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凉山地区诺苏宗教的九项论题(一)
有关凉山地区诺苏宗教的九项论题(一)
■ 魏明德
发布时间:2002-11-21 18:32:09
本研究并非对凉山地区诺苏宗教的信仰与仪式作一系统性的介绍,许多中文著作已有清楚而详尽的简介。本研究宗旨在于提出九项论题,表达的方式也许较具挑战性,然而却可以帮助我们对诺苏宗教的全貌有进一步的了解。只要是稍微留心的读者,就会发现现存有关诺苏宗教与信仰的描述方式的确存在不少问题:「诺苏的宗教体系与我们所知诺苏社会的发展,有何相关?」「诺苏宗教与中国其他的宗教有何关联?」「若与全世界的宗教体系相较,如何爲诺苏宗教定位?」「彜人的宗教实践与其神话、故事之间的关系爲何?」本份报告无法回答所有的问题,然而期望能够让研究同好注意到某些研究的方向,若进行团队的研究,则能寻求更明确的结果。
本研究采论题式的报告,尽可能简洁直接。本报告参考现存的研究,但并不希望陷于学术性的争辩。此外,本人并不确信这里所有的论点完全都是正确的,个人认爲这些推论应有其可信度,相信不管本人的推论正确与否,若能抛砖引玉,爲建构诺苏宗教的整体论点而言,同样是跨出一大步。
1. 凡论及诺苏宗教的源流与型态,一般人都以「原始宗教」爲了解的起点。凉山地区的诺苏宗教并非原始宗教,反之,该地的宗教不仅仅是随着历史不断进化的结果,而且其宗教型态的现况有可能是发展到晚期才告定型。
凡对凉山地区的宗教研究感兴趣的人都知道,在学术性的简介上习惯一开端就将凉山地区的宗教归类爲「原始宗教」。因此,一般人相信诺苏的信仰与仪式再现了几千年前的宗教型态,或者反映了其他类似社会的宗教信仰现况。
本人认爲,若要了解诺苏宗教,应该将诺苏宗教发展的现况视爲长期的、复杂的、持续的历史进化的结果。诺苏宗教并非原始宗教,而是历史性的宗教。因此,我们似乎不宜在一开端就将诺苏宗教化约爲亘古不变的「原始核心」,而应试从我们所知的诺苏社会的发展史,与凉山地区的宗教特性,作一等量齐观。
由此观之,本研究举出几项研究员皆熟悉,也认爲是无庸置疑的事实,作爲帮助本论题的重要决定性明证:
首先,诺苏宗教特色重视书写。毕摩藉由经文的知识稳固其权威,而经文有其「有效性」。这项事实与「原始宗教」的定义自然大相径庭。
此外,毕摩与苏尼的区别等同于书写与口语的分野。即使诺苏史料确信毕摩阶层应「先于」苏尼阶层,然而在此我们的理解应是毕摩阶层「高于」苏尼阶层。本研究提出,毕摩与苏尼并存的现象,揭露了两个宗教体系在时空上的消长,其特色在于毕摩体系的确立并没有瓦解苏尼体系,而是压缩后者的职权空间。换言之,苏尼代表了诺苏社会尚未在凉山地区落地生根之前,也就是有史料记载之前,所具有的社会型态。苏尼应是狩猎社会结构的要角。随着超渡仪式的定型及社会角色强化,(或因父系家支体系的巩固与书写族谱的角色),毕摩逐占优势而苏尼则渐居劣势。
