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凉山彝族职业等级
[作者:阿牛史日 吉朗伍野 来源:毕摩文化网 日期:2006-12-27]
等级现象是彝族内部最为突出的社会现象之一,也是了解彝族历史的关键所在,然而彝族内部的等级结构还伴随着彝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彝族的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和民族关系的发展,使各种社会关系也得到相应的发展和变化。据彝文经籍记载,远在原始社会晚期父系氏族时期,也出现了兹(君)、莫(臣)、毕(师)、格(匠)、卓(民)五种不同职能的人,“兹”,本义为“作主”,引伸作“首领、头领、酋长”等,是父系氏族时期自然形成的首领,是没有特权的自然领袖;“莫”,本义为“见识”,引伸作“调解纠纷”或“处理案件”等,是自然形成的调解纠纷和执行习惯法的人;“毕”,本义为“念诵”或“朗读”,引伸作“祭祀”、“祝辞”、“禳解”等,是从事祭祀掌神权的人;兹、莫、毕构成原始父系氏族的政治阶梯,莫和毕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他们都是协助兹的分司众事的执事者;“格”,本义为“会”或“熟练”,引伸作“工匠”等,是掌握一门技术的手工艺者,他们主要从事手工工艺和管理工匠;“卓”,本义为“一般”或“普通”,是从事于畜牧生产的普通劳动者。那时,兹、莫、毕都没有脱离生产劳动,“格”也没有从畜牧业中分离出来,他们与“卓”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都一起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兹和莫利用自身所处的地位用以公化私的手段成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特别是彝族先民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兹和部分莫合二为一,并作“兹莫”,其义也变为管理一方(或大或小的部分地区)的凌驾于群众之上的“掌权人”。从彝族历史上看,从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到明朝中叶以前,兹莫是彝族地区唯一的最高等级,是君临于各自辖区内的“臣民”之上的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世袭的统治者,在兹莫的统治下全部土地归兹莫所有,由属于兹莫统治下的“臣民”领种,那时,既没有不受兹莫统治的彝区,也没有不受兹莫统治的彝族居民。同时,兹莫为巩固其统治地位,在思想意识上加强血统论的教育,用血缘世传手段承继着兹莫的权力。然而在兹莫等级中,也有大小之分和强弱之别。西汉时“靡莫之属以计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唐宋时“大部落则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就是证明。为统治彝族地区,每个朝代的中央王朝也用“以夷制夷”的手段择彝族兹莫中最强者为王侯或官爵,如王莽新朝时长贵被封为越嶲太守,唐贞元年间,唐朝封两林都大鬼主苴那时为顺政郡王,勿邓代鬼主苴梦冲为怀化郡王,丰琶部落大鬼主骠傍为和义郡王,马湖大鬼主董庆为归义郡王,宋时封邛部、两林、风琶鬼主为大将军或将军(称号有怀化、怀远、归化、归德、归义等)。