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对滇南彝族尼苏人的咪卡哈仪式中的各种象征意义进行了探索。文章认为,咪卡哈神树是整个活动的中心和神灵的集散地;寨门是人鬼的分界线;祭品以其种类不同,象征意义也不一致;祭祀过程反映出的是深层和核心的象征意义:天、地、人——水、村寨、土地使用,这是永恒的主题,它反映出的是一种人类与神灵的关系,一种彝族祖先对于生态知识的应用和对于环境的适应过程。
关键词:咪卡哈仪式、象征意义、环境适应
彝族尼苏人是生活在云南南部的30多个县市中,人口逾百万。尼苏文化古老而又独特,每年春天,人们都要用三天的时间举行咪卡哈宗教活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的尼苏人,除了每年举行咪卡哈仪式外,每隔12年还要举行一次叫“等盆好”的宗教活动。[1] “等盆好”在别的尼苏地区已经消失,但我认为“等盆好”是咪卡哈的最高形式。此外,阿哲、阿细、撒尼、纳苏等彝族支系也有祭龙、祭天、祭密枝等宗教性节日活动,这些活动与咪卡哈有密切的联系。举行咪卡哈仪式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神灵的保佑。按照尼苏人的传统观念,天是鼠年鼠月鼠日生,地是牛年牛月牛日生,人是虎年虎月虎日生,所以每年农历2月的第一个鼠、牛、虎日都要举行为期3天的祭祀活动,以求得村民幸福安康、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本文的重点不在对仪式的描写和灵魂观念的分析上,而在于分析神树、寨门、祭品和祭祀过程的象征意义。神树就是咪卡哈仪式中所祭祀的寨神树,它是整个活动的中心和神灵的聚散地,有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寨门不是一道简单的通行门,而是人与鬼的分界线。祭品是在仪式中所运中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献品,如粮食及其制品、牲畜(肉)、各种树枝、尖刀草等。祭祀过程反映出的是尼苏彝族的历史和文化、宗教观念等,具有深层的含义。
一、神树:即咪卡哈树
咪卡哈树是一棵神树,它是整个活动的中心,所有的仪式都围绕着它进行。神树是一棵万年青树,彝语称为“纳聂则”,树高约20米,树根直径约1米,长得笔直,亭亭玉立。即使在文革时期,这棵树也是神圣的,没有人敢碰它,因为它代表神灵,造福于整个村子。神树的象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咪卡哈树的第一个象征意义是它象征着一个村寨,其神灵就是寨神,这一中心意义不能被忽视。人们祭祀咪卡哈树,就是祭祀寨神。在彝语中,“咪”就是土地,“卡”是指村子,“哈”就是使其变“干净”。因此,咪卡哈是使村子变得“洁净”。让村子变得洁净的仪式在一棵特定的树下进行,这棵树当然代表着村子。树神即是寨神,神树旁边的神门就是寨门,象征意义是人神分界线。仪式中,新生的婴儿到树下磕头,感谢神灵,即是感谢寨神的恩赐,求寨神保佑健康成长。在仪式中,毕摩把全体村民的灵魂,从山神庙那里叫到咪卡哈树下,交给寨神,祈求寨神保佑村民平安和兴旺。然后,人们把自己的灵魂从寨神那里叫回家。由此可知,神树是灵魂的集散地。
