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曾经发生过一件震惊文艺界和学术界的重大事件,这就是彝族古代诗文理论在贵州被发现。而这一重大发现所依据的的彝族古籍,正是来源于我区的赫章县彝族传统文化传人磨布阿侯世家。这一批彝族古代文艺理论被翻译出版之后,著名民间文艺理论家贾芝、刘锡诚、刘魁立等等都纷纷撰文给予介绍,许多外国学者也纷纷来函来电寻找这些文艺理论译本。
彝族是一个用“诗”的形式来进行思维的民族,在彝族古代文献中,绝大多数都是以五言诗的形式来写作的,特别是经常见到的史籍、文学作品等等。即使是阐述文艺理论思想的论著,也是用诗歌的形式写成,不论其篇幅的长短。按照一种传统的说法,在彝族格律诗中,凡是达到90行以上的都可以称为长诗。用诗歌体写成的彝族古代文艺理论(主要是诗学理论)虽然不全部是格律诗,但它显然都超过了90行的长度,所以仍然是彝族古代长诗的一个组成部分。
彝族古代诗学理论的发现,被民间文艺家们认为“是继引人瞩目的祜巴勐的论傣族诗歌》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这次闪烁文坛的不是一颗而是一串璀灿的明珠。”这一串明珠除了包括于1988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结集出版的《彝族诗文论》中的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举娄布佗的《诗歌写作谈》之外,还包括后来于1988年底由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布麦阿钮的《论彝诗体例》的单行本(这个单行本后来又和布阿洪的《彝诗例话》合为一集由贵州民族出版社于1990年出版),以及1990年由贵州民族出版社结集出版的论彝族诗歌》中的漏侯布哲的《谈诗说文》,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和佚名所作的《彝诗史话》、《诗音与诗魂》、《论彝族诗歌》,共计12部(篇)。这4集12部彝族古代文艺理论当时被统称为《彝族古代文艺理论丛书》,一经出版后当年就获得了中国民间文艺奖。这12部彝族古代文艺理论经过翻译整理者按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重新编排,删除了出版时间最早的彝族诗文论》后面附有的彝族古代文论的彝文原文,并且删除了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中的《医书的写法》这一部分之后,作为《贵州民间文学选粹丛书》中的一集,于1997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以《彝族古代文论》的形式统一出版。
《彝族古代文论》的原始彝文原本是古代彝族乌撒部著名毕摩世家磨布阿侯氏世代珍藏的珍本,这些文艺理论并不是专门单独写作的,而是阿侯氏所珍藏的大部头彝文经籍如《芒部世系》、《阿着仇家史》等中的一部分。根据这些文论的翻译整理者的考证和有关学者的研究,这些诗学理论的历史时代跨越了魏晋南北朝直到清代这么一个比较长的历史时期,其中魏晋时期的有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和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唐宋时期的有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举娄布佗的《诗歌写作谈》,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布阿洪的《彝诗例话》,布麦阿钮的《论彝诗体例》;明清时期的有佚名的《彝诗史话》,佚名的《诗音与诗魂》,佚名的《论彝族诗歌》,漏侯布哲的《谈诗说文》。彝族古代诗学理论论著中,提出了自成体系的一套彝族文艺理论思想,比如在诗歌格律方面的押韵,押调,谐声,扣,连,对等,特别是扣,是其他民族的诗学中没有而只有彝族文艺理论和诗歌创作实践才有的;又比如在诗学范畴方面,也提出了独具一格的主,骨,题,根,影,魂,风,味等等独特的诗学理论,这些诗学理论中的根、主、骨等理论范畴又是其他民族的文艺理论中所没有的。