元时封邛部川为安抚招讨使,置落兰部为罗罗斯宣慰司,以及明清所封的诸多宣慰司、安抚司、长官司等。这些被封为王侯和官爵的兹莫,在辖区内实行王权专制,他们与未被封爵号的兹莫相比,更加拥有特殊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因而成为兹莫中统治等级中的最高阶梯。而未被封以爵号的兹莫形成有一定区别的次等阶梯。这些大小兹莫在拥有生产资料和占有生产者的数量上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在思想上、政治上、社会地位上也存在差别,从而表现出兹莫间的多样性、多层性和多变性。而毕作为祭司,本是由兹莫担任,实行政教合一的神守制,后来兹莫将毕的职业传让于嫡出的支系或诺伙支系。如唐时的杨古暑布本身为兹莫兼作毕摩,后娶哈拉兹莫之女为妻时出差错,与哈拉额其氏女生下一子,因血统不纯,只能将“毕”的司职传让该子,后成沙马曲比宗族。
原始时期从事于畜牧生产的公社成员“卓”阶层,在社会进入以兹莫统治为标志的奴隶社会后,又分化为“诺”和“曲”两个社会等级。“诺”,本义为“黑”或“偷看”,“黑”又引为译作“黑彝”,“偷看”引申作“探听”、“侦察”、“放哨”等。“曲”,本义为“白”,引申为“白彝”,义为“保卫”或“防御”等。彝谚道:“曲男职农耕,诺男职打仗”,那时“曲”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但在生产资料为兹莫所有的财产形态下,“曲”不是土地所有者,而是向兹莫领种土地的阶层。而“诺”则是一种独特的社会阶层,是一种已脱离生产劳动的地位略高于“曲”的一种等级,是兹莫的武装力量,其等级特权和经常职业就是征战和掠夺。
此外,在此期间还出现了“节”和“索”两个等级。“节”,本义为“敌人”,是战争或征服他族的过程中将战败者、被征服者或掳掠者,作为奴隶使用的人身权力被侵占的人,类似于古印度将奴隶称为“达萨”,其意思是“敌人”一般。“索”,疑为是“蜀”或“叟”之谐音,类似于古代两河流域把男奴隶称作“乌鲁”即意为“劫掠”一样,是指被抢劫或掠夺而来的奴隶。“节”与“索”相比,“节”是以一族或一宗族存在的,而“索”是个体的,所以“节”的地位略高于“索”。“索”等级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进行独立生产任何条件,所以地位十分低下,甚至被视为“物”而不是人,主子可以随时将他们当作牲畜加以任意屠杀、买卖、赠送和奴役。
明中叶后,兹莫势力日渐衰落,诺合势力崛起,使彝族等级社会流动性很大。兹莫等级势力虽然衰落,但他们依然是统治者,处于一种官职向另一种官职同一水平上移位的横向流动状,而诺伙则因有力量和才干,且在长期的征战、掳掠过程中受到尚武好战的传统教育和训练,从而在征战中所向无敌,凭武力驱逐了兹莫,从而在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上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呈向上流动状。诺伙之所以能向上流动成为统治等级,一方面他们已具有符合统治等级所需要的力量和才干,并且在兹、诺、曲三个等级中诺伙的等级和声望仅次于兹莫,创造了向上流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诺伙在长期以来形成的征战、掳掠的职业分工和等级特权使他们在尚武好战的传统教育和训练下成了一支在所处范围内所向无敌的力量。