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的宗教信仰属原始宗教的范畴。其信仰主要有灵魂崇拜、祖先崇拜、灵物崇拜,等等。宗教的主持者有毕摩和苏尼两种。宗教活动包括占卜、祭祀和巫术等。
毕摩的历史演变
毕摩是彝族宗教活动中的祭司,即主持者。在彝语中,“毕”为举行宗教活动时祝赞诵经之意,“摩”意为长老或老师。毕摩产生的年代十分久远,是由彝族社会原始公社时期就存在的祭司演变而来。原始公社的祭司也就是氏族首领或部落酋长。到了阶级社会以后,这种政治上的统治者和宗教领袖合一的制度,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期。对此,《华阳国志》等许多史书上均有记载。到了唐宋时期,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即当时所称的“鬼主”制度。直到元代,朝廷在彝区设置土司,祭司才从统治集团中逐渐分离出来,演变为现在的毕摩。据说最早出现的毕摩家族是“施子史德”家,后来又有“两林”、“射舌”等家族相继当毕摩。传说中著名的毕摩有阿都尔普、毕阿诗拉则两人,他们因法力高深而声名远扬,有关他们的故事和传说在凉山彝族社会中广为流传,家喻户晓。相传毕摩原由彝族最高统治等级的兹莫担任,后由黑彝担任,然后又传给白彝担任。至共和国成立前,兹莫等级中担任毕摩的已属凤毛麟角了。黑彝中也只有几个家族担任此职,大量的毕摩都由白彝担任,著名的白彝毕摩家族有“吉克”、“沙马”、“曲比”、“阿育”等,这些家族都是承传久远的世袭毕摩家族。
毕摩的经书
毕摩通彝文,有经书。经书多是手抄本,少数为木刻本。一部经书,一般是以竹棍为轴,念经时展开逐页翻诵,不用时卷作一筒装入包中。毕摩用的包多用麻绳编制,彝语称为“毕海可”。有的经书装帧比较讲究,封面用牛皮或羊皮作成。有的经书衬页上画有彝族传说中的英雄支格阿龙的形象。经书多为世代家传的藏书,平时珍藏于柜中,用时才取出。经书的内容主要是宗教神学,但其中也包含了丰富的彝族历史、地理、天文历法、语言文字及哲学、诗歌等方面的知识。从宗教神学方面看,他们把经书分为两大类,即“的维”和“活维”。所谓“的维”,指专门用以攻击或诅咒魔鬼和仇敌的经书,而“活维”是指专门为祖宗进行超度、对神灵进行祈求从而为自身带来利益的经书。这样的区分法与民族学中所称的“黑色巫术”和“白色巫术”的区分是相吻合的,表明这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毕摩是世袭的,采用代代相传的方法传承。毕摩的儿子从小要跟着毕摩学习,彝语称为“毕惹”。毕摩的教学方法也有一些特点。一是由毕摩带着毕惹在实际的宗教活动中学习。比如大型的法事活动中,许多场次就由毕惹来承担,毕摩仅在旁边起指导作用。另一点是在毕摩家中进行教学。这种方法与过去汉区私塾的教学法相近。因此,毕摩一词又有教师的含义,可以说毕摩是彝族中的知识分子,是彝文教学中的老师。无论是在宗教活动中,还是在平时谈经识字中,毕摩教徒弟都是采用先口头念经背诵,然后再对照经书识字诵读的方法进行。
毕摩从事的宗教活动
毕摩的宗教活动主要有:玛都迪(做灵牌)、撮毕(送灵牌)、孜摩毕(念平安经)、卓尼硕(念净宅经)、消布(念消咒经)、撮那固(念治病经)、里次日(念咒鬼经)、撮日(念咒仇敌经)、则土(念防冰雹经),等等。此外,还要主持结盟仪式和神判仪式。
做灵牌与送灵仪式。凉山彝族从灵魂不死的信仰出发,在父母去世后,都要做一个象征父母灵魂的牌子供奉,然后送走,这样做的意义是使父母的亡灵获得超度,使活在世上的儿孙们得到保佑。做灵牌和送灵都要举行宗教仪式,而以送灵仪式最为隆重。送灵时间确定后,要通知亲友,亲友闻讯后,需带牛、羊、猪、酒等礼品盛装参加。送灵中最重要的活动是在毕摩主持下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每场仪式都具有一定的意义。第一场意为解污,即解除一切亵渎父母的污秽,以一猪一鸡作牺牲。