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哈尼族原始宗教活动中的“莫批”
作者:http://dlw870707.blog.163.com/blog/static/697822762010526552528  发布时间:2010-06-09

                                                       

摘要: 哈尼族的宗教信仰具有明显的原始宗教色彩,信奉万物有灵,并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灵魂的形式呈现于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因为历史上没有自己的文字,哈尼族文化的传承依赖于口耳相继、言传身教,在这个过程中,“莫批”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传承传统文化的中坚力量,功不可没。

 

 

 

关键词: 哈尼族;“莫批”;社会   

 

 

 

 

 

 

 

 

 

 

 

哈尼族是一个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是中国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十余个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思茅地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玉溪市。国外主要分布在缅甸、泰国、老挝、越南等东南亚国家。

数千年前,哈尼族先民聚居在青藏高原,属于庞大的诸羌部落集团,从事“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后来,由于饥荒、瘟疫、部族之间的战乱等复杂原因,迫使他们不断南迁。隋唐时期,当中原大地已进入高度发展的地主经济之际,哈尼族先民却怀着衣食无着的不安心情,历经无尽的艰难困苦迁入我国滇南山区。艰辛的历史把这一族群无情地抛弃在山高谷深、丛林密布、交通闭塞、孤立的自然环境之中,哈尼族先民为了生存和发展过着“刀耕火种”和原始粗放的山田稻作农耕的生活。

 然而,哈尼族先民面临着严酷的现实,人们在征服自然的斗争中,受到各种困难的折磨,这是他们无法理解和控制的,长期处于封闭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下的哈尼族活动范围狭窄,眼界受到局限,只看到自己或小圈子,而难以知道自己以外的广阔世界。他们认识世界是从自己开始的,以自身的行动来理解、判断周围的自然现象,将自己与自然现象等同。因而给自然现象赋予意识化,希望能给人带来幸福或灾难,把自然现象加以神化,并进行崇拜,求取精神上的安慰和征服自然的胜利,从而形成了最早的以万物有灵为核心的原始宗教信仰。

 一、“莫批”产生的原因

 哈尼族的“ 莫批”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其原因有二:

(1)社会的需求乃是产生“莫批”的基础。以万物有灵为核心的原始宗教刚产生之初,宗教活动极为简单,更无专人从事祭祀的活动。后来,随着原始宗教的不断发展,崇拜对象日益增多,祭祀活动的种类日益繁杂,诸如祭祀、驱邪、招魂、禁忌等等。在如此繁多的祭祀活动中,哈尼族远古先民模糊地意识自己的欲望,于是强烈地要求有一种能与鬼神联系的人从事较多的祭祀活动。

(2)氏族制度的逐渐发展,促进了按年龄和性别不同的社会分工,这种社会风分工为某些人进行宗教祭祀活动提供了方便条件。在反复多次的宗教祭祀活动中,尽管大多数都无济于事,但总有某些偶然的巧合,在进行祭祀活动过程中灵验了,达到了预想不到的目的。先民们便认定该人有特殊的祭祀本领,这种本领是鬼神所传授的,认为这种人具有与鬼神交往的神秘能力。

从哈尼族父子连名系谱分析,哈尼族最早的“莫批”,在母系氏族晚期就已形成,至汉晋时期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并确立了父子连名制之后,“莫批”即有男性所取代,即哈尼族最早的“莫批”,是当时的氏族长或部落首领。自从出现“莫批”之后,哈尼族社会的鬼神越来越多,并逐渐条理化,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和仪式更娇繁多,并有一套承袭和培养“莫批”的方法,致使原始宗教更加发展、复杂。诚然,“莫批”是由人充任的,但“莫批”都有两面性,他既是普通人,从事狩猎、农牧业生产活动,跟一般人一样具有共同的社会属性。同时,他又是介于人与鬼神之间的特殊人物,平时为人,降鬼神时为鬼神,一身二任。因此,哈尼族先民认为,“莫批”能通鬼神,可以同鬼神说话,下传神旨,上达民意,能预知祸福凶吉,从事预言、占卜、驱鬼、招魂灯祭祀活动,于是,“莫批”就成为人与鬼神之间的中介,具有半人半神的特点。这就是早期哈尼族“莫批”的性质和身份。

