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凉山彝族的婚嫁、丧葬
作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39e4330100h99w.html  发布时间:2010-03-21

                     老凉山彝族的婚嫁、丧葬

成都市民俗文化研究会  袁东旭

 

 

    彝族的生活区域比较辽阔,除四川外,云南、贵州、广西亦有很大一部分。他们大多以家族式的寨子零星的分布在深山之中,交通极不方便,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也相对闭塞。各区域的风俗习惯也不尽相同。

    彝族有许多分支,即少数民族之少数民族。总体来说,又有“大裤脚”和“小裤脚”之分。语言也产生了分歧,比如“同志”这个称呼,大裤脚叫“雀搏”,而小裤脚则叫“达别”。如果搞颠倒了,就成了骂人的语言了。

    彝族又有黑彝、白彝之分。据说在火葬之后,从烧后的骨头顔色就可以辨别。因此,他们自称为“黑骨头”、“白骨头”。

    黑彝是纯正的彝族、也是这个民族的统治阶级。他们自视清高,享有特权。白彝则是在以前从外民族掳来当奴隶而逐渐被同化的,人数较多,约占整个彝族的五分之四。但他们对黑彝却敬畏有加,甚至自己的奴隶主也不敢开罪于黑彝的三滩娃子(相当于汉族的贫雇农)。

    复杂的阶级、种族、区域关系,演绎出了这个民族在生活内容、婚丧礼仪方面的千差万别。

这里,仅以四川省雷波、马边、越西、喜德、普格等区域的“小裤脚”为例,于千差万别的共同之处,管窥蠡测彝族人的婚姻、丧葬习俗。

                                            婚   姻      

    彝族的婚姻,遵循着严格的门当户对。特别是黑彝,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只能在黑彝之间婚配。而社会地位、阶级属性,更是整个婚姻的前程。奴隶主只能与奴隶主谈婚论嫁,当家娃子只能配当家娃子,三滩娃子只能与三滩娃子通婚。虽然土司也是统治阶级,但也绝不与奴隶主阶级通婚,只在土司之间择偶。白彝也是如此,从来不允许混乱,更不能与其他民族组合成家。俗话说:“黄牛是黄牛,水牛是水牛。”不同的物种杂交,将会产生妖孽。

    如果黑男与白女产生的后代,即称为“黄骨头”,即杂种,是必定要遭受歧视的。黑女与白男相通,女方父母如不忍心将女处死,也要令其自尽。

    黑彝自身也知道,严格的血亲关系最终会导致人口锐减,因而规定必须要超出了三代,即从孙之间才可以通婚成家。

    除了等级制度,买卖婚姻也是彝族的一个特点。

    20世纪20年代,黑彝的娃子买一个老婆就需要白银几十两,而对奴隶主而言,则需数百两。直至60年代,买卖婚姻的痕迹仍存在于深山之处。1968年,普格县拖木沟区老木社就有一牧猪女,非常漂亮,身价高达2千元,而当地的一般姑娘也要值两、三百元。

    昂贵的身价,绝大多数人是承受不起的。但他们自有变通的办法,男方如果一时拿不出足够的钱,也可以分期付款,先交一半,待结婚后再补足金额。如果依然钱不足,那就由子女辈来还。

    彝族的成婚年龄非常早,许多小孩经常莫名其妙地就在父母的操持下完成了婚姻仪式,当然也仅仅是仪式而已。1978年,喜德县冕山就有一位放羊的阿依(男孩),才七岁,便有一年的婚龄了。附近矿山的工人时常逗他取乐:“阿依,胥姆(老婆)漂不漂亮?”他即怒目而视,不作回答。

    凡有儿女之家,媒人自然会找上门来,谈论好身价,就请毕摩占卜吉凶。男方即将女方身价的一半或全数托媒人送去。双方便打酒请媒人一起庆贺。男方再请毕摩占一个吉日后通知女家(如果孩子太小,还要等到成年)。日子一到,男家就带领几名精壮汉子,携上礼物和应补的身价钱,浩浩荡荡地奔赴女家。这时的女家,早已将桶、盆、瓢、钵盛满了清水,专候男方队伍的来到。

    男方队伍渐渐到达,准备在双方来人交接钱物时,“抢”过女孩。然而还没走拢门口,一场“暴雨”就铺天盖地浇了过来,从头到足无一干处,只好退避田间。女方家长见男方败走,待到笑得喘过气来后,才热情地招呼客人进屋。男方欲趁机抢走女孩,却又遭到早有防备的女方家人的阻击。女方自已将女孩从正房背出,再簇拥进右边一间新搭建的草屋,为女方换新衣新帽。

    男方这边,另有专人陪同,盛情接待,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酒足饭饱之后,双方开始了摔跤比赛,先由小孩出场,然后才是大人比赛,胜利的一方自然得意非常,拍手顿足狂吼。

