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洪堡特语言理论的几点体会-兼评《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
作者: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7ca9e901000b72.html  发布时间:2010-03-04

十九世纪的西方语言学界,历史比较研究法正风靡一时。许多语言学界的巨擘都倾心于此。但在当时的研究者行列,却有一个独树一帜的人物,他就是被后人追溯为语言科学理论变革开路者的德国人卡尔·威廉·冯·洪堡特。

洪堡特55岁以前一直仕途坦荡、身居高位,之后便倾心于学术研究,而且接二连三,在15年内发表了多篇重要的语言科学论著。其中举世瞩目的是由其胞弟在洪堡特死后整理出版的三卷本巨著——《论抓哇岛上的卡维语》的导论。此导论煌煌几十万言,题曰《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

《导论》探讨了一系列巨有重大价值的语言科学的基本问题:语言和思维(精神)的关系;语言和民族的内在联系以及语言的形式等。而且,有些较为零散的论述还涉及到语言的起源问题。正因为洪堡特探索语言学本质问题的深刻性,《导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十世纪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派创始人列昂纳德·布龙菲尔德称之为“第一部关于普通语言学的巨著”。而提出著名的“转换生成语法”并掀起美国语言学界“革命”的乔姆斯基则尊奉洪堡特为自己的“老师”。

下面,我仅就精读洪堡特《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时的几点体会逐一评述:

 

语言本质属性:普遍性与特殊性

洪堡特明确地提出:“整个人类只有一种语言;每个人都拥有一种特殊的语言。”在他看来,在语言里,特殊性(个别性)和普遍性(一般性)协调得非常完美。因为他始终坚信,人类具有统一的本性和统一的精神,虽然世界上民族众多,种类多样,但它们都是人类本质的表现形式。而在各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之后隐藏着的是普遍性的、本质性的东西。

首先,在洪堡特那里,言语活动的产品以及语言所要表达的内容是无限多样的,但语言运用的手段是有限的。并且,这些手段则是所有讲话、听话者共有的“共同本质”。因而,不管嗷嗷待哺的三岁婴儿还是身处耄耋之年的八旬老翁,他们在理论上都具有掌握语言的能力。他曾说过语言能力是以“个人形式”存在的人类的“共同本质”,换句话说就是语言能力,依靠任何特定个人都可以发展。

其次,在语言普遍性的维度上,他认为人类语言能力源于人类精神的创造性特征。在他看来语言成了“人类精神不由自主的发挥”。在这里,我们还应记住他的经典名言:“语言从精神出发,再反作用于精神。”而这对人类任何语言来说都是一条铁定的规律。在他看来,任何人类的智力活动或精神思维运动都要有语言的参与。因为,思维运动中观念的形成或说观念的真实客观性的获得是通过精神——嘴唇(语言)——耳朵运作的结果。因此,他也就可以自豪地说:“没有语言,就不会有任何概念;同样,没有语言,我们的心灵就不会有任何对象。”

对于语言中普遍性的本质,洪堡特还以儿童咿哑学语以及听话人与说话人沟通的可能性来说明。他认为,正是说话——听话两方之间存在着“适合双方”的“以个人形式分隔”而在的本质,因此交流才可以成功。否则听话人仅靠一几发展起来的能力,如何能够驾驭说出来的话。

再次,洪堡特在承认人类语言统一性、普泛性的同时,还坚持认为语言具有个别性。洪堡特曾说:“语言中的异物只有异于我暂时的个人本性,而非有异于我原来的真正本性。”言下之意就是说语言在人类共同本质的一度上并无“异物”,只不过具体到“个人本性”亦或具体到某一民族时才产生差异。因而,他指出,语言是一种民族现象,各民族的语言在语法手段,结构形态以及语用效果上都有明显的差异。正如拉丁民族的语言和中华民族的汉语有个体上的差异。而在大中华圈内,由于有五十六个民族而这些民族又有自己的民族特性、文化特征与生活环境,因而语言又各不相通。

要之,洪堡特的《导论》明晰地区分了人类社会中语言本质和语言现象。并且从语言哲学的角度高屋建瓴地指出人类语言一般和个别、普遍与特殊的辩证观点。从而完满地解释了人类语言结构差异和多样存在的事实和凡是语言都是源于精神并且人类有共同的语言能力之间的悖逆现象,这就是他的《导论》贡献所在。

 

语言的形式:语法形式和语音形式

洪堡特有句箴言,也是其语言论的精髓:“语言绝不是产品(Ergon),而是一种创造活动(Energeia)”。在洪堡特那里,语言被看作是某种持续的、不断向前发展的东西而非一成不变、僵死的制成品。即使是封存千年的、经木乃伊式保存之后的语言——那种已变成古籍、文献、文字资料的语言,一旦重新进入交流领域就要借助活生生的言语活动。在本质上,就是意义重新发生、赋予或构造的过程。正如他所言:“真正的语言存在于其现实产生的行为之中。”

