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族,我的家属
作者:加拉阿红 出处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6f90620100jogy.html 发布时间:2010-07-01

 我的家族是莫俄俄尼惹古,我的家属是俄尼。她们一衣带水,与世无争地安居乐业着,居住区域遍及祖国西南边陲的各个地方。

写这篇短文的背景是:我一个俄尼惹古的后代,一个侄女参加四川石棉县旅游形象大使的比赛。于是,我开始忙碌起来,昼夜不分、忍饥挨饿、忘记上下班、厚脸皮、骂人,以这样的方式给她拉票、帮她做宣传。

在这样的活动过程中,我想了很多很多的问题:我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又为了什么?结果会不会被人误解?做这些事情图什么?在这些问题的背后,我想起了“家族、家属、族人”这样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我立即去查阅了很多资料,想弄清楚什么是“家族”,得到的结果是:

家族,是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结成的社会单位,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

《管子·小匡》:“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连以事,相及以禄”。 南朝宋鲍照《数诗》:“一身仕关西,家族满山东。二年从车驾,斋祭 甘泉宫” 。宋曾巩《徐孺子祠堂记》:“当是之时,天下闻其风、慕其义者,人人感慨奋激;至于解印绶,弃家族,骨肉相勉,趍死而不避”。清吴伟业《毛子晋斋中读<西台恸哭记>》诗:“ 龚生夭天年,翟公湛家族”。

家属,《三国志平话》卷上:“ 玄德又言:‘我妻儿必为吕布所杀,可以写书见 吕布 ,可保家族”。 鲁迅《书信集·致沉雁冰》:“先曾决赴 日本,昨忽想及,独往大家不放心,如携家族同去,则一履彼国,我即化为翻译,比在 上海 还要烦忙,如何休养”。

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亲属集团,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是用夫妻关系与亲子女关系构成的最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不断维持着最直接的人类社会的延续性,并形成家族体系。在原始群的杂交时期,不能产生家族。母权制氏族公社时期,由于这时男从妻居的多偶通婚,形成了母系家族,这种家族是大家族;到了父权制氏族公社时期,女从夫居的多偶通婚,又形成了父系大家族。但这时由于对偶、专偶的通婚,父系大家族之中已经包容了若干父系小家族组成的个体家庭。在我国漫长的封建制度下,这种封建的父系家长制大家族始终存留着,不论大家族内部包罗的小家族、个体家庭有多少,始终保持着同姓一家族的观念。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从经济基础方面消灭了私有制,由私有制所支撑的父系大家族中的小家族或个体家庭已从封建家长制下解放出来,形成了若干较为单纯的血统关系结合成的家族。

家族有对内和对外两种职能。家族对内职能:家族负有维持共同生计的使命,即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家族经济职能,用以提供一个家族物质生产与消费的保证,维持家族的延续和扩大,生儿育女,配偶成家;维持家族成员间的感情融洽,管理、制约、调整内部成员行为的职能。家族对外职能:向社会提供劳动力;相应地向社会提供智力、财力,包括对社会上老、弱、病、残、孤、寡的扶养义务。家族对外关系的维系是发展社会关系的十分重要机能,它所结成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成为促使社会发展的纽带。家族对整个社会有一定影响和制约作用,成为左右社会行为的最小单位。

时下,每个家族都兴起了修谱的活动,并且形成了一种潮流,一种时尚。

我们的莫俄俄尼惹古家族也不例外,莫俄俄尼编纂委员会在各地热忱人士和俄尼家族每个成员的帮助努力下,耗时五年,花费巨大精力,经过查访调研,认真收集整理,以上至下的方式出版了发行了《莫俄俄尼惹古族谱》一书,基本把俄尼家族的来龙去脉尽可能地收集整理到这个册子上了,这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让后世永远记住自己是个俄尼的后代,因为一个家族史也是自己的历史,一个人不能忘记历史。

2009年,在冕宁举行的发行会上对几个问题再次进行了补充,确定了几个“必须”。

俄尼的各个分支在收到家谱后,都在举行了一些补充性的会议,强调了俄尼的后代必须用“俄尼”作为开头的家族称谓,也强调了“家族必知”和家族的对内和对外两种职能,其中包括不准吸毒贩毒,不准偷抢,不的乱伦;相互帮助,共同进步特别是共同资助各类学子,有些地方资助学子这样的规定甚至延伸到了饿尼女性的后代。

俄尼,是彝族的细胞,构成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完整躯体;俄尼是延续俄尼以前的我家族的血液。而我,是血液下成活起来的俄尼的一粒细胞。

是俄尼的血液养活了我。所以,面对我对阿依吕艳的各种拉票行为、面对家谱、面对家族、面对“家族须知”等等规定就不难回答了。因为我负有维持整个家族共同生计的使命,即同吃、同住、同劳动的家族经济职能,有维持家族成员间的感情融洽,管理、制约、调整内部成员行为的职能,有帮助自己家族繁荣进步的职能。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真正认真对待家谱书上和另行的各种规定,真正行动起来,那么俄你家族就有希望,每个人都这样想这样做,彝族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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