    大家玩高兴了,“仪式”才结束。女方随即拆去草屋,由男方将新人背回家去。女方也一道送亲。

    到了男方家,新娘同样住进临时小屋。杀猪宰羊喝酒摔跤。男方的客人往往比女方那边多,连过往的路人也能受到招待而不需送礼。

    女孩在出嫁的前一天,家中要举行一次没有外人介入的家会。女孩在聆听了母亲的教诲之后,要唱惜别歌,意思是说从今以后要离开父母,不能尽孝了,这歌声哀婉动人,听者无不流泪。第二天临到动身,也要大哭,一直要哭到被夫家背走的路上很远很远。

    也许这女孩的痛哭并不是真心的,因为一路上同时伴随着男女双方家人的歌声和欢笑声。

    成婚的当晚,新娘并不与新郎同宿,而是与丫头另居一室。

    第二天,新郎即将早已备好的酒肉带上,送新娘回家,新娘家人就用这送来的物品招待对方。吃饱喝足之后,新郎一行自行回去,一直等到经毕摩占卜的谢神日,才又将新娘接走。

    新娘新郎终于可以同床共枕了,但新娘必须尽力拒绝男方的要求,以表示自已的贞节。三五天之后,新娘便回娘家。要等到生育之后,或是男方父母为他们重建房屋之后才回到夫家,正式成立家庭。

    彝族这种复杂的婚姻形式,是过去抢婚制的演变,买卖婚姻成了主要。只不过更强调了买卖婚姻的重要性。因而彝族妇女的身价就成了金钱的基础。既然妇女是男方用金钱购买的,寡妇就不能随意嫁人。丈夫死后,立刻转房给夫家的其他男性,不论行辈,弟兄伯叔都可以。

彝族的婚姻另有一奇特现象,正式的夫妻同居被视为不利。因而,子女较少,在大凉山中,亲兄弟四、五个的家庭很难寻觅。也许这就是真正的纯彝族——“黑骨头”人口稀少的原因。因而,被人们称为“贞倮倮”(倮倮——过去对彝族的贱称),如果已嫁妇女非正常死亡,是要赔偿钱财的,当然,这要视具体情况而言,看何方最先提出要求,然后按传统习惯解决。

                                           丧    

   大小凉山的彝族在医药方面的知识相当贫乏,有病即求神,求神无效,就说明此人该死。新中国成立以前,彝寨中最易发生疟疾、麻疯,根本没法医治。一旦患上了这些病,其家人立即打猪羊(彝族屠宰猪羊均用石头棍棒而不用刀)让患者吃个够,然后令其自尽。如果患者没有勇气或力气自尽,家人就将其捆绑起来,抛到荒山野岭,过往路人遇见,均有“责任”将其杀死。而患者家庭及整个寨子随即搬迁,以防传染或鬼魅祸害。1967年秋,普格县中梁子山上,一个叫红旗社的寨子就因死了一个麻疯病人而全部搬走。

    如果是正常死亡(老死或受伤而死),家人便通知亲友,停丧三天,让大家祭吊。得到噩耗的亲友们,都要自已备好酒肉,从几里外赶来,边走边哭,一直到死者身边站定。一番念叨之后,又开始痛哭,并同时饮酒吃肉。最后用衣服将死者手足捆好,脸上盖一块白布,放在蔑笆上,再抬至野外,放在早已搭好柴禾的“床”上,点燃焚烧。在整个焚烧过程中,亲友们不停地绕着火床行走,直到尸体彻底火化。

    火葬仪式完成之后,亲属便将骨灰盛入一个瓦坛中,就地掩埋,并请同来的毕摩诵经。诵经完毕,捡来几块乱石,放在埋骨灰的地方,插上一根竹竿,再贴上一纸经文,作为标记。

    三天以后,家属再请上毕摩前往“墓”地招魂。随后捧出骨灰坛,放入装有死者衣服的柳条筐内,缠上红绳,捧回家中,作为灵位。这灵位至少供上三年。三年后再选一个吉日,通知上所有亲友,来到山野,大哭一场之后,拆去灵位,立即载歌载舞,哀号声变为欢笑声,大家面带喜色,将各色旗幡插在地上,高高兴兴地转回家去。

    因此,在凉山地区,根本看不到彝族的坟墓。《九种志》就对这种现象作了记载:“男女均无棺椁,富家以缎锦缠之”。这“缎锦”是指火葬前对死者的装备。

    另外,“有木耳夷,死积薪烧之。烟正则大杀牛羊相贺以作乐,遇风烟旁散,乃大悲哭。”(《九州纪要》),“俗尚火葬而乐送,以鼓吹为送终”(《西昌志》)。都证明了彝族自古以来均实行火葬。

    不过,在大小凉山之外的白彝,由于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采用棺椁入土而安 

 

                                                                                                                              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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