二、“莫批”的类型

“莫批”在哈尼族语音译,又有“吹藦”、“藦期”等称谓,俗称“贝玛”,意为知识丰富的受尊敬的长者。在哈尼族的社会生活中,“莫批”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哈尼族把“莫批”与头人、工匠等同看待,把他们视为社会的三种能人,缺一不可。

“莫批”又分为三种类型,即“仰批”、“翁批”和“收批”,各类“莫批”一般都有各自不同的职责范围和权力划分,各司其职,但他们互为依存。特别是“翁批”和“收批”,如果没有“仰批”的存在并作精神后盾,为他人举行祭祀活动难免胆颤心惊,害怕制服不了鬼神的威力,引起鬼神发怒而降祸于人。

“仰批”又称“斯批”,乃是哈尼族社会中最高级的莫批,懂得哈尼族社会历史、宗教经典、祭祀形式等,主持哈尼族特殊、重大祭典活动,在哈尼族民族将其号称为“莫批麻”或“莫批批追”,具有“莫批你”头目的含义。他们多以同氏族血缘纽带和一定区域内师徒相承或父子相传形式沿袭,并以同氏族血缘纽带和一定地域圈为其行使祭典及管理其他有关事宜之势力范围。在其所管辖的一定地域和血缘群体祭典范围之内,其他“仰批”不能涉及重大祭典活动,村民也不能背着本氏族所拥有的“仰批”去邀请其他“仰批”进行重大祭典活动。“仰批”的具体职责主要是主持同血缘集团或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男女长者病逝后的丧葬祭典活动。“仰批”还组织其他难度较大的祭祀活动,他们是哈尼族原始宗教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是无文字的传统历史文化和伦理道德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因而在众人心目中具有一定的神秘性和较高的威信。

“翁批”俗称“洒批”,按哈尼族语|“翁”为中间,意即中等层次的知识哲者。这类祭司的原始宗教祭祀活动不受血缘纽带和地域观念的限制,但不能主持重大祭祀和高龄男女死者的丧葬祭典活动,不能持刀宰牛杀羊。他们只能主持村社的一般祭祀和个体家庭、个人的私祭活动,为村社和家庭及其成员占卜、释卦、求神、驱鬼、招魂、祈求神灵保佑山寨和家庭平安康泰、人畜兴旺、五谷丰收等等。

“收批”多为女性,男性甚少,哈尼族民间一般称作“尼玛”。“收”在哈尼族中具有“自发之意,”,即在我发作的巫师,而不是师徒相承或母女相传形式传递。“尼玛”实为哈尼族原始宗教——社会文化复合体“莫批”类型中的一种神秘、奇异的女巫,专为他人占卜、测卦问病解疑、走阴间招领他人流落之魂,而不主持其他祭祀活动。“尼玛”这类女巫的遗存,正表明哈尼族原始宗教的祭司乃源于古代母系氏族社会。

哈尼族神灵观念认为,“尼玛”之魂可达阴间神界而不能通天。其招魂表演活动谓之“尼玛里”,即女巫走阴间招领他人流落异地之魂。他们为病人“尼玛里”,是在夜间仰卧于病人家堂屋地板上进行,举手抬足,边说边唱,通宵达旦。据说“尼玛”并非自我冒充,也不是他人推选,而是自发的,即经有一个陈作“念藦阿达”的男性神灵,到人间寻找适合做“尼玛”的中年女性,某一女性被选中,其魂便被交送神师培训,培训时间多则一年,少则半年。

三、“莫批”名号获得的途径

“莫批”名号的获得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自称神授,即由神选择,通过灾、病来表达神意;二是家族世袭;三是师承。师承的传授方式较为正式、普通,最具有代表性,选择的方式有公选、占卜决定和自我推荐,然后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传授给自己的徒弟,其内容包括哈尼族历史文化、族群迁徙史诗、神话传说、父子连名系谱民间故事、音乐舞蹈、医术、天文地理知识、历法节令、道德规范、禁忌、举行宗教祭祀活动的内容与方式,生产生活技能等等。

