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风俗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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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婚

亦称抢夺婚,是产生于原始社会母系制向父系制、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时期的婚俗形式。即男子以抢劫女子的方式缔结婚姻,曾流行于古代亚洲、非洲、南美洲诸多民族。古籍记载,我国古代室韦等族有抢婚习俗。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在建国前后仍有抢婚习俗的遗存。如云南的景颇、傣、阿昌等民族以及贵州的水族都盛行过抢婚这一婚姻形式。部分傈僳族、彝族、白族、布依族、黎族、高山族都曾保留这种遗俗。现存的抢婚习俗已先的女方的默契。[1]

不落夫家

亦称长住娘家或坐家。一种从妻居向从夫居过渡的婚俗残余。建国以前曾盛行于中国壮、苗、瑶、侗、水、彝、布依、哈尼、普米、毛南、汉等民族居住的部分地区。女子与丈夫进行婚礼后当天或过两、三天后返回娘家居住。在此期间,遇节庆或夫家有婚丧事务,则由夫家将妻子接回娘家,但只从事轻松劳动。不落夫家的期限从一年到十余年不等,返回夫家的时间则以怀孕或达到规定年龄为标志。在返回夫家定居前,女子有从事男女社交活动的自由。[2]

文身

亦称纹身,是一种广泛流行于东南亚、东北亚、美洲、非洲的装饰肤体的习俗,即在身体的某位置上人工留下有色图案,反映了人们的宗教或审美意识。文身的具体目的有表示成年、吸引异性、驱邪防害或作为图腾标记等等。阶级社会的文身有时是等级或秘密会社的标志。中国的文身习俗最早载于《山海经》、《庄子》。台湾高山族、海南黎族、云南傣族、德昂族、独龙族、布朗族、基诺族和四川凉山彝族有文身遗俗。文身常有年龄、性别的限制。独龙族、黎族限于妇女文身,傣族、布朗族、基诺族限于男性文身。[3]

姊妹共夫

婚俗之一。即一男子可同时或先后取某家姐妹为妻,是原始社会群婚制之残余,流行于母系氏族社会晚期,阶级社会中曾长期留存。弗雷泽称其为妻姊妹婚。这种婚俗在一些民族中曾表现为鳏夫可娶亡妻的未婚姊妹为妻的形式。流行姊妹共夫的民族常兼有兄弟共妻的习俗。我国独龙族在建国之前,男子可送订礼给妻子未到结婚年龄的妹子以示订婚,待其达到年龄后再娶。姊妹共夫习俗在景颇族、苗族、维吾尔族中也曾流行。[4]

兄弟共妻

婚俗之一,亦称夫兄弟婚。即亡夫之妻须转嫁亡夫的兄弟,后者也有娶她的权利和义务。此俗产生于母权制后期,流行于古今诸多民族内。在在中国,哈萨克、柯尔克孜、鄂温克、独龙、怒、景颇、佤、傈僳、彝、毛南、赫哲、哈尼、苗、壮、布依、黎等民族曾盛行此俗。兄弟共妻是原始社会群婚习俗之残余,阶级社会的兄弟共妻制含有将妻子视为家庭财产的意义。[5]

转房婚

亦称逆缘婚。原始社会群婚制的残余形式。在阶级社会曾广泛沿袭。中国史籍载有“收继婚”,又称“转房婚”,包括平辈、长辈、晚辈之间的转房。其表现形式有:弟娶亡兄之妻、兄娶亡弟之妻、姐亡妹嫁姐夫、子娶亡父之妾、叔伯母转嫁侄儿等等。寡妇转嫁亡夫长辈(叔、伯)或晚辈的习俗也曾存在于一些民族中。彝族妇女转房先考虑平辈,若平辈无合适人选,可考虑长辈或晚辈。[6]

