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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总面积6.01万平方公里,辖17个县市、616个乡镇。全州有彝、汉、藏、回、蒙等14个世居民族。凉山彝族人口在2009年末已达到244.52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50%,是名副其实的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彝族文化在凉山州保存得最典型、最完整,彝家风情最为浓厚,复杂的阶级、种族、区域关系,演绎出了这个民族在生活内容、婚丧礼仪方面的千差万别。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彝区经济、教育条件好转,生活条件改善,彝族女性婚嫁中的聘金问题,越演越烈,俨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这里,仅以布拖彝族为例,于千差万别的共同之处,管窥蠡测凉山彝族女性婚嫁身价问题。
一、布拖彝族概况
布拖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地处大凉山腹地,建县于1955年3月,是一个从奴隶社会直接脱胎而来的高寒山区彝族的聚居农业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县之一,距州府西昌114公里。全县幅员面积1685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190个行政村,1032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6万人,有彝、汉、苗等12种民族,其中:彝族人口占94%,农业人口占93%。
二、身价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当前身价及比例
前段时间,县妇联通过基层一线采取问卷调查、走访群众、个别访谈、召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退休老干部、女领导干部等座谈交流的形式,深入了解调研的情况看,当前布拖农村女性出嫁女方家长收受(对外公开)的身价呈农村低、机关高的趋势,农村身价分别在2—12万元之间不均等,其中:其中:5万元以下的占33.3%,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占50%,10万元以上的占16.7%;机关分别在4—28万元之间不均等,其中:5万元以下的占16.7%,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占16.7%,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占33.3%,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占16.7%,20万元以上的比例占16.7%。调研对象对当前身价的看法:认为过高的占50%,认为偏高的占16.7%,认为合适的占16.7%,保留意见的占16.7%。
(二)实收身价及运用状况
当前女方出嫁的身价,从形式上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高暗低”,所声明数额只是对外公开的虚数,实际上并非收公开数,甚至系双方“协商约定”,尤其是机关女性(干部家庭出身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出嫁,女方家庭实际收受大部分在10—15万元之间,举行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绝大部分兑现数只有10万元左右,之后一般不再追收,且返还三分一以上的数额;另一种是“返还制”,结婚时女方家庭以援助购新房、家具、嫁妆为名返还一半以上数额,扣除订婚等费用后不足总额的50%。
(三)高额身价的形式
1、要价越来越高。农村由过去的几千元发展到几万元,甚至个别的达12万元之多,机关由过去的上万元发展到十多万元,甚至个别的达20余万元之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
2、要价形式越来越多。由过去的按传统习俗收受身价发展到抚养费、教育费等附加,巧立名目,花样翻新;
3、由城镇、社区到农村,由工薪阶层、经商大小老板到农民百姓,身价呈阶梯状向上攀升之势;
4、注重血缘、等级,是否“门当户对”、“身份般配”论身价,故意加重男方负担,限制婚姻自由现象时有发生。
三、对彝区女性高额身价的原因分析
(一)高额身价的历史背景
俗话说:“黄牛是黄牛,水牛是水牛”不同的物种杂交,将会产生妖孽。彝族的婚姻,遵循着严格的门当户对。特别是黑彝,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只能在黑彝之间婚配。而社会地位、阶级属性,更是整个婚姻的前程。奴隶主只能与奴隶主谈婚论嫁,当家娃子只能配当家娃子,三滩娃子只能与三滩娃子通婚。虽然土司也是统治阶级,但也绝不与奴隶主阶级通婚,只在土司之间择偶。白彝也是如此,从来不允许混乱,更不能与其他民族组合成家。
凉山彝族从奴隶社会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至今仍较完整的保留着注重血缘、等级、身份等一整套较为完整婚姻家庭制度和习俗,作为传统文化中的落后部分,仍残留在人们的思想观念、心理结构中,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而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实生活要求,具有不可忽视的滞后作用,不同程度地制约影响建立新型婚姻家庭关系、提高民族整体素质、转变高额身价的现状。
(二)诱发高额身价的现实因素
1、受教育程度越高,身价越贵。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对彝区的扶贫开发力度加大,使得彝区经济、教育、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加上父母教育观念、培育子女方式的改变,很多家庭有经济能力让自己的孩子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使得很多新生代彝族女性有机会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因此,彝族女性受教育程度、所从事工作性质自然成为父母衡量其身价的标码。
