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饮食、服饰、歌舞
1、居住
由于历史的原因,彝族喜住高山,认为河谷平地炎热容易生病,高山气候凉爽,可以发展牛、羊等牲畜以满足待客、黄、白喜事及迷信需求,故多在海拔2000米左右的缓坡地居住,以一个家支聚于一个村落或数个村落,这就形成了家支力量的相对独立性。
(1)住房。彝族居住高山,他们居住的房屋就只能取材于山上的竹木和山草作为建筑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彝民迁居不定,居住简陋。住房低矮简陋,以带叉的木棒作支架,利用圆木劈成木片排列为墙,或以竹笆为墙,房顶用竹笆或木瓦板盖之,故称笆笆房。样式多一排三间(或两间),中间一间开大门,正中设火塘,是起坐和活动的中心,也是招待客人的地方。两侧为卧室,并兼作堆放杂物之用,一般不允许外人入内。竹笆房难防风雨,遇大风多被连根拔起。少数殷实定居家庭住房则以土木框架上盖土瓦或木瓦板。室内除堆放粮食和生活、生产用具外别无他物。个别有自制简陋的木制家俱,如粮柜、菩萨柜(祭祖用)之类,也无装饰,多无床、被。有床者床多为木棒捆制,铺以竹笆和毛制垫毡。一般人家在火塘边铺竹笆,平时当凳盘腿而坐,夜为床铺和衣而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石棉彝族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多为土墙瓦顶住房,也有砖瓦房,结构也在向汉族房屋发展,有条件的还用石灰粉刷墙壁,铺水泥地板。室内也有了木床和各种家俱。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村寨里通了电,现代家用电器已普遍出现在彝族家庭,但家里用火塘的生活习惯基本没变。
(2)、火塘。彝家屋内三件宝,一是中柱,二是门槛,三是锅庄。它是菩萨,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向火塘吐口水,不准用脚踏或用物敲打三锅庄和门槛,违者要受斥责或赔礼道歉。火塘设在堂屋中心,塘边围有石条三节,石条三方立三根石柱,即是三锅庄(彝语叫嘎洛)。以三锅庄为中心分成三方座位,靠右侧为主人座位,左方是来宾座位,下方是儿童、奴隶等下人座位,等次明确,不得违反。火塘为常年取暖之用。三锅庄上放或吊铁锅,常年煮饭用。有的人家在火塘上放铁制三角架放锅做小型饭菜或吊勾挂吊锅烧开水。堂屋既是吃饭的地方,也是睡觉的地方。在堂屋火塘上、左、右有竹席作坐卧之用。
(3)、灵台。设在堂屋上方座位的右面的墙上,有的是木柜,有的是用竹笆放在木架上代替。每逢火把节、彝族年、久别亲人以酒拜访及女儿、女婿带鸡蛋、酒等回访娘家,首先都要在灵台上供奉祖先才能食用。灵台禁止别人看,更不能用手摸,否则就是侮辱祖先。
(4)、家俱。由于经济技术落后,传统农具、工具都简单原始,质量低劣,用具有部分木、竹、藤质和烧瓷。农具是向汉区购买,或用山货向商贩换取。竹质、藤质工具有本族工匠制。彝族习背不习挑,故无箩篼。富裕人家有大柜、小柜,用于储存粮食或肉食,保存衣物、首饰及贵重物品。大柜上面可以住人,也可以放衣物。第一类大型的用具是竹编囤包、围席,用来储藏粮食或杂物。将洋芋或玉米棒放在围席内。玉米种子撕裸留皮结捆悬挂在屋檐或畜圈楼角挑梁上面,春耕下种时取用。石棉彝族的炊具和餐具除少量从汉族地区交换来的铜制品以外,为竹、木为原料的自制品,如用竹木精制而成的木碗、木勺、木杯、木盘等,木器制品漆以黑、红、黄相间的花纹,做工精巧,耐温耐腐。但主要用竹质小簸箕装饭,木魁装菜汤,吃饭、菜不用筷,而用马匙(木制小瓢)。吃砣砣肉用手抓。没有桌凳,普遍坐地就餐。粮食加工用手磨,现在多数使用电动磨面机。
2、饮食
彝族居住高山,气候寒冷,农业只能生产高寒作物。因此,他们的饮食就以玉米、荞麦、洋芋、燕麦等粮食为主。过去,由于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刀耕火种,产量不高,彝族家庭普遍缺粮,吃粮的方法也很简单,一般是蒸、煮或熬成面糊而食,逢年过节偶尔能吃上一次细粮。
