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母语
作者:何俊芳 出处:民族研究 发布时间:2010-09-25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母语概念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认为单一民族家庭条件、单语制下建立起的“母语”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民族语言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双语现象的大量普及,应根据现实状况的变化确定其内涵。提出对“母语”概念应区分语言和心理两个标准。按语言标准,母语是一个人从小习得的第一语言,不管这个第一语言是否是其本民族语言。如果一个人从小同时习得两种语言,那么这两种语言都是他的母语。心理标准则是从个性的观点出发,每个人从感情上确认哪种(或哪些)语言是其母语,它反映的不仅是一个人真实的语言知识水平和语言行为,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民族自我意识状态。文中还提出了“第二母语”的概念,简要论述了第二母语的功能及其与第一母语的关系。

对世界上很多民族的大多数人而言,母语(英语为mother tongue)是与其民族属性相吻合的,母语就是母亲的语言,就是本民族的语言,它们具有同样的内容。但是,对有些借用或转用了其他民族语言的民族团体或民族而言,外族语有可能行使其母语的功能。而且,现代社会随着双语的大量普及,当一个人既掌握本族语又掌握第二语言,特别是在他的第二语言掌握得比其民族语言更熟练、使用机会比民族语言更多的情况下,他会感觉到哪一种语言更“亲切”呢?是他的民族语言?还是那种他掌握得程度最好和最经常使用的语言?还是两种语言都是?总之,在双语比较普及和一部分人转用外族语的情况下,研究民族语言和民族心理之间的相互关系,阐明“母语”的概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常使用的“母语”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是亲属语言的原始语,又称原始母语,如藏缅语族原始母语、彝语支原始母语等;另一个是人学到的第一语言,如汉族使用的汉语,藏族使用的藏语等。我们这里所要论述的是后一种概念。

  “母语”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在我国的《辞源》、《辞海》、《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都没有出现,在《苏联大百科全书》中是以“学校母语”的词条出现的,这里指的母语就是“本民族语言”的意思。在我们收集到的其他现有的资料中,有的认为母语是母亲的语言(mother tongue)、本族语(native language),有的人认为是第一语言(first language)、主要语言(prinary language)等。如北京大学语言学教研室主编的《语言学名词解释》(商务印书馆,1960年)中提到:“英国人常常把一个人自小从母亲那里学来的语言叫做mother tongue,其实那只是‘祖国的语言’的意思……”,对什么是母语没有作具体解释。《现代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78年)对“母语”的解释是“一个人最初学会的一种语言,在一般情况下是本民族的标准语或某一种方言”。和这种说法基本相同的还有:母语是“幼儿从小通过同同一语言社团其他成员的接触而获得的第一语言。如从小习得的第一语言是汉语,则汉语是他的母语,从小习得的第一语言是藏语,则藏语是他的母语。”(《中国语言学大辞典》,1991年)“mother language通常指家里习得的第一语言。”(杰克·理查兹等编、刘润清等译的《朗曼语言学词典》,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一语言也称母语。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语言就是一个人所属民族的民族语言,所以也称本族语。”(《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语言教学”条,1988年)《语言大典》(上册,三环出版社,1990年)和《现代汉语大词典》(海南出版社,1992年)在“母语”这一词条下并列了以下内容:“一个人的本民族的语言;婴儿期和幼年期间自然学到的语言;一个人的第一语言”。而肖德法、张积家主编的《第二语言习得与外语教学》(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指出:“母语指本民族的语言,与外族语或外国语相对立。对多数人而言,母语就是出生后最先习得并获得的语言。在这种情况下第一语言就是母语。但是,并不是所有人的第一语言就是母语。母语也可能是第二语言或第三语言。例如,生活在美国的华侨,他们的母语是汉语,但华人儿童出生后有可能先获得英语,后来才获得了汉语。这样,他的第一语言就是英语,而不是他的母语,母语成了第二语言”。应当承认,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都持母语就是本民族语的观点(并不取决于它是否是最初习得的第一语言),很多学者在文章、著作中提到母语时也指的是民族语言。《剑桥语言百科全书》(戴维·克里斯特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中提到,1970年美国100,000多人要求使用母语,1979年统计的百分比又有增加。这里所说的母语就是指的本民族语言。哈特曼和斯托克在《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中将母语看成是与本民族语、第一语言、主要语言可替换的术语,即同义语。如本族语(natlve language)“指人在幼儿时期通过和同一语言集团其他成员的接触而正常地掌握的第一种语言。可替换术语:first language(第一语言),Primary language(主要语言),mother tongue(母语)”。

