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习俗中取奇数祈吉的文化内涵
作者:潘正明  发布时间:2007-11-09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它传递和承载着丰富的民族文化信息,数是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份。各个民族由于经历的历史进程不同,他们的思维习惯、认识方法、生活习俗和道德准则各异而形成的文化差异,这种民族文化差异在数的起源、应用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关于数字的各种习俗。这些有关数和数字的习俗和惯制,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想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婚姻礼俗和宗教信仰上独有的民族文化。

    在凉山彝族人民的各种生活习俗中,涉及到数字的运用时,存在着取奇数不取偶数,以祈吉利的现象,如以下三个例子:

    例1:在凉山彝族的婚姻礼仪中,姻亲双方在确定女方婚龄时,以奇数为吉。过去黑彝女子从九岁算起,白彝女子从十一岁算起。以十七岁、十九岁、二十一岁为最佳结婚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五岁,女子忌讳在二十二岁时结婚。结婚的日期也必定选在单数月份,特别是九月份至来年正月初三这时段为最佳婚期。在结婚前两天,男方要选派几个壮汉,到新娘家搬运衣服首饰、裙子毡衣,以及项圈、手镯、耳环等嫁妆,人数亦以奇数为吉。

    例2:大小凉山少女成年时要举行名为“沙拉洛(勒)”的换裙仪式,滇西北彝族男子成年时也要举行换裤子仪式。这两种仪式举行时成年男女的年龄一般都选在单数年龄,以示吉利。大小凉山的彝族少女举行成年仪式时年龄一般选在十五至十七岁时举行,个别也有在女子初潮时举行,但多择单岁。仪式由母亲或长辈妇女主持,参加仪式者皆为女性。滇西北的彝族男子在举行成年仪式即换裤子礼时年龄选在十岁左右,一般是在九岁,十一岁或十三岁时举行。换裤子仪式由祭司毕摩或家中男性长老主持,参加者皆为成年男性。“沙拉洛(勒)”和换裤子仪式的具体日期均由毕摩或长者择日来定。

    例3:在彝族的卜筮中,打木刻是其中的一种。一般是取青蒿杆或马桑树枝一枝,报人名事由。然后兆卜师一面念咒,一面用刀或匕首在木上刻锯。咒语念毕,顺手将刀划在中间,数上下两段刻纹的单双数,一般上段为敌方或鬼方,下段为己方,单数为吉,双数为凶。如果上段为偶数,下段为单数,则我强敌弱,大吉之兆,如上段为奇数,下段为双数,则敌强我弱,不祥之兆也。

    以上是存在于彝族婚姻礼仪,成年仪式和卜筮活动中对数字的取舍现象——数和信仰民俗、礼仪民俗的密切关系。彝族的这种取奇数祈吉现象的存在和彝族的文化心理、民间信仰、宗教信仰是否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本文欲从数的灵物崇拜和彝族民间宗教信仰等角度来分析一下,以求有一孔之见。