咪卡哈树的第二个象征意义是生育崇拜。它与人类性别概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咪卡哈树下的树枝由两部分组成:表示男性的部分和表示女性的部分。男女两部分的交汇点就是咪卡哈树。树下放着一块石头是新生婴儿磕头的地方,新生婴儿在交汇点磕头,表明是男女交合的结果,没有这种交合,新生儿就不能产生。男性与女性的区分,是用祭品的数量表示的,祭品有10排,表示男性,孕期为10个月;有9排,表示女性,孕期为9个月。这不像其他彝族支系那样用7表示女,用9表示男。仪式结束之后,毕摩用尖刀草把表示男性和女性的祭品全部捆绑在咪卡哈树上。晚上,人们在这里唱歌跳舞、尽情欢乐。
咪卡哈树的第三个象征意义是它代表一个教育的场所。尼苏婴儿从生下来的第一年就被带来这里感谢神灵。他们是由父母或爷爷姥姥背着来磕头的,宗教的思想和意义逐步附在他们的身上。此后,孩子们每年都要来参加仪式,接受尼苏文化的教育。在咪卡哈仪式中,毕摩告诉人们,世界上有所的人都要按尼苏的道理来做事,不学习这些道理,我们的道德就会进入无序的状态,我们祭祀神灵,是感谢天地祖先对我们的恩赐,尼苏儿童在神树下受到了彝族传统文化的教育。
咪卡哈树的第四个象征意义是它体现了一种集体的精神和力量。咪卡哈活动不是为某一个人或某一家人而举行的仪式,而是为全体村民举行的,这种思想在毕摩那里表现得非常清楚,毕摩代表所有的村民叫魂,为所有的村民祈求,希望村民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咪卡哈树与赞比亚的登姆布人(Mdembu)的乳汁树(Milk Tree)和新西兰毛里人(Maori)的家庭树(Family Tree)有一些相似之处。当一棵树被选择成为神树之后,就被赋予神圣的意义,表达人类的思想。人们从这些神树中得到力量和教育,在神树的保佑下做事,成为民族的传统力量,子孙后代在那里得到教育和保护。登姆布人在乳汁树下举行各种各样的仪式,如成年礼、割礼、部落冲突仪式等。[2]不仅如此,乳汁树还表示少女的成熟,有乳汁的象征意义。毛里人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庭树,人们把家庭树看成神圣的护身物。当家庭成员外出时,总是把家庭树带在身边,人们从家庭树那里得到智慧、勇气和力量。[3]从普遍意义上讲,咪卡哈树的象征意义,如同登姆布人的乳汁树和毛里人的家庭树一样,是由许多的象征意义浓缩在一起组成的,但这些象征意义之间又是统一的,即象征着整个村寨。
二、寨门
通常情况下,每个尼苏村子都有两道寨门,[4]但现在所有的寨门都没有了,原因是人们认为没有必要安寨门。因此,咪卡哈仪式中的寨门不是真的寨门,是在咪卡哈仪式中象征性地安装的。在咪卡哈活动中,第一天的仪式叫“罗拉”,由祭龙和祭寨门两部分组成。祭寨门是把恶神赶出村寨之外。因此,寨门的第一个象征意义就是人鬼(神)分界线:恶神坏神呆在村子之外(寨门外),各种善神、保护神和人就在村子之内(寨门内)。
第二,寨门有镇慑邪魔之作用。寨门上面的尖刀草能够阻止各种鬼神进入村寨,尖刀草绳上吊着一把把闪亮的、用桑树做成的“砍鬼钢刀”,使各种邪魔望而生畏。由于寨门由镇邪和隔离鬼神的作用,尼苏人把寨门竖起来之后,就再也不会把门拆掉,直至寨门自然倒塌,人们也不会管它,寨门的观念永远存于村民心中。到次年的咪卡哈时,人们才又把新的寨门竖起来。
第三,寨门是人的通道,它虽然阻止各种鬼神进入村内,但并不阻止村民外出劳动。寨门头上的竹编鸟,象征着鸽子,它从村内飞出去劳动,人类也和鸽子一样,必须天天劳动,才能换来丰收。
三、树枝、尖刀草、金竹和木刻鸟类
仪式中的祭品都有用途和象征意义,因此必须谨慎看待仪式中所用的哪怕是很小的祭品。对于很多毕摩来说,解释这些祭品的象征意义具有相当的难度。但如果我们多问一些老毕摩,就可以知道这些祭品的象征意义。
(1)各种树枝:咪卡哈仪式中要插的树枝有:松枝、杉枝、桑木块、栗树枝、柏树枝。其中松枝要剥皮,桑木块不属于树枝,是破开的小木块。树枝中的柏枝、栎枝和桑木块被认为是高级的树枝,选择高级树枝祭祀是表示对神灵的尊重。毕摩认为仪式中插树枝是因为神灵害羞,要躲在树下(后面)吃。
