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民间花灯传承与保护的调研报告
作者:http://www.yizuworld.com/html/yirenwenyuan/2010/0222/434.html  发布时间:2010-02-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民族文化大省”,楚雄州建设“彝族文化强州”,县委、政府实施“文化荣县”战略、建设“文化姚安”,充分挖掘、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合理开发和利用当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现将姚安县民间花灯的传承与保护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姚安县民间花灯传承与保护的基本情况

  (一)分布情况

  姚安县地处滇中腹地,云南省中部偏北,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府西北部,地势南高北低,东西群山绵延,东临牟定县,南枕南华县,北接大姚县,西连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全县辖5镇4乡,77个村(居)民委员会、1205个村民小组,51487户农户,2006年末总人口为20.68万人,居住着汉、彝、回、白等14个民族,其中彝族占24.6%。全县总耕地面积12312公顷,其中水田8780公顷,旱地3532公顷,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2958公顷。

  姚安历史悠久,文化厚重。在公元前109年就设置弄栋县,唐武德四年设姚州都督府及南中统部,节制今川南、黔西、滇东南和滇西部分领地,南诏时,置弄栋节度,宋大理段氏改统矢府,元置姚安路军民总管府,明设姚安军民府,清时罢府为州,属楚雄府管辖,民国改姚州为县,史称“六诏之中分,三川之门户,南中之锁钥”。姚安文化底蕴深厚,长篇史诗《梅葛》被誉为“彝族的百科全书”;境内古建筑、古寺宇、古字画等古迹和文物众多,有被国家和省、州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龙华寺、德丰寺、李贽桥等,县博物馆馆藏国家级珍贵文物居全省第三(省博物馆第一,大理州博物馆第二),馆藏省级以上文物达600余件。姚安文化名人荟萃,唐代李善、骆宾王,明代李贽、徐霞客等均有诗文留姚;姚安籍文人陶珽、陶珙兄弟有诗集传世;清代高奣映博学多才,著书八十余部;清代姚安军民府知府纪容舒,史称姚安公,其子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姚安多有美谈;民国赵鹤清画集《滇南名胜图》饮誉海内外。有“九爽七公八宰相,三王一帝五封候”的政治文明传奇和“一门出五举,三步两道台”的佳话。姚安被誉为“迤西文献名邦”、“花灯之乡”、“梅葛故地”。

  姚安花灯是云南花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绝无仅有的传统歌舞演变而来,源远流长,流传于我县汉族地区的各个村村寨寨,汉族男女老幼都能歌善舞,每年正月是发灯贴跳花灯的旺季,尤以春节前后为盛。根据地理方位和汉语言的差异,姚安花灯的风格分为以姚安坝子内和坝子外的演唱流派。坝子内分布在栋川镇、光禄镇,主要有发源于光禄镇小邑村的“小邑拉花”和光禄镇、栋川镇的花灯小戏、莲花落;坝子外流派分布在弥兴镇、官屯乡。两个流派演出的花灯内容、时间稍有不同外,其余大同小异。

  (二)历史沿革

  姚安花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浓郁的“乡土味”。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历了孕育、形成、发展和繁荣阶段,始终伴随着姚安人民的生产、生活、民族习俗和社会交往。姚安,是云南花灯流行的地区之一,素有“花灯窝子”、“花灯之乡”美誉,故有姚安花灯“跳进中南海”、“舞到东南亚”的辉煌,说明其有着独特的艺术魅力。“三年不跳灯,牛死马遭瘟”,这就是姚安百姓文化生活的写照。

  从文献记载和民间传说故事及其花灯老艺人的口碑资料来看,姚安花灯的形成是从唐代开始的。我县小邑花灯老艺人李寿华回忆:“花灯起源于唐朝,最初叫红灯会”(即在正月十五日元宵节晚,男女农民围着各家各户挚来的灯唱调子)。清代有个叫陈鼎的人到过云南、贵州,也到过姚安,在《滇黔游记》一书中写道:“滇中民族甚杂,唯逼近昆明之数十州县,则汉族多,彝族少,但汉彝两族都喜欢歌唱、舞蹈。每届春节,必多就村场聚集多人相对而歌、相对而舞。歌时以弦索笙笛,声犹靡靡可听,舞则蹈之以鼓,扑通、扑通饶有趣味。如歌舞以夜,辉以灯炬,名曰唱花灯。”这个艺术名称由此在史书里正式提出,至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赏心悦目而遍及全县村村寨寨的传统戏剧。