凡师承的“莫批”都要按规定行拜师仪式,并以古代科举选材,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方能为 徒。“莫批”通过示范身教和口耳相传的方式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传授给自己的徒弟。这一套承袭制度则以连名制的方式代代相传,在无法借助书写文字工具记载历史文化的年代,“莫批”无疑成为哈尼族传统文化最为重要的承传载体。

四、“莫批”在哈尼族的社会功能

哈尼族古老的传统文化,随着社会历史的推移,发展为不同的文化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宗教文化活动。

早期,哈尼族的先民信仰以万物有灵为核心的原始宗教,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尤为突出。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哈尼族先民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人、神、鬼三界合一的统一体,“莫批”则是这三者的相互沟通的媒介,能上通鬼神,下传神旨,还能为死去的人指引归路。在整个哈尼社会生活中,能很好地驾驭和组织宗教活动,组织村落社会内常规和非常规的祭祀活动。

2、指导农业生产。

历法、农时节令对于具体的农业生产是至关重要的。哈尼族曾创造过“十三月历”、“十月历”、“十二月历”以及物侯学等一系列与农业息息相关的历法,并有独特的季节划分和节令推算方法。在哈尼社会中,“莫批”是熟悉掌握、精通历法和农时节令的“能人”,几乎是农事和天文历法方面的专家,通晓农事历法。还经常参与农事活动,并向族人传授天文历法知识和农事耕作技术,在关键的农时节令作示范性指导。

3、行医治病。

在哈尼族社会中,迷信活动与用药相结合是其治病救人的一大特点,给人治病既采用念咒驱鬼、献祭除魔,又适当用药的方式。在长期的实践中,哈尼族莫批对植物、动物的医药用途和价值有一定的认识,有的懂气功,会拔火罐和使用针灸等等。诚然,治病救人是莫批作为神职人员至今仍能在哈尼族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重要因素之一。

4、传承宗教文化。

哈尼族古代文化多数保留在莫批祭典中,世代沿袭传播,也就是说哈尼族的原始祭典礼仪,即是哈尼先民的文化活动。延传至今的哈尼族木雀舞、鬼舞 、棕扇舞、铓鼓舞等都是反映哈尼原始人群居生活的群体舞蹈。发展至后来的刀枪、棍棒、流星、连枷等单人独舞和双人舞蹈,则是模拟原始部落战争的悲壮场面。祭寨神、招寨神、祭护寨神、狗神、鸡神、男扮女装弹奏四弦、巴乌、哩噜、情歌、游寨子等文化娱乐活动以及祭山神、祭谷娘、开秧门、六月节、十月年等节日祭祀都带有浓烈的宗教文化色彩。

“莫批”祭典的宗教文化内涵还突出地表现在婚姻嫁娶和丧葬祭典中。婚礼是哈尼莫批传播古代文化的重要场所。届时莫批除祭祖宗神灵外,大部分时间歌唱风俗古歌,可长达两天之久,内容广泛,涉及宇宙的形成、人类的诞生、婚配成家的起源、做人处世的道德规范等。丧葬礼仪是哈尼族古代文明的集中体现。丧葬祭祀活动时间之长,活动范围之广,涉及哈尼社会历史、地理、口头文学、绘画、雕刻、文体娱乐等诸多方面,形成盛大的宗教文化活动。葬礼一般三日,莫批除主持各种名目繁多的祭仪外,还得评判舞狮、武术、棕扇、金钱棍、唢呐等文艺表演的名次。

5、传承“莫批”文化。

“莫批”至今仍能在哈尼族社会中生存,并且有一定的影响力。莫批是伴随着哈尼族原始宗教的产生、形成、发展而存在的,与哈尼族的早期文明有密切的联系。它还是哈尼族传统文化的主要传承者与传播者,对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有积极的作用。大多数哈尼族莫批担负着传承与传播民族传统文化之重任,为哈尼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当今知名度高、影响力大、掌握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莫批大都年事已高,许多宝贵的文化资料已随着他们的逝世而消亡。因此,加大对莫批的研究、抢救与保护迫在眉睫,社会各界应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哈尼族的莫批文化。

 

 

参考文献:

1、《中国哈尼学》第二辑,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

    2、《哈尼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哈尼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雷兵著,2002年版

    4、《哈尼文化散论》,云南民族出版社,傅永寿著,2006年版

    5、《哈尼族》,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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