一夫多妻

一个男子同时娶几个女子为妻的婚姻形式。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是父权婚姻的特点。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男子在社会中的掌控权日益凸显出来,社会婚姻习俗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时产生了一夫多妻制。阶级社会的一夫多妻是显贵的特权。建国前,我国的汉、藏、门巴、珞巴、独龙、佤等民族都有一夫多妻制的遗存。[7]

一妻多夫

一个男子同时和几个女子缔结婚姻的习俗。始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历史时期,常与一夫一妻制并存于少数地区。该婚俗又常分为兄弟共妻和朋友共妻的形式。郑樵《通志》载:吐火罗“多男子少妇女人,故兄弟同室。”西藏某些地区在建国前曾有此俗遗存,以兄弟共妻居多。据说是为了使家庭财产得以保全。[8]

群婚

一般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集团之间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集体相互通婚,集团内部则禁止男女婚配。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开始出现,由血缘婚发展而来。群婚又分高级形式与低级形式,前者如夏威夷人的普那亚婚,后者如澳大利亚土著人的级别婚。然而,群婚阶段在人类婚姻史上是否存在这一问题在学术界仍有争议。[9]

兄妹婚

是原始社会血缘婚的一种形式,它具有群婚性质,即由同一集团内同辈男女之间缔结而成婚配关系。其条件是限制在同一群体内的同辈男女内的同胞或非同胞兄弟姊妹互为夫妻。不同辈分之间的男女性关系遭到禁止。兄妹婚在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的神话、史诗中多有反映。[10]

血缘婚

原始社会具有血缘关系的同辈男女之间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是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据遗留在夏威夷岛上的马来亲属制和群婚残余推论出来的。摩尔根据此提出血缘家庭说。这种婚俗是由原始群时期的杂乱性交关系发展而来的,在世界上已经绝迹,它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发展的结果。[11]

行歌坐月

亦称“行歌坐夜”。侗族青年男女集体社交和娱乐活动的通称,意指“在月堂里歌唱”。侗族地区北部与南部分别称玩山与走寨。侗族地区南部称走寨。月堂为侗族青年男女夜晚相聚之地,他们在月堂绣花、唱歌、谈笑,交流情感,寻找恋人。玩山指侗族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于坡上、树下唱情歌。[12]

土葬

世界各民族普遍通行的丧葬方式之一。约于旧时器时代中期的早期智人阶段产生。土葬一般单独葬一人,也有合葬数人的形式,同一集团有固定的葬场。土葬有不同内容的陪葬品,历史上曾有以人殉葬的实例。我国的土葬主要有8种形式:即坚穴墓、大石墓、瓷棺葬、石板葬(石棺葬)、砖室(石)墓、洞室墓、木椁墓、船棺葬。[13]

塔葬

佛教处理活佛、高僧遗体的葬式之一。此葬式源于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发的习俗。其类型有三:1、火化遗体,将骨灰置于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置于“塔瓶内”。3、在塔瓶中安放经药物处理的整尸。我国葬塔极多。西藏地区的塔葬始于古格王朝。17世纪以来达赖开始在布达拉宫建灵塔。[14]

天葬

即史籍中记载的“鸟葬”。中国藏族地区普遍流行的葬式。人死后停尸三至五天,葬时将尸体由窗运出或由楼上用绳吊下,专司天葬者将尸体以背扛式或畜驮至天葬场以刀斧分尸。分尸时,焚柏枝以引群鹰食尸,残余则被亲友焚化,以尸体被鹰食尽为吉祥。天葬在中国的少数裕固族和门巴族中也通行。[15]

水葬

中国部分藏族,门巴族在建国前使用的一种葬式,是一种卑贱的葬式,多用于处理夭折的小孩和染病而亡的贫民。水葬时一般将尸体投入江河水急之体。西藏一些地区实行水葬,葬时先由喇嘛念经,再由死者近亲或专司水葬者将尸体背至水葬场,于死尸胸前缚巨石后沉水。[16]