彝族有饲养家畜的习惯。家畜多为猪、黄牛、山羊、绵羊等,家禽只有鸡。但平时很少吃肉,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祭祀、做法事、驱神撵鬼或招待贵客时才能杀牲畜。此时,将猪肉或牛羊肉砍成拳头大块放入汤锅里煮,待肉刚熟捞入簸箕或木盆内,稍凉,撒上盐、花椒面、辣椒面及“木苦”(彝语)木姜子粉,将簸箕或木盆不断摇晃,使作料均匀地撒在肉快上即成砣砣肉。砣砣肉味香可口,肉虽肥而不腻、瘦而不绵,是彝族待客的好食品。
由于高山气温的原故,很难种植蔬菜。但在彝族地区很适宜中元根萝卜,县域彝族喜欢将元根萝卜切成块或片,晒干储存,以备常年食用,元根萝卜叶则用沸水烫后捞出,放入木缸,让其发酵变酸,在捞出晒干变成干酸菜,作为常年煮汤食用,也可用其代石膏点制豆腐。此外,彝族地区也产南瓜、四季豆等季节性蔬菜。
县域彝族人喜欢饮酒、抽烟。饮酒是共同的嗜好,在婚、丧、祭祀、年节或待客时以酒作为祝贺品或祭品,便养成了饮酒的习惯。抽烟则喜欢自种的兰花烟,因这种烟的叶片小,只能揉碎用烟斗吸,老年人几乎都有一个自制的烟斗,简单的用石头磨成烟嘴和烟斗装上竹竿可成;讲究的便用玉石头包上铜片,并饰有花纹,极为精美。
石棉彝族的饮食习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已有极大的变化。由于推广农业科技,精耕细作,粮食产量大大提高。他们便用洋芋、玉米等粗粮换成大米。吃肉的方法,已不尽是砣砣肉了,基本都有腌制腊肉和采用煎炒方法。蔬菜的品种也大大增加,而且自食有余还向市场销售。
3、服饰
石棉境内彝民保持传统服装款式,男、女皆穿开襟窄袖上衣,袖口、领口和襟边绣有花边。佩带耳环(男子左耳、女子双耳),有条件的佩带黄、红、绿色株子;没有条件的也要穿一根黑线在耳上。老少均披一件擦尔瓦,用以御寒防风雨。男性头上留有一绺头发,称为“天菩萨”,被视为命根子,是不能触摸和亵渎的。一般头上包黑色的窝铁(头帕),头帕搓成条状缠成交织圈或并列性,青年男子头帕上缠有“英雄结”。裤脚较宽,约0.6至1米;赤脚或穿自制草鞋,打绑腿。女子头顶饰花方帕,发辫压在帕上,帕的前沿遮额,后沿盖颈;生育后换成荷叶夹层帽,帽后正中饰有箭条。幼女则饰以齐腰绣花条饰。衣长至膝、袖长过腕,袖口较窄,下身穿长拖及地百褶裙,裙右侧佩有三角形饰花包,下断垂有彩麦穗。以盛零碎小物。贫富悬殊在服饰质量、款式上有明显区别。黑彝服饰原料、质地较好,或全毛自制品或为汉区换来的棉制品,妇女头帕、上衣不用鲜色做饰,以黑色做底,素衣宽饰,显得庄重。中年妇女多以青布蓝花或蓝布清花的花边为饰。姑娘衣饰选用选用鲜色,但只微作点缀不大片使用。头帕素净无饰或用绿、粉红色点缀,折叠层数略少。裙长,褶纹较多,裙边镶贴的黑布条要宽,不外露趾,行动曳地有声。饰品多为金银。其它等级,按家庭经济状况在服饰的质地上也有所区别,多以羊毛或麻自制衣裙。姑娘头帕花俏艳丽,折叠层数较多;衣服色彩鲜艳,以红、黄、绿为底,绣有铁链、铁环、波浪、南瓜籽、羊角、羊蹄、鸡冠等纹样。裙以黄青、黑色相间,褶较少,不及黑彝妇女裙长,便于参加生产劳动。手饰品多为粗劣品。
擦尔瓦、批毡和褂褂是县域彝民最具特色的外套服装。擦尔瓦(彝语称瓦拉),从质地上分为两种,一种以羊毛做原料,织成人字纹条幅裁剪而成,形如果战袍,长及胯底垂穗盈尺,保持原色,或染成青、蓝色,于肩部和底边饰上盘花、贴花等;一种以牦牛毛为原料制成,长过膝,下边留有短穗,厚实较重,御寒防雨之用,彝语称“布里瓦拉”。批毡(彝语称市都或杰史),用上好羊毛精擀细制而成,形如蓑衣,长不过胯,染以青色为主,无饰,原料以纯羊羔毛为上品。擦尔瓦和批毡是彝人必备物,白天披之御寒防雨,夜间盖之暖身,身居野宿皆缩头其中,裹之而息。批毡还是县城彝族的寿衣,彝人去世时将其与尸体一起火化。褂也常见,主要有两种:衣是以批毡料做底,在领周、肩部及衣襟两边饰有波浪、瓜子等纹样,美观大方,穿着方便,深受青年彝族男女的喜爱;另一种是采用碎布缝制而成,是肩挑背磨的保持用品。
民主改革后,石棉彝族男性中老年人多穿民族服装,青年则喜欢穿汉装。妇女的服饰却没有多大变化。无论是男女皆有披批毡和擦尔瓦的习惯。八十年代以来,男女老少皆以穿汉装为主,仅在节日或本民族集中的重要场合穿民族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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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彝风彝俗——生活习俗