第二场亦为解污,以两只鸡为牺牲,其中一只必须是黑色的鸡。第三场为除疾,意为替父母除去一切疾病和痛苦,以一猪一鸡作牺牲。第四场仍为除疾,以一只羊、三只鸡为牺牲。第五场为换灵牌,意为使父母的亡灵得到更新,牺牲品是一只绵羊和一只鸡。第六场是为家神解污,使家神不会因送灵而离开主人家,需白绵羊一只、白鸡一只作牺牲,另备一壶酒。第七场是为亲友解污,意为使亲友的灵魂不会随送灵而带走,以一只绵羊为牺牲。第八场为会灵,送灵可一家单独送,也可由若干户近亲本家共同举行。如果由数家一起送,就要将灵牌集中在一起进行超度,所以叫会灵,为此专设一场,需一只绵羊和一只白鸡作牺牲。第九场为祈祷儿孙人丁兴旺,财源茂盛,牺牲品为一鸡一羊,另需一根较大的树枝。第十场为祭灵,牺牲品为大山羊一只,需另搭一个小棚屋,上盖瓦片。经过以上各项仪式,父母的亡灵已获得新生,可以重新结合。第十一场为灵殖,需一只公绵羊和一头母猪,还要备齐毡子、席子、荞面、酒等物,以祝福父母重新和好如初。第十二场为指路,由毕摩念指路经,指引父母的亡灵走向祖先的发源地,另图超生,需白布一匹,酒一坛。念经毕,主人起身,背起灵牌跟着毕摩一直向前走去,不能回头,一直送到特定的山洞存放,安置好后方能回家。
消布。意为消咒。人们相信别人的流言蜚语可以致人创伤,防止或消解的方法就是请毕摩进行“消布”活动,以驳回别人在背后散布的流言蜚语,使这些恶意中伤的言语失去效果。此仪式需一只小猪和一只公鸡作牺牲。“消布”仪式在晚上举行,届时,毕摩坐于主人家的客位上方,他手持公鸡开始念经,经文内容就是驳回别人的恶语中伤,此外,还对许多违反道德规范的言行进行诅咒。过去彝族逢远行、出征、搬迁等都要举行此仪式,平时一般一户一年要举行几次这样的活动。与“消布”仪式同类的仪式还有“节觉”,意为驳回仇家恶意中伤和诽谤的仪式,是共和国成立前彝族社会的统治者黑彝家庭经常进行的活动。行此仪式要公绵羊一只,稻草人一个,由毕摩念反咒经,以使对方自食其果。另外,还有一种反咒仪式称为“子克觉”,系战时攻击敌方的仪式,由毕摩主持,扎一个稻草人,找一块病死的牲畜腰骨,然后经毕摩念咒,指明敌方的姓名,进行反咒,并将此二物放于敌方的道路旁或田野间,以使敌方遭受灾难。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的部分彝族仍定期做“消布”仪式,但不做“节觉”和“子克觉”。
撮那固。意为治病。过去,凉山因社会生产力低下,彝族人民生活贫困,长期处于缺医少药的状态,对疾病缺乏科学的认识,他们认为人生病就是鬼魂作祟所致,而且认为各种疾病是由各种不同的鬼怪造成的,所以人生病后,要请毕摩来为患者念经驱鬼,并进行各种仪式同鬼怪斗争,制服鬼怪。毕摩念经时,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决定仪式的大小和牺牲的牲畜品种。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彝族人民的观念也得以更新,大多数人患病后即到医院就医,但仍有少部分人囿于传统观念,要么在就医的同时请毕摩念经驱鬼,要么不到医院,只在家中请毕摩念经。
里次日。意为咒鬼。人们相信人间一切疾病的根源都是由于鬼怪在作祟,因此常被疾病缠绕的,就要请毕摩作诅咒鬼怪的仪式。牺牲品用一只山羊或一头猪均可,还必须有一个鸡蛋、若干根树枝,此仪式一般要进行三天。
则土。意为防冰雹。凉山彝区,夏天多有冰雹毁坏庄稼,因此,彝区每年都要以村为单位,请毕摩念一次防冰雹经。届时,全村人共同出钱买鸡和酒,选出若干人在常形成冰雹的山岭或垭口举行此种仪式。如果当年能免遭冰雹,就说明毕摩的仪式生效了,为全村带来了好处,因此大家要共同出一定数量的粮食给毕摩,以示酬谢。
