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拉开帷幕
作者:转自:《毕节日报》  发布时间:2009-04-11

根据地委、行署的有关安排部署精神,为了按照“相约花海、浪漫杜鹃”的主题办好“2009中国·贵州国际百里杜鹃花节”,提高毕节试验区和百里杜鹃风景区的知名度,弘扬我区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发现、造就艺术人才,选拔参与30集电视剧《奢香夫人》的拍摄,对宣传建设好毕节试验区做出应有的贡献。地委、行署决定在“2009中国·贵州国际百里杜鹃花节”和彝族火把节期间举办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活动。

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活动是“2009中国·贵州国际百里杜鹃花节”总体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活动由毕节地区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毕节众城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承办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活动。组织实施好这一活动,对提高毕节试验区和百里杜鹃风景区的知名度,弘扬我区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发现和造就艺术人才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行动上积极配合,认真按照地委、行署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办出特色。

此次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活动,采取“政府主导,学会主办、企业承办、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以实现全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的顺利开展,这在全区是属首次,也是一种探索。活动由地区旅游局、地区民宗局、地区彝学会主办,由地委宣传部、地区教育局、地区文化局、地区广播电视局、毕节学院、团地委、毕节电视台、毕节日报社协办,由地区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毕节众城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承办。为了使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地委、行署特制定了《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活动总体方案》和《毕节地区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实施办法》,活动旨在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更多的爱好者积极报名参与这一选美大赛活动,以便扩大选拔面,真正选拔出拔尖的艺术人才。

为了弘扬民族文化,为全区八月中旬举办的彝族火把节添彩,首届“花中西施”的选美大赛活动时间从2009年2月宣传“2009中国·贵州国际百里杜鹃花节”开始将延伸到今年8月16日的彝族火把节结束。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2月底至3月底为第一阶段,各分赛区开展宣传动员和报名等工作;4月1日至4月20日为第二阶段,各分赛区要选拔出前10名选手;4月21日至4月28日为第三阶段,由地区组委会组队参加“2009中国·贵州国际百里杜鹃花节”闭幕式活动;5月份至7月底为第四阶段,各分赛区强化训练,参加地区复、决赛,决赛时间定于7月18日在毕节城区举行;8月14日至8月16日为第五阶段,参与地区彝学会举行的彝族火把节活动。到地区彝学会举办彝族火把节时,对经过地区决赛获得全区“金索玛”、“银索玛”、“索玛花”的选手,将由组委会组织参加演艺活动,以展示获奖人员的艺术风采。

此次活动是地委、行署确定的“2009中国·贵州国际百里杜鹃花节“的活动内容之一,地委、行署要求各级组委会以及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各种有效渠道,成立由县(市、区)及部门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组成的组委会及办公室,结合各地实际及时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首届“花中西施”选美大赛活动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

本次选拔活动设选手奖和伯乐奖两大类,选拔到地区参加复、决赛的选手设“金索玛”2名(前1、2名),奖金各20000元;设“银索玛”3名(第3、4、5名),奖金各10000元,设“索玛花”奖5名(第6、7、8、9、10名),奖金各5000元;设“索玛花”最佳人气奖1名,奖金5000元,“索玛花”最佳才艺奖、“索玛花”最佳气质奖、“索玛花”最佳潜质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索玛花”伯乐奖5名,其中金奖2名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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