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视野中地方志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地方志编纂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系统工程,它不仅是中华民族历史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历史经验、探讨工作得失、加强信息交流、扩大改革开放、推进创新发展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公共经济学的视野看,我们所从事的当代地方志工作,就是地方政府地方志主管部门利用自己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依照法律规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公共行政管理过程。这里所说的地方政府地方志主管部门,就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比如我们石林县就是石林彝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其设置规格是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实行参公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这里所说公共产品,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主要有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两大系列产品,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了地方志产品的主体。
第一个系列产品是各级地方志书。地方志书的编纂周期按《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是20年左右,具体实践中多数是十到十五年编纂一次,目前全国已经完成了首轮修志任务,正在进行第二轮志书的续修工作。石林县从1987年4月正式建立常设机构开展工作,至1996年完成首轮县志的编纂工作,出版了第一部新县志《路南彝族自治县志》。从2000年底开始第二轮地方志续修工作,于2006年在省市率先完成县志续修工作,出版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志》。随着地方志续修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必将形成代代相继、永不断章的地方志文献,成为无可替代的历史文化积累、历史文化传承和传播的重要方式。
第二个系列产品是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地方综合年鉴顾名思义就是每年编纂出版一部,编纂出版周期为一年。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书的编纂出版一样,都是法定由各级地方志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辑出版。《石林年鉴》从1999年创刊以来已经编纂出版了九部,按年度系统记载了石林自1988年以来县级地方公共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全面记述了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过程,对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文献资料也作了特别记录,是比较全面比较权威的县情公报。2005年,我们编辑出版的《石林年鉴》已经全部收入“中国知网”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的“中国年鉴全文数据库”,任何公众无论在世界任何角落只要上网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查阅浏览到年鉴的所有内容。
政府地方志职能部门除向公众提供主体公共产品之外,各地还根据自己的职能规定、地方实际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提供其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比如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编纂、制定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编辑出版地情书刊;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出版旧志和其他地方文献;开展地情资料库和地方志网站建设;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地情咨询、地情调研和地情教育等等。
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地方志工作成果在实现满足公共需要的过程中,必须正确进行公共选择,寻求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需要。从以往和我们当前工作的实践看,我们把地方志产品当成纯粹的公共产品,在政府财力有限、书刊印数有限、人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首先保证县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各乡镇和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县内和县级以上重要建设工程和建设项目的需要,同时兼顾县情研究者和一般研究爱好者的需要。这样做的结果,比较好地满足了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学习研究和决策参考需要,满足了重要工程和项目建设者的需要,基本上实现了地方志事业的“资政”功能,也比较突出地体现了政府机关的效率原则。
但另外一方面,由于地方志工作部门提供的上述公共产品和服务都是免费的,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正如林达尔均衡的理论模型所揭示的那样,由于“免费搭车”的普遍存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始终是不足的。为了保证地方志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性,我们对一般的需要者只能采取有选择的提供,由于没有什么统一可行的标准,给谁不给谁很难准确把握,难免出现一些偏颇和不公平现象,使得地方志部门时常陷入尴尬的境地。随着各种行政管理制度尤其是问责制度的完善和严格实施,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有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从公共经济学探讨的基本问题来看,政府在促进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的过程中,不仅要高度重视效率,同时必须兼顾公平。因为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公民,公民有了解甚至是研究县情的需要,同时县志和年鉴的编辑出版,也是政府与民众沟通的重要渠道和方式,只给一部分人提供这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理论上讲是不合理或者至少说是不圆满的。如果给大多数人或者每个人都平等提供上述纯粹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从实践来看无论是财力和人力都是不可能的。要比较好的解决这个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按照公共产品理论的要求,就是要把纯粹的公共产品变成准公共产品,其核心和关键的问题就是要着力解决好公共产品成本的合理分摊问题,即让个人的需要者承担一定的费用。
从我们的实践经验来看,在地方志产品部分,它的成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编纂成本,一个是出版成本。编纂成本是志书从方案策划、人员确定、搜集资料、稿件编纂、初稿评审、修改定稿,乃至在出版印刷期间志书编纂单位所付出的各种费用。出版成本是用于地方志书出版而付给出版社和印刷企业的费用。由于地方志是记述一个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它需要体现的是政府组织编纂的“官书”的权威性,体现文本的全面性、客观性、系统性,所以它特有的组织编纂涉及面广、编纂人员的素质要求高、文本的体量大且质量要求高、审查程序严格复杂、从编纂到出版的周期较长、装帧印刷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决定了它比较高昂的编纂出版成本。按照传统的编纂出版方式,这些成本都是由地方政府财政全额负担的。现在有的地方在政府财政预算固定的情况下,试行通过社会捐助和一定的广告收入,弥补编纂出版经费的不足,保证相应的印数和工作经费,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基本上不涉及成本分摊问题,故在此不多作探讨。
解决分摊问题的主要措施,一是要解决志书合理定价问题,二是要给本区域内的需求者一定幅度的优惠。地方志书具有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它的编纂出版必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我们过去的书刊定价,基本上是低于出版印刷成本的,目的就是想让更多的人买得起。实际的情况是,由于部头较大,其成本不菲,低定价还是让人望而生畏,自己掏钱购买者聊聊,加之机关财务管理的局限,现在基本上是卖不动也不想卖的,形成一定的积压。近两年的定价则基本上是高于出版成本的,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外销量和市场适应度,因为一般图书在批发商手上只能按定价的六折甚至更低才能成交,定价低了收益就更低。在本区域内,尤其是一般仅只满足自己需要的读者,则建议通过确定五折以下的促销价,比如三折四折,以此促进读志用志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地实现志书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编纂出版的意图和目标。但这样做的效果可能还是比较有限的,因为首先是印数有限,要重版需要激发起较多的积极因素。但让读者承担一定的成本的做法,对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志书的功能和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值得认真研究落实。具体优惠幅度的大小,可以根据具体产品的不同在政府和民众之间确定一个双方认可的额度。
要彻底实现地方志产品的有效供给,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应该是在将纯粹公共产品改成准公共产品管理之外,还必须辅以多元化多层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方法。比如在编纂地方志书的同时,组织编写一些普及型的简明读本,也可以编写一些专题性、行业性的县情书刊,以小开本小体量、内容实用、价格经济的产品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另外,在开展传统纸质书刊的优惠促售的同时,还应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通过建立地方志网站、各级方志馆,让读者在网上或到阅览室自由浏览、阅读和摘抄。尤其是后面两种方式,可以在编纂者和利用者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对于提高地方志部门的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产品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应当是我国地方志主管部门和地方志事业努力和发展的主要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