■ 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 沈永华
发布时间:2004-11-11 16:15:37 原出处:彝族人网
4、歌舞
县域彝族能歌善舞,尤其是在节日或婚丧期间借传统民歌抒发内心感情。歌词的内容丰富,有庆祝歌、哀悼歌、祭祀歌、寄情于恋人或亲友的情歌,即兴抒发,活泼自由。尤其是赞歌、贺歌豪迈奔放,令人激动;哀悼、祭祀歌低沉忧伤,催人泪下;情歌悠扬婉转,悦耳动听。乐器主要有月琴、竹笛、马步、口弦。月琴如琵笆,用马尾做弦,或二弦,或三弦,以拨子弹奏。马步用竹子一端开口,一端留节,留端以口夹竹叶片,吹时嘴含竹叶片,吹吸震动发音。口弦有两种,铜制或竹制,有两叶也有三叶,每叶长短不齐,吹奏时嘴含叶片吹吸,用手拨弹,调拨出不同的音符,是最受姑娘喜欢的乐器。节日或婚丧时还有摔交、斗牛、斗羊等娱乐活动。
(二)传统节日
彝族过去用十二支纪年、月、日。依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的序次,以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相代称。用十二属相代十二地支,如子鼠、丑牛、寅虎¨¨¨,依此推算年月。一年十二个月,每月三十天,不分大月和小月,剩下的五天不计入年内,作为过节时间。石棉彝族的传统节日有火把节和彝族年。各地过火把节和彝族年的时间不一致,各村寨也不一致。
1、火把节。彝语叫“都则”,在每年农业六月十六至三十之间,是彝族极为隆重的节日。各自然村落按各自的具体情况或习惯自择吉日举行。节日时,人人身着盛装,以村寨为单位杀牛宰羊,村民分食牛、羊肉。每户人杀纯黄、纯白子小鸡一只,备酒和水煮荞馍祭祖。人口聚居集中的村落有时还举行斗牛、斗羊、摔交等活动。夜晚,老人门聚在一起饮酒聊天,青少年则“都戈”(打着火把在庄稼地里转游、叫唱),杀虫灭灾,祝愿吉祥丰收。火把在歌声、笑声的伴随下,翻滚着来回穿梭,夜幕中火龙嬉戏,火环滚动,令人眼花缭乱。火把节有一只歌(土司用牛过、富人用羊过、鳏夫用蛋过、寡妇用野菜)深受彝民的喜爱,每个人都能哼几句,曲调悠扬、深沉,容易传唱。关于火把节的传说众所纷芸,但普遍认为,从前天神恩体古兹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儿子叫斯若阿比,人间贫困人家出生的黑体拉巴有拔山之力。有一天,斯若阿比找黑体拉巴摔跤比赛,结果斯若阿比被摔死,激怒了天神,天神派大批蝗虫到人间索求赔偿。眼看人间蝗虫成灾,勇武的黑体拉巴在六月二十四日晚上带领彝民点燃松明将蝗虫烧死,保住了庄稼。此后每年彝家都要举行火把节以示记念,庆祝丰收,庆祝胜利。
2、彝族年。是彝族盛大的节日。彝语称“枯史”,在每年农业十月十六至三十之间,具体日子由各村自择吉日,过年时间为三天。节日期间,家家户户清扫房屋、清洗用具。小伙子们分组到各家宰杀年猪,猪以死得快、血流得多为吉利。剖腹后要看胆和膀胱,胆汁多兆吉祥,人丁兴旺,尿多兆来年大丰收。饭前祭祖,祭祀的食物要保留三天,祭祖并由家长念完一段求平安、吉祥的话后方可开饭。夜间需要有人在火塘边守岁,火塘中的火不能熄灭。第二天,老人逐户喝酒庆贺,彝语为“紫依簸”,青少年自发聚集在一起举行喜爱的活动,亲戚之间开始走访拜年。通常是嫁出去的女儿向父母拜年,女婿向岳父岳母拜年,孙儿孙女向爷爷奶奶、公公婆婆拜年。拜年的礼物通常是一至两快肥膘肉、香肠、白酒、米酒、大米、挂面等。受拜的人除殷勤招待外,要回赠“卡把”(礼钱),通常是回赠钱、鸡、猪、羊等,第三天是年节结束的日子,鸡鸣前家家户户在虔诚地祭祖后,欢送祖先灵魂归天。据说祖先在归天时要清点人数,故男女老幼都来送祖,送行者在心中默默祈祷来年吉祥如意。
过彝族年时,如村寨里有无力杀猪、宰羊、买酒的贫困户,全村寨的人家都要去送肉、送酒,使他们的年也过得好不逊色。
(三)婚丧礼俗和信奉禁忌
