是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整合资源,打造精品。
3、深化改革、产业运作、市场取向。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重点是解决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问题。表演艺术的生产要解决两个问题:一要解决多出精品和多出人才的问题,二要解决面向群众和面向市场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落实到表演艺术的生产活动中,实际上就是如何生产出有效益的艺术产品和如何有效率地组织艺术生产的问题。艺术表演团体要确立产业运作和市场取向的工作思路,通过创新表演艺术生产理念来解决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就某种意义而言,市场经济中的文化是消费文化,娱乐性文化消费的崛起要求我们变革表演艺术生产理念。艺术生产“既要考虑艺术创作规律”(这是指产品构成特性)、“又要考虑市场经济规律”(这是指产品营销方式),要通过有效率地组织生产企业来生产有效益的产品并寻找到艺术创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结合点。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艺术表演团体没有自己演出的场地,既增加了演出成本,又难以培养观众,也就难以培养观众的消费习惯。这对我州演艺业发展的制约将是长期的、艰巨的。
5、培养自己的营销队伍,实施“走出去”战略。由于缺乏旅游业的有力支撑,楚雄市场有限,我州演艺业的市场主要是省外和国外。这就要求依靠中介组织,开拓市场;另外,必须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营销人员,形成自己的营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