由于诺伙向上流动而崛起,逐渐取代了兹莫的统治地位,原居于统治阶层中司祭地位的毕摩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毕摩已丧失了原先作为兹莫的重要决策者的显著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也随之明显下降,司职性质从兹莫时代的专职祭司化为退居乡里,在不脱离劳动生产的前提下兼行宣传、解释和执行毕摩宗教之责;另一方面,毕摩的执事人员由原来的由兹莫担任降到由诺伙担任,再降为被统治的曲伙也可以担任,并且把兹、诺血统中因血缘关系不纯或低贱者降为曲伙,并让其操作毕摩职业,以示有别。如沙马曲比、俄其曲比、吉克惹史、阿俄迪惹等宗族都是从兹莫或诺伙血统中贬为执毕摩职业的曲伙宗族,他们在等级中已不占统治地位。明代中叶以前,只有兹莫才能占有曲伙,诺伙势力崛起后,诺伙的个体家庭土地所有制取代了兹莫的土地所有制,诺伙在侵占兹莫土地的同时,也强夺了兹莫所占有的曲伙,使曲伙等级呈上下流动的局面,有些曲伙因在打击兹莫中出力较大而获得了土地和财富,上升为“曲诺”等级,有些曲伙在土地兼并过程中因各种因素造成贫困、破产而下降为“瓦加”甚至“呷西”。直到解放前,美姑彝族以血缘关系及经济条件和人生占有形成了兹莫、诺伙、曲伙、瓦吐瓦加(意为住在主人家周围的隶属民)、呷西呷洛(意为手脚的助力)等五个等级,其中前两个等级为统治阶层,后三个等级为被统治阶层。被统治等级中的“瓦吐瓦加”主要来自呷西呷洛经主子配婚成家或曲伙地位下降,人身被诺伙和少数曲伙所占有,家境较为富裕者可买呷西呷洛替代赎身,成为曲伙等级。“呷西呷洛”没有丝毫人身权力,一切均为主子所有,经主子婚配后方可成为“瓦吐瓦加”。
据彝族有关文献记载,凉山彝族的“兹莫”和“诺伙”都属于古侯和曲涅的后裔,是古侯、曲涅第二次向凉山迁徙若干年后形成的各大宗族.古侯系有外九支和内九支之别,外九支为古侯九子,其中有古侯恩阿(疑乌蒙部)、古侯日乌(哈拉兹莫,为马湖安氏)、古侯乌阿(芒部)、古侯瓦乍(嘎哈兹莫)、古侯瓦惹(乌撒部)、古侯月卓(省曲兹莫)等已迁徙它处外,古侯雕曲纳吉三子留居于金沙江南北一带;古侯恒俄侯迪支传到苏科三子后成为阿卓兹和阿卓诺,古侯都支主鲁支成为大支,形成古侯内九支,即迪列迪俄九支,其中有部分留居于原住牧地外,主力与的阿都尔普为首的曲涅部大队人马迁徙到美姑境内利木美姑结盟后,按“古侯向左,曲涅向右”的誓言寻找新的住牧地,从而漫延到凉山及其周边各地。古侯系内九支在凉山为兹、诺的主要为三支,其中迪俄·黑兹·黑德支传鹏伦五子分出黑阿阿都和阿补阿黎两个兹莫宗族,迪俄雕曲支传乌布分支后形成约色七子,即迪迪诺和毕格五子(马家诺)两个宗族,发展最快者为迪俄麦依支,形成甘尔普铁和斯都普惹两个大宗族,其中,甘尔普铁又分为甘、社坡、阿支、恩扎、木抛、俄勒(勿雷)等诺伙宗族,斯都普惹又分为海乃、彭伙两个兹宗族和阿侯、苏呷两个诺伙宗族。曲涅系传木乌三子后分为三支,木乌· 则埃·拉布·日伙成斯兹、斯补两个兹莫宗族,木乌·则依·阿伍·勒格·阿史成为勒格兹莫宗族,发展最大的是木乌日伍支,传阿都尔普后吉木有七子,吉木约俄支分为沙马、吉觉两大兹莫宗族,吉木·乌阿·阿鲁支传阿苏拉则后形成阿鲁大宗族,下分吉波阿鲁,瓦库、青吉、索铁甲纳、俄其、布兹、金曲、莫说等宗族,吉木·波伙·巴哈支传列古七子后分勒勒、马海两大兹莫宗族和果基、布瑶、倮伍、倮姆、巴且、瓦渣、罗洪等诺伙宗族[1]。
彝谚道:“兄为兹莫,弟为诺伙”。诺伙是兹莫的侍卫和武装力量,“诺男职打仗”确定了他们的职业性质,同是也使他们在特殊的战斗训练和征战掳掠过程中形成的一股强大的力量。美姑彝族诺伙在元朝以前,古侯系住牧于美姑北部,曲涅系住牧于美姑南部,元初曲涅系中的吉木波伙巴哈大支中的果基、倮伍、倮姆、巴且、瓦渣、罗洪等宗族可能因随勒勒兹莫建蒂征战而向凉山西部迁徙,而留在美姑境内及周围者主要为隶属于马湖安氏的瓜夷十二支,即甘尔普提、斯都普惹、伍阿阿鲁和阿卓、阿苏、马等家支。到元末明初,住牧于陈木典补的彭伙兹莫向坡伙拉达迁徙,甘尔普提宗族中的俄勒支、然夫支也随之跟进,斯都普惹也向美姑河以西推进。而住牧于车子河一带的阿尔家也在宜尔三子时代向索诺勒乌和利木甲谷迁徙,他们还和有姻亲关系的曾一度东迁雷波境的马家联合起来,使美姑诺伙形成了甘尔普提、斯都普惹、索诺勒乌中间三家(阿卓、阿苏、阿鲁)、阿鲁马等四大势力联盟区域,并用武力驱逐原为最高统治者的“兹莫”,从此后,美姑主要由“诺伙”统治,直到1956 年民主改革,广大彝族人民才走向新的生活,社会经济体制才得到根本的改变。