  综上所述,可见由于民族语、母亲的语言和第一语言的不吻合导致了“母语”概念的多义性,不明确性,这给很多问题的研究造成了困难。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问题呢?这里我们不能不追溯“母语”概念最初是如何形成的。“母语”的概念是在婚姻家庭比较单纯、人们都操单语的情况下出现的,即父母都操同一种语言,所以确定母亲的语言(或本族语)为母语是可行的。但现在随着大量族际婚姻(民族混合家庭)的出现,双语多语的普及,一个家庭内的成员所习得的第一种语言有可能已经不是母亲的语言或不是本族的语言时,母语的概念就出现了新的变化。

  我们认为,对“母语”的概念应当区分两个不同的标准,一个是语言标准,另一个是心理标准。从语言的角度看,我们同意母语就是一个人从小习得的第一语言的说法。这个第一语言有可能不是他父母亲的语言,不是他本民族的语言;也有可能这个第一语言的功能要比他后掌握的第二语言的功能小,但它是一个人最初开始认识周围世界的语言,是母语。如果一个人从小同时习得两种语言,那么这两种语言就都是他的母语(为了避免母语概念的混乱,我们建议把这个标准能够使用于我们日后的语言研究工作中)。从心理的角度出发,就是一个人从感情上确认哪种语言是自己的母语(这个标准适合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以满足人们对语言感情的需要)。因为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一个人对母语问题的回答有可能不是从语言知识的角度,而是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如居住在我国城镇的一些少数民族,其子女有些从小先习得汉语,后来才慢慢学习了一些本族语,汉语的水平远比本族语高。但当问及他们的母语是什么时,有些人会出自对本族语的感情,认为母语还是本族语,甚至不会本族语的人也会作出同样的回答;另外一种情况是把非本族语认作是母语。因此,我们以为,在一个人不懂、也不承认其母亲的语言、本族语为母语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说他不懂母语,而应该说他不懂本族语或父母亲的语言;当一个人懂或者不懂本族语,但承认是其母语的情况下,他的母语与父母亲的语言、本族语相一致。

  众所周知,母语(民族语)和民族自我意识是民族的两个重要的识别标志。母语(民族语)作为民族特征、作为民族最重要的标志和确定性,作为促使民族存在和保存它的特征的因素,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它的作用,最普遍被认可的,是它把这个民族同其他的民族区分开来,是在本民族和本语言范围内交换信息的工具。但是,在现阶段,当研究者们试图利用母语(民族语)的特征进行民族的确定[1]时,却发现这样一些因素,如一个国家中共同的民族社会状况,国家针对少数民族和他们语言的政策等强烈地影响着被调查民族对语言的自我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母语(民族语)的特征未必能在调查和研究中被作为决定性的民族确定标志。就是说,因现在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社会态度和不同的价值取向,有些已不只把本民族语认作是自己的母语。另外,在存在大量族际混合婚姻的条件下,不少孩子从小同时掌握着两种不同的语言:母亲民族的语言和父亲民族的语言。这类孩子究竟应属于哪一个民族?是随父还是随母?他们又会把哪种语言认作是自己的母语?这取决于该民族的婚姻家庭制度以及家庭所处的具体环境,即生活中使用的主要语言和家庭的传统生活习惯,而且还要看周围的民族环境,看在童年时代他是在什么样的民族环境中得到的主要教育。如果该家庭是以父系为主导,即父亲的民族语言和文化生活习惯占优势,则子女到成年后多半继承父亲的族属,则他的民族语言就是父亲的语言(注意:不是母亲的语言),在这种情况下他母亲的语言提醒他的只是他母亲本身的族别,而不是他自己。如果母亲的族属占优势,则他的民族语和母语相吻合,而父亲的语言提醒他的也仅是他父亲的民族属性而已。不过,在男女趋于平等的条件下,人们并不一定严格以父亲(或母亲)的族属及其语言来定自己的族属或母语,更多考虑到的是父母所属民族的人口、该民族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及其在家庭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甚至国家对有些民族的优惠政策等。比如,我国景颇族不同支系使用不同支系的语言,一个家庭内,若父母是不同支系,子女两种支系语言都会,同父亲说父亲支系的语言,同母亲说母亲支系的语言。但其母语,一般认为是父亲支系的语言,即父语。这虽是一个民族不同支系内部的情况,但从侧面也反映了母语不完全等同于“母亲的语言”这一事实。
  还有一种情况是,掌握其他民族的语言有时会引起一个人在自我意识中对母语的更替。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调查资料看,有一部分人把外族语言认作是自己的母语,尽管这种速度,这种取向还比较慢。如在前苏联,根据人口普查资料,1959年有12.4%、1970年有13%、1979年有14.4%的非俄罗斯族居民把俄语或非本族语认作是自己的母语,在俄罗斯人中把非俄语认作是母语的人也占一定比例,但要少一些,还有一些人把两种语言同时认作是自己的母语。[2]居住在我国云南的蒙古人,七百多年前使用的是蒙古语,南迁到云南后逐渐转用了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的嘎卓语,出现了母语的转换。现在问到他们母语是什么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嘎卓语。但是由于民族自我意识的作用,许多人认为(或愿意认为)他们的嘎卓语是蒙古语,尽管这种认识是不科学的。在我国,母语转换或对母语认识上的转换不乏其例。在我们前不久进行的对中央民族大学不同专业、不同族别的80名大学生有关语言知识水平的调查(分发调查表200份、实际收回107份,除去回族、汉族的同学,选用了80份)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其中45%的人(36人)认为本族语是自己的母语,7.5%的人(6人)认为两种语言(本族语和汉语)是其母语,46.5%的人(38人)认为汉语是自己的母语。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对母语的选择明显地与童年用语、家庭的民族组成、掌握两种语言的程度等有重要的依存关系。如表一、表二、表三所反映的情况。特别是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童年时的语言是本族语却把汉语认作是母语和童年时的语言是汉语却把本族语认为是母语的人都占一定比例(见表一)。