  姚安花灯由明初从江西、江苏、广西、四川等地移民来姚安带来中原文化、花鼓灯、小调融合当地的民间音乐文化,不断形成内容丰富,题材广泛的花灯音乐、歌舞戏曲、曲艺,表现形式十分丰富。姚安自清康熙以来至建国前,各村寨共有古戏台23个,花灯灯会41个,清嘉庆、道光时期,就从姚安的坝区演唱活动推向四周半山区、山区;从汉族聚居的村落推向彝汉杂居的村寨,进而发展到彝州居住的山村,使姚安花灯流行广泛且有蔓延趋势。

  (三)传承与保护情况

  为传承与保护姚安花灯,四、五十年代,省、州先后有专家学者前来调查和收集花灯音乐,为弘扬花灯做了基础性工作。1956年,姚安县政府决定成立姚安县花灯剧团,编制为30人,为艺人提供了展示平台,培训了编制、导排、表演、音乐、舞美人才。1958年合并大姚,1961年3月两县又分开,人员增至34人,1965年学习“乌兰牧骑”精神,精简为16人,1966年更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1978年拨乱反正后,又恢复为姚安县花灯剧团,实有人员为35人,并延用至今没有更名。1995年机构改革时根据现有人数定编为17人,到2004年只有9个正式职工,平均年龄37岁,同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招收9个临时工,但因待遇低等问题,未能留住人,现还剩5人,加正式工合计14人。1984年,由省、州、县共同投资14.5万元建盖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花灯剧团综合楼。

  姚安花灯过去靠历代艺人口传心授,姚安县花灯剧团成立后,使得姚安花灯这一极具浓郁地方色彩的艺术奇葩大放异彩。曾记得:姚安梅葛演到日本,小邑拉花唱到中南海,姚安莲花落进京演唱得到中央首长接见……姚安传统文艺一路走来,风光无限。云南省文化厅长贺光曙同志在十多年前曾写过一首赞美姚安的诗:“十里平川一姚州,文献名邦多风流。花灯到处鲫鱼肥,坝子腔落粮丰收。”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传承与保护姚安花灯,1983年以初正龙同志为首的几个农民戏剧爱好者,一致提议成立群众性文艺社团组织,并经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体局批准称为“姚安县农民戏剧创作组”(简称“农戏组”)。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2004年1月1日经县民政局批准注册,正式更名为“姚安县农民戏剧家协会”,会员由最初5人发展到31人,现有会员17人,其中:有省剧协会员3人,省曲协会员1人,州剧协会员6人,其余都是县文联会员,会员中女性4人,中共党员4人,分布在全县7个乡(镇)15个自然村。2004年县农民戏剧家协会还筹备组织了一支“农民花灯演出队”,共有演职人员20人,其中:男演员4人,女演员9人,乐队6人,音乐创作、谱曲1人。

  姚安县农民戏剧家协会自成立25年以来,会员在不计任何报酬的情况下,白天躬耕农桑,夜晚挑灯写作,坚持业余戏剧创作。由于没有固定活动经费,所以集中学习,只好采取以文会友方式,每次活动,轮流到会员家中,食宿由会员家负责。经济尚不宽余的东道主会员家要开支150-200元。农闲每月活动一次,农忙三个月活动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增加活动。每次都有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文体局的领导参加,而且还经常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省、州戏剧专家老师参加。活动时,首先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明确认识,使自己的作品紧扣时代主题。参加活动的会员,把自己构思创作的戏剧作品带来,由集体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在相互切蹉技艺、讨论作品的同时,还交流农业生产经验及农民致富信息,讨论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构思创作思路,确定创作主题,以达到出好作品,出好的社会效果。协会还自筹资金创办了一个《农民戏剧》期刊,由会长(负责人)义务担任主编,开始是靠“主编”自己手工刻印蜡纸油印,刊物印好后,无钱邮寄,就由负责人带着到有关单位和部门去散发。协会会长,是纯粹的农民,白天盘田耕作,夜间挑灯写作,还要负责搜集会员的作品,给予修改、审议,丢下自己的活计,牺牲个人的经济利益,常受到家属亲友的埋怨,遭朋友的冷嘲热讽;特别是自己的作品,都是写身边的人和事,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而一些人则对戏中的人和事自己“对号入座”,故意找岔子,给“小鞋”穿,甚至暗中报复。尽管受到打击,遭到挫折,但始终一如既往,坚持下来。