这样,在他看来,“联贯的言语”才是“真实的和首要的对象”。而之前的语言科学界,语言形式局囿于语法形式,即把语言分解为词和规则,从而把语法和词汇区别开来。但,实际上,语言的形式不仅仅是语法形式,虽然语法形式是语言形式构成的应有要素。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语言形式的概念远远超越了词语组合的规则,甚至也超越了造词的规则。”

而且,供堡特进一步认为:“语言内部不存在任何不具备一定形式的材料。”在他看来语言内部真正的材料一是语音,二是语言外壳构成概念之前“全部的感觉印象和自觉的精神运动。”

这样,假如允许把语法形式称作外在的因素的话,我们也就可以把内在形式发掘出来。显然,在供堡看来,要产生同人类丰富多姿的精神(思维)相匹配的语言,必须要有与语言相关概念的无比明晰性与语音形式有机巧妙地结合。而美妙的语言可以说完全是由语音形式“内在的和纯粹智力的部分构成”。其中,这纯粹智力的部分能够通过“运用语音”完成观念的表达。同时,精神能力存话于言语活动中,并塑造出发音形式,从而将人类广袤心灵中博大精奥的任何东西表述出来。

按照洪堡特的思路,语音形式“无法估量”、“无限多样化”。然而,语言的智力部分几乎彼此等同,而且“所有的人的目的和手段是相同的,”因此,语言也应该保持“较大的同形性”。但是,人类智力部分的差异以及创造力量程度的不同,加之民族的个性因素,从而造成表达同一类或相同内容时借用形式的多样性。

在我看来,洪堡特的语言形式的独特分析,至少在某种程度证实了其主要的语言论观点:语言产生于人类精神同时又反作用于人类精神,人类精神或智力大体相等但又由于诸多因素而使语言形式产生差异,这样,人类语言的共同本质(或普通性)和具体民族(或个别)差异性才并行不悖。

而且,洪堡特继续探索,得出了概念的名称和言语接合的规律。在他那里:“只有内在地把握每一概念本身固有的,特征或它与其它概念的关系,发音的意识才能找到名称所必需的语音。”这样,一个词与相对应的事物并非等价,这只不过是人类语言创造活动遵照一种“自由性原则(ein Prinzip der Freideit)”时做出的理解。正如云南省滇东北少数民族(黑)彝语在指称家养水牛的时候,有时叫“哞哞叫的”;有时称“长角的”,有时亦叫“能犁地的”……这样,明显可看出,语言实际上表达的是通过精神活动而产生的概念而非事物本身。因而可以这样理解,在发音意识发生前,已经有人类精神活动构造的概念形成。

 

语言源起的零散见解

其实,洪堡特并没有系统地论及语言的起源。何况,从总体上来看,《导论》中,存在着论述术语的不专一,定义含混;理论缺乏体系性等弊端。具体到语言源起时,也只有零星涉及。

洪堡特在《导论》中明确地指出了当时人们的通病:“人们习惯上不是到自由的、人类的群体交往这一最初的起命中去寻找语言的起源,却认为语言的发生是由于相互提供帮助的需要,从而把人类置于一种假想的自然状态”。在他看来,语言在初始阶段就能够任意延及一切对象——内心思考到的或偶然的感性知觉所触及到的。因此,那些应时而生的词语也并非出于相互帮助之需而形成,而是人类的语言“自由自在地从胸中涌出”。

由此观之,那些语言的各种源起假设;诸如劳动说,模仿说就不攻自破了。尤其是劳动说,是马列主义者较为赞同的一派,因为它从人类生产力低下,但自然环境恶劣而需要交流、联络为出发似乎具有合理性。

当然,洪堡特在《导论》的开头即“《导论》的对象”一章中就有意无意地点明人类语言产生于精神(思维)的语言第二性的观点。在他看来,语言是“精神不由自主的发挥(eine unwillkurliche Emanationuse Geistes)。这样,人类的精神活动似乎无所不能,其语言的科学研究也就具有主观先验色彩。主要原因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此前的德国思想界有一颗闪烁灿烂的巨星——康德,其哲学观就是具有强烈的先验论倾向。而一直把语言科学从哲学高度来研究的洪堡特当然也就会受其影响的。

 

主要的参考资料:

《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讲》,胡明扬主编,1999年12月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语言学说史》,【苏】康德拉绍夫著,杨余森译,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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