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毕摩经《之子宜乍》及其学术价值(三)
试论毕摩经《之子宜乍》及其学术价值(三)
■ 马国伟
发布时间:2002-11-11 19:27:56
三、民族学价值
《之子宜乍》经文虽短,但其文化内涵却十分丰富。经文主要反映远古时期彝族社会、生活、信仰等方面的各种图景,较强烈地表现了彝族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其中留下了图腾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等彝族原始宗教的浓烈痕迹,折射出了彝族社会的一些宗教禁忌和民俗事象,对彝民族的综合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民族学意义。
首先,经文反映了彝族原始宗教、巫术的观念和一些相关的仪式。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巫术与宗教在性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巫术企图借助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采取命令、控制和役使等多种手段,只有当巫术失败之后,才转而向超自然力量祈求,从而产生宗教。巫术和宗教混为一体是彝族宗教信仰体系所独具的特色。在彝族社会中,处理人神关系的方法在一般情况下总是软硬兼施:“软”的一套是采取祈祷、献祭等各种宗教仪式;“硬”的一套则是采用驱赶、捕捉、斩杀等多种巫术手段。凉山彝族“苏尼”的驱鬼仪式上,一般是先享以酒食,进行简单的祈祷、献祭仪式,然后“苏尼”(即巫师)就口含烧红的犁头、猛力挥舞师刀、疯狂地跳跃,并用油火喷烧鬼魅,以此来强力驱赶鬼魔。这种宗教仪式和巫术手段的交替使用,其目的就是通过超人间的神秘力量来最终实现自己的愿望。《之子宜乍》中对人神关系或人鬼关系的处理上也是采用祭祀加诅咒的方法。如其中的阿俄宜苦在宜乍离家去采雪之后请毕摩和苏尼各九十位来家里念经诅咒之情节:“毕摩苏尼来,咒声禳声阵阵起。拣石烧淬石,劈来漆树烧,房前放烟火,奴婢来扫屋,毕念祈禳经,毕手折神枝。”这是巫术活动中较为典型的“白色巫术”(笔者注----毕摩的诅咒活动按其诅咒对象的不同而大体上分为两类:诅咒死人的活动和诅咒活人的活动。前者为“黑色巫术”,后者为“白色巫术”),彝族先民的原始宗教观念和巫术心理,以及作为其外在表现形态的各种相关仪式由此而可见一斑。
其二,经文还反映了彝族的一些宗教禁忌和民俗禁忌(日常生活禁忌)。禁忌作为人类社会一种古老而又神秘的文化现象,在本质上是人们信仰和崇拜神秘的异己力量和神圣的宗教对象的一种宗教行为。当代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S·Freud)在其民族学著作《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对禁忌所包含的意义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他说:“塔布(禁忌),就我们看来,它代表了两种不同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所以,塔布即意指某种含有被限制或禁止而不能触摸等性质的东西之存在。”而从表现形式上看,禁忌又可分为语言禁忌、行为禁忌、饮食禁忌等诸多类型。经文《之子宜乍》则较为直观地反映了其中的行为禁忌。如宜乍在离家去玉龙山采雪前吩咐丈夫说:“我去之后呢,屋后有块石, 莫要拿回家,作淬烫石仪式,淬了烫石我就会头晕;房前林中长漆树,莫将漆树砍回家,劈后当柴烧,烧了漆树我就会闭气;莫在房前放烟子,放了烟子我眼花;走后家中莫扫地,扫地我心慌;莫叫毕摩到家来念经,毕摩念经我耳震;莫叫毕摩来禳灾,毕摩禳灾我肉跳;莫叫毕摩折神枝,折了神枝我腰痛。”这里提到的淬烫石、烧漆树、房前放烟子、家中扫地、念经禳灾、折神枝等活动均是毕摩在驱鬼时所特定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在平日则忌讳此类行为,属于宗教禁忌行为。而经文的最后所叙述的人们在河边剥羊时的场景:“石板当菜板,牧人剥羊皮,绷在地面上。小伙宰羊肉,用砍刀来砍。姑娘理羊肠,用竹筛来装,用镰刀来剖。”则反映了彝人的一些民俗禁忌。凉山彝人忌在石板上切肉,在地上绷羊皮,用砍刀宰肉,用筛子装畜肠,用镰刀剖肠的习俗就是由此而来。