盟誓。过去,凉山彝族在冤家械斗和解、家支间的重大事件协商以及和外族交往商定协议时,多采用盟誓的方式加以约束。常用的盟誓方法有钻牛皮喝血酒和打鸡喝血酒。钻牛皮喝血酒是凉山彝族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结盟仪式,多在冤家械斗和解、双方或多方议定联合对敌或彝汉之间订立互助盟约时举行。盟誓各方各出一只鸡和若干斤酒,共出一头牛,各请一个毕摩共同主持赌咒盟誓。届时,毕摩要当众念诵各方共同议定的口头盟约条款,然后宣布,谁如果违反以上盟约,就像牛和鸡一样死去。随即将牛和鸡打死,并剥下带有牛头、牛尾和四肢的牛皮,绷紧在一木架上面。参加盟誓的各方代表则口念誓言,依次从牛皮架下钻过之后,喝下放有牛血、鸡血的酒,盟誓仪式即告结束。人们相信,如果违背誓约,是会受到神灵惩罚的,所以经过此仪式议定的事,对参加盟誓各方都有很大的约束力。打鸡喝血酒盟誓的作用和程序与钻牛皮盟誓大体相同,区别在于此仪式多用于个人之间的协议,参加的人数少,只需当事人参加即可。进行此仪式要一只鸡和一些酒,请一个毕摩主持。目前,在彝族聚居的农村,当制定乡规民约时,一些地区仍然采用此类仪式。
卓尼硕。意为净宅。凉山彝族遇到不吉利的事时,往往认为是家宅不净所致,需要请毕摩进行净宅仪式以净房屋。做此仪式需猪、鸡各一只作牺牲,还要备荞麦一撮和去皮的柳树枝十八枝。届时先将树枝插在门前平地上,猪和鸡放于一旁。毕摩念经的最后阶段,要一面念经一面将所插之树枝扫倒,仪式即告结束。
孜摩毕。意为念祈求平安经。进行时用猪、羊、牛作牺牲均可,视经济情况而定。也要插树枝,不过用作牺牲的牲畜不同,所插树枝数量也不同。如用牛时需100根树枝,用羊时需60根树枝,用猪时则需40根树枝。做仪式时先将树枝插于屋外地上,把牲畜牵在一旁,等着毕摩念经后打死,取部分肉和内脏烧熟敬供神灵,毕摩再念平安经。念经后大家一起吃饭,仪式即告结束。
曲耳毕。意为请毕摩为不育妇女或孩子成活少的妇女念经。做此仪式要用猪作牺牲,并要鸡蛋、酒和十多双柳树枝,时间需两天,第一天在家中进行,第二天在山上举行。家人要和毕摩一道上山,毕摩坐于妇女后面念经,念毕杀猪献神,然后将妇女的一套衣服和男子的头帕、绑腿捆在树上,并将鸡蛋扔掉,仪式即告结束。
此外,毕摩还有一项重要活动,就是充当神明裁判的主持者。过去,凉山彝族对社会上发生的纠纷,用谈判调解的方法不能奏效时,就请毕摩主持进行神明裁判。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争执双方各持一说,经多方调解仍无结果时,就用打鸡发誓的办法解决。如甲方指责乙方干了某件违反习惯法或违背事理的事,而乙方又坚决否认时,就可在毕摩主持下,用打鸡发誓的方法解决。誓词格式一般是:乙方如果真有其事而又加以否认,就像鸡一样死去;如果没有其事就该甲方像鸡一样死去。然后将鸡打死,仪式即告结束,纠纷也算了结。此后人们会密切关注赌咒双方的情况,如果哪一方发生了不幸的事情,社会舆论就会认为他是输理的;如果双方各有不幸的事发生,就会被认为争执双方都有错。但纠纷经此得到了解决,不会再翻案。
第二,在发生盗窃案件、有人被怀疑时,也可请毕摩主持进行捞油锅的仪式来判决。方法是在野外支一锅,放油或水煮沸。毕摩念咒后抓一把米或鸡蛋、石子放在油锅内,并向油锅吹一口气,把手伸入油锅捞,以证明无过的人是不会被油烫着手的。接着就由被怀疑的人依次去捞取油锅中的米,手被烫伤者被判为盗窃犯。
第三,端铧口。也是用于盗窃案件的神判仪式。有人丢失财物并怀疑别人偷去时,常用此法解决。办法是失主和被怀疑者参加,请毕摩主持,请五至八人作证人。然后带上一只白公鸡、一块白布、九斤木炭、一个铧口、一个吹火筒和一些酒,一起来到山上,先用木炭烧铧口,毕摩开始念经,待铧口烧红之后,在被怀疑者的手上放上九根树棍,上铺白布,然后用火钳将烧红了的铁铧放在白布上面,让其向前慢走九步。如果走完时,手未被烧着,就证明此人不是盗窃者,如果烧伤了手,就证明是他偷了东西。如果证明被怀疑者未偷,就要将失主按盗窃者论处。
第四,嚼米。如果两个人发生争执,相持不下,可由毕摩主持,让当事人将生米放在口中咀嚼,吐出后以带血者为输。
(作者单位:四川省民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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