1、婚姻。民主改革以前,县域彝族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制,殷实人家也不乏一夫多妻的现象。有许多不成文的婚配习俗,如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姑舅表有先婚和姨表亲不婚,禁止于麻风病、精神病、狐臭等病患者或其直系亲属通婚。婚姻关系的确立在包办和买卖的基础上,女子的身价与其地位的贵贱成正比。近年来,女子的身价与其受教育程度、工作性质、家庭情况及相貌有直接的关系,并有不断攀升之势。
彝族是有父母包办的童子婚,一般不存在婚前交往或恋爱。个别婚前恋爱交往,只要是门当户对的婚姻对象,社会并不干涉,对子女的贞操要求严格,如果有婚前性行为或婚前怀孕生育,要受人耻笑,女方家里也不光彩。结婚和安家是两回事。订婚或结婚一般都未成年,故结婚而不同居。安家是结了婚由又到成年,故要同居,才是名副其实的夫妻。订婚在出生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结婚以女方年龄为标准,7、9、11、13、15、17、19岁等单龄为俗定婚龄,19岁为最佳。在上述年龄内越早越好,越为贵重;大龄才订婚结婚要受人鄙视。
婚姻的传统规矩是:“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结婚必须靠媒人,无媒人介绍,未经父母同意或不花经济的婚姻是不体面的。经过订婚、结婚,男、女方不愿对方,一般翻倍赔偿,有的甚至是重价赔偿。妇女丧夫以守寡为荣;要嫁则由死者的兄弟上门或转房,不能嫁外人。青年男女相爱,但不属结婚对象的必然受阻,感情深的就一起外逃,或者订立生死盟约,自杀殉情。童年结婚,而且又是包办婚姻,长大成人后大多数不满意,自己选择夫妻,亲家变成仇家。以往彝族的冤家械斗,多数由婚姻问题引起。妻子跟人逃跑是最大的耻辱和冤仇。一旦有妻子被人拐走的事情发生,男家对女家和拐走人家要拉牛拉马,打冤家。近年来,自由恋爱结婚的不少,但童少订婚、不到年龄结合和包办婚姻的情况仍然存在。
订婚是彝族婚俗中必经的过程。选择对象先找舅家和姑妈家。姨妈家的女儿属于亲兄妹,禁止通婚。选好对象后,托夫呷(媒人)说亲,夫呷男、女皆可充当,职责是介绍双方的门第家境,参与女方身价(黑彝或富裕的白彝说亲讲千百两银子,一般的只有几十、几百两银子。女子身价越高,身份越高贵)的协商,夫呷同求婚男子到女家,带上一镡酒,座谈,介绍情况,推算生辰八字,只要两命相合,经双方同意即择日订婚。订婚分别在男、女两家各举行一次,谁在先均可。到女家订婚,男方或多或少付部分身价,并有泼水仪式,杀小猪待客,忌杀山羊。结婚前请毕摩或懂八字、历法的长者合算男、女双方及父母的生辰八字,双方八字相符或无大凶,则由男方择吉日成婚。
结婚,选择在冬天的吉祥日子。男方派人通知女方婚日时,带酒一坛,嫁妆一套。双方住地较近的,婚前一天,男方派蟹姆(一至两位男青年,多与男青年同辈)前往女方家接亲。女方请来新娘的姐妹或朋友,她们要向蟹姆泼水。晚上有哭婚之俗,姑娘们围着新娘唱《妈妈的女儿》,唱述女儿对妈妈和亲朋好友的思念,至伤感处,泪流满面。此外,女方在婚前几天要节食,有饿婚之俗,因为送亲的都是新娘的哥哥、弟弟、叔叔之类的男性(新娘的父亲不得参加),以防结婚那天拉肚子或身体不适而遇尴尬。婚日一早,好友们为新娘换上嫁妆,由蟹姆抢婚,即姑娘们围住新娘,蟹姆必须触及新娘,并不能被新娘们捉住,捉住则受罚。婚日,新郎家大宴宾客,新娘一到便举行摔跤仪式。晚上,主客双方对歌达旦。婚期根据双方住地远近,少则一天,多则三天或五天。婚期满,新娘则随送亲者返回娘家,男方要派人护送新娘并送酒、肉、鸡蛋、糌粑等。女方家宴请宾客,并由对歌、泼水等仪式。新娘居家一段时间,男方择吉日通知女方举行以来姑(由新娘的父亲和几个男性护送新娘到婆家)仪式,婆家请来毕摩握古比点神水,姑娘正式成为婆家人。
妇女怀孕期间不讲求特殊营养食品。分娩请邻居有经验的妇女接生,少数由丈夫接生。邻居或亲友听到分娩的消息都会主动看望或服侍产妇、婴儿。产妇家要杀鸡一只,既给产妇吃,也来招待来者。产妇的生活视经济状况而定,有的吃一般伙食,有的吃鸡蛋、肉、甜酒、蜂糖等。禁风、生水、吃青菜等凉性食物。第三天,将婴儿抱出见青天、剪头发、取名。
妇女不生孩子或只生女儿,是丈夫重婚的理由。民改前的婚俗,男子才有财产继承权。有男孩,财产不会被吃“绝业”,而且可以保卫祖宗灵牌,可以壮大家支力量。所以,如妻子不生育或只生女孩,丈夫就必定讨小老婆。
石棉彝风彝俗——生活习俗