更广的来说,研究毕摩角色日渐定型的过程,会让我们了解诺苏社会全面演进的过程及其宗教结构的发展。其中的关键在于大理国灭亡之后的史实,有许多历史研究值得探讨。本人在此试提以下的推论:根据记载,诺苏社会分权如下:「兹」专掌政权、负责战争与狩猎的任务,「莫」负责协调,「毕」则是专司宗教、葬仪祭祀。但是在大理国灭亡之前,后两者的职权是屈于「兹」之下的。有段故事中提及兹莫的权力,并暗示其权力可能産生的变化,是作爲帮助是很好的例子。故事如下:一个有权势的兹莫邀请一位毕摩到家里念经,但是这位毕摩却是气定神闲的到来。有天清早,毕摩升起火(应是在户外),说:「早上一炉火,兹莫没有它温暖。」兹莫大怒,愤而命令升起四堆火,把这位毕摩投入熊熊的炭火中,当毕摩快被烧死时,兹莫大声问道:「现在你温暖了吧?」毕摩答道:「对,我温暖了,我的家支和亲戚也都温暖了。」事实上,毕摩被活活烧死的消息一传开,他的家支亲戚群起出动攻击兹莫,遂把兹莫打败了。
大理国衰微之后,彜人逐渐迁徙回凉山高山地区,此时的主控权应由「兹莫」掌控。但是新的局势导致了两个现象:与元代关系逐渐正常化,兹莫受到分封,此后历代兹莫皆受到汉族分封的头衔。另一方面,彜人以往的财富来自平原稻米与山地资源贸易交往的主控权,转爲高山型社会后逐渐造成兹莫控制权的缩减,并导致凉山地区传统等级的定型,以及权力与职权的微妙平衡。
再者,我们知道兹莫构成一个等级,而毕摩所代表的仅是职权。毕摩的出身有可能源自黑彜或者白彜,等级的出身并不会影响到毕摩的法力。然而,对于在地位上遭受到降级的人而言,成爲毕摩所带来的威望也是一种补偿。同属兹莫等级的家支里若有人被降级,可以师习毕摩,成爲毕摩后他的家族就能世袭毕摩。《沙马曲比》家的情形正是如此:有个兹莫的儿子耶古苏布要迎娶另外一个兹莫家的女儿,依据习俗,结婚前大家是互不相识的。但在送新娘的途中,新娘子不幸意外身亡,女方家人怕男方家主人怪罪,从中挑选了一个最漂亮的丫环替代嫁给苏布。待苏布发现妻子是假冒时已爲时过晚,因爲丫环早已爲他生了个儿子。于是这个儿子只得降爲白彜,但让他师习毕摩作爲补偿,另组一个新的家支,世代作毕摩。我们也可从类似的故事得知彜人出身及毕摩机制的变迁如何反映凉山地区的社会结构。
简言之,若要研究诺苏宗教,必须先以历时性的角度作爲开端。
本研究采论题式的报告,尽可能简洁直接。本报告参考现存的研究,但并不希望陷于学术性的争辩。此外,本人并不确信这里所有的论点完全都是正确的,个人认爲这些推论应有其可信度,相信不管本人的推论正确与否,若能抛砖引玉,爲建构诺苏宗教的整体论点而言,同样是跨出一大步。
1. 凡论及诺苏宗教的源流与型态,一般人都以「原始宗教」爲了解的起点。凉山地区的诺苏宗教并非原始宗教,反之,该地的宗教不仅仅是随着历史不断进化的结果,而且其宗教型态的现况有可能是发展到晚期才告定型。
凡对凉山地区的宗教研究感兴趣的人都知道,在学术性的简介上习惯一开端就将凉山地区的宗教归类爲「原始宗教」。因此,一般人相信诺苏的信仰与仪式再现了几千年前的宗教型态,或者反映了其他类似社会的宗教信仰现况。
本人认爲,若要了解诺苏宗教,应该将诺苏宗教发展的现况视爲长期的、复杂的、持续的历史进化的结果。诺苏宗教并非原始宗教,而是历史性的宗教。因此,我们似乎不宜在一开端就将诺苏宗教化约爲亘古不变的「原始核心」,而应试从我们所知的诺苏社会的发展史,与凉山地区的宗教特性,作一等量齐观。
由此观之,本研究举出几项研究员皆熟悉,也认爲是无庸置疑的事实,作爲帮助本论题的重要决定性明证:
首先,诺苏宗教特色重视书写。毕摩藉由经文的知识稳固其权威,而经文有其「有效性」。这项事实与「原始宗教」的定义自然大相径庭。
此外,毕摩与苏尼的区别等同于书写与口语的分野。即使诺苏史料确信毕摩阶层应「先于」苏尼阶层,然而在此我们的理解应是毕摩阶层「高于」苏尼阶层。本研究提出,毕摩与苏尼并存的现象,揭露了两个宗教体系在时空上的消长,其特色在于毕摩体系的确立并没有瓦解苏尼体系,而是压缩后者的职权空间。换言之,苏尼代表了诺苏社会尚未在凉山地区落地生根之前,也就是有史料记载之前,所具有的社会型态。苏尼应是狩猎社会结构的要角。随着超渡仪式的定型及社会角色强化,(或因父系家支体系的巩固与书写族谱的角色),毕摩逐占优势而苏尼则渐居劣势。
更广的来说,研究毕摩角色日渐定型的过程,会让我们了解诺苏社会全面演进的过程及其宗教结构的发展。其中的关键在于大理国灭亡之后的史实,有许多历史研究值得探讨。本人在此试提以下的推论:根据记载,诺苏社会分权如下:「兹」专掌政权、负责战争与狩猎的任务,「莫」负责协调,「毕」则是专司宗教、葬仪祭祀。但是在大理国灭亡之前,后两者的职权是屈于「兹」之下的。有段故事中提及兹莫的权力,并暗示其权力可能産生的变化,是作爲帮助是很好的例子。故事如下:一个有权势的兹莫邀请一位毕摩到家里念经,但是这位毕摩却是气定神闲的到来。有天清早,毕摩升起火(应是在户外),说:「早上一炉火,兹莫没有它温暖。」兹莫大怒,愤而命令升起四堆火,把这位毕摩投入熊熊的炭火中,当毕摩快被烧死时,兹莫大声问道:「现在你温暖了吧?」毕摩答道:「对,我温暖了,我的家支和亲戚也都温暖了。」事实上,毕摩被活活烧死的消息一传开,他的家支亲戚群起出动攻击兹莫,遂把兹莫打败了。
大理国衰微之后,彜人逐渐迁徙回凉山高山地区,此时的主控权应由「兹莫」掌控。但是新的局势导致了两个现象:与元代关系逐渐正常化,兹莫受到分封,此后历代兹莫皆受到汉族分封的头衔。另一方面,彜人以往的财富来自平原稻米与山地资源贸易交往的主控权,转爲高山型社会后逐渐造成兹莫控制权的缩减,并导致凉山地区传统等级的定型,以及权力与职权的微妙平衡。
再者,我们知道兹莫构成一个等级,而毕摩所代表的仅是职权。毕摩的出身有可能源自黑彜或者白彜,等级的出身并不会影响到毕摩的法力。然而,对于在地位上遭受到降级的人而言,成爲毕摩所带来的威望也是一种补偿。同属兹莫等级的家支里若有人被降级,可以师习毕摩,成爲毕摩后他的家族就能世袭毕摩。《沙马曲比》家的情形正是如此:有个兹莫的儿子耶古苏布要迎娶另外一个兹莫家的女儿,依据习俗,结婚前大家是互不相识的。但在送新娘的途中,新娘子不幸意外身亡,女方家人怕男方家主人怪罪,从中挑选了一个最漂亮的丫环替代嫁给苏布。待苏布发现妻子是假冒时已爲时过晚,因爲丫环早已爲他生了个儿子。于是这个儿子只得降爲白彜,但让他师习毕摩作爲补偿,另组一个新的家支,世代作毕摩。我们也可从类似的故事得知彜人出身及毕摩机制的变迁如何反映凉山地区的社会结构。
简言之,若要研究诺苏宗教,必须先以历时性的角度作爲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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