(2)尖刀草:它被用来挡住各种恶神和坏神。尖刀草能挡住一切神灵向前,不管是好神还是坏神,都可以被档住。因此,毕摩只把它用在阻挡坏神的仪式中,比如寨门上的尖刀草绳,就象征着村外的各种恶神不能进入村内。咪卡哈树上,人们用尖刀草绳把祭品捆在树上,就象征各种恶神不能接近咪卡哈树,也抢不到祭品。据彝族神话,洪水泛浪时,兄妹俩躲到葫芦里随水漂流,洪水逐渐减退时,被尖刀草挡住了,人类得以再次繁衍,尖刀草由此而来。但尖刀草长得很快,旺盛的地方,就连人也无法穿过。人无法穿过的话,他们的灵魂当然也就无法过去。由于这些祖先神灵无法穿越尖刀草,人们认为鬼神也无法穿越尖刀草。因此,只要尖刀草出现在前面,所有的鬼神就被阻住。于是,人们就把尖刀草挂在门头或门上,表示坏神不能进入,达到避邪目的。但是,如果是叫魂仪式,要先把门上的尖刀草拿丢了,否则,有尖刀草,人魂是进不了家的。咪卡哈仪式中使用尖刀草,就是挡住坏神,不让其进入村内,不让其接近寨神。
(3)金竹:咪卡哈仪式中的金竹被破成两半,与别的树枝插在一起,献给神灵。但金竹在尼苏人的观念中却非常神圣,可以追溯到古代,最古老神圣的金竹是始祖笃慕的那9棵,据彝文经书《踩尖刀草书》的记载,笃慕始祖有3棚金竹,每棚有3棵,3棚共9棵。野外的金竹都是“竹头有鸟窝,竹腰有虫打,竹根有蛇睡”,是不洁的象征,不能用于宗教仪式中,笃慕始祖的金竹象征神圣力量,用它做成的“金竹棍”法力无边,毕摩拿着它能克服一切困难。彝族文献中还有“饿了(用它)当饭吃,冷了当衣穿”的记载。有的支系记载始祖笃慕乘葫芦四处漂流,洪水退去之后,葫芦被金竹挡在岩石上,人类因此得救,为报答竹子的恩情,彝族人用竹子做成祖先灵牌,风俗一直持续至今。
(4)鸟类:鸟类与人类的关系特别密切,不同的鸟具有不同的象征意义。在彝族地区,鸟不仅是人们的猎取对象,还是崇拜对象。有的鸟虽然不是崇拜物,但人类对其非常尊敬,因为这些鸟与人类的生产、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咪卡哈仪式中有两只木刻鸟和一只竹编鸟,两只木刻鸟中有一只是布谷鸟,另一只是者背罗鸟;竹子编成的鸟则是野鸽子。布谷鸟和者背罗鸟都是尼苏人喜爱的鸟,人们从不猎取它们,如果有谁这样做,就会遭到谴责。这两种鸟在春天之时叫,声音悦耳动听。布谷鸟叫时,人们开始播种,它提醒人们,春天耕耘,秋天才能得到收获。毕摩说,古代尼苏女子哭丧时,会将父亲(或母亲)带领他们在布谷鸟叫声中劳动的情景哭出来,表示对父母的尊重。野鸽子外出劳动,是勤劳的象征。
(5)神石:咪卡哈树下放着一块石头,它代表着这棵树,因为树是会死的,而石头不会。毕摩们说,如果有一天神树死了,村民们不得不另选神树时,人们就会将老神树下的石头移到新的神树下,石头是咪卡哈的见证。仪式结束时,毕摩把石头扛在肩头上,随着跳舞的人群,围绕着咪卡哈树转三圈,然后放回原地,祭品被捆在树上,但祭献石头的树枝不捆在神树上,而是贡在石头旁边,直至咪卡哈活动结束,神石在咪卡哈活动结束后不得搬动。
(6)牲畜及其制品:咪卡哈仪式中要贡献给神灵的牲畜有猪和鸡,制品主要是腊肉。咪卡哈活动中一般不使用牛和羊,制品也没有。但据毕摩介绍,以前的咪卡哈活动是使用羊的。在咪卡哈仪式正式开始之前,有一个“净村”的赶鬼仪式,仪式中毕摩拉着羊,念着《赶鬼经》,在村内走来走去,经书念完,表示仪式结束,然后把羊拉到村外杀吃了。牲畜一旦被决定送给神灵,就不能反悔或改变主意,数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否则会惹怒神灵;而且不管怎样改变主意,这些牲畜是要被带走的,也就是说,这些牲畜即使不在仪式中使用,也将无缘无故地死去,那就是神的力量。