    数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数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数是人类在关于数的概念基础之上产生的,数的概念是人类在漫长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数的概念形成的漫长过程是和各种社会风俗习制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对自然界的生老病死、天灾人祸和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缺乏自然科学文化知识而作不出科学的解释而产生塔布(塔布,作Taboo或Tabu,原始民族认为神圣或不洁而禁忌的物体。参看《牛津大词典》两卷本2230页)。数是语言符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社会语言学家陈原先生认为:“语言禁忌最初显然是从塔布中产生的。塔布则是人类还不理解或不能理解自然现象和自然力的本质而产生的。”“所谓语言塔布,实质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语言的灵物崇拜(语言拜物教),一是语言的禁用或代用 (委婉语和粗鄙语)”。(陈原《社会语言学》)语言和语言代表的事物,数和被计数的数物,在特定的语义场合中被赋予了神秘的意义,使它在具有原始信仰人的眼中产生了“神秘的性质和超人的力量”,于是“在原始社会,不仅受气候、地理、物产和生产制约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习俗需要有数及数字起作用,而且原始的精神文化方面的婚、丧、庆典、交际礼仪等习俗活动,也需要有数及数字起作用。”(恩格思《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数字逐渐被神圣化,突出地表现在与数和数字有关的信仰习俗和民俗活动中,对于这些特别的数与数字,人们都带着宗教般的虔诚和敬畏的心理去对待它。数的崇拜和数的忌讳是一对双胞胎,有数的崇拜就必定有数的忌讳,结果是一些数被人们看成是吉祥的使者,能给人们带来幸福和财富;一些数字被人们看成是邪恶的化身,往往给人带来不幸和灾难。有些数字始终是好的数字,有些数字始终是坏的数字,彝族人就认为奇数是吉祥,选择奇数日期举行各种祭祖活动。如在女方奇数年龄时举行婚姻就能给家族,家庭带来吉祥和幸福,就能使祖灵保佑子孙后代发达昌盛。少男少女在单岁年龄时举行成年仪式,不仅能得到祖灵的保佑,避开鬼怪对她或他的伤害,而且能使他或她成年后一帆风顺,有所成就。女子结婚年龄不能选择在双数年龄,特别是22岁时,选择双数不仅不能给婚后的家庭生活带来幸福,而且还可能给姻亲双方家庭带来不幸和祸害。彝族人有一种心理,那就是一个人是不完整的,一个人只有结婚后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丧葬习俗中尸架的制作,横板男子是九块,女子是七块,不能变动,只有取奇数则能使死者的灵魂在回归祖界的路上少受挫折,更易被先祖灵魂接纳,才能保佑家族及家庭成员的安康和发达。彝族的火把节是每年的六月二十四日,这“二十四”不是偶数。彝族把每月分为上旬和下旬,上旬十五天、下旬十四或十五天,而火把节是农历六月下旬的第九天,按汉历算15+9=24。故有关火把节的介绍为六月二十四日,是这样的。这和汉族在各种民俗活动中取双取对以示吉祥的观念正好相反。

    彝族对于自然界的观念存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认为有些没有生命力的物质上附有精灵,特别是先祖遗留下来的各种随身物品,这些物品上面附着先祖的的精灵,不能随便动,这种观念的继续发展就成了精灵主义;二是灵魂不死观念,人死后灵魂还在,继续发展就成为了灵魂主义。精灵主义和灵魂主义的结合,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嬗变为原始宗教活动。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彝族逐渐形成了集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灵物崇拜为一体的传统民间信仰,其中以祖先崇拜为核心。彝族祖先崇拜的思想基础是“三灵三魂说”和“祖界”观念。凉山彝族普遍认为已故的先祖有三魂和三灵。一魂“那依”聪明回归祖界与祖灵相聚共同生活;一魂“那居”不聪明不笨随风而行;一魂“那格”笨守在焚场或坟墓。三灵是指游灵、家灵和族灵。三灵三魂的安适与否,清洁与否,是否受到相应的供奉都能影响子孙后代的健康,整个家族的祸福兴衰。贵州彝族也认为人有三魂,即“卓诺”去翁靡,“依诺”去祠堂,“佐诺”去坟墓。与灵魂观念紧密相连的是“祖界”观念。“祖界”是彝族人所信仰的本民族祖先发祥分支之地,是始祖笃慕和后世各代先祖灵魂聚集生活之所,它是诸灵魂中最高、最理想的归宿,是一个人生前死后灵魂归宿的最高愿望。彝文古籍文献《指路经》中对祖界的描述是:“草上结稻穗,蒿上长荞麦,背水装回鱼儿来,放牧牵着獐鹿归”这样的一片乐土。彝族人为了使自己的灵魂能在死后回归祖界而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积善积德。“三灵三魂”说和“祖界”观念共同构成彝族各种民间信仰活动的内在依据和前提。祭祖是早期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古朴的宗教仪式,而以祭祖为手段,祈求祖灵赐福保佑为目的的宗教仪式形式频繁多样,渗透于彝族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丰年祭祖、求生育子祭祖、联姻祭祖、战争祭祖,为新生命的诞生和健康成长而祭祖。凉山彝族认为,万事万物都有特定的鬼怪神灵,它们与人为伍,并与人发生着联系,时而和睦相处,时而刀枪相见,生死拼搏。为了与神灵和平共处,为能得到祖灵的庇佑,驱逐鬼怪,免受病疾灾害,彝族人民举行形式多样的祭祖活动来祭奉祖灵。早期社会,思维不发达,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限。人们往往把数和被计数事物混在一起,数就是被计数事物,被计数事物就是数。彝族有三灵三魂,于是在早期社会,在彝族先民的眼中,“三”这个奇数和祖灵联结在一起,在他们的眼中,“三”这个奇数就代表祖灵,祖灵就可以表现为“三”这个奇数,于是就在他们举行的祭祖仪式中,有意识的运用奇数,只要运用奇数就能和祖灵取得某种意义上的沟通,更容易,更快捷地得到祖灵的赐福保佑,从而为子孙后代和家族带来吉祥幸福。另外,形式多样的祭祖仪式也是维系家族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精神纽带。在彝族的各种神话传说中,经常出现奇数的运用,凉山彝族传说中的英雄人物支格阿鲁把雷神用铜网捆住,打了“九天九夜”;贵州彝族在跳铃铛舞时,请东、南、西、北、中五方歌神主持歌政。掌握东南西北中五方撑天柱的是助武吐、勿买哪、毁阿武等天神。神话传说的熏陶加上掌握彝族意识形态和知识文化的毕摩的宣传。拥有特殊技能和素质的毕摩和苏业,他们是彝族人民和各种神灵鬼怪之间发生关系的“媒介”,他们能驱逐鬼邪,消灾避难,安神祭祖和传达神意,特别是毕摩,是彝族文化的传播者和继承者。苏业和毕摩在主持各种彝族民俗活动中,也特别注重奇数的选用,以奇数为吉利。在长期的彝族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奇数为吉的观念在彝族人民的意识中逐渐固定下来,并慢慢地渗透在彝族人民所举行的各种民俗活动中。除了上面所举的在女方婚龄的择定,举行成年仪式时男女年龄选择奇数年龄为吉外,在卜筮中也有奇数为吉的说法,彝族人以为在木上割出的锯数,若已方为奇数,就能和神灵取得感应,能得到它们的庇护,为吉兆。女子成年仪式“沙拉洛(勒)”也分为改变发式、改变耳饰和改变裙式三个过程;凉山彝族在过彝历年时一般也只过三天;彝族的灵姆仪式和“摄比”仪式中祭期少则九天九夜,多则七七四十九天,都是取奇数。彝族家庭的象征,家庭生活的中心火塘也是由尼木果(主)、呷尔果(客)和呷基果(妇女、亲戚等)三个锅庄组成。火塘是彝族家庭的神圣物,日常生活和各种活动都要围绕这个中心举行。火塘用三个锅庄,除了其具有的科学性和经济性之外,奇数为吉的观念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彝族家支家族在传至七代、九代或十三代时,可以举行“威阶尼木”祭祖分支仪式,但不能在家族传至八代、十代或十四带双数时举行“威阶尼木”仪式。只有在奇数代时举行分支仪式,才能使分支后的各支系继续得到先祖的保佑和认同。