[1] 彝文文献《勒俄》等。
凉山毕摩
第一章 一方土壤孵育一方文化 第一节 凉山历史地理概说 第二节 美姑历史地理概说 第三节 凉山彝族职业等级第二章 神灵弥满的山外世界 第一节:彝族先民的诠释万物的世界观 第二节 灵魂:贯穿生死的习题 第三节 彝族民间崇拜与信仰 第四节 鬼之起源:兹兹妮渣及液波拉惹 第五节 扑朔迷离的鬼神群谱第三章 毕摩与毕摩文化 第一节 毕摩与毕摩司职 第二节 毕摩的知识结构 第三节:“司木阿嘎”:毕摩传播知识的五大工具 第四节 毕摩文化 第五节:毕摩文化的历史源流 第六节 一代神毕阿苏拉则 第七节:彝族毕摩学派及传承 第八节 神秘诡异的苏尼第四章 血脉相连的膜拜: 送灵归祖仪式“尼木措毕” 第一节 细数“尼木”仪式类别 第二节 彝族“尼木”的历史渊源 第三节 形形色色的角色及用物 第四节 “尼木措毕”议程仪轨 第五节 转棚:交际和表现的机遇 第六节 咒鬼:为仪式顺利而排除阻扰 第七节 制灵:无形的祖灵化作有形的灵牌 第八节 祭灵:给祖灵奉献孝心 第九节 净灵:除秽祛病与解祟除孽 第十节 挽魂:生死俩茫茫 第十一节 婚媾与接种:把发展留下 第十二节 送灵:指路归祖界与送灵入箐洞第五章 毕摩文化的表现及艺术特色 第一节 “晓布”:祈愿安康的节日仪式 第二节 原始物语:神秘的占卜之术 第三节 疾病信仰与仪式疗方 第四节 避火与触沸:毕摩苏尼的巫医术 第五节 历法与天文 第六节 厉言与酣歌:毕摩的说唱艺术 第七节 神图与鬼板:毕摩文化的绘画艺术第六章 毕摩文化的抢救与保护 第一节 毕路篓蓝:毕摩文化研究小史 第二节 坎坷的历史:毕摩文化几经摧残 第三节 中国彝族毕摩文化研究中心 第四节 毕摩文化价值探索
原始时期从事于畜牧生产的公社成员“卓”阶层,在社会进入以兹莫统治为标志的奴隶社会后,又分化为“诺”和“曲”两个社会等级。“诺”,本义为“黑”或“偷看”,“黑”又引为译作“黑彝”,“偷看”引申作“探听”、“侦察”、“放哨”等。“曲”,本义为“白”,引申为“白彝”,义为“保卫”或“防御”等。彝谚道:“曲男职农耕,诺男职打仗”,那时“曲”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但在生产资料为兹莫所有的财产形态下,“曲”不是土地所有者,而是向兹莫领种土地的阶层。而“诺”则是一种独特的社会阶层,是一种已脱离生产劳动的地位略高于“曲”的一种等级,是兹莫的武装力量,其等级特权和经常职业就是征战和掠夺。
此外,在此期间还出现了“节”和“索”两个等级。“节”,本义为“敌人”,是战争或征服他族的过程中将战败者、被征服者或掳掠者,作为奴隶使用的人身权力被侵占的人,类似于古印度将奴隶称为“达萨”,其意思是“敌人”一般。“索”,疑为是“蜀”或“叟”之谐音,类似于古代两河流域把男奴隶称作“乌鲁”即意为“劫掠”一样,是指被抢劫或掠夺而来的奴隶。“节”与“索”相比,“节”是以一族或一宗族存在的,而“索”是个体的,所以“节”的地位略高于“索”。“索”等级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进行独立生产任何条件,所以地位十分低下,甚至被视为“物”而不是人,主子可以随时将他们当作牲畜加以任意屠杀、买卖、赠送和奴役。