从其社会功能角度而论,禁忌是人类古老的无形法律,它在其产生初期曾对确立和稳定当时的社会政治、确保私有财产不被盗窃和不受侵犯、维护婚姻的神圣性、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等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原始时期的各种禁忌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强大推动力。但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和人类自身理性意识的不断增强,禁忌的功能也在逐渐产生分化:有一部分禁忌因其产生与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等原始宗教观念密切联系而对社会起着消极的影响,如上文所论及的宗教禁忌;另外一部分禁忌则因其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验,反映着人们的愿望和生活哲理,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如上文所论及的一部分民俗禁忌。故此,应以科学的眼光审视各种禁忌,有所扬有所弃,努力使消极、落后的禁忌消亡或转化,而积极发挥具有积极意义的禁忌的指导作用。
其三,经文保留了较为浓厚的图腾崇拜痕迹。图腾崇拜是母系氏族最早的宗教信仰和礼仪,是原始的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之间的过渡形态。图腾崇拜的核心,是早期氏族社会所特有的“血缘亲属观念”的反映,即认为每个氏族都起源于某种动植物、无生物和自然现象,这些动植物之类便是他们的“图腾”,也就是他们的“祖先”。《之子宜乍》中所反映的人们未能在森林中寻见猎物却从竹林里追赶出一只灰獐子,兹敏阿几和濮莫迭枝分别用金弓金箭、银弓银箭射它都未射中,而罕叶迭古却用桑弓竹箭一箭中的,“左手挽桑弓,右手搭竹箭”,“射出一竹箭,射折了兽颈,直穿到尾上”。于是,被射死的獐子在红树下变成了美女之子宜乍。这一系列的过程显然留下了彝族先民原始图腾崇拜的浓烈痕迹。即之子宜乍是獐图腾氏族的后裔;其中的竹箭射獐子之细节则一方面固然是为了衬托英雄罕叶迭古的超人本领,另一方面则反映出了彝族原始先民的灵竹崇拜观念。事实上,竹是彝民族较具代表性的植物图腾之一,《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华阳国志·南中志》等汉文典籍和《查姆》、《阿细人之歌》等彝民族的神话史诗都有相关的传说记载。而从近现代民族学调查资料来看,竹、獐子确实也是彝民族的图腾崇拜物⑥。其中的桑和竹则在现今的彝族社会中常用来作为祖灵牌位的质料,已与祖灵崇拜有机地结合地一起了。至于之子宜乍由獐子到美女的投胎地即红树下,则可能是一个图腾区。这同时也说明经文所反映的内容应是在图腾崇拜的较晚期。
最后,经文为人们展示了一幅古朴凝重的彝族远古时期采集、渔猎、狩猎的社会生活画卷,极富民族韵味与生活气息。同时,经文还涉及到了一些历史传说人物、古地名和古氏族部落名。其中的历史传说人物一般都在某一部或多部彝族历史文献作品中有其相关的或专门的记载,而古地名和古氏族部落名虽经历史的分化、融合而古今差异较大,但绝大多数都已经过有关专家学者的多方面考证而得到了释读⑦,只有少数尚有争议或尚存疑问。而所有这些内容对研究彝族的地名学、历史地理分布、原始氏族部落史、家族家支史乃至包括政治经济生活在内的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至于经文在其后半部分所提及的宜乍取鹿胆、獐子胆、麂子胆、雄雉胆、锦鸡胆、熊胆、黄牛胆等为其丈夫治病之情节,则反映了在驱鬼禳灾的原始宗教巫术形式下所蕴含着的彝族先民的一些简单的药理知识,为后世病理学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其研究价值仍不容忽视。