  25年来,会员为搞好花灯戏剧创作,搜集素材,走村串户,踏遍了山山水水。到目前截止,共出《农民戏剧》期刊45期,创作各类作品400余件,其中花灯小戏178个,新编和改编姚安传统花灯剧7个,创作小彝剧11个,创作花灯歌舞90个,创作相声、快板21个,创作民歌民谣、歌曲、剧评99个,不仅为姚安县每两年一届的农村业余文艺汇演提供好的剧本,而且还为县专业剧团提供了许多优秀剧本。如花灯小戏《双进门》、《送鱼》、《奖品风波》、《赌命债》,小品《黑色皮包》、《特殊病号》等参加楚雄州文艺汇(调)演,均获创作奖。传统花灯剧《大补缸》、《县爷观灯》和现代小戏《小店门前》曾代表楚雄州参加云南省的调演、会演、展演等,均获省级奖励;如《大补缸》成为常演不衰的保留剧目,被其它州、县专业团队排演并制作VCD碟片。1997年由协会会长昝方才同志创作的花灯小戏《三开井盖》代表云南省参加国家文化部组织的群星奖在南京决赛演出中,分别获云南省彩云奖金奖和全国第七届群星奖银奖。2003年昝方才同志创作的花灯小戏《老俩口约会》,由县花灯剧团骨干演员排练后参加楚雄州新剧节目调演获综合一等奖和特别奖,又参加云南省“滇剧花灯精品剧目展演”,受到省、州领导专家老师的一致肯定和好评。2003年有4个小戏入选省剧协和昆明市文联主办的《小戏小品研讨作品集》。2006年为配合州、县开展反腐倡廉活动,会员创作作品30多件,其中8件作品被推荐到州文化局、州文联。

  为收集整理姚安县农民戏剧家协会25年以来创作的优秀花灯剧目,在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文体局的领导和帮助下,1998年编撰出版25万字的《农民戏剧选》,1999年又编撰了一本44万字的由远方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姚安花灯优秀剧目选》,明年还计划编撰一本《姚安花灯剧目选》。

  姚安县农民戏剧家协会筹备组织的“农民花灯演出队”,三年来到全县各村(寨)巡回演出100多场,观众达6万多人次,把自己的精神产品与经济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使姚安县的戏剧创作和思想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为姚安的“三个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起到了宣传和推动作用。

  (四)传承谱系

  姚安花灯歌舞传承主要靠父母辈的言传身教和自己喜爱,年轻一代耳濡目染,代代相传,人们普遍能掌握演唱技巧和演唱风格,在演唱中融表演、说唱、歌舞为一体。千百年来,姚安花灯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曲调,独具特色的表演形式,深受群众喜爱,以群众广泛参与而著称。有一大批身怀绝技的花灯老艺人为生、旦、丑皆宜,能说会唱,如把姚安花灯传入腾越道的梅如龙;身怀滚灯绝技,唱腔圆润,灯路较宽的李海山;鼻能吹笛,口不换气的花灯伴奏老艺人李寿昌等,能演能唱,能编能导。以罗文彬、陶叶彩老师等为代表的共49位老艺人,可谓姚安花灯第一代传承人艺人,也是花灯艺术最具代表性的一代灯师。

  姚安花灯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歌手有:

  姓 名 民族  性别  出生日期  角  色     传承关系

  罗文彬  汉   男  1891-1977   旦行    投师罗映来

  李毓俊  汉   男  1883-1960  乐器、丑行      自学

  关 笈  汉   男  1911-1970  生、丑行   师承祖父

  李寿华  汉   男  1914-    丑行兼二胡    师承李毓俊

  杨家才  汉   男  1910-     乐器       自学

  张佩琨  汉   男  1920-    主角、编剧     自学

  刘忠旺  汉   男  1914-1985   丑、旦角       自学

  张思慧  汉   男  1916-1979   丑、旦角           自学

  郭江兴  汉   男  1914-1981   丑、旦角           自学

  刘国才  汉   男  1915-     旦角     师承其父

  杨文佐  汉   男  1927-      吹笛子         自学

  建国以来的传承演唱艺人有杨家聪、任侃、宋如芳、姚丕昌等,年轻一代传人有钱成忠、孙锦华、徐素梅、刘学菊等。

   (五)主要特征

  姚安花灯是汉族人民世代传唱流传至今的集体创作的结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民间传承性,有花灯歌舞、花灯小调和花灯戏剧三种表演形式。花灯歌舞以“拉花”为代表,由成双数手持道具的男女演员,在一名手持膏药伞的打岔老倌领头下,载歌载舞,连说带唱的表演,演出旋律明快、幽默风趣。花灯小调是一支支单一民歌的演唱,伴有简单的手势和舞步。演唱内容是花鸟虫鱼、人物典故以及隶数各地风土人情之类。曲调有“平腔”、“翻腔”、“十二月采花”、“破十字”、“阳雀调”、“鲁班调”等。多为齐唱、对唱、集体自由唱、俗称“对调子”。花灯戏剧俗称“折子戏”,曲调直接用于表现戏剧内容和塑造人物形象,有一曲专用、一曲多用和一个节目中演唱多曲调的特点。这类曲调按表现形式可分为抒情性、叙事性、戏剧性三种。折子戏中常作为插曲使用的曲调有“平腔”、“翻腔”、“四平头翻腔”、“采花调”、“戴花调”和各种“坝子腔”、“小变腔”等。

  姚安花灯的演唱场合不固定,只要高兴或有人需要就逢场演唱,农民们在生产劳动中,上街乘凉也时不时哼着花灯小调。姚安花灯最盛行、最传统的演唱时间是农历正月初二至十五耍龙灯。演出花灯一般有扎灯、开灯、演出、谢灯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扎灯,在腊月初由灯班班长组织演员排练节目,筹集或募捐经费,并开始扎龙灯。首先扎牌灯、再扎“十二属相灯”,后扎制狮子头俗称“金毛狮子大王”,为皇免难永保清吉。一切准备就绪,灯班派出来人四处联系演出户,确定好演出日子,再填写灯贴,主人收下灯贴也意味着决定了演出合同。第二阶段出灯(开灯),初二凌晨零时,灯管事备办三牲祭礼,焚香祷告,供请“灯神”,由老教师负责司仪,履行“开光点象”,公读“花灯告文”。第三阶段演出,其活动是和耍龙、舞狮、舞牛、舞毛驴灯舞蹈和舞刀、弄棒等杂耍混合在一起进行的。第四阶段谢灯(送灯),花灯演唱活动从正月初二唱到正月十五结束,十五晚上举行送灯仪式,除烧纸钱焚香外,要由灯管事宣读“送灯告文”。这些规矩一直沿袭至今,又多了燃放鞭炮,礼花以表示祝贺,渲染节日喜庆的气氛。

  (六)剧团内部改革现状:

  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姚办发〔2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后完成了县花灯剧团调研、改革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2006年6月27日全面展开改革,于2007年10月底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针对县花灯剧团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革措施:一是增加县花灯剧团人员编制。根据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对县级剧团小队伍、小节目、小制作、小舞台、大作用“四小一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花灯剧团人员编制在原有编制17人的基础上增加至25人,其中男演员8人、女演员8人、乐队6人、编剧1人,灯光音响1人、舞台美术设计1人,服装、道具等均为兼职。二是提高临时合同工工资,加强对临时合同工的使用与管理。在编制范围内招收临时合同工,临时合同工工资由现在的400元提高到800元。临时合同工三年一聘,聘期结束后对达不到要求者可辞聘,成绩优秀者经县花灯剧团推荐、省州文化系统专家和县级相关部门联合考核后,成绩优秀者报县人民政府讨论可转为正式职工。三是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发展活力。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发展活力,实行绩效工资再分配制度、岗位补贴制度、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适当提高临时合同工工资,并把临时合同工工资从总工资中提出一部分参加搞活分配。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从内部分配机制上充分体现个人艺术水平的价值,有效激发各门类专业人才的积极性,使其有刻苦钻研业务的动力,形成良好的内部竞争机制。全盘考虑文化系统工作,让剧团人员进出畅通,按省、州艺术团体体制改革精神,年纪比较大的人员可分流到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辅导或其他岗位工作,既防止剧团人员老化,又使文化馆的群众文化工作增添了活力。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和添置设备。艺术产品从服装、舞美、布景等方面,既要符合剧情的需要,又要符合时代的审美需求,演出质量才能有所提高,才能满足观众的艺术审美需求,故要更新和添置设备。

  重新核定县花灯团编制,核定编制25人,现有正式职工9人,同意再招收合同工16人。通过改革,健全完善用人机制,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开招考和使用临时合同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从内部分配机制上充分调动了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进了“文化姚安”建设步伐。