明中叶后,兹莫势力日渐衰落,诺合势力崛起,使彝族等级社会流动性很大。兹莫等级势力虽然衰落,但他们依然是统治者,处于一种官职向另一种官职同一水平上移位的横向流动状,而诺伙则因有力量和才干,且在长期的征战、掳掠过程中受到尚武好战的传统教育和训练,从而在征战中所向无敌,凭武力驱逐了兹莫,从而在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上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呈向上流动状。诺伙之所以能向上流动成为统治等级,一方面他们已具有符合统治等级所需要的力量和才干,并且在兹、诺、曲三个等级中诺伙的等级和声望仅次于兹莫,创造了向上流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诺伙在长期以来形成的征战、掳掠的职业分工和等级特权使他们在尚武好战的传统教育和训练下成了一支在所处范围内所向无敌的力量。由于诺伙向上流动而崛起,逐渐取代了兹莫的统治地位,原居于统治阶层中司祭地位的毕摩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毕摩已丧失了原先作为兹莫的重要决策者的显著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也随之明显下降,司职性质从兹莫时代的专职祭司化为退居乡里,在不脱离劳动生产的前提下兼行宣传、解释和执行毕摩宗教之责;另一方面,毕摩的执事人员由原来的由兹莫担任降到由诺伙担任,再降为被统治的曲伙也可以担任,并且把兹、诺血统中因血缘关系不纯或低贱者降为曲伙,并让其操作毕摩职业,以示有别。如沙马曲比、俄其曲比、吉克惹史、阿俄迪惹等宗族都是从兹莫或诺伙血统中贬为执毕摩职业的曲伙宗族,他们在等级中已不占统治地位。明代中叶以前,只有兹莫才能占有曲伙,诺伙势力崛起后,诺伙的个体家庭土地所有制取代了兹莫的土地所有制,诺伙在侵占兹莫土地的同时,也强夺了兹莫所占有的曲伙,使曲伙等级呈上下流动的局面,有些曲伙因在打击兹莫中出力较大而获得了土地和财富,上升为“曲诺”等级,有些曲伙在土地兼并过程中因各种因素造成贫困、破产而下降为“瓦加”甚至“呷西”。直到解放前,美姑彝族以血缘关系及经济条件和人生占有形成了兹莫、诺伙、曲伙、瓦吐瓦加(意为住在主人家周围的隶属民)、呷西呷洛(意为手脚的助力)等五个等级,其中前两个等级为统治阶层,后三个等级为被统治阶层。被统治等级中的“瓦吐瓦加”主要来自呷西呷洛经主子配婚成家或曲伙地位下降,人身被诺伙和少数曲伙所占有,家境较为富裕者可买呷西呷洛替代赎身,成为曲伙等级。“呷西呷洛”没有丝毫人身权力,一切均为主子所有,经主子婚配后方可成为“瓦吐瓦加”。
据彝族有关文献记载,凉山彝族的“兹莫”和“诺伙”都属于古侯和曲涅的后裔,是古侯、曲涅第二次向凉山迁徙若干年后形成的各大宗族.古侯系有外九支和内九支之别,外九支为古侯九子,其中有古侯恩阿(疑乌蒙部)、古侯日乌(哈拉兹莫,为马湖安氏)、古侯乌阿(芒部)、古侯瓦乍(嘎哈兹莫)、古侯瓦惹(乌撒部)、古侯月卓(省曲兹莫)等已迁徙它处外,古侯雕曲纳吉三子留居于金沙江南北一带;古侯恒俄侯迪支传到苏科三子后成为阿卓兹和阿卓诺,古侯都支主鲁支成为大支,形成古侯内九支,即迪列迪俄九支,其中有部分留居于原住牧地外,主力与的阿都尔普为首的曲涅部大队人马迁徙到美姑境内利木美姑结盟后,按“古侯向左,曲涅向右”的誓言寻找新的住牧地,从而漫延到凉山及其周边各地。