悬棺葬

将棺木置于下临江河的悬崖或岩壁洞穴之中的一种葬式。悬棺一词见《太平御览》卷47引梁陈间顾野王:“地仙之宅,半崖有悬棺数千”。在我国川、黔、滇、湘、桂、粤、浙、赣、闽等省都曾经出现。现主要在福建武夷山地区和四川与云南交界的珙县、兴文、镇雄、昭通等县留存。悬棺葬耗资巨大,一般限于富贵之人。[17]

火葬

亦称“火化”,即以火焚尸,将骨灰置于器皿(坛、缸、瓷等)内。火葬广泛流行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这点在《墨子》、《列子》、《荀子》中均有记载。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氐羌人就曾实行火葬。以古羌人为族源发端的藏、彝等族历史上行此葬式,至今仍有此俗留存。四川部分羌族现在仍行火葬,火葬仪式和方法又因民族和地区的不同而异。[18]

表亲婚

有“中表婚”,“姑舅表婚”、“姑表婚”、“舅表婚”等别称,学术界称交错从表婚。旧时在汉族及广大少数民族中通行。表亲婚指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缔结婚姻的一种婚配方式。建国前,表亲婚曾在我国汉、白、彝、侗、布依、傈僳、佤、苗、瑶、土家等民族中盛行。表亲婚是在亲族情感与继承特权基础之上产生的。[19]

公房

专为方便青年男女进行社交活动而建造的场所,在我国景颇、基诺、傈僳、彝、黎、高山等少数民族中盛行。一些民族又有男公房和女公房的区分。青年男女们在公房内聚会、娱乐、谈情说爱。[20]

度戒

瑶族男子的成年礼,带有宗教性质。瑶族男子在十五岁或十六七岁时举行该仪式,经“度戒”后才成人,享有成人的权利,同时开始履行成年人的义务。多在瑶族支系山瑶,蓝靛瑶,茶山瑶当中流行。一些地区还有“大度”、“小度”、“度天戒”与“度地戒”的区分,度戒期间的男子要在戒师的指导下遵守种种禁忌,经受种种考验。度戒是瑶族训练后代意志力和向他们传授伦理道德的一种方式。[21]

穿裤礼

云南纳西族支系之一摩梭人为男子举行的一种成年礼。此前男孩只穿长衫布,不穿裤子。穿裤礼在13岁左右举行,举行穿裤礼时男子脚踩稻谷和猪腰肉,左手拿钱币,右手握尖刀,表示成年后衣食无忧,财源滚滚,勇敢无畏,勇敢善战。此后开始从事一些主要生产劳动,参加成年人的社交活动。[22]

穿裙礼
云南纳西族支系之一摩梭人为女子举行的一种成年礼。此前女孩只穿长衫布,不穿裙子。满13岁时要脱下衫布,穿上百褶裙。举行穿裙礼时女孩一只脚踩猪腰肉,一只脚踩盛了稻谷的竹箩,右手握装饰品,左手握纱布,表示成年后丰衣足食,勤劳善织,过上幸福生活。举行穿群礼后,女子可从事成年人的社交活动,开始从事主要劳动。[23]

上门

婚俗之一。又称插门。上门是入赘婚的方言说法,即男子到女方家与女子结婚并成为女方家的家庭成员的婚俗。上门的男子称为上门女婿,一般要有女方更改其姓名,与妻子同姓,称女方父母为爹、娘,由女方当家主事。入赘的原因常因女家无男子,或因为心疼女儿远嫁他人,男子上门则常常因为家庭贫困,无力娶妻入室。因而男子上门常遭人歧视。上门是一种古老的婚俗。我国秦、汉时期盛行此俗。《汉书· 贾谊传》载:“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这一婚俗在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中依然流行。[24]

走婚

亦称走访婚,婚俗之一。是对偶婚的低级阶段,较群婚有了进步。其表现形式多样,如临时野合或同居。纳西族摩梭人的“阿注”婚是这一婚俗中较典型的一例。其特点有三:严禁族内走婚;无稳定配偶;女方为主,女随母方。男子不对女子履行义务。该婚俗也在普米、基诺等民族中流行。[25]