《之子宜乍》经文虽短,但其文化内涵却十分丰富。经文主要反映远古时期彝族社会、生活、信仰等方面的各种图景,较强烈地表现了彝族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其中留下了图腾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等彝族原始宗教的浓烈痕迹,折射出了彝族社会的一些宗教禁忌和民俗事象,对彝民族的综合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民族学意义。
首先,经文反映了彝族原始宗教、巫术的观念和一些相关的仪式。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弗雷泽认为,巫术与宗教在性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巫术企图借助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采取命令、控制和役使等多种手段,只有当巫术失败之后,才转而向超自然力量祈求,从而产生宗教。巫术和宗教混为一体是彝族宗教信仰体系所独具的特色。在彝族社会中,处理人神关系的方法在一般情况下总是软硬兼施:“软”的一套是采取祈祷、献祭等各种宗教仪式;“硬”的一套则是采用驱赶、捕捉、斩杀等多种巫术手段。凉山彝族“苏尼”的驱鬼仪式上,一般是先享以酒食,进行简单的祈祷、献祭仪式,然后“苏尼”(即巫师)就口含烧红的犁头、猛力挥舞师刀、疯狂地跳跃,并用油火喷烧鬼魅,以此来强力驱赶鬼魔。这种宗教仪式和巫术手段的交替使用,其目的就是通过超人间的神秘力量来最终实现自己的愿望。《之子宜乍》中对人神关系或人鬼关系的处理上也是采用祭祀加诅咒的方法。如其中的阿俄宜苦在宜乍离家去采雪之后请毕摩和苏尼各九十位来家里念经诅咒之情节:“毕摩苏尼来,咒声禳声阵阵起。拣石烧淬石,劈来漆树烧,房前放烟火,奴婢来扫屋,毕念祈禳经,毕手折神枝。”这是巫术活动中较为典型的“白色巫术”(笔者注----毕摩的诅咒活动按其诅咒对象的不同而大体上分为两类:诅咒死人的活动和诅咒活人的活动。前者为“黑色巫术”,后者为“白色巫术”),彝族先民的原始宗教观念和巫术心理,以及作为其外在表现形态的各种相关仪式由此而可见一斑。
其二,经文还反映了彝族的一些宗教禁忌和民俗禁忌(日常生活禁忌)。禁忌作为人类社会一种古老而又神秘的文化现象,在本质上是人们信仰和崇拜神秘的异己力量和神圣的宗教对象的一种宗教行为。当代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S·Freud)在其民族学著作《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对禁忌所包含的意义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他说:“塔布(禁忌),就我们看来,它代表了两种不同方面的意义。首先,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所以,塔布即意指某种含有被限制或禁止而不能触摸等性质的东西之存在。”而从表现形式上看,禁忌又可分为语言禁忌、行为禁忌、饮食禁忌等诸多类型。经文《之子宜乍》则较为直观地反映了其中的行为禁忌。如宜乍在离家去玉龙山采雪前吩咐丈夫说:“我去之后呢,屋后有块石, 莫要拿回家,作淬烫石仪式,淬了烫石我就会头晕;房前林中长漆树,莫将漆树砍回家,劈后当柴烧,烧了漆树我就会闭气;莫在房前放烟子,放了烟子我眼花;走后家中莫扫地,扫地我心慌;莫叫毕摩到家来念经,毕摩念经我耳震;莫叫毕摩来禳灾,毕摩禳灾我肉跳;莫叫毕摩折神枝,折了神枝我腰痛。”这里提到的淬烫石、烧漆树、房前放烟子、家中扫地、念经禳灾、折神枝等活动均是毕摩在驱鬼时所特定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在平日则忌讳此类行为,属于宗教禁忌行为。而经文的最后所叙述的人们在河边剥羊时的场景:“石板当菜板,牧人剥羊皮,绷在地面上。小伙宰羊肉,用砍刀来砍。姑娘理羊肠,用竹筛来装,用镰刀来剖。”则反映了彝人的一些民俗禁忌。凉山彝人忌在石板上切肉,在地上绷羊皮,用砍刀宰肉,用筛子装畜肠,用镰刀剖肠的习俗就是由此而来。