2、封建思想、旧的婚姻风俗、日常习惯等根深蒂固。彝族女性出价,父母收取身价在人们思想观念中根深蒂固,成为理所应该,形成规矩。很多家庭认为,女儿出嫁收受身价,既是遵守彝族婚姻规矩、习俗,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更对女儿婚姻家庭稳定有保障;给儿子取媳妇是父母应尽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儿子取媳妇也需出高额身价,用女儿身价给儿子换媳妇,保持家庭收支相抵和心理平衡。
3、互相攀比、虚荣心理和面子观念严重。女方身价高低直接反应了其家庭在家族、亲戚朋友中的贫富尊卑状况,各个家庭的互相攀比和跟风,导致彝族女性身价飙升。
(三)高额身价的到来的弊端
买卖婚姻对贫困民族地区,给正常的家庭婚姻关系及社会经济带来影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关系,并产生恶性循环。主要表现在:
1、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彝区由于受到历史、地域、气候、教育等一系列因素影响,绝大多数居民经济、生活条件艰苦,娶媳妇所面临的高额聘金对这些个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件轻松事,甚至有些家庭是无法承担的。对一些偏远、高寒地区的农村低收入家庭来说,温饱问题尚难解决,更不要说拿出几万元娶媳妇,这无疑是天文数字,只能节衣缩食,外出务工挣钱,向朋友亲戚家借筹,甚至到银行贷款,这对原本拮据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2、给男女双方带来心理压力。男方为了娶个老婆,四处筹措、债台高筑,身心疲惫,心理压力重;女方嫁过来后要跟丈夫一起承受这巨大的经济负担,要由女方参与偿还。这对男女双方的生活、心理造成严重影响。
3、给家庭关系留下隐患。男方家庭认为,女方家庭收受(施加)高额身价,返还相应数额是理所当然,而结果不理想时埋怨,甚至变本加厉在媳妇身上讨,为此,高额的身价对日后的家庭生活埋下隐患,给夫妻、婆媳等关系带来不和谐因素。
4、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关系。买卖婚姻,它是家庭的个人行为,但由身价金过高,互相攀比,又形成了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四、对策建议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看,当前,贫困彝族地区买卖婚姻(高额身价)现象较为严重,且呈现出越演越烈的趋势,影响正常家庭婚姻关系乃至社会经济稳定带来极大危害,处于严重的恶性循环,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也是引发家庭关系不和谐、男女地位不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婚姻家庭问题中的高额身价问题,已经成为应引起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问题。现就在吸收彝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提高彝族整体文化素质,更新思想观念,转变思维方式,扭转高额身价现状,形成符合《婚姻法》有关规定、社会发展要求和道德规范的婚姻家庭原则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买卖婚姻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弄懂、弄通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依法婚姻,尊重民族风俗。
在坚持婚姻法基本原则前提下,充分尊重彝族婚俗习惯,引导少数民族发展地方经济,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更新理念,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淘汰与时代发展进步不相适应的落后婚俗习惯,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推进建立新型婚姻家庭关系进程。
(三)部门互动参与,加强教育引导。
形成党委、政府重视,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职能作用,掀起“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倡导社会新风、创和谐社会,自觉抵制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主自由”的高潮,引导群众用科学理论、先进文化武装头脑,自觉用新型婚姻家庭观念替代旧的婚姻风俗,逐步转变高额身价的现状。
(四)加大调研力度,强化指导服务。
婚姻家庭问题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平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研,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新路子,积极向人大及相关部门提合理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付诸行动提供指导服务,有效遏制民族地区高额身价上升蔓延势头。
(五)采取组织手段,强化监督制约。
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引导,教育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婚姻观,倡导节俭办婚事的社会风尚;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环节中,应关注买卖婚姻特别是高额身价问题,利用行政措施有效调节;在立法层面上,制定具体、有约束、有可操作性的条款规定,对不切合当地发展客观实际,对要价过高的买卖婚姻给予限制,有效制止买卖婚姻特别是高额身价问题的抬头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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