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戏剧是创作的一片沃土
作者:罗 辉 出处:大理日报 发布时间:2010-06-03

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了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在这些会演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民族戏剧作品,如壮剧《瓦氏夫人》、傣剧《南西拉》、白剧《白洁圣妃》、彝剧《疯娘》、藏剧《格桑花开的时候》等,展现出了少数民族戏的美妙多姿和独特的戏剧之美。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还为一些优秀创作设立颁发“金孔雀”综合大奖,这对不管是民族剧种创作剧目,还是少数民族题材的剧目的创作都是一个肯定和激励。这使得近年来的民族戏剧发展呈现出了一片繁荣的景象。但就总体而言,无论是少数民族戏剧创作队伍,还是创作状况尚需关注,特别是民间业余创作者需要关心帮助。

少数民族戏剧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民族戏剧的意义在于大量运用民族语言与民族音乐素材为戏剧手段,创造出更接近于地方普通民众欣赏趣味的,因而能满足各地普通民众文化艺术需求的戏剧作品。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一个民族大家庭,其中55个是人口总量较少的民族,民族之间的交流沟通、取长补短是很重要的,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戏剧这种艺术形式是各民族相互了解、培养感情、相互交往、共建美好家园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应该说每个戏剧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促进少数民族戏剧的创作繁荣。这就要我们的戏剧工作者要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创作自由,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以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为基础,广泛应用各种手法,多多创作与时代相称的优秀作品,为维护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共建和谐社会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戏剧理论研究。在这个独特的文化土壤中,历经千百年所孕育出来的是独特的一种文化气质与艺术风格,我们应高度重视民族戏剧的理论研究和文艺阅评,如少数民族戏剧创作应遵循的一般规律与特殊性的研讨;少数民族戏剧与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的关系;如何站在中华民族立场反映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而不是站在汉族或某个民族的立场上;如何看待民族戏剧的现代化,既开放又要坚守的问题;甚至包括少数民族戏剧的界定问题……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探讨、研究和解决。

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是民族戏剧创作的源泉。戏剧的功能,无论是基于娱乐还是基于情感表达和分享的角度,都与文化有关,民族戏剧对于中国文化的整体重要性,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但是,我们在进行创作过程中过于拘泥于地方名人名胜的舞台表现,忘记了地方戏以及地方文化之根本在于它的美学精神,就会葬送地方戏,进而葬送地方文化本身;至于剧作家如果创作视野被地域所束缚,即使因此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从长远看也决不是一件好事。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是我们创作的源泉,但要正确处理好地方戏与地方题材的关系,这才有助于发展地方文化,推广地方艺术。

少数民族戏剧创作队伍还不够强大,少数民族作家较少,优秀作家更少。反映本民族的生活,塑造本民族的艺术形象,民族作家有更多的优势,这就使得会有更多的少数民族作家产生。不少汉族作家对少数民族充满感情,他们热情的拿起笔,塑造少数民族人物,反映他们的生活、习俗,这是好事。但如何反映一个民族本质精神、心理、信仰、性格等,也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少数民族戏剧是一片沃土,希望更多的人理解少数民族戏剧,多给予一些展示的机会,它的现状依旧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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