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 月19 日,2008
年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核定会在京召开。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对2008
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并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社会经济影响等指标,评选出2008 年度十大自然灾害事件。
1、“5.12” 汶川特大地震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月12 日14 时28 分,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 度、东经103.4 度)发生里氏8 级地震, 此后地震灾区还发生了上万次余震,最高震级达6.4 级。此次地震属浅源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灾害性最为严重的地震,其伤亡人数仅次于1976 年唐山7.8级地震,经济损失和救灾难度之大为历史罕见。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河南、湖北、云南、贵州、湖南、山西等省(市、区)共有417 个县、4667 个乡镇、48810 个村受灾,受灾人口4625.6 万人, 紧急转移安置1510.6 万人, 因灾死亡69227 人, 失踪17923 人,受伤37.4 万人;倒塌房屋796.7万间,损坏房屋2454.3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523.09 亿元。5 月12 日15 时40 分,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5月12 日22 时15 分提升为一级。
2、年初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
21 省(区、市、兵团)1 月10 日至2 月2 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降温幅度之大多年少有、降水之多历史同期罕见、持续时间之长多年未遇、灾害损失之重远超常年。经核定,此次灾害造成21 个省(区、市、兵团) 受灾, 因灾死亡132 人, 失踪4人,紧急转移安置166 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874.2 千公顷, 绝收面积1690.6 千公顷;倒塌房屋48.5 万间,损坏房屋168.6 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 亿元。其中,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省(区)受灾较重。1 月21 至28 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分别针对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 省(自治区)的灾情,启动四级应急响应,1 月29 日,根据上述6 省的灾情发展, 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二级。1 月31 日,针对四川省灾情,又再次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3、台风“黑格比”严重影响两广地区
2008年第14 号强台风“黑格比”于9月19 日20 时在菲律宾以东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9 月21 日11 时加强为强热带风暴,9 月21 日下午加强为台风,9月22 日14 时加强为强台风。“黑格比”于9 月24 日早上6 时45 分在广东省电白县陈村镇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15级(48m/s)。台风“黑格比”具有强度强、移动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共造成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省1501.9 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47 人(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157.2 万人; 农作物受灾面积879.1 千公顷;倒塌房屋4.1 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33.3 亿元。
4、6月上中旬华南、中南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6 月上中旬,华南、中南地区出现大范围持续性降雨过程, 降雨导致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8 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严重洪涝受灾,其中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受灾较重,针对广西、广东、江西、湖南四省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了三级应急响应。此次大范围洪涝过程共造成2997.9 万人受灾, 因灾死亡87人,失踪10 人,紧急安置转移254.0 万人; 农作物受灾1429.9 千公顷, 绝收207.2 千公顷;倒塌房屋12.4 万间,损坏房屋36.0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36.0 亿元。
5、新疆出现历史上第二个严重干旱年5 月至9 月,
新疆大部地区气温持续异常偏高, 降水明显偏少。其中,北疆地区气温偏高1.6℃,天山山区偏高1.8℃,偏高幅度均居历史同期第一位, 全疆有64 个气象站气温偏高幅度突破历史同期极值; 新疆全疆平均降水量59 毫米, 比常年同期偏少24.0%,北疆地区平均降水量62.9 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2.6%。受气温和降水影响,全区大部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春夏连旱,旱情仅次于1974 年,是历史上第二个严重干旱年。全区有1867.6 万公顷天然草场严重受旱,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38%,天然放牧场及打草场产草量普遍下降30-40%。其中,阿勒泰地区各类草场受旱面积达433.3 万公顷, 占可利用草场的60%; 塔城地区则遭受了30 多年来未遇的罕见干旱, 有373.3 万公顷天然草场严重干旱,占该地区可利用草场面积的60%以上;伊犁河谷受灾严重的草场面积达185.5 万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54%。受干旱影响,新疆粮食产区大面积受灾,尤其是北疆主要产粮区的小麦、棉花、玉米等农作物受灾严重,一些地方几乎绝收。7 月22 日,针对新疆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6、长江沿线及江南地区发生严重秋涝