■ 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 沈永华
发布时间:2004-11-11 16:15:37 原出处:彝族人网
妻子对丈夫的父亲只能叫姑爷、舅舅,不能称“爸”;对丈夫的母亲称姑妈或舅娘,不可称“妈”。媳妇对公公婆婆要象对父母一样尊敬和孝顺,公婆对儿媳要象女儿一样爱护。彝族公婆与媳妇打架的情况罕见。公婆、媳妇可以同席吃饭,但不能相互取笑,更不可有羞耻言行。媳妇可以进公婆寝室,但公公禁止进媳妇寝室,不能坐媳妇床铺。弟可以与嫂取笑,哥哥不能与弟媳调侃;弟媳之间同席吃饭,哥哥处于公的地位,因为“长兄当父,长嫂当母”。哥哥与弟媳间很讲究,不能同坐,不能走得过近,有过失的一方要出言道歉或打酒赔礼道歉。即使过去相好,一旦变成哥哥与弟媳关系,就必须严肃面孔,不再接近。
彝族自古包办、买卖婚姻为主,由父母和亲叔伯兄弟作主,拖媒人说合。贯彻《婚姻法》前,普遍存在一夫多妻的现象,原因是:多妻表示有权势,荣华富贵;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旧观念;前妻无生育或只生女不生儿,为了传宗接代。
通过民主改革,尤其是贯彻执行四川省革命委员会(1976)58号文件,改革彝族旧的婚姻制度,实行新婚姻法,转房等陈规陋习逐渐消失,包办、买卖和早婚现象有所减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意识得到了更新,婚姻自主、自由恋爱、婚事新办、从简的彝族婚姻新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2、丧葬。
石棉彝族,极为崇拜祖先。他们认为,人死灵魂在,因此,对丧事极为重视。村寨里凡有丧事,全体都要参加,哪怕和死者有冤恨的人也不例外,人死百事了,不记前嫌。他们尊重老人,老人的丧更要办得隆重。如果死者家庭贫困,没有经济能力承办丧事,全村寨的人都会尽力帮助,把丧事办理得一样热闹。他们认为有的人死后变成神,有的变成鬼。变成神的时时刻刻保佑着后代的安全和五谷丰收、六畜兴旺。变成鬼的,只能在地上危害人类。在生时品格极坏,穷凶极恶,无所不为的人或冤死和凶死者变鬼的可能性极大。
人死后为死者梳洗换衣,裹上披毡,曲身放置灵床。先通知村寨里的人,再请几位小伙子分赴各村寨和住有死者亲属的各地报丧,得到噩耗后,各地亲属的邻居要一同前往吊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吊唁仪式的规模大小随死者家经济条件而定,吊唁者皆备酒作祭礼,着盛装,骑骏马以炫耀家支富有。为颂扬死者生前辛劳有对唱和合唱之俗,死者无子女则无此颂唱。夫妻一般没有公开向死去的对方嚎哭之习。
出葬前请毕摩或懂故吗呷吗(送灵归祖籍)的长者,为死者的灵魂开路,将其送回祖先居住的窄窄仆乌(今云南省昭通地区),与先人团聚,以免成为孤魂野鬼。火葬场地由毕摩或懂阴阳历法之人根据死者的生辰和当日的属相等选择方位,再定地点。出葬时由两人执两火把,分别提一只打死的黑(黄)色小猪(未阉)和一个火烧荞馍在前,由四人抬尸随后,并鸣枪。火葬坑上的柴堆根据死者的性别堆放不一,男性每层码九根,共架九层;女性每层码七根,共架七层,一般不能添减。尸体按一定的方位和衣放在柴堆上。烧尸者(外家支人)持火把按一手一足一左一右两个不同的部位点火,不能加助燃物。着火后由烧尸者专人负责。火化后,骨灰的处理分两种:一是不拾骨灰,将原坑的土掩盖,并在四周铲土垒成小土包;二是用裹尸的白布缝小袋盛骨灰,带酒、糌粑面和煮鸡蛋送到深山,撒到茂密的竹林里,以祈子孙兴旺。县域彝族在丧葬中必备小猪一只、公绵羊一只、荞面烧馍一个。所杀牲畜均待客,杀牲越多越荣耀,故宰杀七八头牛的并非少见,由此形成的攀比之风盛行。
未满周岁的婴儿夭折,实行土葬,找一僻静的树下挖坑,将婴儿裹衣立放土坑埋葬。麻风病人死去也要实行土葬,凶死者不能抬进家门,葬时尸体不能抬上肩,一般在出事地点附近或到河边火化,骨灰待河水暴涨而冲走。丧葬后请毕摩做“清净”,以求后人吉利。
县域彝族的丧葬习俗至今无多大变化。
3、礼俗
彝族是父子联名。历代相连便可以识别出家支的血缘关系。故以父子联名相称,便是尊称。特别熟悉的人,单称名字,又表示亲切。