  以上这些事实都说明,外族语作为母语有可能从一个人的童年时代形成;也有可能是居住在异族环境中的一部分人,当他掌握了民族语母语后,外族语成为了他的优势语言并逐渐代替了民族语的位置。再如像我国满族以及一些部分转用了其他民族语言的民族(如土家族、畲族等),汉语行使着仅除民族识别标志之外的所有功能。满语是满族人的民族语言,是他们整个民族的母语,但具体到个人,从我们对居住在北京的一些满族人的调查中发现,已有很多人把汉语认作是自己的母语。当问及哪种语言是他们的母语时,他们的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汉语,有些人甚至说他们没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有些人虽有些犹豫不决,但当他们想了之后,最后还认为汉语是他们的母语,这与他们从小、甚至他们的父母亲从小就生活在纯汉语的环境中有关。当然,也有一少部分人在完全不懂满语的情况下仍把满语认作是自己的母语,这是他们对本民族语言的民族感情、心理特征的反映。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的母语应该是那种他们掌握得好和广泛使用语言,那种他们用来进行思维,进行创造的语言——汉语。当然,承认其他民族的语言为母语,要战胜重要的心理障碍,这种障碍一般在人更替对本民族的某种确定性时会产生,这是可能的,但这远远不是双语发展的必然的最终的结果。

  从上面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个人对“母语”问题的回答还包含着有关民族生活的一种主观因素的资料。这时他讲的不仅仅是他现实的语言行为,而且是对某种语言的感情态度,是关于这一点的价值取向,是承认或者不承认这种语言是自己的、亲近的。因此,可以说,对“母语”概念的确认有着客观和主观两个依据。客观方面反映着人们对语言掌握的真实程度和真实的语言行为,主观方面是在感情上认为哪一种语言是他们的母语。这个概念的双重性说明,是在哪里进行着母语的更替,是在人的意识中还是人的行为中。一般而言,当一个人在不懂本民族语的情况下把本民族语认作是母语时,这是民族语表现出民族识别标志的功能,而把非本族语认作是母语时则是对自己现实语言知识情况的认可。但无庸讳言,在后一种情况中有一部分人同时是在心理上,在自我意识中把非本族语认同为“母语”。我们对一些大学生的个别访谈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中一些人明显地表现出了对自己本民族语的感情淡漠和无用论思想。民族语言是启迪一个人对世界认识的重要工具,对民族语言的掌握,是培养民族自我意识和自我个性完善的途径之一。如在童年时他就用本民族语了解活生生的民族神话、传说、民歌、谚语等等,这促使了他民族个性道德基础和审美认识能力的形成,使他感觉到自己是一定民族集体的成员,因此民族语言是这种感情形成的源泉之一。而如果一个人从小掌握的是另一种语言,接受的是另一种文化熏陶,这无疑会影响到他对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价值,乃至对民族本身的感情。比如生活在欧美的第三、第四代华人,由于他们从小学习的是英语或其它非本族语,接受的是西方文化,与他们的父辈相比,现在他们对汉语、华夏文化乃至汉民族本身就没有太深的感情。
  更进一步说,如果从民族心理的角度出发,不能把母语的问题和语言知识的问题完全混为一谈。当母语属于语言知识范畴时,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一个人客观真实的语言知识水平和在语言行为中它的真实的使用情况;而另一方面,在把这种或那种语言(本民族语或其他民族语)认作是母语时反映的是被询问者对本民族语或其语言的感情态度,是他对这种语言的民族文化价值的态度,即母语在此时已表现为民族自我意识一个方面。因此,我们认为,一般而言,母语的更替与一个人民族自我意识的淡化有关。但绝不能说,母语的更替,就等同于民族自我意识的更替,它们是意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方面。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过,民族自我意识和母语(民族语)是民族的两个主要特征。这两个确定民族属性的特征之间处于紧密的联系之中,一般而言,两个特征中一个的变化会引起另一特征的改变。在调查资料中这两个指数的吻合说明,这一些或另一些居民(这个人或那个人)的民族属性在这时是稳定的,这两个指数的不吻合说明了与一个人对本民族文化要素兴趣的降低有关,也与反映在现实行为中的对民族交往的方针有关,说明了这部分居民有着不稳定的民族习惯,并且这个习惯继续往民族变化的方向发展。所有这些情况都说明,民族语言的民族识别功能的削弱,毫无疑问,会导致民族自我意识结构的改变。在语言生活中民族语言比重客观减少过程的程度越深、越强,民族自我意识的不稳定性就越高,这是在这些条件下的民族自我意识改变的共同规律。但是,任何共同规律永远不是直线的,它什么时候都包含着内部矛盾的趋势,正是这些趋势限制了发展的主要渠道出现偏转。就是说,虽然民族识别的成分出现偏移,但共同的民族自我意识整体上没有改变,因为语言功能的相对削弱会用恢复其它成分的作用得到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以为母语的概念应以语言标准为主,即以一个人首先习得的语言为母语,也应参考心理标准。即应当承认母语是可以转换的,在一个家庭内部的不同成员之间,一个民族内部的不同成员之间他们的母语大多数是一致的,但也可能不一致。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交往的增多,双语多语现象和语言转用现象的增多,母语的可变性、不一致性会进一步增多。