举奢哲是彝族古代的一个“大君师”,也是大毕摩。据说他博古通今,智慧超群,知识宏富,创造了彝族诗文。根据著名的彝族“盐仓家谱”推算,即从康熙三年(1664)上推66代,举奢哲的时代相当于南北朝时期,与《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诗品》的作者钟嵘大约同时。举奢哲是彝族古代最著名的经师、史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也是著名的诗人、作家和文艺理论家,而且还精通医药和工艺美术,提出过相关的医药理论和美学思想,博学多才而又著述宏富,因此被彝族人民尊称为“先师”、“天师”等。除了《彝族诗文论》之外,他还写作有流传至今的《祭天大经书》、《祭龙大经书》、《做斋大经书》、《天地的产生》、《降妖捉怪》、《侯塞与武琐》、《黑娄阿菊的爱情与战争》等著作。
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一共分为《论历史和诗的写作》、《论诗歌和故事的写作》、《经书的写法》、《医书的写法》、《谈工艺制作》等五个部分,共约近1500行。他的文艺理论思想特别是文学理论思想主要体现在前边的三个部分之中,因此,他关于医药书籍写作的理论和关于工艺制作的理论往往不被一些研究者所重视。举奢哲的文艺理论思想主要体现在论述历史与诗歌的写作,论述故事、经书和医书的写作,以及工艺制作的理论。
关于历史的写作。举奢哲认为“凡是真历史,与摩师讲唱,大大不相象”,历史的写作要明白、清楚、准确,以真实为基础,要审慎地鉴别,“第一写史事,人物身世明,代数要叙清,时间要弄准。所有写史者,人人须做到:记录要真实,鉴别要审慎。这样写下的,才算是历史,史实才算真。”“所以历史家,不能靠想象。”而想象则是写作诗歌和故事所必需的创作手段,因此在创作诗歌和故事的时候不必拘泥于事实的真实与否,“诗歌和故事,可以是这样:当时情和景,情和景中人,只要真相象,就可作文章。可以有假想,夸饰也不妨。”对于头绪纷繁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如何来进行条分缕析的记述呢?如何抓住历史的重点?又如何运用正确的历史观对待统治阶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些举奢哲都有一一的论述。例如要写好六祖史,就要把六祖的上辈笃米、六祖家谁是长房谁是二房等写清楚,再来写六祖的下一辈。在写作彝族历史时,还要抓住彝族社会习俗中长房为大的传统,了解这些长房后来往往又成为君长的事实,要以写君长的发家史为重点,写清楚君长的辖地、财富、家声等等,还要写出君长执政时“君长和百姓,他们二者间,有着大关系,怎样相处的———百姓信服吗?君长残暴吗?都要记清楚。这样记下的,才算是真史。”举奢哲认为,历史事实要讲究真实,而写史也要讲“忠实”,不能够象诗歌和故事那样可以凭假想和夸饰等想象的方式来写。
关于诗歌的写作。举奢哲认为诗歌具有非凡的功用,“诗歌呀诗歌,诗的作用大,诗的骨力劲。它能使人们,人人都欢畅,人人都高兴。有时它又能,使人心悲伤,使人心惆怅……”诗歌又有各种各样的分类,举奢哲还从内容的角度对这些进行了简要的例举,有的诗写来颂赞君长,有的诗写来骂君长,有的诗写“当奴的痛苦,当君的骄横”,有的又把诗作为“相知的门径,传情的乐章”,等等,说明诗歌的功用确实不一般。但总的来说,诗歌主要是通过想象,也就是前面说到的假想和夸饰等手法,来达到“表情”和“达意”的目的。为了说明如何进行表情和达意,举奢哲通过例举一首例诗进行分析后指出:“写诗的人们,作歌的人们,一定要这样:事物写清楚,感情表达出。所以写诗歌,一定要抓住,抓住特点呀,浓墨描事象,重彩绘心谱。心情全表达,事物写清楚。”举奢哲还对诗歌的格律提出了要求。首先是关于彝语诗歌的字句形式,他说:“一定要搞清,彝族的语文,多是五字句,七言却很少,三言也如此,九言同样是,也是少有的———五言占九成,其余十之一。”也就是说,彝语诗歌的句式主要是五言句式,这是符合事实的。其次是彝语诗歌的音韵格律,他认为彝语诗歌哪怕是写历史的诗歌也要讲音韵格律,只是不同体裁的诗歌有不同的要求而已,有的是“一字三字扣,一字一字扣,一句四句扣”,有的则要求“单和单相押,双与双相对”,提出了彝语诗歌的押、对、扣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诗歌格律要求。再次是关于彝语格律诗的篇章长短情况,指出彝语格律诗“也有八句的,也有九句的,也有十三句,也有十一句,也有十五句,也有十九句”,当然这里他要说明的是彝语诗歌的有长有短,都是要求讲究声韵格律,所以在写诗时,“韵律要牢记:上句押下句,五言对五言,七言对七言,九言对九言,三言对三言”。由于《彝族诗文论》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彝族古代文艺理论,因此举奢哲提出的“押”、“扣”、“对”等关于彝族诗歌的格律和“根”(“提起文字呀,如要问来历,根子长又长”)、“骨力”、“想象”、“假想”、“夸饰”、“表情”、“达意”等等范畴就具有元始初创的理论意义,对后来的彝族文艺理论影响很大。