    彝族崇拜奇数以示吉利,则在生活中对偶数是忌讳的。“偶数在人类早期的卜筮中,一般都认为是不吉利的数,西方到了近代还忌讳偶数。”(苏金智《数的灵物崇拜》)这使人想到刘尧汉先生指出的彝语支各族和汉族文化的同源共根关系。远古的氐羌族群,不仅是彝语支各族的一个源头,而且也是汉族的源头之一。刘尧汉先生在其著作《中国文明源头新探——道家与彝族虎宇宙观》中提出:“龙女娲部落主要代表苗、黎、壮、佤、蒙、满等民族的原始先民,虎部落主要代表羌、彝、藏、白、纳西、土家等民族的原始先民,汉族是以龙虎两部落为基础融合而产生、发展、壮大起来的。”汉族是长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汉族和彝族文化不仅具有同源共根关系,而且在以后的历史进程中,相互融合、相互交流和相互渗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由于历史和地理条件不同,历史进展的不同步,凉山彝族一直处于奴隶制阶段,生产力极端落后,使文化的发展速度非常缓慢。在彝族文化中,则较好地保存着原始文化,彝族的宗教信仰一直处在原始信仰阶段,早期人类社会信仰的奇数为吉,偶数为忌的信仰还遗留在彝族文化中,而汉民族则到汉朝时开始流行双数,宋朝时相当盛行了。彝族则保留了单数为吉观念,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彝族人民思维习惯和生活习制。

    渗透在彝族婚姻习俗、丧葬习俗、节庆习俗、卜筮习俗、成年礼习俗等各种民俗活动中取奇祈吉现象,反映了彝族的灵物崇拜、祖灵崇拜被升华到对数和数字的独特理解和认识的层面,并且渗透到彝族人民的风俗习惯、道德观念和社会文化心理中去,它是彝族文化独特性——祖灵崇拜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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