古侯系内九支在凉山为兹、诺的主要为三支,其中迪俄·黑兹·黑德支传鹏伦五子分出黑阿阿都和阿补阿黎两个兹莫宗族,迪俄雕曲支传乌布分支后形成约色七子,即迪迪诺和毕格五子(马家诺)两个宗族,发展最快者为迪俄麦依支,形成甘尔普铁和斯都普惹两个大宗族,其中,甘尔普铁又分为甘、社坡、阿支、恩扎、木抛、俄勒(勿雷)等诺伙宗族,斯都普惹又分为海乃、彭伙两个兹宗族和阿侯、苏呷两个诺伙宗族。曲涅系传木乌三子后分为三支,木乌· 则埃·拉布·日伙成斯兹、斯补两个兹莫宗族,木乌·则依·阿伍·勒格·阿史成为勒格兹莫宗族,发展最大的是木乌日伍支,传阿都尔普后吉木有七子,吉木约俄支分为沙马、吉觉两大兹莫宗族,吉木·乌阿·阿鲁支传阿苏拉则后形成阿鲁大宗族,下分吉波阿鲁,瓦库、青吉、索铁甲纳、俄其、布兹、金曲、莫说等宗族,吉木·波伙·巴哈支传列古七子后分勒勒、马海两大兹莫宗族和果基、布瑶、倮伍、倮姆、巴且、瓦渣、罗洪等诺伙宗族[1]。
彝谚道:“兄为兹莫,弟为诺伙”。诺伙是兹莫的侍卫和武装力量,“诺男职打仗”确定了他们的职业性质,同是也使他们在特殊的战斗训练和征战掳掠过程中形成的一股强大的力量。美姑彝族诺伙在元朝以前,古侯系住牧于美姑北部,曲涅系住牧于美姑南部,元初曲涅系中的吉木波伙巴哈大支中的果基、倮伍、倮姆、巴且、瓦渣、罗洪等宗族可能因随勒勒兹莫建蒂征战而向凉山西部迁徙,而留在美姑境内及周围者主要为隶属于马湖安氏的瓜夷十二支,即甘尔普提、斯都普惹、伍阿阿鲁和阿卓、阿苏、马等家支。到元末明初,住牧于陈木典补的彭伙兹莫向坡伙拉达迁徙,甘尔普提宗族中的俄勒支、然夫支也随之跟进,斯都普惹也向美姑河以西推进。而住牧于车子河一带的阿尔家也在宜尔三子时代向索诺勒乌和利木甲谷迁徙,他们还和有姻亲关系的曾一度东迁雷波境的马家联合起来,使美姑诺伙形成了甘尔普提、斯都普惹、索诺勒乌中间三家(阿卓、阿苏、阿鲁)、阿鲁马等四大势力联盟区域,并用武力驱逐原为最高统治者的“兹莫”,从此后,美姑主要由“诺伙”统治,直到1956 年民主改革,广大彝族人民才走向新的生活,社会经济体制才得到根本的改变。
[1] 彝文文献《勒俄》等。
凉山毕摩
第一章 一方土壤孵育一方文化 第一节 凉山历史地理概说 第二节 美姑历史地理概说 第三节 凉山彝族职业等级第二章 神灵弥满的山外世界 第一节:彝族先民的诠释万物的世界观 第二节 灵魂:贯穿生死的习题 第三节 彝族民间崇拜与信仰 第四节 鬼之起源:兹兹妮渣及液波拉惹 第五节 扑朔迷离的鬼神群谱第三章 毕摩与毕摩文化 第一节 毕摩与毕摩司职 第二节 毕摩的知识结构 第三节:“司木阿嘎”:毕摩传播知识的五大工具 第四节 毕摩文化 第五节:毕摩文化的历史源流 第六节 一代神毕阿苏拉则 第七节:彝族毕摩学派及传承 第八节 神秘诡异的苏尼第四章 血脉相连的膜拜: 送灵归祖仪式“尼木措毕” 第一节 细数“尼木”仪式类别 第二节 彝族“尼木”的历史渊源 第三节 形形色色的角色及用物 第四节 “尼木措毕”议程仪轨 第五节 转棚:交际和表现的机遇 第六节 咒鬼:为仪式顺利而排除阻扰 第七节 制灵:无形的祖灵化作有形的灵牌 第八节 祭灵:给祖灵奉献孝心 第九节 净灵:除秽祛病与解祟除孽 第十节 挽魂:生死俩茫茫 第十一节 婚媾与接种:把发展留下 第十二节 送灵:指路归祖界与送灵入箐洞第五章 毕摩文化的表现及艺术特色 第一节 “晓布”:祈愿安康的节日仪式 第二节 原始物语:神秘的占卜之术 第三节 疾病信仰与仪式疗方 第四节 避火与触沸:毕摩苏尼的巫医术 第五节 历法与天文 第六节 厉言与酣歌:毕摩的说唱艺术 第七节 神图与鬼板:毕摩文化的绘画艺术第六章 毕摩文化的抢救与保护 第一节 毕路篓蓝:毕摩文化研究小史 第二节 坎坷的历史:毕摩文化几经摧残 第三节 中国彝族毕摩文化研究中心 第四节 毕摩文化价值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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