从其社会功能角度而论,禁忌是人类古老的无形法律,它在其产生初期曾对确立和稳定当时的社会政治、确保私有财产不被盗窃和不受侵犯、维护婚姻的神圣性、保护和尊重人的生命等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原始时期的各种禁忌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强大推动力。但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和人类自身理性意识的不断增强,禁忌的功能也在逐渐产生分化:有一部分禁忌因其产生与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神崇拜等原始宗教观念密切联系而对社会起着消极的影响,如上文所论及的宗教禁忌;另外一部分禁忌则因其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验,反映着人们的愿望和生活哲理,所以在实际生活中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如上文所论及的一部分民俗禁忌。故此,应以科学的眼光审视各种禁忌,有所扬有所弃,努力使消极、落后的禁忌消亡或转化,而积极发挥具有积极意义的禁忌的指导作用。
其三,经文保留了较为浓厚的图腾崇拜痕迹。图腾崇拜是母系氏族最早的宗教信仰和礼仪,是原始的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之间的过渡形态。图腾崇拜的核心,是早期氏族社会所特有的“血缘亲属观念”的反映,即认为每个氏族都起源于某种动植物、无生物和自然现象,这些动植物之类便是他们的“图腾”,也就是他们的“祖先”。《之子宜乍》中所反映的人们未能在森林中寻见猎物却从竹林里追赶出一只灰獐子,兹敏阿几和濮莫迭枝分别用金弓金箭、银弓银箭射它都未射中,而罕叶迭古却用桑弓竹箭一箭中的,“左手挽桑弓,右手搭竹箭”,“射出一竹箭,射折了兽颈,直穿到尾上”。于是,被射死的獐子在红树下变成了美女之子宜乍。这一系列的过程显然留下了彝族先民原始图腾崇拜的浓烈痕迹。即之子宜乍是獐图腾氏族的后裔;其中的竹箭射獐子之细节则一方面固然是为了衬托英雄罕叶迭古的超人本领,另一方面则反映出了彝族原始先民的灵竹崇拜观念。事实上,竹是彝民族较具代表性的植物图腾之一,《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华阳国志·南中志》等汉文典籍和《查姆》、《阿细人之歌》等彝民族的神话史诗都有相关的传说记载。而从近现代民族学调查资料来看,竹、獐子确实也是彝民族的图腾崇拜物⑥。其中的桑和竹则在现今的彝族社会中常用来作为祖灵牌位的质料,已与祖灵崇拜有机地结合地一起了。至于之子宜乍由獐子到美女的投胎地即红树下,则可能是一个图腾区。这同时也说明经文所反映的内容应是在图腾崇拜的较晚期。
最后,经文为人们展示了一幅古朴凝重的彝族远古时期采集、渔猎、狩猎的社会生活画卷,极富民族韵味与生活气息。同时,经文还涉及到了一些历史传说人物、古地名和古氏族部落名。其中的历史传说人物一般都在某一部或多部彝族历史文献作品中有其相关的或专门的记载,而古地名和古氏族部落名虽经历史的分化、融合而古今差异较大,但绝大多数都已经过有关专家学者的多方面考证而得到了释读⑦,只有少数尚有争议或尚存疑问。而所有这些内容对研究彝族的地名学、历史地理分布、原始氏族部落史、家族家支史乃至包括政治经济生活在内的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至于经文在其后半部分所提及的宜乍取鹿胆、獐子胆、麂子胆、雄雉胆、锦鸡胆、熊胆、黄牛胆等为其丈夫治病之情节,则反映了在驱鬼禳灾的原始宗教巫术形式下所蕴含着的彝族先民的一些简单的药理知识,为后世病理学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其研究价值仍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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