因此,当人们还没有最后决定时,一般都是模棱两可的话。在宰杀牲畜之前,一定要念《献牲经》,彝语叫“苏布”。丧葬仪式中,《献牲经》记载得非常详细,毕摩必须把整部经书念完。经书中记载的是牲畜的由来,刀的由来和杀牲时的种种困境。但咪卡哈仪式中的《献牲经》不用经书,毕摩只是象征性地念上几句,表示一个礼节,献完牲之后,牲畜就属于神灵了,宰杀便可开始。神灵对祭祀活动感到满意与否,有没有赐予人类好运气,可以从鸡骨卦中看出来。咪卡哈仪式中的牲畜是献给神灵的,如天神、山神、猎神、寨神、祖先神等,这些神虽然不会吃东西,但会闻味道,特别是生肉味和血腥味。此外,它们还要将牲畜的灵魂带走。人类将牲畜献给神灵,就是要神灵保佑村民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7)粮食及其制品:咪卡哈仪式中使用的粮食祭品有谷子、大米、黄糯米饭、酒等。谷子、大米、酒是彝族传统仪式中必须使用的。没有谷子的人家,可以用瘪谷代替,瘪谷在仪式中用过之后,毕摩不带回家里,就地烧了,但瘪谷与谷子的功能是一致的。在传统的仪式中,毕摩会建议人们使用瘪谷,这是一种谦虚的说法,因为祭品是归毕摩的,主人知道毕摩的这种心理,会主动避免使用瘪谷,以尊重毕摩。在咪卡哈的仪式中,毕摩为集体(包括他们自己)举行仪式,他们不带走仪式中使用过的任何祭品。因此,仪式中不用瘪谷,其他祭品如米、酒、肉等的使用也极为慷慨大方,这是咪卡哈与传统仪式不同的地方。
(8)其他祭品:主要的是香、烟、钱、盐巴等。香在宗教活动中一旦被点燃,就意味着仪式开始,神灵一闻到香味,即可到达仪式之中。一个桌皮斗莫[5]只要把香点燃,就立即失去知觉,仪式的开始与否,是以点香为标志。因此,点香时,毕摩必须跪着磕头,表示对神灵的尊重,点香之后,即可念经。但一个仪式需要点几炷香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礼节的,一般是3的倍数。除了香以外,还有一些烟、盐巴、钱等。如同别的宗教仪式一样,这些东西是咪卡哈仪式中使用的传统祭品。
四、祭祀过程
咪卡哈活动的祭祀过程即是对天、地、人(祖先)举行仪式的过程。这个祭祀过程表示什么样的象征意义呢?笔者将作如下分析:
首先是“天”的象征意义。毕摩强调:“天是鼠年鼠月鼠日生”,但生天这一天的仪式却是祭龙,而非祭天。假如是祭天的话,应当祭天神彻格兹。[6]但人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到水井边祭龙神,祈求的神也是龙神而非天神。由此可以看出, “天”是一般性概念,而“龙”才是关键。龙神管水,人们为了水而祭祀龙神。人类祭祀龙神,而龙神又将水给予人类,这当中不难看出人类与龙神而建立的交换关系。祭祀活动反映出古代人民的生活片断,鼠日祭龙表明人们得到了水。水在彝族祖先的生活中是第一位的,生天之日,就是人们发现水源之日,这是鼠日生天最重要的象征意义。
其次是“地”的象征意义。“地是牛年牛月牛日生”,而这一天举行仪式是祭寨神。祭寨神的目的,除了请求神灵保佑外,主要还是纪念建立村寨时的活动。也就是纪念开寨时的活动。彝族先民在迁徒过程中,最先考虑的是水,找到水源后就选择地点建立村寨。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乡罗可村的一位毕摩向我讲述了他们家的迁徒故事:
我们马家是从峨山县一个叫“踏可咪真呻”的地方迁来的,具体时间老辈人也没有记清楚,我也不知道。人们走啊走,最后走到了对门的梁子上,实在走不动了,就坐在那里休息,人们四处瞻望,从那里看过来,发现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全部是茂盛无比的森林,森林上面还飞着许多老鸹,我们的头人说,那片森林里可能有水,没有水的话,老鸹不会在那里飞来飞去的。于是头人就派了几个人去查看,发现森林中不仅土地非常湿润,还有一塘清澈无比的水,很适合人居住,我们的头人就选择了这片森林作为居住地。村子被建在离水塘不远的地方,与水塘平行高度。村子上边的森林被保留下来,而下边的森林被开成土地。
从上面的迁徒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先找水,后建寨,这是一个普遍原则。但是,彝族人找到了水源,建立了村寨之后,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什么呢?我们从第三日的虎日(生人日)祭祀中可得到这个答案。
虎日被认为是生人(祖先)的日子,这天祭的是山神和猎神。山神是土地和山中万物的拥有者和管理者,人类要在山上定居下来,饮用山中之水,建立山中之寨,使用山上的土地等,不可避免地要与山神建立关系,即山神让人类使用其土地,而人类祭祀山神。就如F.K莱曼所说:人们普遍假定,土地最早和最终的拥有者是一些“鬼主”。……初次开辟某一土地的定居者必须同上述鬼主订下某种契约,据此,人神之间应保持沟通,以保证双方合作的条件可以持续,鬼主的要求可以适时得到满足(如洪物、祭品、禁忌等)。更为独特的是,鬼主与定居者之间排他性的权利,将传至定居地创建者的后代和继承人,直至永远。这便是建寨始祖崇拜的核心所在。”[7]从莱曼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彝族人祭祀山神之目的,就是祈求山神允许居住和耕作,从这一点上讲,最早祭祀山神之日,表明彝族人开始定居下来,开始使用土地,也是与山神定下某种“契约”之日。这就是虎日生人的核心思想。祭祀猎神的观念与祭祀山神的观念基本相似。
由此可以小结,尼苏观念中的生天之日,即是找到水源之日;生地之日,即是建立村寨之日;生人之日,即是定居和开发土地之日。这样的习俗一直传至定居地创建者的后代和继承人(莱曼语),是我们今天举行咪卡哈仪式的原因。如同竹园村的普明毕摩在解释为何要先祭龙后才立寨门时所说:先有水,后有寨,再有门。没有水,村寨就不能建立;没有村寨和人的话,哪来的寨门。普明毕摩的话,道出了彝族古代先民的建寨过程。
现在,我把咪卡哈仪式过程的深层意义用表格和图形表示如下:
|
日 期 |
鼠 日 |
牛 日 |
虎 日 |
|
传统观念 |
生天之日 |
生地之日 |
生人(祖先)之日 |
|
举行仪式 |
祭龙 |
咪卡哈 |
伯着勺 |
|
原始神灵 |
天神 |
地神 |
祖先神 |
|
所祭神灵 |
龙神 |
树神 |
山神 |
|
目的 |
水 |
村寨 |
土地使用 |
|
深层意义 |
找到水 |
建立村寨 |
定居和耕作土地 |
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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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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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人类居住和使用土地土地 |
|
保持连续的祭祀活动 |