关于故事的写作。举奢哲认为故事与诗歌有相同之处,就是可以凭借想象,进行假想、夸饰等来进行创作。但是故事也有故事本身的特点,“若是写故事,无论怎样写,须有六成呀———须有六成真,可有四成虚。这样才能把,人物写活起。”当然这个六成真和四成虚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比例,而是一个参照的指标,故而举奢哲对这个比例的另一种阐述是:“在写故事时,要把人写活,要把事写真,只要所写事,只要所写人,两种加起来,加来有七成,有了七成真,其余三成呢,你就可以呀,凭想来写成。”为什么要真假相伴、虚实结合呢?“因为要这样,把它讲出来———事情才生动,人物才逼真,话语才华美,故事才动听。”其实只要细加分析,我们便可以发现,举奢哲在这里要求要有六成真或者七成真的“故事”主要是指历史故事或者说历史小说,而不是普通意义上所编写的故事,虽然在多处举奢哲都用了“编”这个词。而编造的故事,只要做到“能够表现出,事件的真相,人物的活动,当时的环境……,故事的发展,人物的成长,事情的起因”,“事实要合理,人物要逼真”这些就够了。因此,举奢哲在谈到故事的题材的时候,还专门举例来说明如何写“虎”,这就说明他所要论述的不单是历史故事的写作,也包括一般故事的编写。所以他说:“所有世间事,生在大地上。世间的万物,都和故事呀,相依又相存。智者凭想象,写出好故事,写出动人语,流传在世上。”
关于经书的写作。经书是彝族古代典籍的一个重要门类,也是彝族古代文学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据着古代典籍以及古代文学的很大的比例。举奢哲在其《彝族诗文论》中对经书的写法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首先论述了经书产生的根源,他认为人们在很早的时候对于死去了亲人先是“只知放声哭,不知把情叙”,“不会用语言,不会用文字,表达自己对———死者的悲痛,死者的哀伤,沉痛的悼念。”后来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才学会了用写经书的办法来悼念死去的亲人。所以举奢哲所说的经书是一种祭悼性质的诗歌。对于写作经书,举奢哲有明确的要求。第一,经书要写死者一生“作的一切事”:“在写经书时,必需要抓住,这个死者呀,在他一生中,作的一切事。”第二,经书所记录的事情不论好坏、对错、善恶都要写完全。“这个死者呀,在他生前呢,做过哪些事?哪些是好事?哪些是坏事?无论是善事,无论是恶事,一一要叙明。”第三,如果死者生前有罪过,写经书时要写出为死者悔罪,或者以死者的“善事和罪过,二者可抵消”。也可以用牺牲为死者抵罪。第四,写经书必须真实。“不能任意呀,任意去编造,把假写成真。”第五,要明白写经书的目的和作用,一是“超度死者灵”,二是为了“教育后世人,……人生在世时,好事要多做,坏事要少行,善事要多做,恶事决不行!”所以彝族的经书既是死者的生平总结,也是教育后人的训谕诗篇,它不同于汉族悼词的隐恶扬善的写法,更不存在为亲者讳、为尊者讳的作法,而是象历史那样记录了一个人一生的真实情况,借以劝诫人们多做好事,惩恶行善,过好自己的一生。
关于医药书的写法。举奢哲仍然是以真实和清楚为标准来强调医药书的写作,他说:“世间药物呀,药物数不完。哪种药物呀,能治哪种病,一切要记清。凡是行医人,更要记在心,胡编决不行!一种药物呀,药性有几分,怎样来治病,都要谈清楚,都要写分明。若不谈清楚,若不写清楚,有些疾病呀,药物用错了,难以除病根。……诊断疾病时,就须查病根,病根在哪里?一切要搞清,服药方验应。如要查病根,需要看病人,病人的五官,五官要看清。”他还特别强调了要看病人的眼睛查病。在谈到药物如何治病时,他专门举出了“一朵云”怎样制作成药后可以治头痛病,又列举了“松巅”、“牛血”和“羊血”等几种植物药和动物药。
12、布塔厄筹对诗歌题材的大力拓展
根据彝文古籍《芒部纪年》的记载,布塔厄筹是笃米之后第四十二代(也就是比布独布举晚一代),是芒部君长家的大君师(大毕摩)。传说他编著有三十六卷的《人类的起源》一书,影响很大,至今仍在流传。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选自彝文古籍《阿侯家史》。