彝族人好客,待客人简单而真诚。贵客到来,举家出迎。好友到来,拉手、拍肩、问安。无论来得远近、客人生熟,不论什么民族,来家的都要招呼进屋坐,安排食宿。来客招呼在火塘边“嘎哈”(上方)就坐,不让其坐“嘎几”(下方),以示尊敬。客人落坐后,主人先在火塘内加柴,烧成熊熊火焰,屋内充满明亮和温暖。接着敬烟(兰花烟)敬寡酒(无下菜酒),不会喝也要尝一尝,否则是对主人不恭。然后主人宰牲待客,杀鸡为普通招待,杀羊和小猪为上等招待,杀牛为特殊招待。猪头或牛羊膀肉舀给谁,就表示招待谁。吃肉时又敬酒或者喝转转酒。
彝族好酒,待客必须有酒,称为无酒不成席,通常每家都要贮存,保持不断,如果来客无酒,要专门派人买酒或借酒。
尊长爱幼是彝族人的美德。在路途上遇见长辈,幼辈必须先招呼,待长辈走后幼辈才能走。在家里,要请长辈先入坐后,幼辈才能入坐,长辈上座,幼辈下坐。
彝族人极尊重家支辈份和兄弟房次。如长房哥哥的儿子,不管年龄再小也是哥哥;幺房弟弟的儿子,不管年龄再大也的弟弟。
有女性在场,不能说污秽亵渎的话。
4、禁忌
奴隶制社会特有的特有的伦理观念的存在,形成了县域彝族生活中诸多的因人因地而不同的禁忌,他一方面成为精神桎梏,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给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起着习惯法的作用,给人民行为以特定的规范。主要禁忌有:某些村落视某株树或某块石头为神,忌讳毁坏或移动;有些家族在杀猪时忌讳狗舔食洒在地上的血,忌讳在祭祖前将年猪肉待客、在不吉利的日子宰杀牲畜,忌讳第一次从囤里取粮食给他人;忌讳生人跨如供奉神灵的地方;忌讳抓扯男人的天菩萨(男子头顶的长发);忌讳无故给他人带镣铐;忌讳上下辈男女或兄妹之间过分开玩笑或说粗话;忌讳女人在丈夫的兄辈和父辈前揭头帕或梳头、用女人的头帕打人;忌讳女人上房顶;忌讳吃狗肉、猴肉、马肉,忌讳在属猴的日子鸡生蛋;忌讳牲畜钻背篼;忌讳在平静天气中看到旋风;忌讳用手指彩虹,彩虹落处的水不能喝,雷击过的树不能烧或用;忌讳乌鸦、猫头鹰、狐狸在自家周围叫;忌讳见到蛇吃青蛙或交配;忌讳母猪吃猪仔、牲畜生怪胎、母鸡吃鸡蛋、母鸡学公鸡叫、半夜鸡惊狂叫等。不准用脚踏或用物敲打“三锅庄”,不准向火塘内吐口痰;禁止客人到“哈苦”贵房去,客人只能坐“嘎喇”方位;忌讳公公与儿媳、兄长与弟媳之间过于接近或开玩笑;忌讳妇女跨过男人的衣物,更不能从男人头上、身上跨过;忌讳在不同辈份和严肃的场合放屁;禁止骑马过别家门前,途中遇见长辈或兄长要下马招呼;忌讳客人把端出的饭、菜、汤吃光,必须有剩余;禁止在席上敲打餐具;不准乱打别人的狗;禁止捕杀布谷鸟;夫妻之间不能称对方姓名;严禁别人蔑称倮倮、蛮子。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文化的普及和人民意思观念的更新,一些防碍生产和生活的禁忌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但一些礼节性的习俗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尊重和保护。
5、信奉
(1)神灵崇拜
县域彝族处于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和万物有灵信仰阶段。图腾以龙虎为主。彝民认为万物有灵,每个不同的物体或生命都附有不同的灵魂。相信人的灵魂不灭,死后灵魂脱离尸骨而存在,社会生活中充满着迷信和禁忌,神鬼主宰着和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彝民相信鬼神的存在,相信神能保佑人,鬼能作祟害人,鬼神的来源或人或物,鬼的形状五花八门,名称也形形色色,诸如天神、山神、水神、树神、岩神、家神、野神,以及什么汉人鬼、吊死鬼、麻风鬼、痨病鬼、公鬼、母鬼等等,认为这些神鬼主宰和支配着人们的祸福,所以,人们的许多活动都要听命于鬼神,对鬼神祈求、依仗、问讯、借助或与之斗争,以达如愿世人。通过巫术,神鬼与世人发生直接的关系。故凡有婚姻、丧葬、疾病等,须问卜祈示,通过诅咒、祭祀等活动疏通人与鬼之间的各种利害冲突;卜问吉凶,祈求保佑,达到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之目的。