10 月下旬至11 月初,长江沿江及其以南地区出现较大范围强降雨,降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多2-4 倍,其中贵州东部和北部、云南西部、广西西部、湖南中部和西藏东南部地区雨量为100-200 毫米,广西郁江及云南元江等河流发生超警戒线洪水,洪水量级达到历史同期最大,南方多条河流11 月份集中发生历史同期最大洪水。此次秋涝过程造成云南、重庆、湖南、广西、贵州5省发生严重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421.3 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1 人,失踪46 人,紧急安置转移18.3 万人;农作物受灾201.7 千公顷,绝收37.6 千公顷;倒塌房屋1.4 万间,损坏房屋5.2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2 亿元。其中云南省因洪涝导致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楚雄、昆明、临沧、红河、大理、普洱、文山、昭通、曲靖、保山、玉溪、德宏、版纳等13 个州市245.0 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3人、失踪46 人、受伤29 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6.18 万人;农作物受灾118.2 千公顷、绝收26.8 千公顷; 民房倒塌3149 户10484间,损坏30507 间;死亡大牲畜1430 头(只);灾区电力、交通、水利、通信、卫生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针对云南灾情,11 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后根据灾情发展,于11 月3 日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三级,同日,针对广西灾情,启动了四级应急响应。
7、四川攀枝花- 会理地震导致川滇两省损失严重
8 月30 日16 时30 分,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交界处(北纬26.2 度,东经101.9 度)发生里氏6.1 级地震, 震源深度10 公里,之后又发生余震千余次,最大震级5.6 级,给四川省和云南省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共造成川滇两省126.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1 人,紧急转移安置22.7 万人;倒塌房屋2.2 万间,损坏房屋64.3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6.2 亿元。8月30 日,针对川滇两省的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了四级应急响应。
8、9月下旬四川发生严重暴雨洪涝和泥石流灾害
9 月24 日至25 日,四川震区东部部分地区降了大到暴雨, 导致四川地震灾区发生暴雨洪涝和泥石流灾害,共造成220.0 万余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0.5 万余人,因灾死亡19 人,失踪40 人;倒塌民房3600 余户、1.3 万余间,损坏民房2.4 万余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9.6 亿元。其中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市部分地区活动板房集中安置点一度进水。针对四川省暴雨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9 月24 日上午10 时紧急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下午,根据灾情发展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三级。
10、宁夏严重干旱致夏秋粮减产
3 月份以来,宁夏大部分地区降水持续偏少。3-6 月份,中部干旱带累计降水量仅为17.0-57.0 毫米, 大部分地区降水量为1960 年以来同期最少;南部山区3-6 月份累计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 成以上,原州区降水量为1957 年以来最小值。7 月至9 月中旬,全区仍然未出现大范围有效降水。持续干旱给宁夏南部山区及中部干旱带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干旱导致小麦灌浆不足,空秕率增高,豆类作物荚果数和荚粒数减少,粒重下降,造成减产;玉米、马铃薯等秋粮作物生长缓慢,苗情较差,产量受到较大影响。受干旱影响,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的水库、塘坝、窑窖等蓄水不足,普遍出现人蓄饮水困难并日益加剧。特别是中部干旱带的同心、盐池和海原等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宁夏中部干旱带以及固原市辖区内53 个乡镇、542 个行政村旱情严重,15.6 万户、70.4 万人受灾, 有248.9 千公顷夏粮受灾,1.26 千公顷夏粮绝产;干旱还造成6.4 万眼水窖干枯,28.7 万人,9.2 万头家畜不同程度缺水。9 月下旬,宁夏全区出现明显降水,各地干旱得到明显缓解。但由于前期干旱持续时间长,宁夏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缺水严重, 干旱造成的夏秋粮食作物减产已无法逆转。7 月4日,针对宁夏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10月末西藏发生强降雪,10万余人受灾10 月26 至28 日,西藏自治区那曲、山南、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地区出现强降雪过程, 造成19 县受灾, 受灾人口10.27 万人,因灾造成11 人死亡,1 人失踪,81 人冻伤,其中2 人重伤;因灾死亡牲畜8705 头(只); 直接经济损失1.54 亿元。10 月31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调拨了帐篷、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安排灾民的生产生活。