布塔厄筹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理论家,从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中可以明显地看到他受前辈理论家们如举奢哲、阿买妮、布独布举等的影响之深。在《论诗的写作》中,全篇的结构是从论述怎样写历史(诗)开始,再来讨论诗歌的写作,这就是举奢哲《彝族诗文论》的篇章结构方式。他所讨论的“三段诗”首先是由阿买妮提出来的,但是他除了举出阿买妮所要求的格律严格的三段诗诗例之外,他还肯定了举奢哲所写的那种首段多出几句的三段诗(“天未产之时……”),同时发展了三段诗的另外一种新结构形式,就是尾段多出几句的新三段诗,他说这种三段诗“要多尾段多,中、首多不得”。这种肯定应该说既是对三段诗结构形式的理论的肯定,也是对三段诗结构形式的丰富和发展。他的诗论中多处称举奢哲和布独布举如何如何说,既是对他们诗论的继承,也不乏自己的新创见。
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主要有以下一些理论成果。
在彝语诗歌的音韵格律上,他首先提出了押音、押韵、押字的分辨。他说:“他讲诗押韵,韵不押不明,……押音诗也有,押字诗也有,作者手上出,读者自分辨。……押字诗很美,押音诗也妙。……你若是押音,押音韵要明;不押音押字,不押字明音(韵)。”“诗分押音诗,也有押字诗。”与前人所提及的“谐声”合在一起,彝语诗歌的音韵经布塔厄筹的仔细分辨后,形成了较为细致完善的声、韵(音)、字的格律体系。其次,他指出在押韵、押字时,要以押明一字为关键,特别是在五言诗句式中尤其如此。他说:“五字句当中,一字要押明;其中这一字,押妥美就生。”这与阿买妮诗论中经常出现的前韵押后韵、头中尾要押、中和首要押、头和尾要扣等处处都有要求的格律形式要明确和精炼得多,明白得多,也容易掌握和学习,使学习写诗的人能够知其要领。其三,他主张押音、押韵、押字都是可以换的。他说:“音协可以押,韵变可以换;字同可以押,字变可以换;韵变音押音,字变字押字,首尾紧相扣。”这是对布独布举换韵说的进一步发展。其四,对彝语诗歌的结构形式的多样性给予了理论上的总结和肯定,甚至有所发展。除了前述的关于三段诗末尾多几句的形式的肯定之外,从他所举例的“千古称名篇,自能免疵谬”的一篇诗歌(“九十九大山……九心九种想”)中,他在其中把叙事、抒情、议论和作者的评判等等都揉和在一起,所以他自己也说这首诗“一首九个样,读者自鉴赏”。可见他对诗歌结构形式的要求并不是很严格。关于诗歌的篇幅长短问题的讨论是布塔厄筹的一个新视角。他认为诗歌的篇幅主要决定于内容,“一本书当中,必须这样写,诗长要说清,诗短也要明。无论什么诗,长短都可写,字、韵都可押。”“书大或书小,作者拿主意:宜长就长写,该短就短写。心中想象事,可靠才去写。诗长或诗短,能写尽管写,能讲尽管讲。……若是写短诗,上下要一致。”其五,在创作史诗或者写史的时候,要抓纲带目、寻根求源。在写之前要有提纲,或者至少也要打好腹稿。他说:“史须这样写,纲目贵分明”,“写史抓大纲,有纲就明详。……抓纲抓大纲,细节且莫忙,———祭祖先祭长。所有写史人,若不抓根本,小事难弄清;理出大根来,小者自然明。史从大根起,细节且慢问。”“论史要明畅,探史要探根,根由要辩明。……心中文理通,写史就明确,事理也能分。”从总体上看,格律和形式是《论诗的写作》的中心论题。
对于诗歌内容的写作,布塔厄筹主张:“所有写书者,心灵怎么想,笔就怎样下,人人都照做,那就完美了。”对于所写出来的诗歌,“读者阅不阅,须看真不真。”其实质就是要写真感情真思想,不可无病呻吟,隔靴搔痒。这就是汉语诗学中“吾手写吾口”的彝族诗学理论版。对于历史或者史诗的写作,布塔厄筹也主张“史实信为美”,同时要看写作者能不能抓住根本。对于诗歌的题材,布塔厄筹也主张:“诗能写一切,一切可入诗。”但是选择要严,要继承传统也要有创新精神,“新的你要写,旧的也要看,专拣好的写,自能世间传,世人会评判。”从他所举例分析的一首叫《君长的房后》的三段诗中,有“地是君家地,好地臣都占。民人苦又苦,苦呀民人苦。君长专寻乐,大臣爱吃喝。可怜呀可怜,民人真可怜!”等的诗句中,可知布塔厄筹的思想是具有人民性的,他清楚地看到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统治阶级的剥削本质和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他写诗歌是为人民群众奔走呼号。
总的来说,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是一部承上启下的诗学理论,既有对前人理论的继承,也有新的创见和发展。他的诗学理论从总体上看强调格律和形式多于内容和主题,在诗歌的韵律方面和形式要求方面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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