(2)毕摩和苏尼
巫师主要有“毕摩”和“苏尼”两种。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信仰和对自然的许多不解,经过他们的渲染和制作,一些精神的东西更加形象化和人格化,同时也将他们自身神化起来,变成人神人鬼之间的媒介和神权行使者。
石棉彝风彝俗——生活习俗
■ 中共石棉县委办公室 沈永华
发布时间:2004-11-11 16:15:37 原出处:彝族人网
毕摩意为祭师或经师。是彝族中有文化,识彝文的人。彝族的经书,用彝文书写记载。要称为一个毕摩,必须从师先学彝文和学习祭祀的仪式。初学的人叫毕惹(实习经师),数年毕业后,有老毕摩赠经典一套,独立司事。毕摩被神化了,认为毕摩是天神派到人间来的,是能走阴还阳的人物。人们如有求于祖先和神的保佑,或需驱邪求福,都必须经过毕摩去转达。如对毕摩不敬,无疑于对祖先和神的不敬。因此,在彝族的生活中,几乎随时都离不开毕摩。婚、丧、祭祀,自然灾害,庄稼歉收,人畜疾病,甚至家中发生小事,都会要求毕摩的帮助。毕摩的职责,就是专门为人们主持祭祀仪式、做道场、请神送鬼、驱灾祈福、握古比、招魂、治病、择日、合婚、安葬、占卜代神裁判等等。在进行这些活动中,他们自有许多经书为依据。毕摩都是世袭,有固定的家族,来往于各等级之间,以阿鲁、吉克、沙马依火、的惹等家族专司。主要的法术是:打木刻、摸油锅、舔铧口、占卜等。占卜又有蛋卦、木卦、鸡舌卦等。在作这些法术时,摸油锅,要把手伸进滚烫的油锅里去。舔铧口,要把铁铧烧红用舌头去舔。毕摩在众目睽睽之下去做这些法术,人们自然相信这是得到神助,对毕摩产生极高的威信,对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判断的每一件事,都会深信不疑。毕摩主持的祭祀活动中,以做道场最为隆重。道场有活道场和死道场之分。活道场,即较殷实的人家为活着的老人或其他特殊情况为活着的人做道场,让其死后瞑目。活道场可以不做,但死道场不可不做,这辈人不做,后人都必须补上。做道场必须备鸡三只、羊三只、猪三头,宰杀牲畜越多越为荣。握古比是祈祷合家平安、人丁兴旺的活动,杀牲一般用绵羊,富有者以牛为荣。握古比在家举行,先根据所用牲畜将古公(树枝加工而成)插于锅庄左侧墙角,毕摩念告一段则杀牲畜,烧肝、脾吃,彝语称“舍弗则”。吃毕念平安经,最后食煮熟的牲畜肉。结束后主人要给一定的辛苦费。石棉彝族中比较盛行握古比,新婚嫁娶、喜添新儿都要举行。平时,为求吉利,每户人家一年少则举行一次,多则不限。
苏尼意为巫师。是彝族迷信职业者。从事驱鬼、咒鬼和招魂等活动,不从师、无经典、不世袭。专司此职之人多为久病不愈者,胡言乱语,说遇见某仙逝的苏尼,人们就认为苏尼的灵魂附了他的体,这样就成了苏尼。也有极个别的因多灾多难、占卜问经后,认为当苏尼能消灭灾难而当苏尼。苏尼的主要法具是带柄的羊皮鼓。鼓柄是兽形木质,柄头上挂铜铃,鼓内装铁块或石子,有的装粮食籽粒。打鼓棒为竹、木制三弯形。法事是借助巫师先辈或名巫师灵魂,神力附体,一般是在夜间举行,进行时全身抖动,大肆摇鼓、敲鼓,埋头闭眼,跳跃不挺,狂吼大唱,声嘶力竭,扑倒地上颤栗不止,多时后由他人扶起。法事弄得气氛紧张、神秘、恐怖。苏尼没有拜师受业,全属自编自演,有的模仿毕摩的一部分经语,法术、法事简单粗俗,地位、威信低于毕摩。主要是为人驱邪、撵鬼、招魂或简单占卜。也正因为他们的法事简单和形象,人们往往愿意请苏尼。
(3)占卜
县域彝族的占卜术较多,多为毕摩、苏尼占卜。常见占卜有以下几种。
特衣恒(看经书),多为毕摩掌握,根据宫命或生辰查翻经文,预知求卜者的吉凶。
看鸡蛋,木碗盛水,取鸡蛋穿小孔,由占卜者持蛋擦求卜者全身,并念咒语,后让求卜者对孔吹气,将蛋打入木碗中,观看蛋清围绕蛋黄在水中形成的图案预测吉凶。
炙羊膀骨,彝人平日杀羊多留羊膀骨作占卜用。占卜时,用艾叶草点上火按一定的方位在羊膀骨上灼烧,代烧出裂纹,观裂纹的形状预测吉凶。
观鸡舌,看猪、羊脾、胆:彝族在喜事或待客杀鸡时看鸡舌、观脾、胆判吉凶,鸡舌在煮熟未放盐前取出看舌尖的弯曲方向预测吉凶。杀猪、羊的,剖腹取出脾、胆观看,脾以肥厚平展为吉,胆汁以浓多为祥。
打木卦,持刀在木卦上边砍边念咒语,根据所砍痕迹的单双数预知吉凶。