从上图可以看出,人和神的联系,主要是靠这种不成文的“契约”来进行的。人和神都有目的和责任。在竹园村,毕摩们仍讲述着人与神如何发生争斗的事情。普明毕摩说,在很久以前,人不仅要举行祭神的仪式,还要把祭品一点一点地喂到神的嘴里,神常挑食,抱怨人类对它们伺侯不周,有一个人就趁神不注意时,把草木灰撒到神的眼里,爆发了人神矛盾,后来经过商谈,人继续保持祭祀活动,神自己吃祭品,但人类必须插上树枝,让神灵在树下吃,神后来也不吃祭品了,只要闻闻香味即可。
然而,人神关系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对于人类来讲,保持连续性的祭祀活动是很重要的,人类不仅要得到神灵的允许,在山上定居和使用土地,猎取动物等,还要祈求神灵保福保佑,不被其他恶鬼所害。作为回报,祭祀期间村民不得下田劳动,有的地方的妇女被禁止参加仪式,仪式组织者按严格的标准来选择祭品,如最好牲畜(全黑的猪)、最好的树枝(柏树、桑树和栎树枝)等。这些宗教原则就是“契约”中神灵的要求,从古代一直保持至今。而人从神灵那里得到的就是开发和使用土地,猎取动物,保佑平安等。
今天,土地的实际拥有者和控制者是人民政府。换言之,人民要开发和利用地土,就要与政府商谈,按政府的规章制度行事,“契约”发生在政府与人民之间。但这不是祭祀与被祭祀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政府有拥有权,人民有使用权。但为什么彝族人至今要祭咪卡哈呢?人们普遍认为,在神的领域内,原先的建寨始祖与神灵的“契约”并未完全失效,而继续在发挥作用,神灵既可以赐福也可降祸,为了得到福气,避免祸害,人们年复一年地重复着这个古老规矩。
五、 小结
本文分析了彝族尼苏人咪卡哈仪式中神树、寨门、祭品和祭祀过程的象征意义,这些象征意义是联系在一起的,无不反映出彝族的历史和文化。咪卡哈树是整个活动的中心和神灵的集散地;寨门是人鬼的分界线;祭品以其种类不同,象征意义也不一致;祭祀过程反映出深层的象征意义,它在所有象征意义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总之,天、地、人——水、村寨、土地使用,这是个永恒的主题,它反映出的是一种人与神灵的关系,一种彝族祖先对于生态知识的应用和对于环境的适应过程。
参考文献和注释
[1] 张纯德、普章开:《滇南彝族祭大龙》,载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编《彝族文化》1991年。李先绪:《云南南部彝族祭大龙》,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
[2] Victor Turner. The Forest of Symbols: Aspects of Ndembu Ritual.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67.
[3] Nicholas, Gregor. Broken English, distribeuted by Sony Films in 1996.
[4] 彝族、哈尼族、拉祜族等彝语支民族每个村子都有两道大门,有一道是人通行的,还有一道是神灵通行的。
[5] 桌皮斗莫也叫彻能莫,是尼苏社会中的宗教活动者,她们能跟鬼神交流对话,从神灵得到解释,并告知人类,她们也举行赶鬼或者叫魂的仪式。
[6] 彻格兹是天神,它是万物的创造者。
[7] F.K.莱曼著,郭净译:《建寨始祖崇拜与东南亚北部及中国相邻地区各族的政法制度》,载王筑生编:《人类学与西南民族》,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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