  二、姚安民间花灯的传承与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县花灯剧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员老化,队伍萎缩。1995年机构改革时根据现有人数定编为17人,到2004年只有9个正式职工,平均年龄为38岁。由于人才进出渠道不畅,演职人员终身制,违反了艺术表演的发展规律是新陈代谢快、艺术青春短暂的特点,到了一定年龄该改行改不了,该退休退不掉,新鲜血液进不来,好戏大戏没人演,排不了,现只能勉强应付,谈不上艺术档次,更满足不了人们的审美需求。

  2、设备简陋,设施不齐。剧团自建团至今,50年来住宿办公在一起,没有创作室,没有排练厅,没有像样的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又长期下乡演出磨损严重。六十年代步行下乡,七十年代骑自行车下乡,每年都有事故发生,曾骑车演出返回途中摔死1人,2000年以来改租面包车下乡,2005年以后由于添置了部分设备(音响一套),面包车不够拉改租班车下乡。但由于受经费制约,排练出的节目也很难达边远山区,文化生活贫乏地区。

  3、人才管理和经验的缺乏。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的管理模式已远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从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用人制度、经费投入、艺术生产等方面无合理的、权威的体系,人员进出无自主权,不能形成业务竞争,文化投入低、艺术生产单一与文化娱乐需求高多元化形成反比,分配激励机制不配套,职工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调动不起来,工作效率低。由于缺乏学习培训的机会,演员视野不开阔,演技达不到要求。

  (二)县农民戏剧协会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没有固定活动经费,开展创作无经营保障,协会难以更好发展和提高。二是由于经费制约,培训不够,创作水平难以提高。

  (三)民间传承与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欣赏水平、审美情趣的提高,加之各种娱乐形式的冲击,年轻一代不喜欢花灯,形成了“三老”问题,即演出老套路,音乐老腔调,看戏老人家。二是花灯艺术表演、创作人才青黄不接,老艺人传、帮、带脱节,甚至断代,故姚安花灯也和其它剧种一样面临危机。

  三、姚安民间花灯传承、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保护政策,建立保护机制。从总体来说,姚安花灯的保护分为保护人、保护作品、保护文艺表现形式三个方面。根据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政策和《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保护和传承姚安花灯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期政策,出台《姚安县姚安花灯文化传承和保护办法》,建立民间自发的代代传唱和自觉保护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姚安花灯专业和业余演出团体的指导,提高了花灯表演技能和传播空间,保障其长期传承下去。

  (二)不断深化对花灯剧团的改革,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道路。在今年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绩效工资再分配制度,逐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量化考核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逐步深化对花灯剧团的改革,进一步增强花灯剧团发展的活力。同时,通过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在完成“三下乡” 演出任务、省州文艺调演、节日晚会辅导、农村文艺辅导、礼仪接待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道路。

  (三)进行深入调查、普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资源库。要深层次地对姚安花灯歌舞的传统资源、现代资源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普查,全面系统准确地对姚安民间花灯的内容、艺术和文化表现形式进行深度挖掘、收集、整理,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出版等方式,组织专家学者对姚安花灯进行深入研究,高质量摄制花灯优秀剧目、优秀曲调、优秀长短剧等音像制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库,出版花灯戏剧、花灯曲调、花灯论文等专集,建立多功能姚安花灯文化传习展览馆,举办姚安传统花灯艺术实物、优秀剧目成果展览,因地制宜,合理地开发花灯资源优势,以开发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认定若干花灯艺人或传承人,传承和保护姚安民间花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姚安花灯进行广泛宣传,使姚安花灯更具活力、更加深入人心,命名有代表性的花灯传承人,建立姚安花灯剧本创作、舞台表演、乐器演奏等优秀专、业余文艺人才奖励基金,鼓励他们从事花灯资源的研究、创作演出和培养学徒,对重点保护传人给予生活补助,举办传承和保护培训班,培养传承、保护接班人和新一代继承人,在姚安县城休闲娱乐场所培训业余爱好花灯表演骨干,在青少年人员中传授、学唱姚安花灯。

  (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民戏剧家协会。一是将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农民戏剧家协会要不断提升作品的品位和内涵,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花灯艺术精品。三是举办花灯知识培训班、讲座。四是加强县花灯剧团和县农民戏剧家协会花灯演出队的交流与合作,解决专业与业余“两张皮”现象,达到水乳交融的目的;恢复每两年举办一次姚安县农村业余文艺汇演,为培养农村花灯创作、演出人才搭建平台;巩固和发展县、乡(镇)、村三级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并积极为他们的发展创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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