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和普遍传播,促进了彝族人们的身心健康,认识得到了提高,彝族青年一代迷信思想大为减少,但至今在石棉彝族地区,仍有彝民有病求神不求医,一些老年人仍流行请毕摩、苏尼逢凶化吉,搞法事活动。
(四)语言文字
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族支,县域彝语属北部方言区圣乍土语,语音、词汇、语法与规范化的凉山彝族相差无几。规范化的凉山彝语以圣乍土语为基础语言,并以喜德县彝语语音为标准语音。县域彝民都从喜德或临近喜德的越西、冕宁等地迁入,故语言与规范化的凉山彝语方案无多大变化。
县域彝语在语音上的特点:1、元音少(10)个:i ie o uo a e u y ur yr。2、辅音多(43个):b p bb nb hm m f v t dd nd hn n hl l k g mg hx ng h w z c zz nz s ss zh ch rr sh r j q jj nj ny x y d gg nr。3、元音都是单元音,没有复元音。4、元音在发音时根据肌肉的松紧可以分为松元音i e o u y,紧元音ie a uo,紧喉元音ur yr。5、辅音多且齐,可以分为清音、浊音和鼻浊音,三者鲜明对立。如da(从)、dda(可以)、zy(种)、zzy(骑)、nzy(作主)。6、在一个音节中辅音只能置于元音之前,不能置于元音之后。7、声调有四个,高调在音节末尾用“t”作符号表示;次高调用“x”作符号表示,中平调无符号表示,低降调用“p”作符号表示;表次高调的音较少,无单独文字,在中平调字的头上加“⌒”表示高调。8、有的声调不仅有区别词义的作用,还有区别语法意义的作用,如nga(我)、ngat(我的)。
词汇的特点:单纯词和复合词较发达,派生词较少,构词的附加成分不多;名词、动词、形容词的联绵比较丰富;在词汇体系中拥有丰富的同义词和反义词;大量吸收其他民族(以汉族为主)语言成分丰富本民族语言。
语法特点:语序为主语—宾语—谓语,即先主词,次宾词,最后动词;修饰词一般放在被修饰词之后;用做谓语的形容词、动词用重叠、变调表示疑问。
彝文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相传为比阿斯拉则(毕摩始祖)创造。一直多为毕摩所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彝文作了大量的收集和整理,制定了凉山彝语拼音方案,1952年至1958年在民族院校进行试点。由于用拼音代替原有的文字,彝族人民难以接受,1958年弃用。1962年,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凉山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四川省彝族地区收集整理了7000多个文字,丰富了原有的文字。1975年,石棉县政府派金占美、鲁尧君参加了省委彝文整理规范工作。1975年8月《彝文规范方案》在四川实施。该方案整理819个文字,系表音文字,字数少,笔画简单,简便易学,适用性大,文字笔画最多者8画,平均笔画不到四画。该方案深受广大彝族群众的喜爱。
石棉县语言文字指导委员会(简称语委)1976年8月23日成立,张一森任主任。语委主要负责在彝族地区推广使用《彝文规范方案》,普及规范彝文。1976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在中共石棉县委党校举办过一个月的学习,基本上掌握了彝文,80%以上的学员都掌握单字600字以上。培训班级结束后,在全县彝族地区开展彝文扫盲工作。1980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彝文规范方案》在四川彝族地区实施。1982年在县红卫中学民族班开设彝文课。截止1985年,全县彝族地区共举办彝文扫盲培训班37期。第一期彝文培训班,新民、栗子坪等10个公社53名同志参加,学习规范彝文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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