丢包

少数民族择偶方式之一种,是一种极具民族特色的习俗,兼有娱乐性质,在傣、布依等民族中流行。史籍有载:“丢包为沿边游戏之一,亦为促成婚姻之媒介,来场者均为未字之女郎,自制花团,其大如桔,外皮用颜色之布,内装棉花绷子。”丢包在春节期间举行,所丢的包是傣族姑娘精心绣制的花包。姑娘们身着盛装至丢包场,男女青年各站一列,面对而立,两列之间相距十几米远。然后男女间开始丢包,等接到含有礼物的花包时,丢包男女离开丢包场去谈情说爱,情投意合则互送礼物以示互许终身。[26]

追打嫁女

布依族婚俗内容之一,又称打亲。举行婚礼前,男方要派出人前去女方家抢亲,女方家则呼喊着假装要将新娘子抢回来。追打嫁女作为一种习俗,还有传说作为依据。如贵州省镇宁扁担山一带的布依族就曾有一则关于追打嫁女的传说。大意是布依族美丽的女子阿嫦与英俊的男子卜韦私定终身,阿嫦的父亲则将女儿许给将军。阿嫦的母亲派人给卜韦报信。卜韦来接阿嫦,阿嫦的父亲派寨子里的人去追,寨子里的人反而在追追打打中让阿嫦和卜韦逃脱了。现行的追打嫁女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27]

哭嫁

旧时婚嫁习俗。也称“哭出嫁”、“哭婚  ”、“哭轿”、“开叹情”。曾在我国哈尼、傣、土、柯尔克孜、土家、汉、壮、彝等民族中流行,以鄂西土家族为典型。一般从“母女哭”、“姊妹哭”、“姑嫂哭”开始,村寨里的姑娘夜常来伴哭。倾诉告别乡土、父母、姐妹之情,也有哭骂媒人的内容。哭嫁有成套的歌词。[28]

染齿

一种古老习俗,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中,其中以云南傣族、布朗族、基诺族、佤族、哈尼族、阿昌族、德昂族等最为流行。海南黎族,广西壮族也行此俗。德昂族、傣族、布朗族自唐代以来的典籍中就被统称为统称为金齿、银齿和漆齿。《云南志》卷四载:“黑齿蛮以漆漆其齿,金齿蛮以金镂片裹其齿,银齿以银。”染齿民族以黑齿为美,常常是女子成年礼的组成部分。

染齿的原料不一,常见的有草药、烟灰和槟榔。[29]

 



[1]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702页。

[2]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1331页。

[3]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455-456页。

[4]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367页。

[5]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1100页。

[6] 参考文献:《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82-283页。

[7]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4页。

[8]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4页。

[9] 参考文献:《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269页。

[10] 参考文献:《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269页。

[11]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1903页。

[12] 参考文献:《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辞海编辑委员会编,上海辞书出版社,第798页;参考文献:《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87页。

[13]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435页;《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4页。

[14]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418页;《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

[15]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422页;《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99页。

[16] 参考文献:《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4页。

[17] 参考文献:《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300页。

[18]参考文献:《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

[19]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362页;《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77页。

[20] 参考文献:《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民族》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136页。

[21] 参考文献:《云南民族文化概说》,施惟达、段炳昌等编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192-193页。

[22] 参考文献:《云南民族文化概说》,施惟达、段炳昌等编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192页。

[23] 参考文献:《云南民族文化概说》,施惟达、段炳昌等编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192页。

[24] 参考文献:《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75-176页。

[25] 参考文献:《民俗学》,陶立璠著,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9-270页。

[26] 参考文献:《贵州民族风情图鉴:中英日文本》,戴文年、杨民生、冒国安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95页。

[27] 参考文献:《中华风情大观.4》,王锡龄编著,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664页。

[28] 参考文献:《中国民俗通志·婚嫁志》,齐涛主编,吴存浩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221-227页。

[29] 参考文献:《中华风情大观.3》,王锡龄编著,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485-4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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