  也许,应当使用“第二母语”这一概念,就像过去使用过的“第二祖国”、“第二故乡”的概念一样。第二母语指的是一个人在异族语言环境中同时或先后习得两种语言,其中外族语言像自己的民族语言一样,甚至比本族语更熟练。“第二母语”在民族社会生活的不同环境中作用时不会同原民族语言角逐,而是按“劳动分工”的原则同它进行合作。“第二母语”在不同的民族中完成着不同的社会功能,有时它的功能比原母语的功能占优势。但它是“第二母语”,是兼用的语言,它不可能行使民族特征、民族标志的功能。社会语言学的研究还说明,第二语言本身不会妨碍人们对本民族语的感情(如果这种感情已在足够的程度上形成),相反,它在很多方面起着提醒这种感情的作用。就是说,掌握外族语言不会导致丧失本民族的危险性,因为只要这个民族的民族意识、文化意识存在,这个民族就不会消亡。如多少个世纪以来,我国回族一直借用汉语,汉语成为了他们事实上的母语,但因为他们有强烈的宗教意识和民族自我意识,所以作为一个民族存在至今,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的双语发展过程中,人们在对待本族语和汉语的关系上自发地出现了一些认识上、行为上的差别。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一些人允许自己的孩子从小放弃本民族语,甚至连他们体身对本民族语言和文化也比较淡漠。当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结构和功能发展中的巨大差别,汉语多体裁、多种类的文献、报刊的发行,汉语电视、广播等媒介工具节目的转播,远远超过用其他语言特别是人数较少民族语言出版的书、报纸和杂志,所有这些都是历史形成的。因此,我们认为,在必须自愿地使用、兼用其他民族语言的同时,应尽量发挥本民族语言的功能,合理地把本民族的繁荣和同其他各民族的接近结合起来。也许有人认为,应当尽快转用多数人的语言;也许还有人会认为,应当有意识地限制主要语言的社会功能。因此,如何和谐、公正地处理好民族语言和汉语在教育体系、新闻媒介、出版活动乃至日常生活中共同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总之,我们认为对这种或那种语言的认可(认为是母语)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语言知识水平和使用语言的频度,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的也是一个人的民族自我意识。与此相适应母语的概念反映在语言行为中的不仅仅是对这种或那种语言的体现,而是对语言的态度,是他们的价值取向。所以,我们认为,应当区分“母语”概念的语言和心理两个标准。母语概念的形成与演变,是一种历史范畴,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没有必要把母语与本族语完全等同起来。母语民族心理概念的本质在于从个性的观点出发,每个人自己确定哪一种语言是自己的母语。对语言的选择,是个人的权限,他自己决定某种语言在这样或那样的环境中使用,自己决定对一种或几种语言的态度。

 注释:
  [1]很久以来,有些国家曾在搞人口资料普查时,以“母语”代替“族别”一栏,即只调查“母语”问题,以此确定族别。如俄帝国1897年进行的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和后来苏联进行过的前几次人口普查。
  [2]古博格洛:《苏联现代民族过程》,第295页,莫斯科,1977年;《苏联现代民族语言过程》,265页,莫斯科,1984年。

作者简介:戴庆厦,1935年生,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院长;何俊芳,1964年生,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后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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