1、“5.12” 汶川特大地震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月12 日14 时28 分,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 度、东经103.4 度)发生里氏8 级地震, 此后地震灾区还发生了上万次余震,最高震级达6.4 级。此次地震属浅源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灾害性最为严重的地震,其伤亡人数仅次于1976 年唐山7.8级地震,经济损失和救灾难度之大为历史罕见。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河南、湖北、云南、贵州、湖南、山西等省(市、区)共有417 个县、4667 个乡镇、48810 个村受灾,受灾人口4625.6 万人, 紧急转移安置1510.6 万人, 因灾死亡69227 人, 失踪17923 人,受伤37.4 万人;倒塌房屋796.7万间,损坏房屋2454.3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523.09 亿元。5 月12 日15 时40 分,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5月12 日22 时15 分提升为一级。
2、年初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
21 省(区、市、兵团)1 月10 日至2 月2 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降温幅度之大多年少有、降水之多历史同期罕见、持续时间之长多年未遇、灾害损失之重远超常年。经核定,此次灾害造成21 个省(区、市、兵团) 受灾, 因灾死亡132 人, 失踪4人,紧急转移安置166 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874.2 千公顷, 绝收面积1690.6 千公顷;倒塌房屋48.5 万间,损坏房屋168.6 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516.5 亿元。其中,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湖北、广西、四川、云南等省(区)受灾较重。1 月21 至28 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分别针对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 省(自治区)的灾情,启动四级应急响应,1 月29 日,根据上述6 省的灾情发展, 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二级。1 月31 日,针对四川省灾情,又再次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3、台风“黑格比”严重影响两广地区
2008年第14 号强台风“黑格比”于9月19 日20 时在菲律宾以东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9 月21 日11 时加强为强热带风暴,9 月21 日下午加强为台风,9月22 日14 时加强为强台风。“黑格比”于9 月24 日早上6 时45 分在广东省电白县陈村镇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15级(48m/s)。台风“黑格比”具有强度强、移动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共造成广东、广西、海南、云南四省1501.9 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47 人(含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157.2 万人; 农作物受灾面积879.1 千公顷;倒塌房屋4.1 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33.3 亿元。
4、6月上中旬华南、中南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6 月上中旬,华南、中南地区出现大范围持续性降雨过程, 降雨导致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8 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严重洪涝受灾,其中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受灾较重,针对广西、广东、江西、湖南四省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了三级应急响应。此次大范围洪涝过程共造成2997.9 万人受灾, 因灾死亡87人,失踪10 人,紧急安置转移254.0 万人; 农作物受灾1429.9 千公顷, 绝收207.2 千公顷;倒塌房屋12.4 万间,损坏房屋36.0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36.0 亿元。
5、新疆出现历史上第二个严重干旱年5 月至9 月,
新疆大部地区气温持续异常偏高, 降水明显偏少。其中,北疆地区气温偏高1.6℃,天山山区偏高1.8℃,偏高幅度均居历史同期第一位, 全疆有64 个气象站气温偏高幅度突破历史同期极值; 新疆全疆平均降水量59 毫米, 比常年同期偏少24.0%,北疆地区平均降水量62.9 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2.6%。受气温和降水影响,全区大部地区出现了严重的春夏连旱,旱情仅次于1974 年,是历史上第二个严重干旱年。全区有1867.6 万公顷天然草场严重受旱,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38%,天然放牧场及打草场产草量普遍下降30-40%。其中,阿勒泰地区各类草场受旱面积达433.3 万公顷, 占可利用草场的60%; 塔城地区则遭受了30 多年来未遇的罕见干旱, 有373.3 万公顷天然草场严重干旱,占该地区可利用草场面积的60%以上;伊犁河谷受灾严重的草场面积达185.5 万公顷,占草场总面积的54%。受干旱影响,新疆粮食产区大面积受灾,尤其是北疆主要产粮区的小麦、棉花、玉米等农作物受灾严重,一些地方几乎绝收。7 月22 日,针对新疆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6、长江沿线及江南地区发生严重秋涝
10 月下旬至11 月初,长江沿江及其以南地区出现较大范围强降雨,降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多2-4 倍,其中贵州东部和北部、云南西部、广西西部、湖南中部和西藏东南部地区雨量为100-200 毫米,广西郁江及云南元江等河流发生超警戒线洪水,洪水量级达到历史同期最大,南方多条河流11 月份集中发生历史同期最大洪水。此次秋涝过程造成云南、重庆、湖南、广西、贵州5省发生严重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灾害,421.3 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1 人,失踪46 人,紧急安置转移18.3 万人;农作物受灾201.7 千公顷,绝收37.6 千公顷;倒塌房屋1.4 万间,损坏房屋5.2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8.2 亿元。其中云南省因洪涝导致的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楚雄、昆明、临沧、红河、大理、普洱、文山、昭通、曲靖、保山、玉溪、德宏、版纳等13 个州市245.0 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3人、失踪46 人、受伤29 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6.18 万人;农作物受灾118.2 千公顷、绝收26.8 千公顷; 民房倒塌3149 户10484间,损坏30507 间;死亡大牲畜1430 头(只);灾区电力、交通、水利、通信、卫生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受损。针对云南灾情,11 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后根据灾情发展,于11 月3 日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三级,同日,针对广西灾情,启动了四级应急响应。
7、四川攀枝花- 会理地震导致川滇两省损失严重
8 月30 日16 时30 分,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与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交界处(北纬26.2 度,东经101.9 度)发生里氏6.1 级地震, 震源深度10 公里,之后又发生余震千余次,最大震级5.6 级,给四川省和云南省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共造成川滇两省126.9万人受灾,因灾死亡41 人,紧急转移安置22.7 万人;倒塌房屋2.2 万间,损坏房屋64.3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6.2 亿元。8月30 日,针对川滇两省的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了四级应急响应。
8、9月下旬四川发生严重暴雨洪涝和泥石流灾害
9 月24 日至25 日,四川震区东部部分地区降了大到暴雨, 导致四川地震灾区发生暴雨洪涝和泥石流灾害,共造成220.0 万余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0.5 万余人,因灾死亡19 人,失踪40 人;倒塌民房3600 余户、1.3 万余间,损坏民房2.4 万余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9.6 亿元。其中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等市部分地区活动板房集中安置点一度进水。针对四川省暴雨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9 月24 日上午10 时紧急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下午,根据灾情发展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三级。
10、宁夏严重干旱致夏秋粮减产
3 月份以来,宁夏大部分地区降水持续偏少。3-6 月份,中部干旱带累计降水量仅为17.0-57.0 毫米, 大部分地区降水量为1960 年以来同期最少;南部山区3-6 月份累计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 成以上,原州区降水量为1957 年以来最小值。7 月至9 月中旬,全区仍然未出现大范围有效降水。持续干旱给宁夏南部山区及中部干旱带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干旱导致小麦灌浆不足,空秕率增高,豆类作物荚果数和荚粒数减少,粒重下降,造成减产;玉米、马铃薯等秋粮作物生长缓慢,苗情较差,产量受到较大影响。受干旱影响,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的水库、塘坝、窑窖等蓄水不足,普遍出现人蓄饮水困难并日益加剧。特别是中部干旱带的同心、盐池和海原等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宁夏中部干旱带以及固原市辖区内53 个乡镇、542 个行政村旱情严重,15.6 万户、70.4 万人受灾, 有248.9 千公顷夏粮受灾,1.26 千公顷夏粮绝产;干旱还造成6.4 万眼水窖干枯,28.7 万人,9.2 万头家畜不同程度缺水。9 月下旬,宁夏全区出现明显降水,各地干旱得到明显缓解。但由于前期干旱持续时间长,宁夏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缺水严重, 干旱造成的夏秋粮食作物减产已无法逆转。7 月4日,针对宁夏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10月末西藏发生强降雪,10万余人受灾10 月26 至28 日,西藏自治区那曲、山南、日喀则、林芝、昌都等地区出现强降雪过程, 造成19 县受灾, 受灾人口10.27 万人,因灾造成11 人死亡,1 人失踪,81 人冻伤,其中2 人重伤;因灾死亡牲畜8705 头(只); 直接经济损失1.54 亿元。10 月31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调拨了帐篷、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安排灾民的生产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